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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龙戏倩女-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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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丽丝名家身手,出招不凡,只开始即将区交帧与托卡击得节节后退——

区交帧与托卡不得不合力来对付噶丽丝一人,喝丽丝剑招起处,直如瑞风飘霜,凌厉中却显得美妙绝伦——

区交帧的威猛,托卡的机智,在她面前都似乎不能发生作用。区交帧与托卡所学的俱是马上步战的功夫,如何能与中原绝学相较。

噶丽丝气极了他们俩,因为他们的父亲“兀猛”和“布诺巴”,逼得“阿木达”要将她嫁给他们。

大厅中,噶丽丝的长剑闪烁着,飞舞的身躯像娇小的蜂鸟,绕着两朵“浮桑”旋转着—



“要不要杀他们俩?”噶丽丝心中想着,此时她已完全取得主动,长剑逼凌下要他们到西,区交帧和托卡绝到不了东边——

衣衫被噶丽丝挥得片下,托卡的皮盾又再度被挑落,两人一刀一到费力的支格着,但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噶丽丝刁钻的剑法——阑托罗盖族的人民打心底欢呼起来:“这是一面倒的决斗,但不是不公平的决斗,我们阑托罗盖永远是最优秀的武士。”

阿木达难堪已极,但心中也甚高兴,他想不到女儿武艺会如此高强,竟能独敌蒙疆两大勇士尚犹有余力。

“停止!’阿木达令仪人传令,因为这场比斗是无法再继续下去。

噶丽丝一收长剑跃出圈外,芙蓉般的脸上竟是面不红气不端,一些也没有刚搏斗过的模样。

区交帧与托卡立刻有人扶他们下去,可是两人早已衣衫不整,无脸见人。

兀猛与布诺巴都从座中站起来,用谴责的目光注视着阿木达,这哪是选附马的样子,简直叫“察汗通”族和“古尔班”族勇士在阑托罗克勇士下低头。

“阿木达,你这是什么意思?”兀猛和布诺巴同声质问着。

阿木达本意只是噶丽丝随着区交帧,托卡比划,他还想区交帧和托卡会让她啦!谁知噶丽丝竟将他们完全击败,并且败得这么惨,这使他如何向另二帮大汗作答呢?

噶丽丝看作父亲尴尬作难的表情,心中有些不忍,突然她挺身说道:“察开通古尔班的人听着,咱们向托罗盖可不是好欺负的,今天先让你们知道除了金鲁戈外,本帮还有能人,如果再敢带兵来攻,可别怪咱们阑托罗盖的勇士要以武力对付?”

喝丽丝的绝艺大家都有目共睹,这种常人不易学到的功夫,在蒙疆几乎没有,因此准还敢出声驳辩?

兀猛与布诺巴狠狠站起来,他们想不到来时打的如意算盘全盘落空,并且知道阿木达的公主,居然比“无敌的金鲁戈”更厉害兀猛与布诺巴返去了,但阿木达与噶丽丝知道他们再也不敢妄动分毫——

晃眼七日过去,噶丽丝一直没有讯息传到乌拉族来,记君有些颓丧,但他再不愿重临阿木达的王宫,不愿再听见阿木达刺耳的咒诅——

夜是如此静,全族人民俱熟睡梦乡,忆君正在收拾行装,明日——难忘的明日,他将又要重回中原,去作待他去完成的事。

沙!沙!沙!一阵风吹矮树声音,但忆君听得出内夹着夜行人的足步声——

“噗!”

忆君吹熄幕内灯火,一提“青霞剑”,掀帐踱出。

一个甜而娇媚的声音,吃吃笑道:“怎么,这样就受惊了?是我呢!”

记君心中一喜,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

一条纤细的身影正立在一丛矮树边,面上还罩着一层面纱,看着这面纱.记君不禁想着自己保藏在怀中的头巾。“公主驾到,小民有失远迎!”记君笑着说道。

来人果是噶丽丝,即劾仙略带兴奋.巧笑道:“啊!你已经知道我是公主?”

噶丽丝缓缓将面纱取下,立时她绝世无伦的美颜,压下了一切月色,长长的裙脚垂至脚背,但露出了她一对纤弱的足尖——

记君有些迷惘,噶丽丝的改变装束,似乎使她从一个人变成了另一个人,但都是这般美丽——

…………………………………………

第七章 青衫泪痕

忆君心悚然而一惊,一时间脑中不知道闪过多少不同的看法,虽然他是十分喜爱噶丽丝,但阿木达,他一忆及阿木达就打心底觉得受到侮辱。

“嗯!不错……我正想我远在中原的妻子!”忆君说。如果不是他脸上的浓黑的化装,噶丽丝一定会发现他极不自然的表情“她……她一定很美吧”?噶丽丝心中泛起不安,自负自己的美丽,她是极不愿别人说有人比她更美。

忆君点点头,没有用言语答复,在他脑中根本也想不起有什么女子能够胜过噶丽丝的—

—此时忆君的表情甚是冷漠,其实他内心在激动着,噶丽丝像被刺伤的小鸟,畏缩地退了一步。

“我想她一定是你们汉族中最美丽的了。”噶丽丝将扶住忆君的手松开了。因为他是蒙疆第一美人,所以她希望忆君的妻子是汉族中的第一美人,那么她心中能获得稍许安慰。

忆君聪明绝顶,如何不明白她的心理,既然阿木达已断然拒绝她与他的交往,还不如此刻就打消噶丽丝的情愫,忆君如此想着。

“是的!可算是第一美人了,较你们蒙族任何一女子都漂亮!”忆君嘲弄地说道,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如此去刺伤噶丽丝的心噶丽丝眼睛润湿了,从忆君嘴角的微曲,她觉得忆君像是在蔑视她的美丽,这是她不能容忍的——虽然噶丽丝在与阿木达争辩时,声称愿为忆君作任何牺牲,也不论为忆君妻与否?但现在她受到了考验,当她从忆君口中得以忆君是有妻室之时,一种委曲和失望的感觉从她心中日起——“唉!晚了一步!”噶丽丝在暗暗叹息着。虽然忆君掩饰了面容,失去了他本来俏俊而秀逸的颜脸,但他超人的气质,潇洒的风度,仍足以紧紧系着噶丽丝的心,甚至她连忆君的真姓名也不知道“晚安!”噶丽丝生硬地说,但此时天已快放亮了,大地还是如此寂静。

忆君一直注视着噶丽丝的双睛,在她眼中他看见自己的影子,忆君知道,在这一生中噶丽丝将永远保有这影子,他自己呢?也将如此。不过他把一切对噶丽丝的愧歉,完全归究于阿木达身上。

“再会,公主,希望你有空能来中原。”忆君缓缓说着。噶丽丝也缓缓将面纱拉上。

“噗!”

一个轻微的声音发自沙上,忆君不敢看这微小的坠物,但他知道这是噶丽丝的泪水——

怅惘的忆君望着如飞而去的噶丽丝,他不知道为何自己总是这样,这样容易伤人的心。

“慧恂是第一个,这还有理由可讲,因为我并不爱她,可第二个,但我喜欢她呀!唉!

还会有第三个、第四个吗?……”忆君独思着,伫立着。东方已不知在何时发了白。

初晨,这在沙漠中凉爽的一刻。

在骄阳第一道光线划过漠海,已有数以千计的商旅在黄沙中跋涉——一个高高隆起之沙丘上,一个女子站在顶端上,手中牵着马缰,她在欣赏日出吗?不!她是在……低低的谷道下面,正有一匹黄马,四蹄翻飞地向南而去,马上的人一身黑衣,他不是“黑衣人”吗?伫立在丘顶的女子——噶丽丝,罩着浓浓的面纱,但她胸襟却一片湿淋,滚滚的泪水,仍顺着颊滑落下来——噶丽丝,美丽的噶丽丝,在以往不知有多少青年王公在她眼前溜过而得不到青睐。现在她爱上一个人,是如此深爱着,她会放弃吗?不!她绝不会放弃,以她坚毅的性格!必定她有朝一日会重临中原,去寻找她所要找的人,而最后她也达到了——炎炎赤日下,忆君又重踏上征程,从小就有志游遍名山大泽的他,当然不会仍循旧路而回。

此次他由“邦察罕泊”经“天生川”一直驰行至“七角井”,这花了他将近十天的工夫——顺着悠长的道,忆君已渐渐行至哈密附近,绿油油果品遍地的景色,使他耳为之一新。

慢慢又接近黄昏——忆君遥视远处,黑芒一片,虽然他距哈密尚不足十里,但他并不知道——望望渐黑的天空,忆君心想:“该找个宿头了。”

突然他听得了一阵泼水声,连忙侧头一看——一片矮矮的树林,中间有一块空地,当中筑了合粗陋的小屋,一个粗壮的汉子正在门前蹲着不知在弄什么?忆君一拉马缰朝那人行去,那汉子头抬了一下,仍继续他的工作——“朋友!我可在此借住一宵吗?”忆君讯问道,眼睛却看着那汉子在磨着的一把雪亮斧头。那汉子缓缓地抬起头,一脸浓黑发须几乎遮去半个面颊的额骨,一双神光湛湛的眼珠。

“你!当然可以!没有人阻止你!”这粗壮汉子答道,仍继续磨着他的斧头。

忆君微微一笑,觉得此人甚是憨直,立刻跨下龙儿,步至他身旁——雪亮的斧口在石头下磨着,犀利得已足以令人寒心,但那汉子仍不停地磨下去。

“你的斧头真不错!”忆君赞道:“但并不再需磨了啊!”

这人听忆君赞他斧头,又抬起头来。忆君从他目光中看出,他一定是心中甚是高兴。

“你知道?”这人向忆君说道:“我祖父告诉我,兵器不可一天不磨,兵器不可一天不练,因此我天天磨它练它。”

这汉子将磨好的斧头拿起,用指轻轻去试了斧口锋利的程度,看样子他是甚是满意。

突然忆君发觉这汉子的斧头竟大异于常,其份量特大不说,柄端居然连着条铁链。这样原二尺余的斧头,加上铁链就有五尺余忆君心中虽感到奇怪,但他掩饰自己不会武惯了,自然只将疑点藏在心中,不愿意说出来。“我名叫古忆君。”忆君对那汉子说道:“你贵姓啊?”

那汉子突然抬起头来大笑道:“啊!你看我每次磨这斧头时,总是什么事都忘了。我叫“鹿加’,别人都叫我大个子!”说着立起身来,作出请客人人屋的模样。

这鹿加倒真是名符其实的大个子,站着足高出忆君一个头,宽阔的胸腹,有力的臂膀,混身像由力构成的。

忆君随着鹿加踱进那小屋,虽然里面甚是简陋,但打扫却甚清洁,内中陈设除了一张床外,仅有炊食用具了。

大个子鹿加将斧头小心包起放下,才向忆君友善一笑,说道:“你随便坐吧!咱们晚上可只有羊奶牛肉吃!”

忆君笑笑,看看鹿加有些因他自己简陋的屋子而发窘的表情,也了解鹿加一是个直爽的汉子。

“你只一人住在此吗?”忆君奇怪屋内没有别人,所以问鹿加道。

鹿加有些悲戚,道:“不!本来有三人的,前年祖父去世,今年妈妈也故去了……”说着眼睛已经有些润湿。

忆君更喜爱这有孝顺心直爽的鹿加,看他悲伤的模样,连忙打断他的回忆,说道:

“来!大个子,咱们动手做晚饭。”

果然他即刻兴奋起来,拍手道:“好!咱们来弄晚饭,自从妈死后,都是我一个人作,怪寂寞的。”

忆君心中有些好笑,但他仍继续道:“你弄好肉及奶吧?我去拾些干柴回来。”

鹿加点点头,立即从一角落里拖出一大块牛肉,搭起架子,就要准备生火烤肉。

且说忆君踱出门外,一面低头拾着地上枯枝,一面哼着小曲子突然他听见数匹马奔过来,而且也转向这小屋,忆君抬头一看,果然有五匹马连骑奔来。

忆君心一惊,自然停下步子——来者五骑,中间一个穿古铜色长衫的老者,颔上留着几丝山羊须,精光闪闪的眼睛正在打量着忆君。

后面两个甚是年青,另外两个则是中年人——五人一迳行到忆君面前停住。一个五官还算端正,一身土黄色劲装青年,向当中那老者说道:“不会吧?他根本没胡子!”脸上充满怀疑的神色。

那老者点点头,傲然向忆君喝道:“小子!‘大个子鹿加’可在这里?”说着用手中马鞭指指小屋。

忆君见这五人来时的傲态,已觉得不顺眼,此时老者傲慢地一喝,心中更是气愤,不禁冷冷地说道:“你们是谁?”

旁边最先讲话的青年火起了,叱道:“狗小子居然敢盘问咱们的底细,想是活得嫌烦了,快将大个子叫出来,否则惹得老子性起,一刀将你狗头切下!”

忆君心中虽是气愤,但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用一双锋利的眼神,狠狠盯这自大的年青汉子几眼,像是要认清他。

这年纪甚青的汉子被他一盯而愕了一下,看他站着仍不动,不禁大怒喝道:“叫你将大个子鹿加喊出来,听见没有?”

忆君还未作答,鹿加已在屋内大吼起来!

“哪个龟孙子来找我鹿加?鬼叫什么?”说时提着巨斧,气呼呼地冲出来。

鹿加巨塔般的躯体,像是从门中挤出,拿起手中巨斧,指着老者五人问道:“你们是谁?”

老者阴阴一笑,显然他对鹿加比忆君是有兴趣得多,因为忆君看来是这样毫不起眼。

“你是人们叫的‘大个子鹿加’吗?”老者不作答,反问道。

鹿加“嘿”一声,道:“不错!我叫大个子鹿加,找老子有什么事?”

鹿加虽然人鲁直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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