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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傅!”刘榆风的眉头皱了皱。“你又来了!”
“我觉得这案子值得一打的。”傅云笑笑。
这话却让项毅喜出望外了。他也知道宁可这件官司的确是没有什么有利的证据,这也是她迟迟都没有找案子代理人的一个原因,别说刘榆风这样精明的人不愿意去趟这样的浑水,就是一般的小律师对这种必输无疑又没有多少利益可言的官司也是不屑一顾的。就在这种“死机”的情况下,向来以沉稳著称的傅云大律师却有了肯接手的意思,说不定就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他自然替宁可感到高兴了。
下午,宁可如约而至。到的时候还没有两点,由此可见,她的心里是如何的焦虑。
傅云已经等在他的办公室了,项毅直接把宁可领了过去就退了出来,他虽然很关心事情的进展,但也不便打扰他们的谈话。
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样子,宁可才从傅云的办公室里出来。项毅很想问问怎么样了,但在办公室这种人多嘴杂的地方也不方便多说什么,而她又急着要去打工,他们仅仅简单的交谈了几句,并没有弄清楚具体的情况。但看她的神色看上去振奋了许多,可能是比较顺利,他也多少放下心来了。
“小项,你进来一下。”傅云在招呼他。
项毅还没来得及回答,那些同事的眼睛都齐刷刷地看向了他,目光中是清一色的复杂。就在他走进傅云的办公室、正要关门的一刹那,分明听到小王的声音:“怎么他又成了”云系宝贝“了?”
是肖莉莉在回答:“别人厉害呗!”
项毅不禁苦笑了。得!他这一下又成了傅云的亲信、走狗,保不定又要被人怎么议论了。
他没有再多想,就问傅云:“您找我有什么事?”
傅云指指办公桌旁边的沙发。“你坐。”
项毅依言坐了下来,也不知道给说些什么才好,就沉默地等待着傅云的指示。他向来就不擅长与领导打交道,也说不来什么讨好卖乖的言语,况且又是很少和傅云有接触,就更加显得局促和木讷了。
傅云并没有刘榆风那种官架子,但脸上也没有什么笑意。“你现在在忙哪件案子?”
“在调查那件小说侵权的案子。”
“如果是才开始的话,你就先放放,把它交给小王去做吧。”
项毅一窒。“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妥?”
“不是。”傅云摆摆手,“是我想调你过来去办一办宁可那件案子。”
项毅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么说,您是接了宁可的案子?”
傅云点头。
项毅放心了,可还是有几分忐忑。“她的案子不是没什么胜诉的把握吗?”
“把握是不大,甚至有些棘手。她既没有任何领养的手续,又是在《收养法》颁布以后才抚养那两个孩子的,无法构成事实收养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很难找得到可供支持的条款的。”傅云答道:“但我们应该帮助她这样是人,而且是无偿的。”
“是————”项毅吃了一惊。“是义务的?!”
傅云又点了点头。“她是值得让人这样做的。”
听他的口气似乎对宁可很有好感,于是项毅就冒昧地问了一句:“您觉得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这个宁可。”傅云口吻是由衷的赞叹,“真是人淡如菊,品逸于梅啊!”
这样的评价实在是不低了,尤其是出自于傅云这种方方正正之人的口中,项毅真是很有些自豪的感觉了。同时,他对傅云也油然地生出了一种亲近感来。
从第二天开始,项毅就跟着傅云去跑宁可的案子了,距离开庭的日子已经是所剩无几,而他们要做的准备却还不少,就加倍的忙碌了。
对这个案子,傅云的决定是以“情”为突破点,把重心放在证人这个环节上,用他们的言论来证明宁可是有资格作一位称职的母亲的,希望能够凭此打动法官,争取一些同情票。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稳操胜券的办法,他们都明白打官司原本就是在打证据,仅仅是这种“人情牌”力量是很薄弱的,但在宁可这种没有任何与合法收养有关的文件作为证据的情况下,这就是唯一可能胜诉的机会了。
所以,项毅的任务就不像是以前那样收集文件、扎在文字堆里寻找蛛丝马迹了,而是去走访宁可那些老邻居、旧相识,听他们讲她过去的故事。因为这几年来城市大规模的改建,这些人都已经是风流云散、各奔东西了,项毅不得不一会儿城南,一会儿城北的跑来跑去的满大街找人,而那些人又多为老头儿老太太,说起话来都是絮絮叨叨的很有些烦人,这活儿其实就相当磨人的了。但是,项毅却很喜欢现在这个工作,甚至是乐此不疲的。因为他们的叙述向他完整地勾勒出了一个童年的、少年的宁可,这使他更熟悉、更了解那个他爱的女人了,觉得离她更近、更亲了,心中对她的爱,甚至是崇拜也与日俱增起来。
项毅所问及的每一个人都会说这样一句话:
“如果没有宁可,那两个小孩子是肯定活不下来的。”
为了证明这句话的真实可信,他们都会一一地列举宁可是如何照顾金星和水星的种种艰辛,其中提得最多的就是她买房的那件事情了。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宁可家虽然一直并不宽裕,但那两间小平房却是她爷爷留下来的私产,在老房拆迁的时候当然就很值些价了,别的不说,换一套两居室的新房来住是绝对没问题的。可就在刚刚在议论搬迁的那当口,金星和水星却双双得了肺炎,体质原本就不怎么好的她们病情就比别人来得严重得多,住在医院里的费用也就一天比一天的多,宁可很快就花完了所有的积蓄,没办法就只好把唯一值钱的房子给卖了,而且因为急于用钱就卖低了市价很多,吃亏不小。平房拆迁以后,别的邻居都高高兴兴的住进了新楼房,她却只能到处去租那些阁楼来住了。
项毅从来就没有听宁可说起过这件事情,这时听到那些老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个故事,印象反而加倍的深刻了,被她这种行为再一次感动和撼动了。当傅云得知这个情况之后也不禁动容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她这样的女子,真是难能可贵啊!”
可项毅对宁可问及此事的时候,她的反应却很平淡。“这有什么?房子哪有人的性命重要?”
项毅由衷地钦佩了,做好事的人他并不是没有见过,但像宁可这样半点自得与邀功气都没有的人却是少之又少的,这才是真正的高尚吧!
另外,项毅在调查中还意外地知道了宁可父母的故事。
这与宁可的案子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联,而是一个老太太无意间的一句感叹引出来的。
“宁可这丫头平时总是冷口冷面的,她这是因为打小心里就苦啊!”老太太叹着气,“这都是她那个没良心的爹造的孽!”
“她父亲?”项毅惊奇了,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宁可父亲的事情,总以为他早就去世了,但现在听这个老太太的口气好像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于是,老太太就慢腾腾地、饶有兴味地把宁可的“家丑”讲了个明明白白。
宁可的父亲是一个五十年代留学过莫斯科的知识份子,算是那个时代的精英、人才了。可他回国后在大学任教还没有两年,中苏的关系就恶化起来,他自然也就被打成了“苏联修正主义反革命”,加上他的家庭出身又是小工商业主,就更成了批斗和改造的对象,不仅下放到工厂去劳动锻炼,还得天天去各种革命会议上受训检讨。所以虽然他人长得是仪表堂堂的,却也没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个人问题就成了个老大难。一直拖到快四十岁了,才在好心人的撮合下和一个带着个孩子的寡妇成了家。那个寡妇就是宁可的母亲,在和这次婚姻以前是有过一个丈夫的,那个男人也是个身份不好的黑五类,在一次阶级专政之后撇下还不到三十岁的她和一个刚刚八岁的儿子“自绝于人民”了。这样的一个女人,比起宁可的父亲来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但两个人配在一块儿倒也是天作之合了,没两年又有了女儿宁可,那日子过得也还算凑合。后来,中国和苏联的关系总算解冻了,宁可的父亲被平了反,又安排到一个研究所当了翻译,她母亲也回到曲艺团继续古筝演奏,生活眼看着就要更上一层楼了,谁料到这个时候反而出了问题,她父亲在一次去苏联考察的时候突然就失去了踪迹,据说是留在了那里或去了某个别的国家,总之是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了。她母亲实际上又一次成了寡妇,身体又弱又病地抚养着孩子,还得忍受大家的议论和讥嘲,日子过得比以前更加的艰难了。而当时只有十来岁的宁可仿佛在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不再活泼,不再欢笑了,整天就知道默默地做事,冷冰冰得就像是一个冰雕出来的人似的。
原来,宁可的家庭是这样的情形,项毅也就有些恍然了,这就难怪她年纪轻轻的会是那样的冷若冰霜,父亲的那种抛弃是绝对可以狠狠地打击和伤害到任何一个孩子的。想想她所承受的痛苦,他的心就充满了怜惜,就有了一种想把她拥在怀中好好安慰一番的冲动。但是,他不敢、也不能这么做,甚至连问一问也是不妥当的。他们现在是常常见面了,可那是因为案子的缘故,并没有一丝一毫涉及私人感情的成分,完全就是公事公办的架势。更何况在场的人又不止他们两个,有傅云、有小王、有蓝梅……尤其是那个秦戈,好像老是不必工作似的,随时都是车前马后地陪在宁可的身边,俨然就是一副护花使者的模样,弄得项毅心里满不是滋味的,但也无可奈何。他是谁啊?何姗姗未婚夫的身份已经在他和宁可之间化上了一道鸿沟,宽得难以逾越。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沙漠中的一汪泉水
第六十四章沙漠中的一汪泉水
项毅在准备开庭的同时也和对手时有接触,那个张蓉的过去还是不乏令人同情之处的:在懵懂无知的十八岁就轻易的相信了、并且许身于一个轻薄的男人,在生下了女儿之后就遭到了无情的抛弃,那样一个众叛亲离的景况中,她所选择的也是抛弃,抛弃孩子、抛弃这个城市独善其身去了,方才遗留下了后来的这一场纠葛。她当初的选择是有些冷酷,但也可谓是正确的,因为对孩子的遗弃恰恰成就了她现在的香港富商太太的身份,而且是那种地地道道的正室,并不是什么二奶或小蜜之类的人物,比起以前生活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了。又加之她那个六十岁的阔丈夫自己并没有子女,也就很支持她把双胞胎女儿要回去共享天伦之乐,她就更加名正言顺和理直气壮起来,显然是要志在必得的。不过,她虽然是很有些富贵逼人的张扬,对宁可还是相当的低声下气的,在正式开庭之前的几次调解中,她不仅一再的向宁可赔礼道歉,并且提出了三十万元的补偿,可以说还是挺有诚意的了。可是,宁可的表现却非常的倔强,说什么就是不愿意放弃孩子,那副不为所动的样子别说是三十万了,即便是有一座金山堆在她的面前她也是不眨一下眼的。
当时在场的小王事后就不止一次的痛心疾首了:“她怎么就那么不开窍呢?两个小孩养了八年最多也就花费了十来万吧,现在给她三十万也划算得很啦!她还不拿着?”
项毅没有反驳他,反正他这种人是不可能明白宁可的,如果她是一个那么看重钱财的人,当初就不会自找麻烦地收养两姐妹了。要知道,这些年来宁可所付出的可不仅仅是金钱和心血,还有她的青春。这正如那个酒吧老板娘蓝梅感叹的那样:
“宁可十九岁在这里工作的时候就有好几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对她有意思了,可直到她现在都已经二十七八了还没有嫁出去,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她有那两个孩子拖着?一个女孩子最好的时光就这么完了,多少钱也弥补不了啊!”
对这件事情持有她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有很多人都是如此认为的,其中也包括了项毅的父母和妹妹。
项毅并没有对他们说到过这件案子,他们是从报纸上得知此事的。至于这件事情是怎么见报的,那是因为蓝梅,她酒吧的常客中有好几个是作记者的,听她说起宁可的这桩官司后,都觉得这是新闻的好材料,便大写特写了一番,几乎就登了晚报的一版,弄得很多不相干的人都知道了宁可的故事,并且议论纷纷的,成了一个众人注目的焦点。
宁可的官司见报的当天,项毅刚下班回到家,还没有来得及换鞋子母亲就拿着报纸迎了上来:“这报纸上说的宁可是不是就是那个宁可?”
项毅瞟了一眼报纸上那行大标题“双胞胎的争夺战争”,叹了一口气。“是她。”
母亲怔了一下,“这么说来,那两个孩子就不是她的了?”
“怎么不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