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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放的星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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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颜立国吹了一声口哨。“不正点,但古典!”

项毅不喜欢他的口气,但承认他的评价,就点了点头。

“有一点倩女幽魂的味道。”郝大庆也点了点头。

倩女幽魂?!这四个字一下子就唤醒了项毅心底的某种记忆。他的思绪飘回了那个春日的同学会,夜色、星空、街灯、女鬼……对了!女鬼!她就是那天晚上的那个“女鬼”!也是这白白的旗袍,也是这冷冷的声音,也是这冷冷的神色!

一切,都是如此的吻合。林可———真的就是那个“女鬼”无疑了!

正文 第十章 第一次接触

第十章第一次接触

项毅坐在“茶庐”的一个靠表演很近的座位上,他没有喝茶,也没有吃茶点,而是在静静地倾听着一首叫不出名字的曲子和直直地凝视着那个弹古筝的人。

最近一段日子,项毅常常是一下班就直接跑到“茶庐”来了。那些酒吧、迪吧或咖啡店再也吸引不了他的脚步,好象全城就剩下了“茶庐”这么一个好地方似的。而且,项毅总是独自一人的来这里,并不约上颜立国或郝大庆,他不愿意被谁打扰,那感觉活像是自己想偷享什么盛宴似的。

是的,他每次在“茶庐”听林可弹奏古筝就有一种很享受的感觉。他向来喜欢的都是莫扎特或柴可夫斯基那种西方大气的音乐风格的,从来就没想到自己会爱上这种古典得近乎是柔媚的音乐,但现在的他就不可思议地成了古筝“靡靡之音”的忠实听众,还特意在网上、书店去找了不少有关的资料来充电。虽然,项毅还是不太懂得那些乐谱啊、琴弦啊、指法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但只要那叮叮咚咚的声音一入耳,就会直钻到他的心里去了,犹如一只柔和的手在抚弄着伤口似的,他的脑海中就会是空灵一片,那些令他烦心的人和事就会消散到九霄云外去了。

而他心里不得不承认一点:他对于那些音乐的诠释的兴趣是远远不及对那位弹奏者的兴趣大的。这才是“茶庐”不可抗拒的真正原因。他虽然并不认识她,也没有和她说过话,但他从她那淋漓尽致的演奏里、冷然淡定的台风、专注的神情中“认识”了她,总觉得能够弹得出那样深邃、令人沉醉琴音的人必定是一个内在极其丰富的女人,心中便对她怀有着一份奇异的理解和尊敬的感情。

因为项毅的经常光顾,“茶庐”的那些服务小姐们及经理几乎都认识了这个高高大大、仪表还算是堂堂的项先生,而且只要是一看到他来,就会很主动地把他引到离古筝最近的座位上去,然后就是满脸暧昧的笑,看看他,再看看台上的林可,弄得项毅很是有些不自在,但还是硬着头皮地照来无误。林可,太有某种蛊惑力了,她的冷傲,她的委屈,她的那一双小女儿……这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神秘,让他有着浓厚的好奇和兴趣,他实在是想知道她这个人有着什么样的背景、什么样的故事了。

其实,项毅也并不是能常常见得到林可的,来“茶庐”的十次中倒有五、六次是遇不到她的。她似乎非常地忙,不止在“茶庐”一个地方上班,还有别的工作要做,而且还有好几份似的。这个情况,他并不是从林可那里得知的,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的交情可言,最多不过是她在看到他时目光有意无意地停留一下又或者似乎会向他微微地点点头罢了,并没有过任何交谈,他们是那种真正的陌生人的关系。林可的某些情况,项毅也只是从她与那个大嗓门经理交涉时偶尔听出来的:

“明天,我可能来不了了。”

“怎么又不来了?”经理有一点火气。“说好了有几个客人要来听古筝的。”

“可是,林苑酒楼那边……”林可在解释。“都已经约好了的。”

“又有场子要跑啊?!”

林可无语。

“你这人———怎么老是嫌钱不够多啊!”经理说话很不客气,“早知道你这样的麻烦,我还不如放CD得了,省事儿又省钱!”

林可依然无语。

项毅倒是很忍不住要代她去分辩两句了:家里有两个小孩要吃喝,那钱当然就是不够的了。本来,在经过了刘榆风和林晓露带给他对人性的失望之后,他明明就已经是相当地不相信什么表象的东西了,但很奇怪的是,虽然他和林可几乎是毫无接触的,却能深信她不是那种爱财如命的女人。

项毅也没有听说过关于林可的任何私生活方面的传闻,除了知道她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以外,就是真的一无所知的了。即便是那两个小女孩,他亦是在第一次见面时见到过一次,这以后他也再没有看见过了,林可显然是个非常守信诺的人,答应了那个经理之后就果真没有把她们带来了,想来是家里另外有人照看的。会是谁呢?是她们的爸爸吗?那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呢?项毅心中充满了好奇。

林可表面上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女人,要说特别之处也不外乎是会弹古筝和年纪轻轻的就有着一对双胞胎女儿罢了。可项毅直觉上总是感到她身上是有着许多秘密存在似的。这种想像在无形中给林可增添许多的魅力,很是有些吸引项毅了。

尽管他有着急于了解林可的心思,但始终也没有那个机会。有好几次,他也鼓足了勇气想上前去和她说些什么或者作个自我介绍之类的,可他终究还是作罢了,他向来就不是颜国立那种“自来熟”的人,要冒昧地去认识谁,而且还是个女人,实在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而那个林可又是从来不理睬客人的,老是那么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他就更不知道该如何去搭讪了,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边听着琴,一边暗暗猜度着。

终于,不知道是在项毅光临“茶庐”的第十次呢,还是第十二次,他和林可才有了一次“亲密接触”的机会。

那天傍晚忽然下起了大雨,项毅又没有带伞,就被阻在了“茶庐”里一时走不了了。

“茶庐”的生意那一阵子并不是很好,客人就不是很多,只疏疏落落地坐了四、五座的样子,气氛有些冷清,林可的古筝表演也减少了一些时间,比往常要空闲一点。若是别的日子里,她准会匆匆忙忙地赶场子或者回家去了,可雨是那样的大,她也只有暂时地等上一等了。

当时,林可已经换下了旗袍,穿着一条白色的宽摆连衣裙,站在门口观察着雨势。风迎面吹过,她的裙裾就轻轻地飘卷了起来,真像是一朵盛开的百合花,给人一种非常唯美的感觉。项毅看着、看着,就不禁有些心旌摇曳、浮想翩翩了。当他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情绪很有一点不健康的味道,心里就有些羞愧了,他怎么可以对林可这样的女人有别样的心态呢?他收敛了一下心神,努力掉转了目光埋头喝起那杯已经冷了的龙井来了。

“请问———”一个斯文的声音在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他抬头一看,竟然是那个从来不和客人搭话的林可!

“可以……可以……”项毅有些口吃地,“当然是可以的了。”

她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项毅能够很清楚地看到她的模样了:她的头发没有一丝是染过的,是那种时下难得一见的漆黑,让项毅看厌了“锈发”的眼睛为之一爽了,而她的发型不再似表演时那样高高的挽起,只是很随便的垂在腰际,松松散散的,这令她这个人多了几分平和的味道;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一点脂粉了,愈发显出了眉目的清秀来,尤其是那双眼睛,清亮得像是水洗过的黑宝石似的,又蕴含着几分淡淡的忧郁,让人感到在它的深处还藏着另一个深沉的、不为人知的世界;她浑身上下并没有佩带一件饰物,只在右手腕上戴了一块样式老旧的表,显然是作实用而非装饰的,这就不像项毅平时见过的那些女人那样叮叮当当、琳琅满目,却更能够显出她个人的韵味来。

她还是不是很漂亮,但整个人自有一种悦目的清爽和雅致。

正文 第十一章 渴望深交

第十一章渴望深交

一时间,林可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似乎在研判着什么。在她那莹澈的眸子地注视下,竟令项毅没来由地有些紧张,简直不知道该说上些什么才好了。

倒是她先开口了。“我是林可,你是———”

“我叫项毅。”他忙答道:“项羽的项,毅力的毅。”

她的唇边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我么,叫宁可。是宁采臣的宁,可以的可。”

她这显然是在套用他的语式,可见她这个人很有一点幽默的,并不像外表表现的那样冷漠。这让项毅感觉轻松了不少,说话也利落了一些。

“原来,是那个宁啊!”他恍然。

“怎么?有问题吗”

项毅有些不好意思,“是我弄错了,一直以为你姓森林的林呢!”

“哦?”宁可微微一抬眉。“项先生认识很多姓林的人吗?”

“也没有认识多少了。”项毅含糊着。心里不禁暗暗惊异于她的敏感。

“你———不赶时间吗?”他没话找话地。

“没办法,这雨老是不停啊!”宁可无奈地。“怎么走?”

“打个的吧。”

宁可摇了摇头,没有啃声。项毅愣了一下,就有些明白了过来:她一定是舍不得那个钱的。对于生活的艰辛,项毅了解得并不是很深切,他的家庭环境虽然不如颜立国那样优越,但也一直是中等水平,他并没有在物质上有过太多缺乏,工作后的薪水也是超过了一般的工人阶级,又不用养家,虽说还是不能随心所欲地挥霍,但也从来没有过要节约那几块钱的念头。他此刻之所以还呆在“茶庐”不走,并不是真的就走不了,而是自己想刻意留下来罢了。真不敢设想宁可的经济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呢?就那么的不堪吗?连偶尔坐个出租车都不敢?!项毅想象不出来,却能体会到她的为难。生活,对于一个年轻的母亲而言真的是非常不容易的吧!

气氛有一点沉重了。现实,实在是让人高兴不起来的。

项毅转移话题:“你学了多久的古筝?是音乐学院毕业的?”

她神色有些暗淡地摇了摇头,只回答了他的第一个问题。“有十几年了吧。”

“十几年!”项毅惊叹了,“那是从小就学起了?”

宁可点了点头。“是我外公教授的。”

“原来是家学渊源啊!”

“什么家学渊源?”宁可苦笑了一下。“如果外公知道我会靠古筝在酒楼茶肆谋生的话,大概,当年就不愿意教我的了。”

她说话很斯文,用词也雅,并不同于时下那些出口就成脏的时髦女孩,听着相当让人舒服。可那调子总是有些灰灰的,想必是经历过很多不愉快。项毅想问,又觉得未免有些交浅言深,就按耐住了好奇,故作夸张地问:“你的技法是属于什么派别呢?华山派?还是衡山派?”

宁可不禁莞尔,“项先生真是幽默!这又不是武侠小说,什么华山、衡山的?”

“武侠不是,但你可是高手呵!”项毅也不知道自己几时变得风趣起来了。

“高手谈不上,只是学了一点点山东筝派与浙派的皮毛而已。”

“果然是名门正派呢!”

宁可又笑,眉宇间不再有那抹苦涩了,她整个人变得柔和起来。不知道为什么,项毅看见她的笑容自己的心情也随之好了不少。

“你今天弹的是什么曲子?不像是平时那种通俗型的啊!”

“哦,是一支传统的曲子,叫作《梅花三弄》。”

“《梅花三弄》?是古曲吗?我还以为只是琼瑶的电视剧的名字呢!”

宁可叹了口气,似有几许遗憾。“古筝本来就是应该弹奏这样的曲子的。”

“那你就多弹弹这样的曲子好了。”

“但这样的音乐———没有市场。”她轻叹:“古调虽自爱,今人不多弹。”

“怎么会没市场呢?”项毅把这些天才恶补起来的音乐知识拿出来“卖弄”了:“现在像你这种会弹奏古典乐器的人是很时髦的,组合也特别的多,像国内的女子十二乐坊,国外的理查德·克莱德曼、马克西姆都走的是这样一种古今合璧的路子,这种新形式的音乐才使得古典的东西容易被人接受吧!”

“也不尽是如此罢。”宁可轻轻地摇了摇头。“时髦的东西或许是会红上一阵子的,可也意味着马上就会被淘汰的。真正懂得的又有几个人?这于音乐而言并不是好事情。”

“你不认可通俗的音乐?”

她似乎很有了点谈兴。“也不是啦,我也喜欢王菲、席昂·迪翁的歌啊!我从来就不觉得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有什么高下之分,音乐就是音乐,各有各的韵味,但当民乐成为了所谓的新民乐,那就是另外一种东西了,至少已经不算是纯古典了。这就好比是现在那些旅游景点的仿古建筑,挺像是那么一回事儿的,可总是少了点味道,是缺少了些文化底蕴和历史感罢,就别扭了。”

“可音乐太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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