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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上电话,反复琢磨高煜的话,我觉得高煜是不应该知道我在强尼酒吧的历险记的,有公安部的禁令,我从未对任何人提及。可听他的方才话意,似乎已经知道些端倪。我想了半天还是不放心,就又给他打了电话。高煜这回很干脆地告诉我:“是,我知道,我知道你救过吉田百合子,我是听我哥说的……”
离大婚之日还剩下一周了,我和高煜已经领取了证书,从法律意义上讲,我们已经是夫妻了。我那时才开始出现在高煜的朋友圈子里,而在此之前,他们基本对我一无所知。结婚一周前的大礼拜,我和高煜创造了一个记录,就是在一天之内,买回了全套家具和家电。高煜的几个哥们,吵吵嚷嚷帮了一天忙,号称要帮我们把罗马一天建成,到最后就抱怨说为了你们小日子过得舒坦,可把哥几个都给累散架了。其实根本没用他们上手搬,只是前后跟车照应加上下楼,就把几个大男的给跟晕了。
我那天头回在高煜的死党面前亮相,他们开始都说高煜把个老婆深藏不露,不是大美女就是大恐龙。所以家具进门时,他们个个跟了家具一齐往里挤,就为一睹为快。看了之后可能觉得也就是一般人儿,没什么过高的评价,只是嫂子弟妹的一气乱叫,又上来跟我握手占便宜。我这点肚量还有,就微笑着由他们胡闹去。
等最后一只冰箱上楼时,因为两个力工合抬,把搬运的绳子弄断了,挺大个冰箱就卡在电梯口进不去出不来,我看见外边那个力工拼命连着那根旧绳子,而高煜他们衣冠楚楚挤在电梯间里边都不上手,实在看不过去就自己上阵,一个人给抱了出来。
那几位哥们儿从电梯里一个一个往出走时,看我的目光就有些异样,最后我进门时,听见一个贫嘴的哥们儿捅了一下高煜,小声说你娶的这是媳妇吗?这是女大力水手,这还不得欺负死你?他们说话时,我正把一个需要两个人抬的红木茶几,自力更生挪了个方位,我就双手抬着向他微微一笑,他竟语塞硬咽了一口唾沫。
晚上吃饭的时候,高煜向他们介绍了我的履历,听得他们目瞪口呆肃然起敬。看得出来,我的这些所谓特长,一直让高煜特别感到骄傲,是他喜欢夸耀的话题,这叫我也有些得遇知音的感动,毕竟,人们对女性的评价,大多还是以柔为美的,我的这些个优点,显然和温柔娴淑沾不上边。
在那段日子里,我经常为物质生活的突然丰富感到无端的惶惑。虽然不是苦水泡大的,但自从母亲病重后,也曾为生活的窘迫而四处奔波过。现在一下从低层来到上层社会的家庭中,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有时难免会惊讶他们对金钱的态度。我曾经亲眼看见高元林夫妇为儿子新婚而接纳的礼物和礼金,瞠目结舌之余,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回避。我暗自嘲笑自己,可能这就叫做小家子气吧。
随着婚礼的日子一天天走近,我对结婚本身也有了新的恐惧。心烦意乱的时候,曾试着戴上耳机再度聆听《为你钟情》,想一找往日那平静如水的心态。其实《为你钟情》就是一首献给婚礼的歌,在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听起这首有着特别意义的老歌,不免就混乱了现实和过去的情感,胡思乱想下更觉〖HT5,6〗忄〖HT5,7〗〖KG…*2〗西〖HT〗徨无助,于是干脆收起不听。
《女特警—为你钟情》93(2)
我努力告诫自己,这是在人生一个特殊阶段,必经的心理过程,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还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吧。直到那时,我还是处在自我审视和自我调整的状态中,我真心诚意地想让爱我的人,也能因为我而感到快乐和幸福,我还一点没有想过,那堪称纯洁的感情本身会有什么阴影,幸福在望的婚姻生活还有什么障碍。
我承认,自己对灾难的预感,总是那样驽拙迟钝,所以对即将到来的打击,总是猝不及防。
六月二十八日,一个阴雨的周六,离结婚还有三天。
我和高煜已经约好,下午同去婚纱影楼照套像,这本来也不是预定的项目,高煜坚持要在结婚后,到北京去照。可是他的朋友为他订了这样一个套像礼品,我们也只好接受下来,在省城先献身一照。中午,我突然接到原东辰公司宁馨儿打来的电话,应约来到位于市中心的风之语咖啡厅。
久未见面的宁馨儿还是眉目如画端坐在我面前,惟一令我感到陌生的,是她的纤纤玉指间,夹着一支细长的白色香烟。我们面前两杯“卡布其诺”自始至终未动一口,弄得我后来一看到这种意大利咖啡的名字,就会想起那天在牛奶泡沫下包裹着的、浓重黏稠的、令人捉摸不透的那种质感。
宁馨儿定定地看着我:“施姐,我下午两点的飞机,急着见你一面。我刚从小燕子那知道,你要结婚了!”
我知道宁馨儿是个很讲义气的女孩,跟我一直关系不错。那时很怕她要做出什么表示来,就胡乱点点头然后关切问她的情况:“馨儿,东辰破产了,你现在在哪儿工作呢?”
宁馨儿的嘴角出现一丝淡笑:“怎么,想像帮小燕子那样,也把我弄到高煜的手下去?”
确实,我听到高煜开公司后,惟一的要求就是安排一下东辰的小燕子,她因为好心把我放进东辰档案室,而惨遭郑子良辞退,弄得我总觉得对不起这位小妹妹,好在现在有能力可以补偿一下。
今天宁馨儿的语气,我却明显听出些讽刺的意味来,就愕然望着她,听她又撇嘴问道:“知道我怎么认识的你那位高煜先生吗?”
我想了想茫然道:“高煜在东辰当过几个月法律顾问,你那时候就认识他吧?”
宁馨儿笑容一下子转冷:“不那样简单,施慧你太天真了!其实高煜要结婚我早就知道,我根本不想管他要娶谁。本来,我买好了去上海的机票,已经打算永远离开这里,永远不再见他。如果不是刚刚听说新娘居然是你,我是不会管这档子闲事的,我,也不会说出真相来……”
她滔滔不绝再也不让我插话,我只记得那两片优美的弧线嘴唇在我面前开合着,愤怒决绝的用词,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到震惊和悚然。
“我宁馨儿原是个讲信用的人,我拿了人家一大笔钱,足够让我挥霍半生,应该满足了。但今天为了你,我把信用丢了。我不怕遭报应,因为我喜欢你,喜欢你这个人。施慧,你是这个世界上,我认识的惟一一个好女人,你是我为数不多崇拜的人之一。正因为如此,我才不想看到你和一个虚伪无耻的人走进婚姻的殿堂,所以我今天义无反顾地把你约出来。你说我缺德说我嫉妒我都认了,我一定要告诉你,高煜根本不配你,他不值得你托付终身,他是一个骗子,是一个功利主义者……”
…………
雨越下越大,我和宁馨儿并肩站在咖啡馆外,宝来轿车停下的一瞬间,她转身和我拥别。我一直在激动地颤抖,她显得比我冷静得多。她在我耳边说了最后一句话,她说:“施慧,还记得去年在地税局吗,你抱着我跑,把我双脚离地拖了一路。那个时候,我觉得你比男人还要强悍,希望你能一直那样坚强下去!”
她头也不回地上了车,车里坐着一个男人,看来是她的朋友或亲人,是送她去机场的。
我目送她的车在雨中渐行渐远,自己却失魂落魄站在原地,我那时已经开始了迷失,不知何去何从,我甚至好久都抬不起手臂来为自己打一部车。这时,一部突然开动的黑色别克擦身而过,掠起的水花打湿了我的鞋裤,我开始只是认出来,开车的戴墨镜的男人,就是我在新楼电梯里遇过的那个人,但我思维混乱精神一点也集中不起来,直到缓缓摇上的车窗内,他扔给我一个谐谑的冷笑,车子如箭一般消失在雨幕中,那种奇怪的感觉才再次涌现,而且越来越强烈。
我拼命地回想,猛然转醒,一步跃上雨中的街道,一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另一手同时打开了手机……
我终于想起来了,刚才那个男人,虽然没带任何佩饰,但他的右耳上,有一处明显的耳洞!
我把报警电话同时打给了北京的于晓梅和本地的110,我也打电话向宁馨儿示警。从馨儿刚才对我的讲述中,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郑子良是在跟踪她伺机下手。宁馨儿关了手机,叫我悬心了好一会儿,还好,她吉人天相最终无虞。
从某种意义上讲,宁馨儿是幸运的,她上机前与我一晤,让她最终逃避了一场杀身之祸。而这次会面,也让郑子良处心积虑的假死重生,有了一个大白于天下的机会。
其实,于晓梅早就掌握了他的存在,只不过以为他已经销声匿迹,甚至可能是潜逃出境了,谁也没想到,他痴迷于执行肖东琳的命令到了完全忘我不顾生死的地步。后来,警察在他的身上、他的几处居留地,都搜查出不止一个身份证和护照。警方断定,他完全可以在肖东琳案发后,堂而皇之地逃出国门!
《女特警—为你钟情》93(3)
说起来,郑子良虽然改头换面身份一新,但也没有完全掉以轻心疏于防范。在新楼惊见我的时候,就曾经立刻转移居住地;这一次他也在雨中潜伏好长时间,只是见我迟迟不动,才无可奈何地在我面前留下那惊鸿一瞥。
那天等我坐着出租车赶到机场,宁馨儿已经在警察的保护下安全入闸,那里并没有发生我想象中的刺杀和枪战,在无数陆续赶到的警察和武警战士中,我看见了徐亮的身影,他正冲着对讲机在雨中大喊着什么。
警察执行任务时,那种全身心投入的激情,是非常动人的。我远远凝视他的身影,呆呆伫立了好长时间。
那天下午,我没有去照婚纱照,不知为什么,高煜也没有给我打电话。在这个凝固婚姻形象的机会,我们不约而同选择了逃避。后来,我才知道高煜爽约的真正原因。
我裹着一条毛毯,蜷缩在小婉家的沙发上,接到了于晓梅的电话,她的声音很大很兴奋,她说:“抓到了抓到了,施慧你真棒你又立功了!就是你提供的那个车号,你们那儿的公安局已经把他给抓捕归案了。他整容改了脸,可指纹和声音纹路都过了鉴定,现在就等DNA出结果了,基本可以认定就是郑子良了!”
我一点都兴奋不起来,只说:“啊,抓到就好!”
于晓梅还在拼命表扬我:“这可是最后一条大鱼呀,我们以为他得以漏网了,谁知他还自己往出跳。施慧,你让我们功德圆满了,我马上去省城,我给你请功去!”
我合上电话,还是痴痴傻傻地坐着,天渐渐黑下去,房间一盏灯也没开,一点声音都没有。小婉一直乖乖地陪坐,我们姐妹就那样坐在黑暗当中,直到一只从纱窗里钻出来的苍蝇,在我们中间飞来飞去,最后叫我挥掌拿下。
我摊开手,月光下,掌心里一片狼藉,我直奔卫生间,就吐在那里了。我那时已经发起高烧,小婉把我扶到床上,轻轻问我:“慧姐,婚还结不结了?”
我干涩地说:“不知道。”
小婉突然像没了半截,一下子跪在床前,她拉起我的一只手哭了出来:“慧姐,别这样!你这样我心里特别不好受。其实,是我对不起你,我说了谎话……但是,我那时真是觉得高煜不错呀!我没觉得哪儿有什么不对,他一直那么爱你……”
我呆呆地看着她,听她哭着继续说:“其实,其实大姨临终时候,没说过让高煜照顾你的话。是高煜让我说的,他说他太爱你了,你这些年太苦了,他一定会照顾你一辈子!”
我疲倦地转过脸去,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去,我说:“我知道了,没事,你起来吧,不怪你,怪我自己!”
如果能让我选择的话,我宁可选择不再和高煜见面,甚至不再和任何认识我的人见面;我心甘情愿钻进蚌壳,把自己密密地封裹起来,然后慢慢沉在沙河之底,在一个暗不见天日的地方,慢慢舔伤口。但我知道,我事实上无法逃避!我既然已经有了一回错误的选择,那就必然要付出面对现实的代价。
记得我当时已经心灰意懒到了极点,连话都不愿意多讲一句。但是,我还是在高煜锲而不舍的追问下,与他有了一次激烈的对话,就像面对他锲而不舍的追求,最终改变了初衷一样。
其实,高煜对任何一样想得到的东西,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我曾经多次听祈文芳笑着讲过,高煜小时候喜欢家里一只漂亮的小板凳,而那只小凳子的使用权是归小哥哥高炬的,一个小孩子,为了能在吃饭时霸上那只心爱的小凳,就用小刀在凳子油漆面上,一点点刻上了自己的名字,最终在高元林的一顿屁板之后,真的如愿以偿得到了小凳的使用权。那时,他才四、五岁的样子。
后来我想,他想得到我,也不过就是追求另一只喜欢的小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