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奔跑,拼命撞击,顿时把成功登上了城头的虎克帝国士兵撞得血肉横飞,很多士兵都被牛角直接顶出了城墙,摔到了将近十米高的城墙下,发现不对的士兵立刻找到梯子想爬下去,而下边的士兵不明就里,还在拼命的往上涌,顿时乱成一团,连很多梯子都被掀翻了,上边的士兵自然也都摔下来见了阎王。
布尔?丁克十分吃惊的注意到,南华帝国的防守将领居然毫不顾惜自己人的生命,城墙上明明还有不少南华帝国自己的士兵,可是他们依然堵住了路口,任凭火牛将两方的士兵一起冲击而死。这一发现让这位老将也忍不住咬了咬牙,发现自己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
这时候,布尔?丁克还不知道他的对手其实根本就不和他“旗鼓相当”,而是远胜于他。
这天黄昏的时候,小城的城头上已经全部被鲜血染红了,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血泥,那是两国士兵的血肉,当虎克帝国的士兵终于占领了城头的时候,他们觉得这胜利格外的来之不易。
正是因为这种“格外来之不易”的感觉,让他们忽视了对方在这样顽强的抵抗后边还有埋伏,而且这个埋伏比这一天的抵抗还可怕得多。
疲乏了一天的大军当天晚上就在城里扎营了,他们把城里残余的民众全部集中关押起来,布尔?丁克并不是个残忍的将领,他始终认为打仗是军人的事情,与百姓无关,所以,他并没有答应很多手下将领的要求:屠城。
而且,布尔?丁克始终认为,有南华帝国的人民在手里,也算是一种变相的人质,可以避免敌人使用很多同归于尽的招式。
半夜的时候,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响起,似乎连整个天地都被撼动了,这座方圆不过五平方公里的小小城市被早就埋在地下的奇怪粉末整个儿炸成了废墟,从升龙大陆的版图上彻底抹去。
同时被抹去的,还有虎克帝国接近十万大军,还好由于城市太小,有一多半的军队都扎营在小城以外,否则,这二十五万大军,就真是死得太冤枉了。
布尔?丁克的运气不错,大爆炸发生的时候,他正在城外和几名心腹大将讨论今天的战役,听到大爆炸的响声,他的眼睛当场就变得通红。
这种可以发生爆炸的奇怪粉末他根本听都没听过,而这种可以让整个城市一起爆炸的东西,其可怕程度,足以让任何一个将领不寒而栗。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尼古拉?幻那天晚上跟楚歌讨论孙子兵法的时候,从楚歌那里学到的配方,火药其实并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农村土语里说“一硫二硝三木炭”,这些都是很容易得到的材料,楚歌跟尼古拉?幻简单提了一下土火药的制作方法,恰好尼古拉?幻的佣兵团里有一个半调子的炼金术士,尼古拉?幻和这位炼金术士只花了一天时间,就把这种东西试出来了。
第三十三章 买房风波
布尔?丁克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敌人是尼古拉?幻,可是他对尼古拉?幻的评价又高了很多,因为他发现这个人居然毫不顾惜人民的死亡,居然任凭城里还剩余的那么多百姓和自己的士兵一起完蛋。
这种心狠手辣的人,才是最适合做将军的人,如果他不但有毒辣的心肠,还有灵活的战术,那就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将领了。
无论损失多惨重,战争还是要打下去的,布尔?丁克后边的动作一步一步更加小心谨慎了,他先后派出了五批探子到处打探情况,避免被敌人偷袭,同时,对在大爆炸中受伤的士兵即刻抢救,然后由牧师队伍进行治疗,受伤太重的可以先行回国,整个过程有条不紊一丝不苟,这位老将军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还是值得肯定的。
可是偏偏又出了问题。
这一次,问题出在水源上。
这一片正是大陆上水量贫乏的地带,一直以来,所有人的饮水都是由一条贯穿全城的大河供应的,这条河里的水源本是没有问题的,布尔?丁克在部队驻扎之后还专门要人测量过水质,证明可以食用,等到大爆炸之后,更是派人从河流上头很远很远的地方开始监督,只要有人污染水质立刻就会报告下来,就连天上的飞鸟都被负责监视的士兵射了一大堆下来。可以说,他的所有方法措施都是绝对到位的,可是大爆炸的第二天清晨,他无比郁闷的发现,整个军队上上下下,几乎全部都中毒了。
这种毒并不厉害,因为太厉害的毒不容易取得,而且下到水里之后发作太快,容易被迅速发现。
可是这种毒又十分有效,因为他可以让整支军队在整整一天之内浑身无力,精神萎靡,有的人还一直往厕所跑。
布尔?丁克等将领和一些斗气深厚的士兵,可以凭借体内的斗气将毒素排出体外,可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普通士兵,却只能无奈的躺在了帐里。
布尔?丁克就是打破脑袋,也想不通这水里的毒,到底是怎么下进去的,事实上呢,尼古拉?幻早在打仗之前,就已经把大量无色无味的毒粉修到了很多墙壁的夹层里,只等大爆炸一起,这些粉末四散纷飞,有很多融进了水里,还有很多直接被众人吸入了鼻中,可以说,这些中毒的人,也未必就是水源中毒,可能早在空气中就已经把毒粉吸进了体内。
这几招计谋,一招接着一招,可谓是招招连环,防不胜防,打仗打到这份上,也难怪布尔?丁克会无比郁闷的长叹了一句:“我还以为我是大陆第一战术大师,今日才知,天下竟有如此高手!论起‘不择手段’,我不如他太多了!”
叹完这一句之后,他的大部队就遭到了尼古拉?幻的进攻。
可叹他的二十五万大军,一天之内,死得只剩下了十五万,如今,能够出手抵抗的竟然只有区区两千多人而已,面对来自神谕佣兵团的区区几千人的进攻,这两千人倒还抵挡得住,因为毕竟有很多国内著名的斗气高手在队伍中,可是要想防止敌人浑水摸鱼,那难度就太大了,被神谕佣兵团趁乱又杀了不少士兵,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敌人扬长而去。
战斗结束时,布尔?丁克死死的盯着尼古拉?幻瘦小的背影远去,“哇”的吐了一口血,说了一句“有此人在,虎克帝国绝没有胜利的机会”,就断然下令撤军了。
也算他当机立断,在他撤军之后只过了半天,南华帝国重新组织起来的军队就追到了这一带,想要痛打落水狗。
此战从头到尾,神谕佣兵团的损失只有区区几百人,而那座边陲小城和城市里的全部军民,却死伤殆尽,虎克帝国更是尽折十多万精锐大军,此一战后,尼古拉?幻心狠手辣、用兵如神之名传遍天下,被无数大将誉为“大陆第一名将”。南华帝国的陛下更是连传了三道旨意,想重新召尼古拉?幻回国效力,不但赦免一切罪过,更给予了很多人做梦都想象不到的奢华奖励。
只可惜,这时候的尼古拉?幻,早已经在楚歌的引导下竖立了“争霸天下”的远大目标,再不愿寄身于任何人之下了。
这时候他们也都没有想到,这一仗之后,整个大陆的战争思想,被彻底扭转过来,无数的将领都放弃了自身斗气魔法的修炼,转而研究起“不择手段”这种战术思想来。
九天之后,尼古拉?幻带领神谕佣兵团全体进入龙穴,开始完成双S任务,开始的一天风平浪静,始终没在龙穴里发现生物的踪迹,直到第二天的中午,才发现了敌情,发现敌情的时候,尼古拉?幻就无比震惊的发现那居然是地龙,他怀着绝望的心情抵抗了一阵后,楚歌就出现了。
后边的一切,便是楚歌亲眼所见了。
尼古拉?幻一口气把这一切说完,楚歌听得荡气回肠,再想想这些军事方法都是自己传授出去的,深觉与有荣焉,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哈哈,还能有什么打算呀,” 尼古拉?幻道:“准备征战天下,建立国家呀!”
“恩,不错,”楚歌点点头,想了想,觉得也没什么好指点的,尼古拉?幻本来就是一个天才,自己传授给他的孙子兵法,他绝对比自己用得好,楚歌这么一想,忽然觉得有点自卑,脑袋里灵光一闪,忽然有了话说:“你如何打仗我就不说了,不过有一点一定要注意,那就是兼容并蓄,绝对不能排外,能不杀人,尽量不杀人。”
“啊?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兼容并蓄?”尼古拉?幻瞪大了眼睛,声音却充满兴奋,他对自己这个老大确实充满期待,因为老大传授给自己的无论是知识还是宝贝,都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比如说,精灵族啊,矮人族啊,半兽人啊,这些种族,你如果要统一大陆,千万不要强求把他们全部消灭,最好是能够跟他们和平共处,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如果各个种族和睦相处,互相学习的话,是可以让整个大陆在各方面都有很大进步的。要记住,千万不要把一个敌人逼上绝路,否则,他的最后反扑你未必能对付得了。”
“老大,你的想法真有创意!” 尼古拉?幻兴奋的点了点头:“我记住了!”
楚歌点点头,瞄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十二点过了,这才想起自己的事情来:“好啦,说完了你的事情,该说说我的事情了。”
“老大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尼古拉?幻绝对不皱一下眉头!” 尼古拉?幻胸脯拍得震天响,他旁边一个人也没有,神谕佣兵团的成员们都十分自觉的离得远远的,在那边各自忙碌,这一次从龙穴出来,杀死的地龙居然有一百多头,现在他们忙着小心翼翼的剥龙皮,拔龙骨,割龙角,抽龙筋,都忙得热火朝天。地龙全身都是宝,他们还真没空来关注自己的团长。
“很简单啦,”楚歌说:“跟我讲一讲光系魔法和暗系魔法吧。”
“呵呵,这个容易,不过老大你也真奇怪啊,都已经可以施展神术了,怎么还对我们的低等魔法这么感兴趣呢?” 尼古拉?幻道:“还有哦,老大你上次研究的火球术和风刃术研究得怎么样了?”。
“唉,毫无收获啊……”楚歌继续撒谎:“所以我才想再试试光暗两系魔法呀,按照我的理解,光暗两系,应该和地、水、火、风有些不同吧。”
“那是当然,根本完全不同嘛,” 尼古拉?幻道:“老大,你听着,我现在就给你讲解。”
楚歌点点头,洗耳恭听。
一直到晚上两点,楚歌才关电脑睡觉,他满脑子里都塞满了光、暗两系的魔法,身上又多了两颗魔法水晶,一颗光系水晶,一颗暗系水晶,明天,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他去做呢!
第二天一大早,楚歌一个人溜到学校外边去找房子,经历过昨天的电脑危机之后,他已经想清楚了,一定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可以避免别人碰自己的电脑,另外,跟尼古拉?幻接触起来也方便些,宿舍里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可是那几个大四的师兄已经毕业了,今年肯定会有其他人住进来,人多眼杂,万一看到了自己的秘密就不好了。
应该说楚歌还是私心很重的,他觉得这个魔法通道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东西,而且,他一个人懂魔法也是挺爽的一件事,所以,这个通道坚决不能告诉任何人,连楚叶和唐诗都不行。
现在,他就象一只没头苍蝇一样来到了学校后边的“夜明珠花园公寓”,这一片都是非常高档的公寓,本来学生是绝对住不起的,不过楚歌想到要以安全和安静为第一要求,就自然而然想到了这里,反正他现在有钱,这种公寓要买也只不过是小意思而已。
楚歌对于这类高档消费根本是一片茫然,在公寓群落下边转悠了好久,始终没找到买房子的地方,这么来来回回七八趟,终于把一个保安给惊动了,拿着电棍走了过来:“喂,在这儿转悠什么哪?找人吗?”
“我……我买房,”楚歌莫名其妙的觉得紧张,那是以前养成的习惯,一进入这种消费层次高于自身财力的地方,就会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一方面眼花缭乱,一方面低声下气,这种反应都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楚歌这三个字说出来,怎么看都是一副心虚气短的样子,保安立刻就提高了警惕,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喂,小子,你到底来干啥的?说清楚!”
“我真的是来买房的。”楚歌道:“你先放手啊。”
“哼哼,买房,好啊,我带你去售楼部。”保安满脸的狐疑,就是不放手,抓着他就走,楚歌本来还要挣扎,听了这话,立刻安静下来。
嘿,这才叫歪打正着了。
售楼部其实离楚歌所在的位置并不远,可是那个牌子挂得很低,看起来并不很起眼,楚歌一开始就先入为主的以为这个售楼部肯定是豪华气派醒目张扬的,所以从门口来来回回过了几趟都没发现,这次被保安带进去才恍然大悟。
以下对话极其简单。
“先生您要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