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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楚中云也是颇以为然的点点头,江古伦嘴角挂上一丝戏谑的微笑,又问道:“老楚,明天你可也要去参加婚礼,想好了没有,打算怎么表示表示?”
“我也去?”楚中云诧异的看着江古伦。
“当然,你是我二师兄,我姐姐就相当于你……呃,你妹妹,大哥去参加妹妹的婚礼,不表示表示怎么说得过去!”江古伦一脸认真的模样,语气中全是理所当然。
楚中云心头苦笑不跌,没想到就这事也要被江古伦给敲上一竹杠,只得无奈的耸肩道:“那好吧,我现在的身家只有你的十分之一,你九十九万,我就九万九,够意思了吧?”
“够意思,太够意思了。”江古伦乐呵呵的笑着,一场婚礼豪爽的扔出十万元,他知道楚中云卖的不是巧巧姐姐的面子,而是自己的面子。
二人一路说笑着回到家里,在附近随便吃了点东西,瞎溜到八点多,江古伦刚打算带着楚中云去市中心的酒吧潇洒潇洒,便接到一个电话。
摸出电话一看,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曾炼。
“炼哥,您老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江古伦嬉笑着打趣,他跟几个要好得朋友之间就是这样,之间没有什么顾忌,彼此之间玩笑惯了。
“草,老子什么时候没空了!”一句怒骂之后,电话那头曾炼独特的大嗓门开始发飙:“听说你小子回来了,瞎窝在家里干什么呢,快出来,来步步高超市对面。”
步步高对面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大排档摊点,平常江古伦这些狐朋狗友没事就会聚在这儿,在高中时,大伙都知道江古伦是个很够意思的人,所以他朋友特多,而曾炼就是最铁的之一,曾炼比他大了两岁多,不过这并不影响两人的感情,十几年也就这么过来了。
江古伦看了看表,已经是八点半了,也不知道曾炼是怎么知道自己回来了的,当下问道:“又分队呀?你们未必不累?说说,哪些人?”
分队是他们这群人里独有的叫法,就是喝酒的时候两个人互相看不顺眼,挑起了苗头,然后就分队,以二人为首,两队人马较量厮杀,这情况下,没哪次不是躺着回去的。
曾炼最不喜他人磨蹭,大声催促道:“少七里八里,快来,他们已经开搞了,快点啊。”说罢一声就将电话挂了。
江古伦无奈的笑笑,他是个极仗义的人,断不会扫了朋友们的兴致,而且他也知道,其实今日这顿酒,就是为了迎接他回来而设的,他重病的那段时间,跟朋友们联系得极少,但没哪个不挂心着他,后来病治好了,又只是给大家报了个平安,还真没再见过面,算算时间,也有大半年了。
家里和步步高并不远,开车大概五分钟路程,江古伦跟楚中云好说歹说,并保证待会一定带他去酒吧泡妞,楚中云才悻悻的答应下来,先陪江古伦跟几个小辈见个面。
虽然此时还不到九点,可步步高已经是人声鼎沸,哪怕是寒冷的一月,也并不影响这里的热闹,这个人流集中的地点,一条并不宽敞的道路,两边摊点林立,烧烤、小菜、夜宵、冷饮样样俱全。不论是已经有了空闲的中学生,放假回来的大学生,还是平常在厂里工作的工人或闲来无事的社会青年,都不会介意来这儿喝上两杯,几杯啤酒白酒下肚,驱散头顶的寒气,再随口扯上几段荤段子,确实也是个乐趣。
江古伦停好车,在各路摊点上就碰到几个相熟的人,随手打了个招呼,就瞄见了曾炼等人。
真正的朋友是从来不客套的,哪怕这大半年来江古伦一直在忙着自己的事,联系很少,但这也并不影响几人的感情。
座上除了曾炼、汤右,还有谢初和方大同,不过梁芸倒是不在。
汤右在大连读大学,现在已经放假了,奇怪的是他每年放的假比上课的时间还要多。用他自己的话说,“大连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我呆着就烦,家里这么多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等着我浇灌,我没事老往那儿跑作甚。”后来众人才知道,他确实是在大连,不过是大连境内的一个学校基地,那基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坐落在荒芜的小山村内,很称得上鸟不拉屎四个字,他才没有在那儿多呆的习惯。
谢初是个高瘦的帅哥,江古伦偶然看见他小时候的照片,顿时惊为天人,直问这小妞是谁?
有人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江古伦也是那时才发现,小时候那“漂亮”一人,也会越长越磕碜!
谢初现在游手好闲,说来也痛,三年前的一场车祸害他缀学修养了两年,好不容易身体康健了,却过了求学的年龄,现在也在琢磨着该去学点什么或者找份事做。
曾炼在他们这些人中,算是比较传奇的人物,传奇的不在别的地方,而是他的性格,说话从来不看人脸色,一根肠子通到底,不怕得罪任何人,不过做兄弟确实没话说,虽然有时候有些小摩擦,不过朋友之间这点事,转眼就忘光了。
曾炼现在东北读的大学,练得一身都是酒量,喝酒从不二话,说是毕业了,就差毕业证还没领。他读完高一就去东北读了一个专科,打算混三年就出去工作。他有着一米八的身高,不过看着他日渐发福的身材,很少有人会知道他以前是国家二级运动员,专项八百米,他保持的校记录1分54秒现在还在五中挂着,供后人仰望。
坐定后,服务员马上摆上一双碗筷,这个店是江古伦等人常来的,老板是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孩,虽然东西的味道不是很好,可那俩妞却是吸引了诸多的目光,江古伦就曾说过,若这两女孩不在这儿坐镇,这店的生意少不了跌个七八成。
曾炼招呼二人坐下,江古伦把楚中云介绍给他们认识。
曾炼帮二人倒上一杯酒,骂道:“轮子,我说你也太不厚道了,这半年来连个屁都没有,哥们还以为你挂了呢,害我伤心了好一阵。”
听到这话,江古伦不禁哑然失笑,他曾炼是个多没心没肺的人自己还不知道,不过从语气中他也听出来了,对于自己的病,兄弟们是挺挂心的,于是举起酒杯:“得,这是我的错,啥都不说了,先自罚三杯。”
曾炼听了来劲了,平素老找不到对手的他,大有遇到知己的感觉,嘿嘿笑道:“哟,看来今天我们伦哥心情还不错,正好,哥们嘴里也挺淡的,要不,我俩先来一轮。”
他说的一轮就是先连喝六杯,也就是一瓶半左右,江古伦见到这些狐朋狗友,心情很是不错,于是说:“先喝一轮,其他等人来齐了再说,今晚想喝多少,哥们都奉陪。”
曾炼一拍手:“等的就是你这句话,来,先走一个。”
二人对饮一杯,谢初因为那伤的缘故,是喝不得酒的,于是二人转头看向汤右,汤右那家伙在东北混了一年,越混越回去,摆摆手说自己不能喝,胃痛。
曾炼拍桌就大骂,顺手甩出两张钞票:“娘的你不能喝占着这位做什么?诺,五块钱,打的回去。”
汤右听了不乐意了,都是几个年轻后生,谁没有几分血性,虽然知道曾炼是在激自己,仍是受不了:“丫的,不就几杯酒,老子舍命陪君子了。”
江古伦在一边听得乐了,嗤笑一声:“汤哥,这不像你呀,听说你现在猥琐得很,不见得如此霸气吧。”
“对呀,汤哥,你不是说戒酒了吗,怎么现在又能喝了?”方大同也在一边笑骂。
汤右倒满一杯酒,逐个敬了,没好气的骂道:“滚,好歹哥也是东北回来的,虽不敢说‘白酒五斤半,啤酒随便灌。’喝你们几个小学生还不跟玩儿一样。”
江古伦睁大了眼睛,这汤右可不是个干脆的主,往常别人敬他一杯,他能说半个小时大道理才极不情愿的喝完,今儿看来也是吃枪子了,火药味这么大。
先喝两杯润了润胃,谢初转头看着不远处,微笑着说:“看,万龙来了。”
几人转头一看,迎面开过来一辆银白色的马六,停得稳当后,从车上的走过来一人,身材高大挺拔,穿一件黑色的休闲西装,里头配上一件白色的衬衣,下身是一条黑色西裤,脚下一双擦的蹭亮的皮鞋,正是万龙。
万龙已经二十二岁,人送外号“万公子。”此人风流成性,才二十出头,已经靠着那副还算出色皮囊和一份无人能敌的假正经,交过近百个女朋友,熟悉他的人无不尊称一声“公子。”用以标榜他辉煌的战绩。
“不好意思,刚下班,所以来晚了。”万龙走到桌前,一坐下就笑着赔礼。
在座几人都知道他的习性,一个习惯了客套的家伙,当然,说得好听是客套,不好听,就是虚伪了。
说到这不得不说说这个城市,江古伦的家乡是湖南省十四个城市之一,江伦等人所在的城镇并不在市区内,实的来说就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有三万多工人,每年缴税就是好几个亿,与市区也就一河之隔。
有人说,市里这些年来发展得如此之快,靠的就是这些个大型国企的工人,虽然不免有些夸大,却也不是空穴来风。
除开江古伦外,曾炼方大同这些人都是工人子弟,父母亲都是一个企业的,没见过也听过,这些孩子也就很自然的凑合在一起,江古伦这一堆人在整个厂区内都是比较有名气的,当然大多是江古伦这个猛人打下来的,不说一手遮天,至少有人要敢动他们,也得掂量掂量斤两。
不论解放初期那“漏*点燃烧的岁月,”还是大**时期的“血色天空。”或者现在的“和平年代”。每一个城镇里都有不少吵事闹事的人,在平民子弟们的眼里,工人子弟成天厉害哄哄的,仗着爹**势力胡作非为,整个一群“纨绔子弟。”他们打起架来缺乏单打独斗的胆量和技巧,最喜欢一拥而上,最好一大帮打一个,徒手干不过就动家伙。
而另外一批就是厂区外几个村落的孩子,他们不是家里没钱,相反父母都赶上改革开放的浪潮,下海经商倒买倒卖的都有,不是开着小车就是盖着洋房,却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使得孩子们一个个野蛮粗俗,而一个村落混得开的孩子往往从小就认识,所以分外团结,一旦有事情就一致对外,工人子弟们骂他们做“土包子,”没有教养,农村孩子则反唇相讥,称呼工人子弟为“工痞。”
而江古伦所在的五中以前只是厂区私办的学校,最近才被收归国有,归市里管辖,改名五中,江伦一伙人大部分是在五中混出来的,又同是一个厂区的工人子弟,混得开的也就都认识,曾炼这些人正好赶上五中最混乱的时代,当时的学校内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往往要动刀子见了血才会收场。凭着心毒手狠,几人很快上位,在整个厂区的“工痞”圈内打下一定的名声。
而江古伦实的来说,是比他们小一辈的,但江古伦那身以一挑十的功夫让谁都不敢轻易招惹他,一次在校内口将十二个围着闹事的社会痞子全撂倒后,更是声名大振,在整个厂区内,听到江古伦三个字那些小混子就得变变脸色。
等到曾炼等人毕业了,到了江古伦这一届,学校收归国有,风气大好,但那时,五中内每一个懂点事的混子见到他仍旧是毕恭毕敬,因为他们那一堆人在学校的名声实在太大,作为那一堆人残留在学校的最后两个人之一,并且是公认的单挑之王,江古伦算是学校内所有混哥的“长辈”。别人见到他无不是热情的招呼一声“伦哥。”然后递上一根香烟,以示讨好。
如此说来,江古伦一伙确实是当之无愧的“工痞。”
万龙坐下后,江古伦又把楚中云介绍给他认识,万龙少不了又客套几句,弄得楚大叔好一阵无奈。
几人正吃着喝着,一阵巨大轰隆声忽然从远处传来,闪电般飚近,一辆哈雷重骑呼的一声开上不高的马路台阶,一个漂亮的耍尾后,稳稳停在众人面前,车上下来俩个人,前头那个年轻男子中等身材,粗粗壮壮的,他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稍显英俊的脸,走起路来端着双肩,呈着八字,一步一晃,看像旁人的眼光中满是骄横和挑衅。他的身后是一个身材娇小的漂亮女生。
江古伦见了,立马挥手招呼,那人搂着那个女生笑着走了过来,他就是江古伦的另一个发小颜天。
颜天是他们这一堆人里除江古伦外唯一一个不是“工痞”的人,他是旗水区长大的,家里条件很好,整个厂区最好的酒店就是他家开的,江古伦小时候和他住在一起,初中三年又和他一个学校一个班级,成天厮混,关系好得不得了。
颜天出外向来是单独行动,最多带上自己的女朋友,他是“土包子”中的领袖级人物,旗水区的年轻一代都听他的,在整个厂区来说,颜天两个字就是招牌,犯不着像那些毛头小子那样成群簇拥着。
而且还听说颜天的父亲是旗水区老一辈的龙头,是个敢杀人的主,整个厂区内的混头听到他父亲的名字都不禁要变变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