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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默觉得,比起圣殿骑士离开,重新获得真十字架的重要性可大得多了。
“拿去吧,就算白送,甚至倒贴,我也要把真十字架送还给你们的。罗马教廷的神权越重,欧洲的君权就越弱,而那群愚蠢无能的教士,只会在真十字架的照耀之下,把宗教裁判所的火刑架烧得更旺。”
楚风坏笑着,越来越像是在卖拐。
第649章 登顶之路
两千里的路程,如果是波澜壮阔的海洋。剪式船顺风航行两天就到,侧风也不过三天而已,但在陆地甩开两条腿走,就得整整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剪式船最高航速每小时二十海里以上,也即是四十公里,八十华里,仅需半速航行就能日行千里了)
从耶路撒冷通往大不里士的道路,最初的路基还是千余年前罗马帝国修筑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强悍的罗马军团就依靠完备的公路网高速行军,给予入侵之敌和反叛者快速而致命的打击。
不过现在这条路早已不是千年以降的破败不堪了,大汉帝国征服伊儿汗国、击败马木鲁克之后,便用服苦役的俘虏组成筑路队,三万俘虏犹嫌不足,又花钱雇佣五万民夫,在过去的半年里将路面修整完备,用粘土和碎石铺成了坚固平坦的道路。
中东干旱地区为数不多的河流上,也架起了桥梁,从阿巴丹到大不里士再到耶路撒冷,一路坦途,自临安远来的信使乘剪式船抵达阿巴丹之后。公文便沿着大道用七百里飞骑传往楚风所在的耶路撒冷或者海法港,批下的圣旨也原路返回,于是这条道路上便随时可见打马飞驰的急递铺兵。
春夏之交,北方高加索山区传来了蒙古大军南下的号角,曾经承载着罗马军团征战步伐的中东古道,迎来了北上反击的华夏儿郎。
第一军、金刚军的八万余官兵,奉皇帝御旨,在陆军司令陆猛率领下北进大不里士,攻坚英雄连和血战淮扬连这两个英雄连队,分别作为两军的先锋,行走在队列的最前端。
攻坚英雄连的李世贵,军衔早已破格升到了中校,应该独领一团人马了,但他离不开自己的连队,连队的弟兄也离不开带领他们从闽广打到江南,从江南打到辽东,一路走到天之涯海之角的老连长,所以他时至今日仍以中校军衔职任一连之长。
想起这些年的征战,李世贵脸上也有几分得意之色,虽然职务仅仅是个连长,可汉军八个军、二十四个师有一百多团长,天底下有几个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倒是攻坚英雄连连长“李世贵”这三个字,时不时的登在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作为先锋部队,士兵们的负担是很大的。
身后的各步兵连,将士们早已将盔甲、水壶、饭盒、铺盖卷之类的东西扔到了炊事班的粮草车上,或者放在炮班的弹药车里,仅携带必要的自卫武器徒步行军——这是汉军条令允许的。毕竟负重过大的长时间行军,会带来战斗力的下降。
而攻坚英雄连是选定的先锋部队,担负着为大军提供前哨警戒的任务,他们前面就只有在侦察参谋率领下前出四十里的游骑探马了,条令规定先锋部队必须全副武装,保持与游骑探马的联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一旦游骑发出敌袭警报,李世贵就要负责掩护全军大部队展开战斗队形。
于是攻坚英雄连的全体官兵,就顶盔贯甲、荷枪实弹,头盔、板式钢胸甲、步枪和刺刀、五十发子弹五十发雷汞底火,外加腰上帆布套挂着的四枚手榴弹,负载着全重三十斤的战斗装备,行走在中东春夏之交灿烂的阳光底下。
时值正午,李世贵抬头看了看天,那颗永远燃烧的大火球,在视网膜上留下黑点闪烁的光晕。
老实说,单单是负重行军也罢了,这样炎热的天气,对身穿钢铁盔甲行军的士兵有多大的影响,不用说也知道。
实际上随着金属加工技术的进步。汉军全钢板式盔甲已经是第三代了:
第一代是楚风亲自研制的锻压成型板式甲,当时的水力锻压机和模具技术,只能保证盔甲的防护性能,而汉军士兵的数量较少,从经济角度也只能批量加工大中小三种型号的盔甲,那些体型不太“标准”的老兄,瘦子还可以在身体和盔甲之间的空隙加垫棉片,胖子就只好努力减肥了。
随着汉军规模的扩大、金属加工的进步,第二代盔甲应运而生。它不仅考虑了贴合人体曲线、将重量平均分担到腰、肩、背的设计,还增加到五种大小型号,每种还有适中、偏胖和偏瘦三个细类。
现在攻坚英雄连官兵身穿的盔甲,则是第三代了,主要的改进是在胸甲的颈部、双臂、下摆这几个开口的部位采用了喇叭造形,既能尽量不妨碍士兵的战斗动作,又用大开口通风透气,而头盔的后脑部位、胸甲的背部,则多了不少直径一厘米的圆洞,起透气作用,并且在不降低整体防护水平的前提下,适度减轻了盔甲的重量。
饶是如此,这套盔甲也只能说比之前的要好,但总不会穿起来像棉衣、丝袍那样舒服,尤其是在中东炎热的气候下,阳光把金属盔甲晒得烫人,通风透气的圆洞和喇叭口仅仅聊胜于无,官兵们还是热得出了满身大汗。
要是不穿盔甲就好了……李世贵笑笑,把这个离经叛道的念头甩出自己的脑海,士兵作战怎么可能不穿盔甲呢?那不是把自己的性命不当回事吗?
殊不知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随着击发式线膛枪的大量装备。汉军步兵的火力范围增加到四百米以上,大大超越了绝大多数冷兵器,连珠枪也得以改进,板式钢甲真的从步兵装备中消失了,仅有火枪骑兵继续使用。
现在的李世贵,自然不可能知道今后的事情,他不断给士兵们鼓着劲儿:“弟兄们,加把劲儿,咱们这是打到了天尽头,比霍嫖姚、班定远都走得远啦!将来回了家乡,父老兄弟们都要朝咱竖大拇哥的!”
血战淮扬连的姜良材就在旁边,两个先锋连分单双日互为正副,今天攻坚英雄连为正先锋,披甲持枪全副武装,血战淮扬连副先锋,持枪而不披甲,比起李世贵那边,他的弟兄们要轻松得多。
“猴崽子们,咱们来一曲,给攻坚英雄连的弟兄们打打气!”姜良材扬起脸,挑衅的看了看李世贵,士兵们立刻扯着嗓子嚎了起来:“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熊罴威盛霍嫖姚……”
李世贵眼中精光一闪,谁是天下第一连,咱们还得比比看!
他起了个头,弟兄们早就憋不住了,当下就放开了喉咙大唱:“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
两个连队的官兵,都想从气势上压倒对方,声音也越放越大,到头来已经不是唱歌,而是声嘶力竭的嚎叫、嘶吼了。
但这毫无韵律可言的歌声中。却好像携带着一往无前的力量,沙哑的嗓音,也仿佛夹带着洞石裂金的力道,比黄钟大吕还要直入人心!
“官兵们精神不错锕!”齐靖远笑着对陈吊眼和陆猛说。
一向沉毅稳重的陆猛,非常难得的笑了笑,心道若是放到强汉盛唐,挥兵征伐万里之外。“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可怜无定河边骨,尤是春闺梦里人”的讽谏诗句,只怕是举国流传了吧?
大汉皇帝征东伐西平南讨北,伏尸百万、流血漂橹,用人顶骨建京观震慑不臣,十万大军转战万里,可谓历朝历代君王中武功极盛,不知是否后无来者,至少可谓前无古人了。
偏生连最迂腐的儒生,也堂皇诗篇的赞颂皇帝乃是有道明君、仁慈之主,将士们离家三载远征万里,仍旧士气如虹,真真神奇得毫无道理可言了。
要说士气如此高涨,人人奋勇争先的情形,大约也只有实行军功授田的秦朝可以与之相比了吧?
但人人皆说秦王焚书坑儒,“刑弃灰于道者”,严刑峻法,乃是大大的暴君;到了大汉皇帝这儿,没有焚书坑儒却把旧儒经典改得面目全非,自己搞了套新儒学,论严刑峻法连随地吐痰都要罚款,犹胜“刑弃灰于道者”的暴秦……
陆猛挠了挠脑袋百思不得其解,同样的问题换做执掌朝纲持正柄衡的赵筠,精通儒墨法诸子百家和帝王术的李鹤轩,或者居朝堂之上又了解基层情况的兵部长侯德富,都会对此有自己的一套看法,或许不能全面概括楚风的作为,也能管中窥豹见其一斑。
换做被皇帝誉为最纯粹军人的陆猛,这位以战胜敌人为终极目标的陆军司令。他就难以弄清了。
灿烂的阳光,晒到士兵军服胸前挂着的勋章,闪烁着点点金光,陆猛似有所悟,再看看士兵们充足的给养供应和优质的武器,他从纯军事角度得出了自己的见解。
不要管那么多,打好皇帝交给的最后一战吧!
也许……陆猛眼中精光大盛:也许这将是大汉帝国远征军,与蒙古帝国之间最后一场大规模战役了!
好好在这最后的舞台上,做好谢幕的演出吧!宝贵的和平或许很快就要降临,但对军人而言,那是多么平淡乏味的生涯锕……
第650章 改变
高加索山脉南部。乌尔米耶湖东北的河谷平原上,历经了千年风霜的古城大不里士,正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
“杀!”千万人同时呼喊,声震天地。
数不清的蒙古武士举着弯刀,张弓搭箭,恶狠狠的冲向遍布着刀痕箭创的城墙,他们头戴着奇形怪状的头盔,生铁盔比寻常头盔多了一条细长的护鼻,从额头部位朝下延伸到鼻尖,衬托得护鼻两侧的血红眼睛宛如恶魔的凝视,护鼻之下干裂的嘴唇似要渴饮人血,狰狞可怕到了极点。
除了穷凶极恶的蒙古武士,还有俄罗斯蛮族的仆从军,一群群身体粗壮如熊的大汉,精赤的上身仅仅披着熊皮护肩或者扎条生牛皮胸带,露出毛茸茸的胸口,以及一身岩石般坚硬的肌肉,他们挥舞着重型战斧、连枷和链子锤,在蒙古主人的驱策下,像蛮牛一样横冲直撞。
城中的波斯军民全都知道,一旦让这群恶狼冲进了城市。大不里士将彻底沦入黑暗的深渊,无人可以幸存。
所以抵抗也分外激烈,塞尔柱突厥人、波斯人和阿塞拜疆人通通在大汉顾问官指挥下组成了民兵,协助一个营的汉军防守城池,妇女们一把摘下了面纱,同样拿起武器站上了城墙,老人和儿童没有分到足够的武器,没关系,砖头和石块从高高的城墙上砸下去,同样能把恶魔送回地狱。
汉军仅有一营人马,以连为单位分布到城墙各段作机动防守,尽管单兵战斗力超过了蒙古军,但数量上连对方的零头都赶不到,只能起到救火队的作用,惟有战局最危急的关头,有限的兵力、火力才会投放到关键节点。
牛角号吹响,鸣镝声声,上万支羽箭以斜四十五度角升上天空,铺天盖地的箭雨就从天而降,苍凉的古城墙上就长出了一片巍巍颤颤的“庄稼”,不幸的人们则被钉死在城墙上,他们的血肉就成了城墙的一部分。
可没有人退缩,就连刚刚失去母亲的儿童,也含着一包眼泪,继续将砖头从堞垛砸下去。
“阿巴丹人是怎么干的,我们就怎么干!大汉皇帝不会抛弃他的藩属。”大不里士人如是说。
那些不幸的遇难者,临死前都会焦急的看一看西南方。耶路撒冷和海法港的方向。
距离城墙三里外的高岗上,蒙古大汗忽必烈双手虚握成拳,善于察言观色的赵复发现,这位苍天骄子的双拳,正在不可抑制的颤抖。
大不里士,大不里士!
忽必烈愤怒,而又无奈,面对古城军民殊死的抵抗,百折不回的一代枭雄,甚至产生了疲惫无力的感觉。
要知道,当年蒙古帝国以血腥的杀戮震慑不臣,凡是抵抗蒙古大军的城市,都会面临毁灭的命运,城破后男人将会被无情的杀死,女人成为发泄**的工具,小孩则会变成终身境遇悲惨的牧奴。
血腥和残暴,吓破了很多人的胆子,毕竟不是世界上的每个城市都像钓鱼城、扬州、重庆和常州那样坚贞坚定,毕竟不是每个民族都有李庭芝、张钰、陈文龙这样宁死不屈的人。
所以旭烈兀才能以两万纯蒙古军加上若干仆从征服广袤的西亚,所以蒙古帝国的兵锋才会直抵多瑙河畔。
然而现在,变了。一切都变了!
忽必烈清楚的记得,弟弟旭烈兀征服西亚的时候,用战马将阿拉伯帝国的末代哈里发穆斯台尔妥姆裹在毯子里踩成肉泥,然后纵兵洗劫了巴格达,把这座伊斯兰圣城变成了人间炼狱,大约有八十万人被杀死或者变成苦役奴隶,最后屠杀之处为清真寺前的广场,流淌的鲜血淹到了膝盖以上!
可怕的消息传遍四方,无论阿拉伯人、波斯人还是塞尔柱突厥人,顿时丧失了抵抗的勇气,直到旭烈兀为帮助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夺汗位而东还,仅剩少数部队被马木鲁克趁机击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