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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渡
第二十章 渡
天气很好,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下午的阳光穿过半开的紫色窗帘布照了进来,灰尘在光线中小虫一般上下飞舞。
一张红木写字台袒露在阳光下,上面空空荡荡,哪怕是一支笔,一张纸都没有。马永贞坐在写字台后的龙头椅上,那里是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世界。
当上这个斧头帮帮主也有好几天了,他发现自己是越来越不喜欢阳光了!不,不能这样说,他仍然喜欢阳光,只是不喜欢站在阳光下,就像现在这样,坐在阴暗的角落瞧着那道温煦的光,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记得以往的自己喜欢笑,喜欢和朋友们大声谈笑,而现在的自己,不仅很少笑了,就连话也越来越少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是当上了斧头帮帮主之后吗?不!不是这个时候,应该是在小四死了之后才变成这样的吧!
“孩子!这把刀就交给你了,要记得我们马家的家训,义!什么时候,不管在哪里,你都要牢记这一个义字啊!”
父亲在一次和马匪的搏斗中身负重伤,临死之前把家传的斩马刀交在了他手里,他至今仍记得父亲那染血的脸,虽然,他的面貌已经在记忆中越来越模糊了!
义!
义是什么?是待人以诚,对抗强权,保护弱小!
他一直是这样理解的,也一直在这样做,可是,虽然他有一身不俗的武功,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做的事情不仅不能帮助到人,更多的时候只能加深受害人的痛苦。
一个人无法对抗整个世界!
只有掌握了权力,你才能分配利益!
许大哥说得对,他决定跟随他走上这条路。虽然,他并没有完全明白那些话的意思,但他知道大哥是对的,因为他相信他!
对!只是相信而已!就这么简单!
只是,为什么他不再快乐了呢?那些单纯热血的时光,仿佛流逝的河水一般不再回来。
人,想要得到什么?总要付出什么?
成熟总是需要代价的!
同样,他仍然不是很清楚大哥所说的这些话的意思,但他能感觉到大哥说这些话时的心情,就和现在的他的心情差不多,他想,自己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有人推门而入,脚步声很重,也很急促,他知道是铁头。只有陪他一起进斧头帮的穷兄弟才会这样,不敲门就闯进来,而铁头的脚步声他太熟悉了。
“小马哥,不好了,出大事了!”
铁头一头的汗水,他两步就窜到了写字台前,双手撑着桌子,大声地说道。
马永贞站了起来,目光从铁头的肩膀上掠过,落在对面墙上挂着的自己的斩马刀上。
“不要慌,什么事,慢点说。”
“老石一家都死了,他媳妇上吊了,他被警察打死了!”
马永贞的心咯噔一下,随即下沉,老石和他住在一个院子里,他的第一份工就是老石给他介绍的,在他心中,老石跟自己的亲大哥差不多。
死了!他有些茫然,不禁闭上了眼,片刻后,方睁开。
“说吧,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也是一种改变,如果是以往的马永贞听见这个消息,肯定会二话不说,就冲出去,而现在的他,却知道要先问清楚事情的始末。
“我也不清楚,是隔壁的小东北跑来告诉我的,他还在茶馆外面。”
马永贞不在说话,从写字台后疾步走了出来,当先往外走去,铁头虽然紧走慢赶,仍然被他拉下老远。
“小马哥,出去?”
老鬼头看见急匆匆从楼梯下走下来的马永贞,忙起身点头问好。马永贞就像没有看见他一样,自顾朝门外走去。
老鬼头有些诧异,平时,这个帮主还是挺不错的,不喜欢摆架子,不仅不让他们叫他帮主,就连大哥也不让他们叫,说是不习惯,弄得兄弟们只好叫他小马哥。
这样的一个人,今天怎么会不搭理跟他打招呼的自己呢?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当他看见气喘吁吁的铁头跟着跑了出去之后,忙招呼几个弟兄随自己跟了出去。
现在,马永贞还在警察的通缉布告上,就这样,大白天跑出去,他怕他有危险,虽然,对这个帮主的安危,他其实并不怎么在意,但,他害怕这位帮主的大哥,那可是个不能招惹的主,要是马永贞出了事,自己这个名义上的斧头帮长老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他不敢怠慢,有十来个兄弟跟着他从有闲茶馆里追了出来。
马永贞正在门外问一个小青年的话,他看见了追上来的他们,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随后,他带着那个小青年和铁头往贫民区那边走去。老鬼头看见他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忙向手下招了招手,跟了上去。
马永贞认识路,在那里,他已经生活好多年了,怎么会不认识路,刚才,他只是简单地问了小东北几句话,不过,小东北也不是很清楚这件事情,他是何先生叫他来传信的。
在心急如焚的情况下,他越走越快,到达自己原来住的那个地方时,小东北和铁头已经被甩得老远了,至于老鬼头他们,更是影都见不到。
在那个破旧的小院外,早就围了许多人,都是附近的穷人,他们都认识马永贞。
“小马哥来了,快让一让,”
嘈杂的声响中,围观的人群让了一条道出来,马永贞木着一张脸,迈着沉重的步伐慢慢走了进去。
小院里仍然有不少人,不过,院子中间却比较空,那里,用桌椅搭着两张简易的木台,上面躺着两个人,看不清他们的脸,因为盖着白布。有风吹来,掀起了白布的一角,露出了一双穿着旧布鞋的脚。站在旁边的一个身着灰色长衫的中年人,忙伸出手把白布重新搭上。然后,他抬起头,看见了缓缓向他走来的马永贞。
“马兄弟,你来了!”
马永贞点点头,他走到那两张木台前,颤抖着伸出手,想要揭开白布看看,手伸在半空中却停住,随后,缓缓收回。
他不想看见白布遮盖下的那张脸,死人的脸,这些天,他已经看得够多了,他不想再看,不想看见死气在亲近的人脸上盘旋。
“何先生,老石是怎么死的?”
马永贞的声音很嘶哑,就像不是从他嘴里发出的一般。
何文田摇了摇头,想要把某种沉痛的东西甩掉,结果,可能没有做到,他神色沉痛地把事情大致讲了出来。
事情很简单,闸北分局的古探长为了把马永贞缉拿归案,特地屈尊来到这个烂地方找线索,他和两个跟班来到马永贞曾经住过的小院调查,遇见了黄包车夫老石的老婆。老石这个人,一辈子都没有什么让人家羡慕的好事,除了他老婆,他老婆虽然来自苏北农村,却长得非常漂亮,在附近一带也算有些名声。
古探长是个色中饿鬼,而那个时候,附近的人都出去上工了,周遭非常冷清,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就起了坏心。
老石的老婆当然不从,最后,古探长只好霸王硬上弓,就当他在房间里兽性大发之时,老石买菜回来了,正好撞上。
老石因为窝藏逃犯马永贞被打死,老石的老婆不甘受马永贞的侮辱上吊自杀。这样的文字,不久将在古探长的报告中放在局长的办公桌上。
古探长没有料到的是,他干的那些事情都落在邻居一个小孩的眼里,这里的孩子都没有金钱上学,不过,他们仍然在念书,他们的老师就是何先生。当何先生来给他们上课时,他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何文田。当然,他只知道干坏事的是警察,并不知道是哪个警察。不过,有人那个时候在巷子口看见过古探长,所以,事情在何文田的讲述中就变得非常明朗了。
“何先生,他们的后事就麻烦你了,等一会,我会让铁头拿一些钱来!”
说罢,马永贞转过身,步履沉重地往门外走去。
“马兄弟,你没有事吧?”
马永贞闻言停下脚步,半晌,转过身,笑了笑,那笑在他脸上展开,一片惨然,比哭还难看。
“我!我没有事,真的,没有事!”
随后,他转过身,低着头,从人群让开的过道走了出去,一滴水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无声地落在满是灰尘的地面,瞬间,干涸。
屋外,人们纷纷躲避,老鬼头带着那帮兄弟赶到了,虽然这些家伙据说再也不会欺负穷人了,也不在贫民区收什么保护费了。不过,以前被这些人欺负得狠了,看见他们前来,仍然下意识地闪开。
“老鬼!”
马永贞抬头望着晴朗的天空,微眯着眼瞧了会那看上去非常温柔的冬日。
“马爷!什么事,请吩咐!”
老鬼头低下了头,在此刻的马永贞身上,他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气势,就像火山即将爆发一般。
“给我查清楚闸北区的一个姓古的探长,我需要他的所有资料,行踪!”
“是!”
老鬼头再次低下头,良久,方才抬起,视线中,马永贞在破旧的街巷中渐渐远去的背影,在阳光的映照下,拉着长长的影子。
小北门的一间阁楼,阳光透过大开的窗洒进来,铺在躺在床上沉思的戴春风身上。
这是他的嫡亲表弟,在商务印书馆工作的张冠夫租的屋子,他表弟已经结了婚,平时,他睡觉是在他们夫妇床边的地板上。
这个时候,他正沉浸在那天晚上的回忆里。
当许文强对准他扣动扳机的时候,他真的以为自己就要死了!谁知,很久以后,他都没有感觉到痛苦,不仅没有痛苦,身上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睁开眼,却没有发现许文强,当他转过身,才发现许文强正背对着他蹲在一个人面前,那人躺在地上,一把手枪就放在他手旁,不过,他已经没有机会再拿起它了,现在的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原来,许文强枪口对准的目标是他身后的人,那人一直贴在尾舵后,他刚才搜查得太马虎了,没有注意到。这样看来,是许文强救了他一命。
除了这个小插曲外,他对那天自己的表现非常满意。
那天,他们不仅截获了许多枪支和弹药,还收获了满满一皮箱大洋,作为奖励,他得到了一百大洋,现在,他也算是个小富人了,这两天,自己那个尖酸刻薄的表弟媳也不敢再拿脸色给他看了。
这就是钱的好处啊!
“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那天晚上,在卡车上,当他感谢许文强的救命之恩时,那个年轻人问他的话又重新在他耳边响起。
“只要有口饱饭吃就是了!”
因为和那个人还不是很熟,所以,即便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依然非常小心地这样回答。那个年轻人听了他的回答之后,不置可否,只是笑了笑,就再也没说话了。
其实,自己之所以在上海混,之所以和他们那些人接近,之所以干这些危险的事情,是因为自己想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他相信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
当那天,他把枪口对准受伤的敌人,扣动扳机的时候,那种掌握别人生杀大权的感觉,带给他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快感,就像在牌九桌上,用一对天牌吃掉对手手里的一对地牌时的感觉,他喜欢那样的感觉,并且沉迷其中。
总有一天,他会青云直上,在他一言一语之间,就能掌握许多人的生死。
戴春风相信,这一天不会很远!
第二十一章 斩首
第二十一章 斩首
古汉云十六岁开始就在警察局当差,十年之后,升为探长,从此,人生翻开了新的篇章,金钱,美女,醇酒,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高速向他迎面扑来。
人们不再叫他小古,走到许多地方,都是古爷,古大人地称呼他。
只要小心地伺候好自己的顶头上司,这样的日子就不会结束,他深知这一点,所以,对钱千里钱局长的吩咐,他总是尽心尽力地办好,至于,局里的其他事情,只要和金钱没有瓜葛,他一律无视。
他和几个同僚从四马路的长三堂子出来时,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所有人都喝得醉醺醺的,走起路来东倒西歪,一人抱着一个女人,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手不停在女人身上摸,弄得那些莺莺燕燕娇声不断。
他穿着警察制服,别着探长肩章,这身行头除了在床上外,他去哪里都穿着它,他喜欢看平常人瞧见那身制服时的表情,无论是畏惧,还是憎恶,或是恭敬,都能令他的虚荣心无限膨胀。
他同样挽着一个长三堂子里的姑娘,站在路边,和那些同僚招手话别,比起他们,他喝得并不多,他讨厌烂醉如泥,这样,许多事情都不能做了,就算做,也做不好。
他瞧了瞧依在自己身上的姑娘,她是自己的老相识了,以前还觉得挺漂亮的,现在,感觉也就一般而已!
他脑子里,浮现出在贫民区遇见的那个女人的样子,那才是极品啊!可惜,只干了一回,就上吊了,真是可惜啊!
他招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把身上挂着的女人先扶上车,然后,叹了叹气,女人嘛,闭上眼睛,还不都一样。这样安慰着自己,他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