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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经过训练,可以在一瞬间放出大量的肾上腺激素,这会让人的心脏在一瞬间加大工作,从而使一个人在短时间里发挥出惊人的力量,代价就是心脏的巨烈跳动!
赵榛就是其中一种,他甚至超过的这个水准很多。这也是他能在战斗中获得强大力量的原因。当然,这是要训练的,莫名其妙一下子跳这么快,但身体素质却跟不上,那会造成 人的突然猝死。
此时的赵榛,在剧烈的运动下,心脏的跳动仍保持平稳。在这种一边用保持稳定的呼吸来控制自己心跳一边进入抽出,说明了他时刻保持着精惕。因为他的对面是一个随时都会杀自己的女杀手。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此时早就忘了刺杀赵榛的冬余,听到了一种奇妙的声音,如同水碰撞的声音。冬余甚至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而且是极其让人羞臊的声音。对面的,是自己要刺杀的人,可是自己还不由自己地发出了声音,世上再也没有一件事情是如此可怕的了。这是一种侵略,一种身心都被征服的侵略!
“啊——!”冬余叫了,她深深的知道事情不好了,她感觉真的很快乐很想要。这往往意味着女性的坠落开始,冬余想到,纵然自己日后真的可以杀了信王赵榛,她也是摆不开自己心里的这个节。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承受不住了,一口咬向赵榛宽厚的肩膀。赵榛身上的肉,如同跳起来似的,把冬余的牙齿给弹开,冬余感觉到牙齿很疼。同时,冬余更多的感觉到惊讶。
在她所在的部门中,有几名内功高手曾经告诉过她,一个内功高手练到极致之时,血肉躯体可以弹开甚至生生蹦断兵器。冬余用牙咬上去时候的力气不大,却被如此剧烈的反弹了一下,说明赵榛内功简直刀枪不入。
那么,自己是否真的刺中他能杀了他?冬余失神的把头后仰下去,泪水不住的流出来,这一刻她知道自己完蛋了!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此时冬余无力的躺在榻上。她的个头高俏,身材也是绝好,身上的肌肉更是经过十足的煅炼。赵榛知道,冬余的美丽,真的是很少见。就是后世那些浓妆艳抹的明星们,恐怕也没几人能有如此的美丽。
双儿是美,可是她在赵榛面前很柔弱,也许她端庄,在外人面前有着高贵的一面。但是对于赵榛来说,太无味了,双儿没有任何不顺从自己的,自己就是她的天。哪怕是自己死的那天,赵榛知道,双儿也会陪着自己去死。
虽然双儿是自己的家,但是对于赵榛来说,是家常便饭,绝对不能没有,但是无味。那个侧妃,二夫人赵青儿,是一员拥有du li性格的女将。对于赵榛来说,可恶的这个姑娘地架子太大,极为有自己的主见,从来不愿由着赵榛的性子玩,让赵榛放不开。
赵榛好色,与天下间所有男人一样,都好色。就连孔子都说过,食色性也,这是人的天性。但是赵榛从来不乱搞,因为上一世他是一个对老婆忠贞的男人。
穿越到这个世界上,赵榛也从来没有与双儿和赵青儿以外的女人上过床。这个冬余是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女人。
同时,赵榛也想起上一世的老婆,月儿!是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孩。上一世的老婆与双儿的性格很相似,赵榛怀疑,双儿就是他上一世的老婆。不然,为何与自己非常知心?一定是的。
所以,赵榛在想着,他搂着眼前这个这美丽动人的冬余。赵榛要睡觉了,他知道自己的预精能力,只要冬余敢在自己睡觉时暗杀自己,自己就能预先醒来。这!就是曾经威名赫赫的幽灵战队的强悍实力。不然的虎啊,赵榛哪敢将一个杀手安排在自己枕边?
正在此时,赵榛手下的亲卫王之充这时候呼喊赵榛。“千岁!千岁……”没有王之充敢直入,他在外屋子的门口,甚至连内屋都不敢进来。不过就算是到内屋,还有着一扇屏风挡着。王之充恭敬的甚至不敢进入外屋,但是赵榛仍是有些不快道:“怎么回事?”能将二人之一惊动,必然不是凡人。
王之充道:“这有令牌!”赵榛叫道:“阿水!”在暗角的侍女阿水从地铺上起来,到王之充的身边,把令牌拿了过来。光线还是很好的,赵榛看了下,那可不是一面普通的令牌,是一面铜令牌,这一面令牌却是铜铸的,这就先说明了这铜牌的主人身份非凡!
“是他!我靠,这个家伙为啥回来?还亲自来!”赵榛一下子跳起来了,拿起内衣迅速穿上,再抓起外袍披在身上,穿衣服的动作迅疾如风。前后仅仅只用了几十秒钟的时间。别忘了,这可是秋、冬之际的衣服。虽然赵榛不同别人,穿的很薄,但也好几件呢。
赵榛道:“王之充,你快去,把来人请到侧厅,我在那里等他!阿水,你去叫后厨整治一点酒菜来!快去!”吩咐完毕,赵榛立刻拔腿而去。倒不是来人的身份值得他这个亲王如此慌张,实在是来人不因该来。来这里,就说明对方是真有急事。
一瞬间,冬余似是被人给遗忘了。眼看着房间里的人一个个都跑出去了,此时,冬余一下子抱着匕首想跳起来。但讽刺的是,在瞬间她就又倒下去了。那种剧烈的运动让她的身体全然没有了力气,虽然现在没有人,没人看着她,可她连出这个门的力气也欠奉,这是一种何等的可悲。
没一会,这间房里传出了冬余不住的哭声!剥去女剑客的武力和她原本的蝶部高层的身份,她和所有柔弱的女性没有区别。而且,在赵构的保护下,他还没有如同其他女蝶一般,进行过特殊的与男人之间在床上地训练,所以现在的她是脆弱的。
赵榛跑到了偏厅,坐到偏厅圆桌之主位。圆桌自然也是他发明的,在宋朝一般都是太师椅八仙桌待客。这时王之充道:“客人来了!”在他的话中,一个一身黑色斗篷的男子踏步进来,道:“高贤弟,好久不见!”
赵榛也站起身来,一抱拳笑道:“真没想到,你居然会亲身前来!”男子笑道:“怎么,不想我来么?呵呵。”
“理论上是的,现在是敏感时期,你的身份也敏感,主要是害怕你被朝廷奸人陷害。”赵榛说着一指圆桌旁的椅子,道:“坐下说话,李大哥身体安好呀?”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威名赫赫,领兵抗金的李彦仙。不要看赵榛是亲王,按说不因该对李彦仙如此的尊重。但是此时的李彦仙地所作所为,却非常值得赵榛去敬重。在青石城被金军主力围攻之时,陕州城同样被围攻,自顾不暇的李彦仙还要派邵云去求援,想支援青石城。虽然没有请来援兵,但是这份情谊赵榛是领的。
更加重要的是,自从赵榛挥军攻打金军,占领大片解州和河中府地盘之后,李彦仙一兵未出,也不上报,坐看赵榛扩张地盘。这份情,可比什么都大。让赵构手下的大臣知道了,判他个知情不报,不收复故土的罪名都是轻的,弄不好要加上私通亲王谋逆的死罪。
所以,对于李彦仙,赵榛是绝对敬重的。此时,已经有所准备的侍女捧上了热酒、菜蔬和肉食。虽然这些不是很丰盛,但按信王军高层食物一向不奢侈但却精美的传统,他们的食物虽然不丰盛,但口感非常好吃。
就连从来都艰苦朴素惯了的岳飞,在信王军都承认现在自己非常嘴馋,有口福天天吃好的。在信王军中,无数现代烹饪美食让赵榛一个个的都写下了做菜食谱,一个个厨师按照他的食谱做出来的饭菜,口味自然不差。
李彦仙本是想随意吃点,但很快,他就大口吃了起来。因为他是一路策马快速赶过来的,来的时候吃得比较少。再一个,因为是赶路,干粮等食物也不是那么可口。吃到面前的饭菜十分可口好吃,李彦仙也不顾体面的当即大吃了起来。军队出身的将领们,经常在前线指挥打仗,亲临一线甚至亲自上阵作战,早就顾不上什么礼仪风范了。
一边吃,一边喝,好一会,才算是吃好了!李彦仙缓了一口气,再看赵榛,气定神闲。此时,他才闻到了赵榛身上的一股子的味道。李彦仙的鼻子颇为好用,便笑道:“高兄弟啊,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是不是耽误你的好事了?”
“李大哥你能来,就是最大的好事!其余的,都是小事!”赵榛说得很认真。李彦仙道:“我此来的目的,你可明白?”赵榛点点头,笑道:“你是来支援我的?”
李彦仙笑道:“可真是有你们的……这么快就击败了金军,难道是信王千岁打算出的兵?你因该没有权利调动南北两方信王军兵马一起出动的啊。不过,金军在西面已经调派出了几支人数不少的军队来支援。当然,在绛州,金军的军力人数也在五万人左右!不过纵是此数,相信你也有算计,是不是?”
对于李彦仙不知道自己是信王的事情,赵榛有点愧疚。现在李彦仙已经摆明了态度了,在自己攻城掠地的时候,一兵不出抢占地盘。他虽然没有投靠自己,但是也算是和自己一条船上的了。所以,赵榛也不能再对他隐瞒了。
赵榛将自己的假胡须一缕缕的拔了下来,这加胡须粘上和拔下都很费事,所以就连和冬余上床的时候,赵榛都没有拔下来。
惊讶的看着露出本来面目的赵榛,李彦仙瞪大了眼睛说道:“高兄弟,你今年多大?有二十没有?十七?还是十八?”
赵榛微微摇头说道:“李将军,今天我表明身份,是对你的信任,你千万不要讲我的身份泄露出去。我就是信王赵榛!”
“什么?您……您就是信王殿下!”李彦仙吃惊的站起起来。在信王军,是不可能有人冒充信王的,而且对方的年龄小,长相与他见过的赵家皇室有点相像,显然对面的真是信王。
“微臣李彦仙,拜见王爷千岁,祝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微臣不知是王爷,冒犯之处还请海涵。”信王一表明身份,李彦仙明显的恭敬了起来,拜倒便行礼。
赵榛连忙拉起他来说道:“你我交心,不必多礼。我告诉你我真是身份的意思,就是信任你,并且当你是自己人。”
李彦仙被扶着站起来,看着赵榛那年轻的模样。想到这些时间在陕州城和解州的艰苦作战。他感到非常的感动。
一个亲王在从金军手里逃出去之后,想到的不是保全自已。而是毅然决然的到最危险的前线,与金军血·拼到底。勇猛无畏,却又足智多谋的信王赵榛与一味南逃的原康王,现皇帝赵构相比,高下立判。
大将征杀前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一个亲王亲自上前线,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就很难见到了。不仅仅是难见到,古往今来也没几个。
李彦仙看着赵榛神色严肃的说道:“殿下,您辛苦了。根据我所知,这次来对付你们的,光是金军汉人军恐怕就有十万大军。”赵榛道:“我计算金军出兵的人数在十五万上下,不过汉人军么,再多那也就只是肉了!”
李彦仙奇道:“纵是如此,十万汉人军也不少了,那可是整整十万大军啊!您能一口吃下?”
赵榛笑道:“一口吃不下,可以分开吃么!我从来不想一口就吃下多少东西。对于我来说,我可以今天切一块,明天切一块。用时间吃掉所有敌军,而后细嚼慢咽就不会被撑着了!”
李彦仙道:“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大部分人是在看热闹,但我觉得您能成功的击退金军!”
赵榛笑道:“这样说来,李大哥此次给的军需一定很丰厚!”李彦仙道:“我也没有多大的能力,也只能将陕州城的七百副步兵重甲,两千只枪头,一千张弓,一百具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还有八百面盾!您觉觉得如何?”
赵榛动容,如果他要用钱来购买这些东西,很贵,比自己交换的镜子等东西还要贵,毕竟军需品是属于禁止买卖的,别人卖给他,自然要冒风险,冒风险,自然就要多赚钱了。
别的还就算了,但赵榛知道,那七百副步兵重甲,只有大宋最精锐的西北军卒的军用装备,是宋国最好的重甲,从上身护到了下身膝处,甲片的防御力那叫一个好,
这种步兵重甲是类似鱼鳞甲的一种重甲,但是钢片锻造的更加滑溜厚实。纵是刀枪弓箭亦是难伤害。
尤其那踏张弩以及连发军弩,威力可是十足,可以远远的射出一百步外。并且,弩上的望山可以设定标尺。这样的弩一般给别人别人都不会用,可赵榛会用,用这种弩,主要就是会看望山!不然一百步外,人只是柳叶大的小,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射中呢!
赵榛军工业中,火器、火药和炼钢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而且没有之一,而是唯一。但是甲与弩,还是宋军用品中的极品,都是信王军所欠缺的,最最精贵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