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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雄风录-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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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燕小七
申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卷一 立足 

第一节 迷茫

绵延不绝的山脉,崎岖陡峭的山林,间杂着无数的野兽毒蛇,危险一步不绝。

阳光顺着山林树叶的空隙斜照下来,偶尔一两只野兔在茂密的草丛中来回跑动,不时警惕着周围潜伏的危险。

脚步声由远而近,受惊的野兔和飞禽迅速的逃离这危险的地方。

来人身着灰褐色的登山运动装,胸口印着临汾登山协会的金色字体,专为野外登山设计的紧凑牛仔裤上套着一把制作精美的匕首。

他手中拿着一把修长的长刀,这把国产的钢刀在阳光偶尔的照射下反射出夺目的寒光,背上背着一个灰色的登山运动包,腰间挂着一个德国产的望远镜。

他叹了口气,扬扬头上的灰尘和草屑,找到一块还算干净的草地从背包里拿出一张塑料纸垫在地上,背靠着一棵大树坐了下来。

打开背包,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年轻的脸上尽上愁云,背包里的食物只剩下三包方便面和三瓶可乐了,假如他再找不到村庄或者人类,那么他将不可避免的过上野人的生活。

随手撕开一包方便面,就着昨天吃剩的可乐嚼了起来。

顺便清点了一下背包里的东西:三包南瓜种子,一包冬瓜种子,一包白菜种子,一包黄瓜种子还有几个大概可以当作实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救命的红薯,土豆,一个打火机,一本旅游手册,几包这些天吃完的方便面中的调料包,这些就是全部的家当了。

他吃了几口,实在没有心情继续吃下去,便将食物小心的放回包里面,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

照片上年轻美丽的女孩笑的很甜,他却哭了。

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他却还是忍不住哭了,泪水顺着脸流下来滴落在草地上,他毕竟才21岁,他也没有理由不哭泣。

二十一岁是风华正茂黄金一般的年岁,如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工作之余他喜欢去参加一些业余活动,别人选择旅游,他选择登山,冒险。

他有一个富裕家庭,经济足以支撑他所热爱的这项运动,但是他的父亲却不赞同,因为冒险对于年轻人来说是磨砺,但是老人却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出现丝毫的危险。

现在他才知道和理解父亲的担忧,子欲养而亲不在!

望着照片上可爱的女孩,他抽泣着,那是他初恋的女孩啊!这个温柔可人的年轻教师带给他太多的温柔和体贴,以至于现在失去的时候他发现他的心如同裂开一样疼。

他自问这辈子没做过坏事,他自问自己没有对诸天神佛中的任何一个产生过亵渎的想法,相反偶尔还给一些寺庙捐点香油钱。

但是为何上天要如此残忍的对待他呢?

望着满山遍野的山林他知道他穿越了,假如一个人在汽车站上厕所转弯时发现自己到了一个满是森林的地方,毫无疑问他穿越了。哪怕他没看过穿越文!

事实上他是一个标准书虫,每天泡在网上看书的时间从来不少于四小时,以至于女朋友抱怨两人逛街的时间都被小说霸占了。

三天前他刚从野外登山回来,恰巧乡下的姨夫要他从市里带几包种子给他,于是接到电话的他马不停蹄的到种子公司买好了姨夫要求的东西。结果到车站搭车的时候出现这种状况。。。。

他擦去眼泪,将女孩的照片放回衣服里。作为21世纪的一名实习医生,严谨是他一贯的作风,现在他必须为以后做筹划。

他深深的知道,哪怕是饿死,背包里面的种子也绝对不能动,那些是他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存下去的必须!

现在他必须找到村庄,找到人类的村庄。

尽管他并不清楚这个世界究竟是属于平行世界还是异世界,从YY的角度来说,遇到这种被称为“无限传送”的事情,他有可能是处于过去未来,异世界的任何一个可能的时空,首先未来肯定被排除了,因为即使是恐怖的超级厄瓜多尔席卷全球再引发核战,然后核冬天,再然后文明沦丧,出现这样茂密的森林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么剩下的到底是过去还是异世界?他没有把握,但愿不是满清又或者异世界,因为他不想拖辫子更加的不想被猪人拖去做押寨“夫人”。

不过山林中发现的几棵生长在野外的杜仲倒是把异世界给排除了,同时也证明了他依然在中国,在华夏的领土。

那么他要证实的事情就变成了,他现在到底穿越到了那个朝代?所以找到村庄就成了他必须的工作。

他已经拟好了自己装饰特异的说辞,拜坛子里的大虾和网络上的大大们的教导,对历史一知半解的他倒还是知道在古代无论皇帝还是平民都特相信在深山老林中住着高人。

有文为证“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因此他决定了逢人便说自己乃山中高人之徒,自幼长在山中和师傅相依为命,师傅临终前才命他入世。

也拜他职业所赐——医生,作为一名中医,经常性的翻阅一些医学典籍的他不可避免的了解了一些古代的宗教信仰和说法,毕竟中医是脱胎于古巫的学说。

忘了说,他叫李云,今年二十一岁,注意这是现代的年龄,在古代他纯粹是负数,完完全全的负数。

李云休息完毕,站起身来,将背包打点好,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李云,你一定可以在今天走出这个山林的!”

卷一 立足 

第二节 擦肩而过的相逢

卫步广擦擦脸上的汗,抬起头来看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才不过六月出头,天气就热成这样,也不知这个夏天最后会热到什么程度?

他不过是平阳侯府上一个卑微的奴仆,这么热的天平阳公主和平阳侯当然是躺在大屋里由着仆役伺候,而他?

卫步广看了看正靠着一棵大树,大口的喝着水的哥哥卫青。

在他眼中哥哥就是山,就是一个坚实的依靠,虽然二哥卫青和他卫步广并不是一个父亲所生,这个他心知肚明,就和现在整天纠缠着姐姐的那个姓霍的县吏一样,他的母亲当年也必然经受过这个过程,这就是做奴隶的命!

但是从小到大卫步广很清楚若没有哥哥卫青的全力扶持,帮他干活,将省下来的饭菜偷偷送给他和姐妹们吃,恐怕他卫步广早就死了。

卫步广今年虽然才十四岁但是他很羡慕那些有自己土地的农民,大汉的赋税很低,卫步广曾经算过一笔帐,即便是按照大汉祖制的十五税一来算,一家农户一年下来少说也有几十石粮食的节余,折算成现钱就足有上千钱,足够赎出自己一家了,更何况打先孝文皇帝起大汉的赋税就越来越低甚至许多年月,农民根本不需要交纳赋税。但即便是这样卫步广在偶然的机会听到平阳公主说,现在国库的粮食好多都起霉了,串钱的绳子烂在地上也没人管。

卫青休息完毕站起来,骑上马对卫步广道:“步广在想什么呢?还不快走,今天可是打够十只野兔给总管交差!”

卫步广嘟囔一句,放弃了对土地的幻想,因为他知道假如没有奇迹发生的话,他这一辈子都别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因为他的身份和他二哥一样——平阳侯府的一名骑奴。

卫步广跨上马,这是一匹不是很好的马,根本不能算战马,大汉的好马据说是从匈奴那边偷偷运进来养在边关的军营里的。哥哥卫青一直希望能有一匹好马,那样他就可以练习骑术,可惜他不过是个骑奴,想到这卫步广暗暗发誓将来如果有机会一定央求总管将哥哥送到军营里去,那样哥哥就可以骑到好马了。

而他渴望土地的希望也只能靠将来哥哥当了兵,在边关立了战功才有机会实现,否则他就只能依靠三姐子夫了。

说起来卫步广的三姐卫子夫长的很漂亮,要不然也不可能在去年被公主选中为歌女,从奴隶到歌女,怎么说也算是一大进步了!至少歌女不需要做粗活。

卫青回过头笑呵呵的看了看自己的弟弟,虽然不是一个父亲所生,但苦难的童年和相同的母亲使得卫青对自己的兄弟姐妹有着至诚的爱护,他愿意当他们的天,当他们的地,愿用自己的肩膀为他们撑开一块天。

在平阳侯府卫青总是干最重的活,吃最少的东西,以求得自己的母亲,弟弟,姐姐,妹妹能有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毫无疑问他的付出有了回报,去年妹妹子夫在总管的推荐下被公主殿下选为歌女,也算有一个比较好的将来了!

说实话卫青喜欢骑马,喜欢射箭,记得去年天子到霸上祭祀的时候他曾经偷偷的站在山头,远远的看着护卫着天子的那些骑兵,他渴望加入到他们中间,那高大的战马,那精良的弓弩,每一样都可让他为之疯狂。

但卫青知道那是丞相周亚夫大人麾下最精锐的细柳营骑兵,是和匈奴人打过硬仗的英雄部队,他一个平阳侯府的骑奴是没有资格加入的。

但是卫青还是忍不住在梦中幻想自己骑着战马为天子为大汉在边关和匈奴人撕杀,梦中的战场,梦中那痛快淋漓的撕杀。。。。。。。。。

。。。。。。。。。。。。。。。。。。。。。。。。。。。。

李云躺在山坡的草地上,软软的舒服极了,尽管太阳有些毒辣,但是他依然喜欢这种感觉,因为经过数天的跋涉他终于走出丛林了,这意味着他很有可能找到村庄,找到生存的机会。

李云用双手枕着脑袋惬意的横躺着,双眼微微半闭。

忽然马蹄声由远而近,李云站起来,眺望着声音的来源。出现在他视线的是两个骑着马的人,说实话尽管隔着老远李云依然迅速的做出判断,这是两匹算不上战马的劣质马,即使是现在它们驮着两个人也显得有些吃力,这样的马在李云的印象中应该是属于后勤运输工作的。

马上骑着两人,他们很显然是穷人,穿着打着无数补丁的粗麻补衣,宽大的袖子上套着一对皮护腕,李云觉得这衣着有点像博物馆里展览过的汉代衣着,只是它属于平民穿的罢了。

不过这些李云可管不了了,他现在迫切的想要知道现在到底在那里?这里是属于什么世界?于是他清清了嗓子主动对那两人摇着手喊起来“等一等!等一等!”

慢慢的走近的两人将马勒在山前,好奇的打量起这个忽然出现的陌生人,对于他们而言很显然李云的装饰过于前卫,特别是跟在后面的那个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

他们打量着李云,李云同样也打量着他们。这两人穿的都很寒酸可以想象他们是属于平民以下的阶层,不过前面那个青年却给李云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

他年纪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现代的眼光),坚实而高大的身材使李云可以想象他的力量,这样的人在现代不去干保镖实在是浪费人才。

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这个人有着鹰一般的气质,他就像一把没有出鞘的宝剑,锋芒内敛但是终有一日他将威镇天下,这就是李云的感觉,感觉他不应是个平民,而应该是个军人,而且是军人世家的那种,只有那种世代征战的军人在血与火的淬练后才会有这种气质,但是眼前这个年轻的平民却有这种气质,这只能说明他是天生的军人,为战争而生!

年轻的平民最后将眼睛停留在李云手中的那把钢刀上,李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眼中那强烈的羡慕神色。李云有些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一声“咳。。。。。。兄弟能向你打听个事吗?”

年轻人望了一眼李云,眼中满是疑惑,勉强将眼睛从李云身上移开,转过头对后面的少年问道:“弟弟,他刚才说什么,口音不像本地人啊!”

少年还未说话,李云已经听清楚了这个青年的话,暗自拍拍胸脯,是临汾话,那青年说的是临汾话,虽然有些音节和未来的临汾话有差别但问题不大,李云忙抢先用临汾话道:“两位兄弟,能向你们打听个事吗?”

那两人将双手合在一起骑在马上的身子,成三十度弯曲,两手放在胸前行礼道:“有事尽管说,我们也很好奇你哩!”

李云楞了楞,这个礼节好典雅,看他们二人的衣着却是平民,李云真的猜不到现在是什么朝代了,明?宋?还是唐?想了想,自付道:“看来中国被成为礼仪之邦并不是自夸自卖,看这二人衣着如此寒酸却也知道行如此礼节,可惜啊,后人将老祖宗的精华全部抛弃,学的却是他人的糠槽”

也忙学着他们二人行了一礼,道:“鄙人祖上因遇战祸避居山林,今日出世却不知现在是何朝何代,今上是何人?此处无名何地?”

青年裂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一脸正色的道:“现在是大汉的天下,今上乃高祖皇帝四世孙,这里是大汉河东郡平阳县,乃平阳侯的封地,侯爷祖上亦是当年随天子征战天下立下赫赫战功的曹参将军”停了停话锋一转道:“公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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