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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地方的商业经济,前后也就一个多月地时间,这里就一片热闹的景象。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直接刺激了九原城的繁荣,九原城一片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九原城的马市也成为了边境地区最大的货物集散地和买卖地。人们的生活好了,更加的感谢李冰和他的定北军,甚至好多百姓都自发的要求加入李冰的定北军,都被李冰婉言拒绝了,现在的局面他还是很满意的,在五原郡他的威望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如果再继续扩大势力的话,说不定就会引起皇帝的猜忌了,虽然杨坚是他的外公,但是杨坚更是一个皇帝,历史上那些功高盖主的将领们,哪一个会有好下场的。李冰暂时的收敛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他对于杨坚还是很有感情,对杨坚、杨林这一辈的人,他总是打心眼里怀着一股崇拜和尊重。虽然他有野心,但是他还是收敛着,他不想和杨坚、杨林兵戎相见。
草原上……
牧民木塔雅正在辛勤的照顾着自己家的牲畜,今天家里的那只老母羊又要产崽了,这只老母羊虽然年老,但是她们家里的功臣呢,几乎每年都会产只小羊崽,她对这只老母羊还是很有感情的,往年老母羊一生崽,她就会很紧张的守在它身边,但是今年她却毫无心思。
“母亲,父亲跟着大汗去抢汉人的粮食去了,往年都是一个月就回来了,怎么这次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啊?”帐篷里出来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长的很壮实,虎头虎脑的,长大了一定是个合格的突厥战士,这个孩子正是木塔雅的儿子巴扎。
木塔雅回头看了看巴扎,安慰似的说道:“也许是这次他们走远路的原因吧,新大汗不愿意再从以前的路线去打那些汉人,可能是路上耽搁了吧,放心没事的,你父亲有草原之神的庇佑,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好了,你快去把这碗羊奶端到里面给你爷爷喝!”巴扎听了,很听话的端着碗,进了帐篷里。
木塔雅看着巴扎进了帐篷,这才把视线回到远处,她的心里何尝不担忧着呢,上面说的话不知道是在安慰自己的儿子还是在安慰她自己,自己的丈夫怎么会去了这么久还不回来,真是让人担心呀。哎,那只老母羊又叫了起来,兴许是这次要真的生崽了吧,木塔雅摇摇头,进了羊圈。
“轰隆隆木塔雅正蹲在羊圈里,她忽然感觉到大地一阵悸动,木塔雅感觉的出来,这是大批战马奔腾的声音。
回来了,是大汗他们从汉人那里回来了,自己的丈夫也终于回来了,想到这里,木塔雅顾不得正在痛苦的产着崽的老母羊,把巴扎喊出来让他去照顾老母羊,自己飞一般的往南边跑去。
和她一样,很多妇女老人和孩子们都站在部落的门口翘首以盼,等待着他们的勇士的满载而归。
只能够感觉到大地的颤动,但是却什么也看不见,好一会,在视线的尽头,漫天的灰尘遮天而起,显然是好多的马蹄奔跑拍起的灰尘弥漫在空中,回家了,战士们回家了,人们一脸的喜悦,瞪大了眼睛看着战士们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
灰尘中渐进的出现了一个个的黑点,一个,两个……慢慢的,黑点越来越多,渐渐的成了一片。近了,更近了。
一个老人的瞳孔猛地放大,不对,这不是他们突厥的勇士,他惊恐的瞪大了眼睛,黑亏黑甲,白色的缨子,盔甲上面沾满了斑斑干涸的血迹,手中的钢刀反射着太阳耀出阵阵寒光,他不禁失声叫道:“这不是我们突厥的勇士,天……是……是汉人的骑兵!”
老人的惊叫声仿佛是把人们的美梦变成了噩梦一般,终于他们都看见了这支队伍的样子,真是是汉人的骑兵,他们人弱小,只会把自己保护在铁皮里面,可是他们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不去守好自己的地方,还敢有胆子跑到草原上来。人们心中想着,但是腿上却不敢怠慢,部落里的青壮年战士们都随着大汗出征了,只剩下一些老弱妇孺,人们都惊恐的四散逃散。
但是草原的平坦似乎很适合马的奔跑,这些平日里在军营中憋疯了的马们回到了草原上以后就红着眼玩命似的跑,不一会,那一大队的骑士就冲进了部落,冲进了人群。人们都慌忙的四处躲避,想要逃离这些黑色的恶魔的视线,有些不甘心的人拿起了刀弓,想要反抗,但是却被扑过来的骑兵一刀撂倒,殷红的鲜血喷洒在碧绿的草原上,恍若盛开了一大片的曼珠沙华。
这支黑色甲胄的骑兵正是在草原上奇袭的定北骑兵,最前面的苏定芳一刀劈到一个正在逃跑的老人,勒住马,回头大喊一声:“一个不留,全部杀光!”后面跟上来的骑兵应了一声,各自挥舞着自己手中的武器,就像死神一下收割着一条条的人命,他们在这些人身上肆意的发泄着数百年来被外族人欺凌的忿恨与屈辱,他们身旁这些逃散的人,在他们眼中已经不再是人,而是两条腿跑的野兽,战士们一个个都杀红了眼。
此时此刻,那些突厥人们不再是不可一世的草原勇士,而是一群等待着屠刀的羔羊。
不过一刻钟的工夫,杀戮结束了,不小的部落里到处横七竖八的躺满了突厥人的尸体,苏定芳看了一眼,道:“烧了!”士兵们吹着火折子,点燃了帐篷,熊熊的火光直冲云霄,吞噬着地上的尸体。李元霸看了一眼黑色的土地,面无表情的说了句:“走!”苏定芳、秦用等人带着身后的黑色骑兵又风驰电掣的往远处跑去。
这样的杀戮,每天都在草原上上演着……
我和草原有个约定
第六十六章 张沁瑶千里走单骑
九原城现在已经变成了边境地区有名的大城镇,由于马市的设立,来了很多做买卖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筹划完这些事,李冰就把监督这些事的活一股脑的全部丢给了李道宗,美其名曰锻炼他的能力,把李道宗气的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拿着一个写着李冰名字的小布娃娃,嘴里还念念有词:“叫你剥削我,我刺你,刺你!”边说边拿针刺着娃娃,但是他从小和这个表哥就相熟,知道自个这位表哥的无赖性子,只能感叹自己年幼无珠,跟错了领导,导致了现在自己一身劳累的命,感叹完了以后,乖乖的去干这些让他头大不已的工作。
而我们的李冰小侯爷,每天做的事就是带着一帮亲兵,旁边在跟着白光,在九原城中没事的东游西逛,他严格贯彻着下者劳力;中者劳智;上者劳人的思想,自己只是提出一个大体的想法,然后就把这些事情一股脑的塞给他的一帮子手下门去做,而他每天则是去做一些上位者才做的事,比如去城中官吏的家中串串门,去茶馆里喝喝茶之类的,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定北侯虽然带兵有些手段,但是却是一个爱玩的侯爷,而且李冰身边的白虎实在是太显眼了,哪里有了白光的出现,大家都知道侯爷在哪里了。
太阳直直的晒进帅帐中,如此炎热的天让没有空调电扇的李小侯爷过的痛不欲生,每天晚上很晚才能睡着,几乎是刚睡一会儿,天就亮了,然后他就被热起来了。
到了军营里以后。再也没有什么下人来伺候他了,这让十多年来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的李冰非常的不适应,虽然前世他也是个很自立地人,但是经过十多年贵族腐朽生活的侵蚀,他从一个四有新人变成了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地主少爷,看着穿起衣服笨手笨脚的自己,他不由的感叹:腐朽生活害死人啊。但是,这古代的衣服也太TM难穿了吧!
天热的很难受。让人无精打采的,就连白光也趴在帅帐地冰盆旁就是不出来。也难为白光了,虽然已经换了毛,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披着一身毛还是很炎热。所以这几天白光一直兴致恹恹地,就连李冰喂它最爱吃的羊肝羹它都没有啥食欲,只是舔了两口。就闭着眼睛伸着舌头,狗一般的养神。
李冰穿着一件薄薄地坎肩。死命的摇着扇子,但是还是抵挡不住热浪,汗水哗哗的直往下流,战士们也得到了李冰地特许,只要不是站岗警戒的士兵,训练地也好,休息的也好。都可以把盔甲脱下来。所以现在定北军的军营里,到处都是光着膀子露着黑黝黝的胸毛的汉子。有的甚至就穿着一条亵裤在外面晃悠,幸好这是在营中,没有女人出现,要不得话还真是有伤风化啊。
蹲在树底下看了会蚂蚁,感觉实在是无聊了,就站起来跺了跺发麻的脚,一泡尿浇下去就让蚂蚁们开始了抗洪救灾工作。哎,自从小四他们走了以后,连个陪着自己上街欺负欺负小流氓小混混地帮手都没有,哎,自己堂堂一个侯爷,怎么好随便在街上去欺负一个小混混呢。
古代地人,还真是无聊啊!
又考虑了会到底是先有鸡还是现有蛋的问题后,李冰决定上街上去走走,但是这次他谁也没有带,还是自己一个人去吧,化装成一个普通地士子,去看看有没有欺行霸市的小混混教训下找找乐子。
说走就走,李冰回到自己帅帐,找出一件淡青色的文士长袍,带上一个璞头,手上拿着一把折扇,当然他那把檀香木的折扇留在长安没有带出来,现在手里拿的,只是一把普通的纸质折扇,连个随从也不带,就那么施施然的除了军营,守门的士兵一见李冰这么一副打扮出来了,想笑,但是想想李冰平日里的威严只好憋住,一脸的古怪。
不理守门士兵古怪的表情,李冰就那么边晃着扇子边唱着歪歌一路摇晃着进了九原城,平常李冰出现的时候总是穿着龙鳞亮银甲,带着白光,然后身边还有很多亲卫保护,能够近距离看过他长的什么模样的人很少,所以他今天这样的打扮出来,还真没有人认出他来,李冰也乐的再重温一下平凡人的感觉。就在马市上随便的逛了起来。
天虽然热,但是却丝毫抵挡不住商人们做生意的热情,还是人来人往的很热闹,李冰见商业发展的这么繁荣也是很高兴,商业的繁荣就会增加税收,李冰的食邑是从五原郡的税收中按比例拿的,税收越多,平均起来李冰拿的也多,而且税收多了,五原郡就会有更多的钱加强整个郡的防御。走了一会,李冰觉得累了,就随便找了街边一个茶馆坐下,要了一壶上好的茶叶,这个时代的茶叶并不像后世的炒茶那么好喝,但是在外面不像是在家里,没有炒茶的条件,李冰也就只好把自己催眠成正宗的古人,慢慢品着苦涩的茶叶。听着茶馆中茶客们的谈话,有些人正在说着最近九原城的变化,有的说着现在田里的事,还有的人再像说评书一般说着上次的那场战斗,只见那人说的是口水四溅、唾沫横飞,就好像是身临其境一般,把李冰说的几乎是神仙下凡一样,好像把那三千突厥人消灭都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周围的人是听的如痴如醉,李冰见状也只是笑笑,并没有说什么。习惯性的把视线转到窗外,然后就被窗外发生的事给吸引了。
窗外,一个骑着马的书生打扮的人,正在被一帮明显一看就是小混混的人围在中间,李冰忙兴奋的掏出几文钱放在桌子上,就起身往外面走去。
由于李冰并没有插手地方行政的权利,所以关于治安方面的事情他是不会管的,他也知道,每个社会里面都会有腐朽的东西,都会滋生一些黑势力,所以一般只要不惹他,只要不是他手痒了找乐子,那些小混混之流的他根本就不会去管。但是今天李小侯爷手很痒,很无聊,送上门的小混混不欺负一下怎么会对得起他的纨绔的志向。
一出门,就听见其中一个穿的还算是比较好的一个舔着脸说道:“小娘子,你打听定北军的军营做什么啊?莫非你是突厥人的奸细?渍渍,这么美的奸细还真是少见啊,以为女扮男装就没有人认出你来了,你还别说,这一扮成男的,还更加有味了呢,哎哎哎,别走啊,怎么样,陪哥几个乐和乐和一下呗那个小纨绔一说完,周围几个狐朋狗友也是跟着哄笑起来。
啥?女扮男装?李冰这才把视线转向骑在马上的那个书生,唔,身材比较小巧,腰也有些纤细,果然不太像男人呢,他正寻思着往前走走去看看那女扮男装的长的什么模样,就听见那姑娘开口道:“谁女扮男装了,我只是长的比较俊俏而已,不告诉我怎么都就算了,都给我起来,别挡着路,我急着去军营呢!”
李冰只觉得这个声音很耳熟,似乎好像在那里听过似的,可是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了,顿时对这个女子的身份更加的好奇起来。
“呦呦呦,还不承认呢,怎么样哥几个,咱们把这个小哥请到一起喝喝小酒吧?”那小纨绔笑着说了一句,他旁边的那些朋友轰然叫好,都围过去伸手想把那女子从马上拉下来。
“你们干什么,快放开我!”那女子惊叫一声,再也没掩饰她的声音。
“沁瑶?!”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