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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再激化矛盾这一次我表面上是置身事外地。但明眼人都知道。林昭华对贵族的清理绝对是得到我支持地,说不定就是我指使的也大有可能。但这一切仅限于猜测。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不过,这一手应该算是给吕宋群岛其他国家敲了一个警钟吧。如果有人想要与我大宋为敌,要跟我大宋商队过不去。吕宋就是一个好榜样。
林昭华跟我报告了审问结果,基本上与我猜测地一样。挑起这次事件的人的确是穆哈,是他从中穿针引线,将这些贵族联合起来反叛。也是他说服卡拉德参与反叛并成为反叛首领。但有一个情况是我没有料想到地。这次的事件居然阿拉伯人也有份儿。
当我刚刚夺得猫里务的腔制权,阿拉伯商人才离开猫里务,就有人前住吕宋,那个时候他们就有意从吕宋方面扯我后腿。恰逢当时穆哈正在联络贵族预行反叛,也不知道阿拉伯人怎么会那么快知道消息,总亡他们立即就掺了一脚进去。
而他们最直接的支持就是这次刺杀行动。根据优先的供词,这次刺杀行动是由阿拉伯人牵头,移哈亲自与杀手组织达成协议的。协议的内容不得而知,但杀手组织的来历却有些端倪。有贵族交待,这些杀手来自大宋沿海一个主要从事海上刺杀的组织。这个组织与很多往来南洋的商人都有来往,经常到南洋其他国家执行刺杀任务,基本上没有失败的纪录。
我暗想,这个组织说不定就是蔡宏之被骗进去的那个杀手组织。这个组织网罗了一些在大宋境内被通辑的逃犯,这都是些亡命之徒,武功相当不错,再经过特珠的训练,绝对是最好的杀手。
谈到王城守卫军统领的问题,林昭华反映相当平静,大概在昨天晚上他就看出端倪了。好在尤尼亚他们都有汉人血统,在政治上也是倾向于他的,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接任王城守卫军统领的最佳人选。
事实上,林昭华和塔兰斯关系一向不错,塔兰斯能有现在的地位,自然少不了林昭华的提拔,所以也可以说他们原本就是一家人。既然如此,他当然要卖我这个面子,而且恭顺得无可挑剔。当然我也知道,有时候表面太过恭顺往往隐藏着内心的不安分。
至于将尤尼亚的五千精兵编入王城守卫军,林昭华也一口答了下来。如今没有卡拉德的牵制,他也算完全控制了吕宋朝廷。至于哈马里,手握重兵镇守一方,固然算是为吕宋保疆卫土功不可没。但哈马里政治手腕还是不够灵活,在如今吕宋贵族势利被连根拔起的情况下,仅凭一己之力还是不足以威胁到林昭华的地位。至于塔兰斯,也算是手握重兵的一大势力,但他本身隶属与汉人势利,威望也还远不及林昭华,自然还不足惧。
林昭华目前唯一畏惧的大概就是我了,我所句披靡的大宋水师,以及我身后强大的大宋政权都让他畏惧。而更主要的是,与我合作他只有好处,并没有太大的损失。林昭华是一个出色的政客,他很会权衡利弊得失,只要我没有占领吕宋的意图,其他的对他来说都不值一提。
对此事的解决我非常满意。
第二天,我在国王朝会的时候请求觐见。
进入朝堂,所有的文武大臣都战战兢兢都看着我。我带着淡淡地笑意扫了他们一眼,这些人又都赶紧低下头去。我不由得暗自捉摸。我有那么可怕么?今天在这朝堂之上的,大部分都是华人及其后代吧,我不是为他们争取到很多权益吗?应该说我是他们地大恩人啊,干嘛都用一种小心翼翼的惧怕眼神看我?
行礼之后,我向国王进言,说因为前几天的贵族反叛,我进行了深入思考,觉得这些贵族之所以反叛,是因为他们不经教化。不懂礼仪造成的。我天朝大宋乃是华夏礼仪之邦,中华文化泽被四方,如果国王同意。可以将国内的贵族子弟送住大宋京城读书,学习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将来长大之后学业有成,也好帮助国王治理吕宋。
由于如今朝堂上大多是华人,虽然朝会仍然用的当地语言。但基本上所有人都能听懂汉语。所以我此话一出,朝堂上顿时议论纷纷,而国王斐多也带着寻问的眼光看着我。我一愣。难道这两天林昭华没有给国王提起过?我看句林昭华,他立即低下头。我暗自贵怪自己不够细心,为了那个杀手组织连这么大的事请都疏忽了。我应该先很斐多通通气地。
不过,此刻斐多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就立即显示出来了。他一愣之后立即大声地说了几句话,看那样子义正言辞的,连我都不得不佩服他。虽然不知道他到底说地什么。毕竟是一个六岁的孩子呀,以前有什么事情我都事先给他说过,并且将群臣地反应和应对之词也一并教他,他做起来像模像样的已经让人惊叹了。可是今天没有丝毫准备,他仍然能随机应变真让我大吃一惊。
看到我吃惊的样子,斐多趁众朝臣议论地时候朝我招招手,我本来与斐多就很近,现在再上前两步,与韭多就只有一米的距离了。斐多站起身来,踞着脚尖小声地跟我说:“端木大哥,我刚才说你说得对,感谢你对我们吕宋的关心和帮助,还让林大人立即拟定名单,让有资格地贵族子弟尽快前住大宋学习。”
我错愕地点点头,然后对他露出一个赞扬的微笑,还悄悄伸出大拇指冲他比了一下,称赞他做得好。
斐多很高兴,小孩子的心性暴露无遗。
这才正常一点。我想。
然后我再次建议说,如果国王陛下愿意,我可以回国桃选一位饱学之士来吕宋,帮助国王学习中华先进文化知识。
现在教导斐多的也是一位汉人学士,是林昭华从本地汉人中找的,应该说把斐多教育得很好,可是我觉得他好像太尽职了一点儿。还是回国机选一个人来比较好,趁现在斐多年纪小,比较好控制。
斐多虽然没有准备,但我的提议他都一一应允,让所有的朝臣都嫉妒国王对我的信任。但我知道.如果我离开太大,这种信任就会被时间慢慢侵蚀。我知道自己不可能长期呆在吕宋,以后商路畅通,我也未必事必躬亲,很多事请都会交由下面的人来做,一年之中能来南洋两三次就算很不错了。所以,我要找一个信任的人留在斐多的身边影响他的成长。
下朝后,斐多留我用午餐,我也好久没有跟他在一起了,应该沟通一下。
没有朝臣在的时候,斐多恢复了小孩子的天性,在他眼里,我好像不只是一个大哥哥,似乎还扮演了文亲的角色。他要我陪他玩,给他讲故事,还最喜欢要我抱。
我记得以前我同事六岁的小孩独立意识已经很强了,整天活蹦乱跳的,根本不让人抱。怎么这个小国王还真是异于常人啊!虽然无奈,但我还是很耐心,不管怎么说,这至少表明他愿意亲近我,这总算是一件好事吧而且,让他对我有所依赖这正是我的目的,只不过自己没有孩子,突然要我跟个六岁的小孩子相处实在有些不太习惯。
我一边夸奖他今天表现很好,很有国王的气概,一边称赞教他的汉人师傅教导有方。
谁知这小家伙撇撇嘴说:“他才不好呢,不准我这个,不准我那个,总要我背那些弄不明白的文章诗句,还说我的字写得不好……”一说起他这么汉人师傅,斐多就开始抱怨个不停,看来这个师傅的确不适合他。
我说:“师傅对你严厉那是希望你快快成长为了一个真正了不起的国王,那是对你好。不过,你年纪还小,正是无忧无虑尽情玩耍的时候,也确实不宜太严厉了。而且.以陛下现在的年纪能有此气势和学问,比起一般的孩子可能干多了。
斐多听我前一句话,立即苦着个小脸,听了后面两句又立即笑逐颜开。他高兴地说:“我就知道端木大哥最通情达理,你回大宋一定给我找一个好玩的师傅。”
我笑笑:“光会玩怎么行?陛下是万民之首,还是教您才学才是正事。只不过,做事请应该要劳逸经合,学习更是如此,学一阵,就应该休息一阵,这样学习的效果才会好。”
“就是!就是!端木大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斐多听我这话高兴极了,一个转身又坐到我身上。
我好么?我看着斐多充满信任与依赖的眼神,那双童稚的大眼睛正闪耀着他内心的常福,一双小手正搅着我的脖子……此刻,他真的很像我的孩子。至少,在他心里,我被当成了文亲一般来崇拜。我忽然感到难受,内心再一次问自己:端木秀,你的良知真的泯灭了么?
第一百三十九章 有惊无险
斐多的午餐相当丰盛,席间他特意屏退下人,我们两人无拘无束,吃得非常自在开心。本来吃饭时是不宜说话的,但一来我离开有一段时间了,斐多有很多话想跟我说;二来我认为自己跟斐多相处的时间有限了,所以抓紧机会哄他开心。于是,我和斐多开怀的笑声便不时传到餐厅外面。
午餐结束后,斐多对我说他好久没这么开心地吃过一顿饭了,然后又表示希望我每天都来王宫陪他吃饭。
我推说这不合礼制,只答应有空的时候进宫陪他。
这时斐多又提出要我住进王宫里,他已经知道我驿馆被焚之事。他说我住在外面太危险了,他不放心,如果我住进王宫就不怕那些坏人了。
我露出一个苦笑,斐多毕竟还是孩子,他以为王宫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上次的叛乱王宫表面上被牢牢地保护起来,让他以为王宫的守卫是固若金汤的。但我心里清楚,真正的杀手在王宫杀人也是如履平地的,比如我大哥刺杀猫里务国王。而我面对的那帮杀手虽然不肯定有像大哥那样的一流剑客,但武功与王晓不相上下的人却为数不少。
想起来还真有些头疼。这些杀手也未免太尽职了,既然主使人已经死了,有没有完成任务也没有人追究了,他们何必对我锲而不舍?
出了王宫,大哥就等候在宫门外。我们坐着马车一起回到宰相府。大哥早上跟我一起来的王宫,只怕还没有吃午饭吧?都怪我,被斐多那个小子一缠就把大哥给忘了。我抱歉地跟大哥说:“大哥,你还没有吃午饭吧?都怪我……”
话还没说完呢,就被大哥打断了。他笑着说:“我带着干粮呢。再说了,江湖儿女四处漂泊,经常是饱一顿饿一顿地,早就习惯了。”
“我想大白天的,那些杀手不会那么大胆吧?”我换了一个说法。想让大哥白天不必这么小心谨慎,最好他能放心休息一下才好,不然这么没日没夜地守着我。铁打的身体也吃不消啊。
大哥摇摇头说:“职业杀手善于抓住一切机会进行刺杀活动,他们才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我们放松警惕都可能遭到致命的一击。”
我无声地点点头,大哥说得很对,杀手善于推断人的想法。善于利用人的心理,而他们最善于就是抓住时机。
正说这事呢,我忽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而就在这一瞬间,身旁的大哥已经将我扑倒在马车上。等我抬起头一看,从马车的车窗里射进来好几只箭,歪歪斜斜钉入马车地木板中,另外还有一些箭头穿过马车的木板,闪着锋利的青光。
我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正要问问大哥有没有伤到,他已经飞出了马车。
我也赶紧爬起来,掀开马车地门帘一看,车夫已经倒在一旁,在他胸口正中插着两支长箭。事实上我只看了车夫一眼,我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到发狂地马和不远处与人打斗在一起的大哥身上。就在那一瞬间我已经跳下马车飞奔向打斗的剑圈儿,在赶到打斗圈子地三五秒之间,我已经拔出了围在腰间的软剑。
与大哥打斗在一起的有六个人,每个人都背着一把弓,而他们使用地武器除了刀剑,还有一个人用九节鞭。看他们的服饰,若不是背着一把大弓,与街上的普通人无异,而在他们身后不远处,也停着一辆马车。
大哥一身白衣翻飞,在六个人的围攻下似乎并不吃力,但我没有经过思考的软剑已经刺向了最近的敌人。
我的剑法在大哥的指点下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具体到了什么水平我还不是很清楚。毕竟我还没有碰到什么对手,以前杀的那些人都算不得高手,所以尽管我凭借手中的剑杀了很多人,但并不能表示我的武功就到了某个地步。与大哥过招的时候,由于大哥本身的实力就高深莫测,而他又总不愿让我败得难看,所以跟大哥的比试是比不出的。而其他武功好点的人对我抱着敬畏之心,比试时从不使出全力,让我无趣得紧。
但这一次,正是检验我剑法的大好机会。 我抓住这个机会,用尽自己平生所学所见,开始的时候稍微有些慌乱,但很快我就冷静下来,沉着应战。很快,就有三个人死在我的剑下,而每到危急时刻,大哥的剑就会及时出现替我挡住攻击。我知道大哥这是让我拿这些刺客试招呢,而有他在一旁护着,我基本上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我只要抓住这个机会好好练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