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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五个或六个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间,留有十分狭窄的空隙,人要侧著身才能挤进去,身子稍胖一点,只怕也难以通过。
在那工地上,总共有数十堆这样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个极窄的“迷宫”。平时,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顶上走来走去,从来没有人挤进柱堆中的通道过。
何正汉的尸体,就在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发现。
由于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如此特别,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汉一定是自己挤进去的。
资料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摄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通道”,只有三十公分阔左右。
不论从哪一边进去,要到达陈尸之所,至少要侧著身子,挤著行进五十公尺左右。何正汉行动不便,看来至少要四十分钟的时间。
于是有了疑问之一,他费那么大的劲,挤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干甚么去了?
警方肯定发现尸体之处,正是凶杀现场,是由于若是他死在他处,根本没有可能把他的尸体搬进那么狭窄的通道,到达陈尸地点。
人死了之后,身子变得僵硬,还会有些微发胀,所以尸体被发现之后,要大费周章把水泥柱移开,足足两天之后,才能把尸体弄了出来。
起初,在尸体还未搬出来之前,派了一个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员,挤进去看过,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却未曾发现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测是,何正汉不知是由于甚么原因,挤进了窄缝,却由于行动不便,挤在里面,出不来了。所以,是饿死在里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脏病发死在里面的。因为事先,警方曾接获过何正汉的失踪报告。
报告何王汉失踪的人,是鸡场的经理,和何正汉一起经营鸡场的何可人。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区到市场送鸡之后回来,发现何正汉不在鸡场之中,由于何正汉久已行动不便,根本不可能离开,所以何可人立即报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调查。
调查并没有结果,鸡场之中,绝无劫掠过的迹象,就是老人不见了。
在调查失踪的过程中,警方已深入地了解了何正汉和何可人之间的关系,资料上全记录了下来。
我在看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心中一直有一团寒意在打著转。
因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著我为他煮的面,一面唠唠叨叨跟我说话的,一模一样。
由此可知,我见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三年前离奇死去的何正汉!
(活见鬼!)
也有一些资料,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点是,在何正汉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遗嘱:在他死后,他的一切全归何可人所有。
处于偏僻郊区的一个鸡场,本来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少女来说,却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
所以,即使是在调查失踪期间,警方也对何可人有所怀疑。
由于鸡场只有他们两人,何可人的话,也就是唯一的资料了。
尸体是失踪五天之后被工地的工人发现的。
好不容易,把尸体移出来之后,立时发现何正汉老人不是饿死的 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处和太阳穴处,有两个明显的伤口。
咽喉处的那个伤口,穿透了气管;太阳穴上的那个,更不必说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医检验的结果是,伤口由一个尖利的锥形物体所造成,两处伤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处的那个伤口较深些,太阳穴的那个穿了头骨,简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头骨坚硬无比,医学上,为了要解开人的头骨,不知经历过多少的研究。
当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头骨上穿一个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须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说,一根凿子,再加上一柄锤,用力在头骨上敲进去就可以达成。
但是,在陈尸地点的那个空间之中,根本没有供凶手发力的空间,人挤在里面,连转个身都难,如何扬起手来发力伤人。
当然,若有一柄手枪,要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可是检查的结果,那个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绝非子弹孔。
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案子才转到了黄堂主持的特别工作室来。
黄堂的调查堪称全面。他又找来了法医,重新检验,仍然确定伤口是由“某种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计,要在人的头骨上,造成这样深度的一个伤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击力,才能达成。
就算是一个壮汉,挥动大铁锤要发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在一个根本无法发力的狭窄空间之中。
于是,黄堂又设想,何正汉是在他处被谋命,再移尸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经过了严密的环境调查,发觉无此可能,因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并没有任何搬运尸体的痕迹留下来。相反地,找到的几个脚印都是何正汉的,可知何正汉是自己走进去的。
死人当然不会走路,也由此可以证明,何正汉是在水泥柱的窄缝被杀的。
除了脚印之外,还有何正汉使用的手杖,点在地上留下来的痕迹。
从那些痕迹看来,何正汉当时并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当急促地在赶路 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有甚么必要急急地赶著,挤进水泥柱中的窄缝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汉的手中,握得很紧,尸体移出来之后,要费一番工夫,才能从他的手中取下来。
所谓手杖,是自己用树枝制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却有好几处新近才砸伤的痕迹,像是用手杖敲击在甚么硬物上造成的。
这一点,也很快地查明,因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缘,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 由此可知,黄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细。
这个发现,可以知道,何正汉在来到水泥堆前时,曾举起手杖来,猛烈地敲击著水泥柱。以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能令手杖的木质受损,那一定是倾了他的全力。
他为甚么要那么做呢?
黄堂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答案。
然后,资料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于有何王汉的这份遗嘱,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现场的证据 何正汉失踪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区,而且,现场也根本没有她的脚印。对于何可人,黄堂有一点私人意见。
八、入魔
黄堂的私人意见,并不算是正式的档案,只是他以现任特别工作室主任的身分,对案件的看法,并没有甚么作用,但却可以供后来对这案件有兴趣的人参考。
他的私人意见,分为两点。
其一,他认为这件案子,不可解释的因素太多,但若撇开所有不了解的因素不提,视那些全是障眼的迷雾,只把它当普通案件来看,那么,嫌疑最大的,还是何可人,因为只有她有动机杀死何正汉。
其二,黄堂对何可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他一再说明,何可人给警方的口供,虽说没有说谎,但只是冰山一角。以他的办案经验来看,还有许多事何可人绝口不提,隐瞒著。所以,他以为何可人虽然年轻貌美,但却是一个极难对付的人。
对于黄堂的第二点意见,我也有同感。目前的情形就是如此,何可人坚持要找回所有的鸡只,彷彿少了一只,就会大祸临头。但究竟是甚么原因,她却一个字也不肯透露,行径可恶得很。
黄堂又在私人意见中表示,那许多不可解释的现象,可以提供丰富的想像力,例如行凶是人类以外的某种生物等等。
我知道他在写下一些意见时,已经想到了“鸡杀人”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这种想法实在太怪诞,所以即使是在私人意见之中,他也不敢随便明写出来,唯恐给人家作笑柄。
我看了他这个意见,倒觉得黄堂的说法并不可笑,反而很值得进一步去探讨,死者的伤口,确实可以是鸡啄所造成的。
问题是,一只公鸡,就算是“九斤黄”,体型庞大,但要一下子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致人于死,也未免叫人难以接受。
我此时的困惑,比黄堂当时更甚百倍,因为不但这个案子是一团迷雾,我还见到了案中的死者,与之交谈,还煮了面给他吃。
这是奇上加奇,奇到了难以设想的地步!
这一天,余下来的时间中,我就一直在这奇上加奇的事上动脑筋,可是不得要领。
一直到了午夜时分,白素、红绫居然都未回来,连温宝裕也没有消息。
我并不为他们担心,只是难以想像他们干甚么去了。看看时间渐近午夜,我想到,何可人定下的找那最后一只鸡的时限已经到了,黄堂那里怎么也没有消息?
正想著,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听,正是黄堂打来的,他语音急促:“何可人坚持要出院,现在,丁真正在和医院交涉。”
我沉声问:“理由是甚么?”
黄堂道:“没有理由,她吵得天翻地覆。我想,真正的理由是,限期到了,那三六五号的鸡,还没有找回来!”
我又问:“丁真的意思是 ”
黄堂道:“丁真同意她出院,医院不同意。”
我想了一想,一般在这样的情形下,若是病人坚决要走,医院最后也必然无可奈何。
所以我道:“她一走,就跟踪,二十四小时,密切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黄堂的声音大是迟疑,他问:“目的是甚么?”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位姑娘的行为,很是异特,所以要监视,你别因目的不明而忽视,要动用最好的人和最先进的仪器。”
由于我说得很是严重,黄堂也不敢怠慢,连声答应,道:“我会用最好的设备和人员,设法拖延何可人返回鸡场,以便我可以先去布置。”
我忙道:“这样最好。”
当时,我也只不过是对黄堂的部署顺口赞许而已。那时,真想不到黄堂的布置,竟会如此精密,令得监视工作进行得无懈可击,当然对解开整个谜团,起了相当重大的作用。
事后,每当我提起这点,由衷地表示他能在那么短的时间之中,(不到一小时),作出这样的布置,真是了不起之际,他就回答:“当然,卫斯理下了进攻令,我这当小卒的,能不拚了命打冲锋吗?”
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且说当时,我放下了电话,心中在想,何可人不顾自己的伤势,坚持要回鸡场去,不知是为了甚么?她腿骨断折,若是手术之后的护理不善,很可能由于骨骼生长不好,而形成跛脚,那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她竟连这一点都不顾,那是为了甚么?
我想了一会,不得要领,电话却又响了起来,接道,对方还没有出声,我就有这个直觉,知道那是白素打来的,所以我立时问:“你到哪里去了?”
果然是白素,她道:“我在小宝的大屋,有一些有趣的事,你快来。”
我道:“我这里发生的事更有趣,且怪异莫名。”
白素道:“好,来了一起说。”
在这两句话之间,我听到电话中有一些古怪的声音传来,可是,一时之间,又分辨不出那是甚么声音,白素已挂上了电话。
我一秒钟也不耽搁,立时飞车前往。一进了大屋的大厅,我就知道刚才在电话中听到的,难以辨认的【奇】是甚么声音了。那是一只母鸡【书】发出的声音,那只母鸡在【网】不断地急急走著,一面走,一面就发出那种声响。
白素正盯著那只母鸡看,不单有白素,还有温宝裕和红绫。
那母鸡的行为很古怪,它不住地在左冲右突,像是想冲出一个牢笼,可是在它的四周,却又没有甚么东西拦阻著它。
我正在疑惑间,红绫先叫了一声:“爸!”
随著她这一叫,我看明白了那只母鸡何以不断如此惶急不安地不住走动的原因了。
原来,红绫的那头鹰,正居高临下,停在头顶的一根构梁之上。
鹰是鸡的大敌,何况那鹰又是非同凡响的神鹰,所以它根本不必有任何动作,只要转动目光锐利的眼睛,望到哪里,那鸡就逃到哪里,但逃来逃去,都逃不出神鹰目光注视的范围。
神鹰的目光,所能笼罩之处,等于是一只无形的大牢笼。
这情形,一如令狐冲根本不必动手,只须目光注视,便令得武当派的两大高手不住左闪右避,腾挪跳跃,如大祸临头一样。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道:“用一只神鹰来欺负一只母鸡,太不公平了吧!”
红绫道:“爸,这母鸡狡猾极了!”
我向红绫望去,示意她进一步解释“狡猾”的意义。红绫道:“若不是神鹰,根本找不到它,也抓它不住。”
这时,我已留意到了那母鸡的一边翼尖上,有一个小小的标志牌,我“呵”地一声:“这是编号三百六十五的那只,是你们抓了来?”
温宝裕道:“我这主意不错吧,叫神鹰出马,去找一只走失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