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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骨族传奇-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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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通!”凯风一头栽在椅子下。
“常、公、子,漫道不是谁都能开的。”他也好想咬牙。
在摄缇兴味的眼光下,凯风深感狼狈。
“咦,凯风你也牙痛?”适时走进的女子见龇牙表情从小弟脸上转移,好心道,“我加了蜂蜜,凯风要不要敷在牙上?”
“不、要。”
“哈哈!”扬起畅笑,摄缇迎上女子俏皮的笑。
直到姐弟俩上完牙药,一双黑眸仍转在那抹素蓝的身影上,笑声不断。
明白了,他终于明白,为何对常独摇夹枪带棒的言辞毫不在意。因为……呵,爱屋及乌吗?
他不惹事,讲原则认死理,一旦认定的事,鲜少有人能左右他的决定。然而,不惹事,却也不会让惹到他的人好过。这个毒药弟弟……
呵呵呵,爱屋及乌?爱屋……及乌吗?
是吧!
日子进了九月,日头还是很大。正午的太阳晒得街道又烫又刺眼,晒呀晒,晒了三天……
日上正杆,立不见影。
明明很热,姐弟俩却全身发寒。常微凉挪挪挪,挪得远远的,明眸中尽是不赞同。常独摇亦是瞠目结舌,不知该不该佩服。
这人果然是个太岁爷,犯不得。想了想,常微凉挪得更远——“啊?”身后是什么,又热又烫的熟悉感……
“微凉,再后退一步,你要绊到门槛了。”伴着低沉的嗓音,腰间环上强健的铁臂。
“啊,谢谢,不不,我是说……你什么时候跑到后面的?”刚才还在门边站着,一眨眼就变到她身后。
“我走得快。”他低头凝视粉白的小脸,焦急问,“怎么了?”他刚才说了什么,姐弟俩吓成这样?
“你……你真的让罗炎……去挖……挖……”任他扶回椅,她实在不想对祖宗不敬。
“嗯。”他点头,这是他们吓到她的代价。看她神色不定,似乎难以接受,可这种事对古骨族而言,不,应是对灵界而言,算不得什么天理不容。
“你还嗯?”回过神,她开始跳脚。早知道他要罗炎送一副落头民的骨骼,不知道的却是,“你让他挖自己的祖坟?”
祖坟哦,老祖宗睡觉的地方。而他让罗炎送来的,竟是从百年前的坟中挖出的枯骨——大概是罗家某祖宗之骨。他敢?这种大逆不道的事,他竟然敢?
“有何不敢?”将耳贴近她的唇,听她喃喃自语,他下意识答道。
古骨家的老主人视收藏为人生一大乐事,而收集骨骼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阴险狡诈到令人发指的地步。长年的潜移默化,他们这些后辈或多或少受了影响,做起事来也会阴险一下。
挖人坟墓这种事,他不怕,只是不愿去做。当然,这不代表他会放过犯到他的人。让人吸收教训的方法多得是——让他们亲手挖开祖宗的坟,还得亲手将骨骼送到他面前。
这,就是落头民犯太岁的代价。
“你真的敢?”推开他,她有些气,也不赞同他的轻描淡写,“若是我的坟被人挖了,我会气得从坟里跳起来……”
“别胡说,姐!”常独摇脸色发白{奇。书。网}。他的姐姐说话总是随兴而来,也不理言辞是对是错,是凶是吉。
“不会。”相较于常独摇的苍白,摄缇却微微一笑,握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一吻,轻敛黑眸,不疾不徐道,“不会有那种情况。我希望,百年之后,咱们的骨骼手牵手放在木星骨宫里,能让咱们的儿子和孙子看到,知道他们的爷爷奶奶手牵手,至死不放。”
他们的想法差了千万里呀!盯着交叠的手,她无语。
两副骨骼,手牵手……哇,好恐怖的画面!却也……好感动!
至死不放吗?他们会手牵手过一辈子?
这人哪这人,总在无意中说出让她感动的话,感动得她只想抱住他,想吻他,想如他所说,就这么手牵手,一辈子至死不放。
“要走了,姐。”
生硬的咳嗽打断她的感动,眨回眼中的湿意,常微凉抬头,“啊,独摇小心。”差点忘了,她是来送行的。
喜客栈楼下,一顶青色小轿等候多时,青衣随从立在九月艳阳下,静肃无声。
倚窗向下望,又转头叮嘱小弟数句,她不解,“那顶轿子,两人坐得下吗?”他们赶路不用雇马车?
“那轿是为常少爷准备。”揉着穷奇的头,凯风尽职解释。
“那……那黑骨的小孩怎么办?”小男孩乖巧地站在某个随从身边,脸上完全看不到害怕,让她赞赞称奇。反观小弟,一下问秃宝这个带了没那个带了没,万般不情愿。
“他小,抱着走便可。”
命随从包好骨骼,凯风挥手示意他将东西带下楼。
“呃,落头民的骨头呢,你们也抱着走?”
“对。”最后扫一眼客房,凯风为自己的细心满意。该带走的全带了,只剩一个包袱,“木尊,这个包袱……”
“咦,我送你的帕子扇子,你全拾来了?”瞟到眼熟的包布,常微凉嗔目,捂着嘴,心头蹿起难以言喻的冲动。
那晚,她好像扔得满地都是,有些帕子还踩了两脚,她都不打算要的。
“收好。”回他一句,摄缇不再理凯风,径直迎向扑来的人影,溺笑道,“小心。”
“会,我们一定会。”死抱着他的腰,她莫名嘀咕出一句。
“我要走了。”凯风与常独摇已先一步下楼,房中只剩他们俩。想到数十天听不到她的声音,看不到她的人影,他的心头泛起浓浓的怅然,任她抱着,他不舍推开。
自怀中抬头,小脸凶巴巴,却也俏皮万分地盯着他,“摄缇,你不放,我也不放。”
抱着他的腰,至死不放!
第九章太岁
是哪个姓王的说过“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的?还真是不牙疼。
相思,相思,越想越思啊。他走了……十六天啦!
天外乌云堆耸,一如她的心情。不想了不想了……
“轰隆——”裂空的雷声狂然作响,带来暴行疾雨,“哗啦啦”打在屋顶上。雷雨持续了三刻钟(古时一刻即十四分二十四秒),漏壶指针跳过申正(下午四点),因为下雨,铺中没有客人。
独摇带着秃宝一起去了灵界,铺中只剩她一人,幸好有四宝六宝相助,让她没那么累。唉!低叹沉沉,玩扇的女子不甚开心。
嗯……不知合欢在不在药铺里,找她……不,送些桃花粉给她好了。寻思着,常微凉站起身,转头在药柜里翻找新制的敷面桃花沫。
此时,雷声已停,街上雨点变小,一片片水洼摊在青石街上,在街边形成粗细不均的水线。
“哎哟,全湿了。”一声抱怨响起,铺门外跳起一位裤筒微湿的布衣女子。随着抱怨,她的左手拉近一位颀长的俊美男子。
男子的头发全包在深灰头巾里,月白长衫,前后摆被他胡乱卷起,塞在腰间;他的裤筒折上膝盖,布鞋全湿,应是雨中步行的下场。而布衣女子除了裤筒边沾上些许水滴,全身的干爽与男子形成强烈对比。
放下手中的竹伞,女子走到柜台边,“掌柜,我要买药。”
“客人想买些什么?”兔兔起身。
“染黑头发的药。”女子掏出银子说道,“药效越深越好。”
“……客人,药效不是‘深’就好的。”兔兔拉出勉强的笑,偷偷看了眼自家小姐。
听到询问,常微凉移到女子身边笑道:“客人,你买黑发药,是家中父母用,兄弟用,还是自己用、送朋友?”
“他!”指了指坐在一边拎湿衫的男人,女子很坚定道,“他用。”
常微凉看向男人。嗯,比凯风漂亮,比摄缇漂亮,也比独摇漂亮,不过最漂亮的还是姑娘手上的银子,“客人,这位公子年纪轻轻,用黑发药不妥。”
“哎呀,你被他骗了。”女子三步并一步,跨走到男子身边,一把拉散他的头巾,“看,就因为这样,我才要买黑发药。”
男子拎着湿衣,头也不抬,似乎女子突来的举动对他而言早已寻常。
随着头巾的散落,一头瀑布般……雪白如银的长发飘然垂下,掩去男子俊美的脸庞。
女子拉下头巾,体贴地将他的头发拢在身后,不打扰到他绞干湿裤的水滴,“大夫,你店中最好的染发药是什么,我要。”
“最好的……”嗫嚅低念,常微凉从惊诧中回神,盯着男子雪白的长发,眼中闪闪发光,“啊,有有,常氏的染发药质量保证,从头染到根。兔兔!”
“在,小姐。”
“去,去把染发乌金散、仙方变白发给我各取三钱。”闪闪的明睐中,是见到银子的喜悦。相较于男子的容貌,她倒没空理会了。
“真的有效?”听着药名,布衣女子下意识问。
“有效。”清脆的声音保证,常微凉接过兔兔拿出的药粉,一边用水调和一边道,“染发乌金散乃是外用,每日洗发后,将药调成水,再将头发全部浸在药水中,二刻钟后换清水洗净,头发即会乌黑光滑。”
“那,仙方变白发呢?”女子瞅了眼药水,再问。
“哦,仙方变白发是服用药,仍是三月收地黄、六七月收莲心,八九月暇桷角,阴干精调而成。客人,你只要取一两药粉放入酒中,每晚一两,连续喝七日后,白发就会变乌发。”
用酒喝的药似乎比洗头的药好呀,轻抚着五指间的雪白发丝,女子有些动心,“真的?”
“客人,常氏生药铺虽然小,绝对讲信誉。”常微凉心中哼了哼,耐心道,“城中有位官爷不信,将药入酒泡了七天,然后用酒煨鸡七天,你猜鸡成了什么?”
“变成什么?”女子很笨地接口问。
“变成了乌鸡。”那位官老爷现在还是常家的大主顾,一把年纪了,成天染着黑发黑须,家中妻妾十多个,她向来避而不见,全交独摇打发。
“好,就要仙方变白发。”女子拍掌,定下,“要一斤……不,三斤好了,包起来我带走。”
“客人赶路?”
“嗯。”
趁着包药,女子为男人拢起白发,将头巾重新包好,神色温柔。
“三十银一斤,三斤九十两,客人,我用油布多包了一层,不怕被雨淋到。”兔兔送上扎得密实的药包。
“多谢。”接过药,爽快付了银子,女子取伞欲走,在门边被男子拉住。只听他低低开口,声音带着清亮。
“地上湿的。”
“我知道。”女子左脚已迈出门槛。
常微凉似乎听到极轻的一声叹气,看到男子回头冲她们笑了笑,很温柔很礼貌的那种,随后弯腰抱起女子,很快消失在雨丝中。
哦,这就是男人那么狼狈的原因呀。撇撇嘴,盯着瓦沟上滴落的水珠,心头又蹿上那张憨厚的笑脸。
没有客人分散心神,她的脑子里塞的全是他。
好想他,好想他,真的好想啊……
过了秋分,雷始收声,蛰虫培户,水始涸。
微雨过江,烦襟开。
自从遇到白发男子后,又过了三天,常独摇回来了。
“摄缇!”冲进厅堂,女子扑入高大男子的怀中,错过小弟哀怨兮兮的眼神,“凯风说找到人骨,你就有半年的休息,真的吗,现在是休息吗?”
“嗯。我不是第一个回宫。”小家伙见到男孩,当下便成了朋友。老主人没说什么,只是叮嘱他以后多多留意些。
“摄缇,我……好想……”“你”字绕在唇边,她恍然回神,惊觉到下人趣味地打探,脸颊微热,放开他的腰。
“姐,你不关心开分铺的事?你不关心小弟我在那全是奇怪嗜好的人中过得好不好?”常小弟脸色红润,气色极好。
“关心。”口是心非,她的眼不离摄缇。
发丝垂在颊边掩去大半张脸,漆黑的眸中一点亮色,略厚的唇上挂着微笑,有些憨,有些刚毅,却是她最喜欢的。
最喜欢,也不止于最喜欢。
“独摇你好好休息。”丢小弟一句,她主动拉起他的手,拉他走出厅堂。
绕着常宅的回廊走着,不知去哪儿,只知道不想让人打扰,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看他、好好抱他。
——不管我去哪里寻找,不管离开多久,我希望回到骨宫时能看你抱你,知道有你在那儿……
这是他的话,初听只觉得这人语言朴实,而今想来,她又何尝不是如此所愿。想看他想抱他,想听他的声音,想窝在他怀里时不时追寻他的身影……两情相悦,也不过如此啊。
“摄缇。”抬起大眼,她低低叫了声。
倾首凝她,柔软的发丝拂过鼻尖,他微微一笑,任小手掠开长发。
“我想……”
“想什么?”长臂环过柔软的腰,沉稳得看不出他有多激动。
她不知道,当她惊喜扑入怀中时,他有多高兴;看到她,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想她。十九天不算长,他却觉得心神恍惚,食之无味,什么也不能让他感到愉快。交代完黑骨人的事,本想即刻回来娶她,可……毒药弟弟与他不对盘啊,拉着他东看西逛,真的“谨遵姐命”找起铺子来。
“我想……”把玩着耳边的黑发,她顿了顿,没察觉整个人被他锁在怀内,“你什么时候娶我?”一鼓作气。
“……”他的微凉胆子好大啊。念着在脑中一闪,心中的喜悦如潮水涨涌,翻腾不止。
“没想到吗?”再而衰。
“……”说立刻,她会不会觉得又太快了?
“……算了!”三而竭。
挣扎着身子被他用力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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