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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很近的地方真的跑过去却绕了很多路,常生跑到制药集团门前时已经能清楚地看见火焰,七层楼房的上空都被黑色的烟雾笼罩,明红的火焰在七楼的每个窗口里都清晰可见。
集团大门敞开着,一辆消防车正在通行驶入,着火的楼下有消防队员正在飞快地安装灭火工具准备扑火,办公楼下一大群人围在一起,其中一个常生见过,他是杜绍言的特别助理,在赞助山区学校的活动中见过。
常生走过去,只听小吴正在对旁边戴头盔的消防队长说道:“杜总之前交代疏散,上面应该没有人了,可是杜总自己还没有下来……”
消防队长马上说道:“我们立刻派人营救……”
常生只觉得后背突然出了一身汗,在这样靠近火焰的地方他竟然觉得冷得牙齿都在哆嗦。
他还没有下来,什么意思,他在这座着火的楼里,他有危险……
好在刚上班人们的警惕性都很高,一遇到爆炸和火灾都立刻反应过来迅速撤离,这座楼里最不缺的就是易燃有机物,还有易爆物品,火势展开地非常迅速,时不时还有后续的小处爆炸,杜绍言很快帮助疏散了人群准备离去,下到四楼处突然闻到异样的刺鼻气味,他想起有些化学药品燃烧或遇高温就有有毒气体释放,于是不敢大意,试了几下发现后侧安全出口还有新鲜空气,立刻屏住呼吸从后侧的安全出口飞快地离开。
他很快跑出实验楼,跑到正面楼前,消防车已经喷出巨大的白色水龙灭火,他稍微松了口气。
小吴跑过来:“杜总你没事啊!真是太好了!”
杜绍言嗯一声,现在是杜总模式,只是:“消防队的人说了多久能完全扑灭吗?”
“还不确定,楼里很多易燃易爆物他们也说不好,控制也难。”
杜总表情显然是不满意:“事故原因呢?”
“最可能的原因是昨晚值班的人忘记关燃气阀门导致泄漏,早上上班有人在七楼实验区用明火,结果……”
杜总打断他的话:“处理事故相关人,你在这,我现在回办公室,今天我要召开董事会。”
他说着往一旁走,小吴边点头边说:“杜总,有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说。”
杜总兴趣缺缺:“不该说就不说。”
“嗯……刚才有个人……”
“还不知道今天股市如何。”
“是上次的常老师……”
杜绍言突然转过身:“他在哪里?”
小吴助理指指身后燃烧的楼房。
“你说什么!”杜绍言眉毛都倒立了。
“我说杜总还没有下来,他就傻掉了,后来我又和人说话,回过神正看到他进到楼里,”小吴被杜总发青的脸色吓得声音都低下去:“消防员已经架梯子去救……”
杜绍言转身往回跑,小吴一把没抓到,赶紧叫人:“别让他进去啊!危险!”
现场混乱,水声人声汽笛声,声声鼎沸,淹没了小吴助理无助的声音。
常生在每一层楼里寻找着,没有少爷的身影,他一层层地往上找,开始还有几个往下跑的人,可是后来,整栋楼都是空的,没有人,只有越来越高的热度,他闻到刺鼻的气味,感到那些气体似乎是有毒的,这让他更加心急如焚。
如果再找不到他,会不会……
他不敢想死这个字眼。
那太可怕了。
死了就没有了,永远没有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还是将来,统统都没有了,世界上再也没有叫杜绍言的这个人,永远都不会存在了。
就像他失去的那些亲人,他总是站在时间的岸上看着他们在河流中经过继而远离,杜绍言也会这样,他像他从前生命中的那些过客……不是的!他不是过客,他从来不是!
他从前是少年,嚣张任性,偶尔恶质,让他无奈但想起来却还会微笑,他现在是青年,任性乖张的个性变本加厉,可还是对他连生气都气不起来,他以后将是中年,总该会成熟收敛一点吧,或许结了婚就好了,或许有了孩子就好了,他最后也会老去,但那应该是很多很多年后……
总之他不能现在死在这里,不能这样年轻的时候,这样生命最美好的时候。
“少爷!”常生终于叫出了声,他想他听见。
风从窗口灌进来,火焰发出嘲笑般地声响,没有他想听见的回答。
他望向四周,又叫道:“少爷!少爷!”
他往前走着,开始有火在他的四周蔓延开。
“少爷你在哪里!少……”他突然听见有人从楼下跑上楼的声音。
咚咚咚的声音,像急促的心跳。
他转过身,看见身后的火焰像鼓动的旗帜,旗帜之后的楼梯口处,有人冲上来。
那人是他养大的孩子,就算个性再糟糕脾气再粗暴在他眼中也还是说不出的可爱,少年时代的“眉似远山横翠眼为秋水无尘”到如今已经成为标准英气张扬的美貌,是他活了六百多年最喜欢的人。
他没事,这真是太好了。
杜绍言一路冲上来,中途他听见熟悉的声音,这鼓励了继续往上跑,即使前面是越来越高的温度,他来不及考虑更多,什么都不管了,什么今天开董事会什么追究责任人什么上面有火被烧死啊什么空气中有毒气小心呼吸啊,他满脑子都是笨蛋笨蛋笨蛋!
直到他冲到顶楼看到他,火焰在他的周围,他在燃烧的火里回过头,望向他。
杜绍言一直觉得常生明明只是平凡无奇的相貌,但却觉得此刻映着火光的他微笑的脸,如浴火凤凰般惊心动魄的艳丽。
“别过来……”常生对他抬起手。
他的话没有说完,杜少爷已经跃过火焰跳了进来,他一把将男人拥进怀里。
同时他以抱怨的口吻说道:“你想害死我吗,笨蛋!”
☆、第 62 章 不死之身
现在应该是误会化解情人互诉衷肠的时刻,不过杜少爷一句话就完全毁了这种可能,并且他继续不停地抱怨:“烦死了,我刚跑下去又跑上来,大清早的又是火灾又是爆炸又是救人的让不让人过了……”
“你不用上来啊,”常生在他的怀里轻声地说着:“我不会死……”
“笨蛋!”杜少爷用力收紧怀抱:“我舍不得啊!”
“笨蛋是你吧。”常生同样紧地抱住他的肩:“我不会死,就算被火烧也没关系。”
“不会死难道不会痛吗!”杜少爷松开手,他揪了一下比他大六百岁的男人的耳朵:“而且害的我还又跑上来一次,本少爷可不像你,本少爷烧死了你赔得起吗!烧不死英俊的脸上烧个疤怎么办!毒气薰坏脑子怎么办!自作主张什么啊!”他停了一下,“害我担心死了!讨厌!”
这个孩子,连温柔都是赌气式的……可是,他真是太不听话了,常生很想骂他一顿,你一个脆弱的普通人学什么英雄啊,你才是笨蛋呢!对啊你烧死了怎么办,脸上留个疤怎么办,薰坏脑子怎么办,你都明白的话你跑上来干什么?!我一个不老不死的怪物真的值得你这样吗?
可是他什么都说不出来。
你喜欢我,我知道的,我从来没有比现在更知道,你喜欢我。
一声爆炸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杜绍言护住常生往后倒去,常生看见一团火球从青年的头顶飞过,他似乎能闻到皮肉被火烧焦的气息。
“你没事吧?!”他急切地问道。
杜少爷的表情显然在忍痛,不过他仍然以不屑的口吻说道:“本少爷当然不会有事。”
现在他在他的身体正上方,用身体护着他,头对头眼睛对眼睛鼻尖对鼻尖嘴对嘴,距离不超过十厘米。
这正是偶像剧意外接吻的经典桥段啊,但是出现在火灾现场太不恰当了!现在当务之急是什么?!!!
“糟糕了,我们要快些走!”杜绍言前后看了一下站起身,同时他拉着常生的手将他拉起来:“不然真要同年同月同日死了,哦不对,你死不了,是明年今日就是本少爷忌日……”
两人手拉手朝走廊尽头的窗口跑去,常生望着青年的背影:“对不起,都是我盲目跑上来……”
“你是担心我对吗?”杜绍言边跑边回头:“其实,你喜欢我吧?”
他灿然一笑。
常生愣了一瞬,他想点头,但运动神经太好的杜少爷已经把头转回去了。
杜少爷头也不回地说:“我们下去之后要亲口告诉我!”
现在说也可以……常生边跑边想,我不想和你分开,就算你以后会后悔我也想和你在一起,就让我自私一次……
两人跑到走廊的尽头,窗外高高的消防楼梯已经架好,身后是肆掠的高温火焰,刺鼻的化学气体,和随时可能的二度爆炸。
消防楼梯离窗口还有一段距离,要从窗台跳出去才能抓住,杜绍言单手攀上窗台,转身把常生也拉上来。
就在这时,背后又传来一阵爆炸声,两人来不及回头看,只感到滚烫的气流薰过来。
“这一次我来保护你。”杜少爷低声说道,他将常生推向前,让他先离开。
但常生躲避开了,他敏捷地跳下窗台,同时将青年推向窗外。
窗台位置很窄,他一用力杜绍言就往外倒去,青年条件反射地伸出手,抓住了消防楼梯。
杜绍言边回过头:“你就不能给个机会……”他看见男人的背后,汹涌的火球像海浪一样扑过来。
常生爬上窗台,他对他跳过来,同时热浪紧跟着他的身体。
杜绍言拼命地伸长手:“快抓住我……”
常生最后看见青年焦急的脸庞,他感到身体被灼烧的疼痛,但他只觉得欣慰。
十年前他第一次见他,少年以为他被刀扎伤了,同样焦急的表情:【有人受伤了!赶紧送医院!】
在那之前,已经有很多很多年没有人对他露出过这样的为他担心的表情了。
这让他感到一阵微微的暖意,许久未曾感受的普通人的情感。
和你相遇,是漫长地近乎静止的时光里最美丽的事。
那些年,也谢谢你。
冲击波强烈地冲击过来。
天旋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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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洪武年间,扬州城。
自古有诗云:烟花三月下扬州。
扬州自古繁华,人杰地灵。
扬州城的常府里算有头脸的人家,据说常家祖上和开国大将常遇春有祖辈上的因缘,因此常家长孙的满月酒宴办得风风光光,城中大大小小官宦亲贵都来祝贺,可谓热闹非凡。
可在满月宴后,这位常家长孙却一病不起,刚满月的婴儿如何能承受重病缠身,很快孩子消瘦下去,家中大人心急不已,请来各地名医来诊却都不见成效,大夫们束手无策,常家甚至请来庙里高僧做法,道士驱鬼,始终收效甚微。
外人都传言那个孩子活不了了,常家人也渐渐失去耐心。
但那个孩子没有死,身体虚弱却一直活着,很快常家长子有了第二个孙子,是个很健康的孩子,常家是大家族,长子的妾侍不久又添了第三个孙子,隔年常家次子又有孙子和孙女出生,那个体弱的长子长孙渐渐就被忽略了。
府里的人们也并不把这个孩子当大少爷,因为没有哪个大家族会让一个随时会夭折的孩子作为继承人,除了孩子的亲生母亲,其他人都将关注的目光转向别的孩子,孩子虽然勉强活了下来身体成长却明显迟于他的弟弟妹妹们,三岁还不会说话,五岁方才学会走路,当他的弟弟开始流利地书写出欧阳修字帖时他才刚刚开始背三字经,家中长辈不再对他有耐心,也因此他躲过了争夺家族继承人的兄弟间的争斗。
孩子成长为少年,无论是相貌还是资质都是毫不起眼的,在优秀血统的家族中,出类拔萃才是必然,毫不起眼就是下等,注定受人歧视,少年没有得到很多疼爱和尊重,孱弱的体质使得他没有被长辈加以身体方面的培养,他不会骑马,不会射箭,不会刀剑,缺乏英气和武力。
不过他写得一手好字,虽然他学字学的晚但一直勤加练习,他的家人更多地认为那是他长年只呆在房间里的必然结果。他的弟弟妹妹很少和他一起游戏,男孩子的蹴鞠骑射他无法加入,就连女孩子的放纸鸢他也只能在一旁看着,他身体太差,连放飞纸鸢的跑动都无力承担。
随着孩子们年纪的增长,他到了弱冠之年,仍然是体质虚弱时常卧病在床,有名医断言他活不到三十岁,因此当家中长辈为他的弟弟张罗婚事时刻意地忽略了他,常家是大家族,子女不能随便婚配,必须要是门当户对的家族,但门当户对的大家族怎么会把女儿嫁给注定会早逝的人呢。
他弟弟们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娶妻,生子,不过他内心其实是没有什么不平的。
他清楚自己的身体,还是不要害了人家的女儿。
过了二十五岁之后他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