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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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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你是十二宫吗?”

老头的身体摇摇晃晃,目光却丝毫不为所动:“十二宫早就死了。”

“杰克,你认识另一个杰克吗?”

“我认识许多了杰克,不知你说哪一个?”

突然,我被某个大胆的灵魂附体:“你把刀字与照片交给的那个人,那些杀人的照片,还有杀人时裹的头巾。”

老杰克做梦也想不到,我居然会直接点破他的脸皮,他面色阴沉地凝固了数秒,才用虚弱干哑的嗓音回答:“有两个杰克,但只有一个‘十二宫’。”

“哪个杰克?”

“两个杰克都已经死了。”

“你呢?”

“我也早就死了。”

我强压心底的恐惧,面朝太阳给自己壮胆:“难道我正在和幽灵说话吗?”

“也许吧。”

“说说两个杰克把。”

“中国人,你把我打败了!”老头无奈地叹息,似乎随时会倒地身亡,“许多年前,我有个助手,他也叫杰克,但他从没勇气杀人,只是远远地望风,并代替我给警方写信。1975年,我把所有的杀人资料留给他,因为他说喜欢那些东西,并愿意在加州过正常人的生活。”

“从此再没有十二宫杀手了?”

“是的,我杀死了自己,也等于杀死了十二宫,我隐居到遥远的阿尔斯兰州,再也没人会找到我了。”

“可你为什么又到这里来了?”

“十五年前,我患了严重的疾病,也许是被我杀死的幽灵们报复吧。”老杰克的笑容让我心惊胆战,他说杀人就像刷牙洗脸般轻松,“医生切除了我的一个肾脏,但只能再延长一年寿命。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索性持枪抢银行杀人,我想要被法庭判处死刑,因为我早该尝尝坐电椅的滋味了!”

“想要死的方法有很多!干吗还要再杀人呢?”

“对不起,我杀人成瘾,有时候无法控制自己。但我的愿望并未实现,我被判了终身监禁,将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度过终生——当时我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但没想到只用一个肾脏就熬了过来,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现在是第十五年。”

老头几乎要摔倒了,还好我搀扶住:“你感到惊喜还是失望?”

“失望,深深的失望,为什么让我还活着?”

“不怕我告诉典狱长吗?大名鼎鼎的十二宫杀手,就关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你去告密吧,我就等着这一天,等着被送上电椅,结束我在这里漫长的痛苦。”

老杰克狼似的眼睛里,泄露了心底的秘密:“小伙子,快点愤怒起来!去向典狱长告密!或者现在就把我掐死,我太老了,我不会反抗,只要一分钟就能轻松的掐死我……”

“不。”

我的目光也变得异常冷酷,为什么要遂这魔鬼心愿?不如让他在此忍受痛苦惩罚,带着一个肾脏走向茫茫无边的未来,最终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化为尘土。

“求求你!”

老杰克抓着我的胳膊,就像一条即将被宰杀的老狗,而我摇摇头决然转身离去。

太阳,照耀着老去的十二宫。

阿尔斯兰州的夏天很短,操场上仍没有一丝绿色,我的身体倒是越来越壮实。

马科斯就像老师,每次聊天都给我上课,关于他经历的这个世界,革命与爱情,忠诚与背叛,杀戮与忏悔,甚至切。格瓦拉的八卦秘闻。偶尔还会谈起那座图书馆——摩尔人留下的珍贵文献,从柏拉图到托勒密,从马克安到奥古斯都,真个古代地中海文明的遗产,几乎完整地收藏在老头脑中。而我这个二十七岁的中国人,只拥有不到两年的残缺记忆,就像个懵懂的小男孩,变成一块贪婪的海绵,不停吸收着整个大海。

地球上所有不公正的事,比如美国攻打伊拉克,以色列在加沙屠城,都会激得老头义愤填膺,但他的愤怒并非没有理由,常拉着我说一大堆,从国际政治到个人道义,从勾心斗角的大国战略,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他能看破表面现象,准确抓到最本质的核心——从某种角度而言,老马科斯也有一双读心术的眼睛——智慧与逻辑,根据已知条件,独立运用自己大脑进行判断,从不人云亦云,也不受任何舆论影响。没有什么阴谋诡计可以逃脱他的双眼,也没有什么人的小九九不被发现。所以,他和最没有心计的我交朋友,共处一室毫无防备地睡觉。

能认识老马科斯,是古英雄三生有幸!

令我三生有幸的不仅是他一个人,还有莫妮卡。

今天,她第二次来探监。

远远看到一条白色长裙,栗色长发被头巾包裹,为遮挡漫长旅途的风沙。她的身材还是那么好,混血儿的面孔略显苍白,袅袅婷婷走进探望室。原以为她会热情入火地抱住我,谁知她却拘谨地停在我面前,自己端详一番柔声道:“你还好吗?”

“放心,我已在这五个月了,不是活得好好的吗?没受到虐待和欺负,相反还交了些好朋友。”

她用怀疑的语气问道:“难以置信,你喜欢这里了?”

这个问题真让我难以回答,但鉴于我是一桩冤案的受害者,所以我必须说:“不,我只是暂时适应这里,但我仍然想要自由。”

“对不起,现在我没办法给你自由。”

她忧伤地靠近,几个月没见过异性的我,情不自禁地抓住她的手,紧紧放在我的心口。

“莫妮卡,我不怪你,从来没有怪过你。”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将继续留在这里。”

“到这来一趟很不容易吧?”我贪婪地将她搂入怀中,“你能来看我很满足了。”

在这不必有什么估计,我是健全的男人,面对这个美丽的混血女子,曾为我流过眼泪的女子,为什么不紧紧地抱她爱她呢?

“你很想我吗?”

“是。”

“是因为在监狱太寂寞,还是你真的很想我?”

“两者都有!”

坦诚地看着莫妮卡的眼睛,她终于有了一丝微笑:“我还在雇佣私家侦探,希望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我不会放弃拯救你的希望,我的父亲也不会放弃。”

“他还相信我是他的侄子高能?”

“对,高能是他唯一的侄子,他非常重视你的生命,尽管他现在的情况也不好。”

“怎么不好?”我警觉地抓住她温暖的肩膀,“因为天空集团的经营状况?”

“恩,公司有很严重的债务危机,不过他还有其他烦恼。”

“什么?”

她摇摇头躲避我的目光:“不,不说了,父亲特地关照过我,要你好好的!”

“好,为了你,我一定要活着,以高能的名字活着。”

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脸,这张被移植给我的高能的脸。

“不是为我,而是为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保护好自己,对染我已为你打点过了,但监狱里什么人都有,能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是,想想将近两年前醒来时,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重生后短暂的经理,却超过了许多人几辈子的磨难!不会忘记那个在黑暗中编织,又在迷宫里繁衍的巨大阴谋,不会忘记那个曾与我擦肩而过,又精心策划陷害我至此的那个人!

 我埋头在莫妮卡怀中,浸泡在她身上的香味里,记忆如斩不断的野蔓疯狂生长——从上海大雨里华金山的死,到马丁。路德市寒冷夜晚发现常青试题,所有一切都是个连环局,毫无疑问是同一个人所为!

 他是谁?抑或,她是谁?

 但直觉告诉我,是他。

 哪个他?

 仰头看着莫妮卡的眼睛,我看不出答案。

答案,它会自己找上门来。

第七章 阿帕奇

八月,阿尔斯兰州已进入秋天。

当然不会有落叶,也没有满山红色,只有呼啸的狂风,夜里透过坚固墙壁的寒冷。

去年这个时候,我在上海忐忑不安,决定参加蓝衣社的计划。冒充高能前往美国,真实幻想得到亿万财富,谁能想到现在?我还留在美国,却是肖申克州立监狱,将于此度过终生。

你们已经知道,我的体内有一个幽灵。

自从进入监狱,这个幽灵时常与我说话,但他始终拒绝回答一个问题:“你是谁?”就像我一直难以回答“我是谁”。

今夜,他躺在我的心脏上说:“我给你个警告。”

“什么警告?”

我的心怦怦乱跳,其实想把幽灵震动下来,可它把我的心当作椰子,贪婪地吸着椰汁。

“你会有个危险,非常巨大的危险。”

“能说得具体点吗?”

幽灵邪恶地微笑:“这个危险可能会毁灭你,鉴于毁灭你就等于毁灭我,所以我必须警告你一下。”

“那我怎么解除危险呢?”

“这里会有人帮你的。”

我首先想到了老马科斯:“我的室友?”

“不,不是这个老头,而是另一个人。”

“谁?”

“掘墓人。”

这个名字听着不寒而栗,联想到老马科斯说过的故事,八十多年前令人发指的残酷时间,据说那个幽灵至今游荡在监狱里。

“难道你!难道你就是掘墓人!?”

“不,当你远在中国之时,我就已是你的朋友了,怎么可能是这座监狱的掘墓人呢。”

“朋友?不,幽灵,我可以没把你当过朋友,如果你连掘墓人都不是,那究竟是谁呢?”

幽灵咳嗽了几下:“嘿嘿!我可有一个响当当的大名,没人不曾知道过我!你给我听清楚了,我的名字叫——梅菲斯特!”

“梅菲斯特?”

听起来有些耳熟?我努力搜索这个名字,却暂时找不到答案。

 “你应该多读些书,我的朋友。“

 “没错,我会多读点书,我的朋友。”

 幽灵赞许地点点头,拍了拍我的左心室说:“对了,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并不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里唯一的中国人。

 “还有吗?”我惊讶地在床上翻个个身,“可是我连一个东亚长相的人都没看到啊。”

 “是的,还有一个,你确实从未见过,而且就在你的C区监房。“

 “这个中国人是谁?”

 幽灵懒洋洋地下降到我的腹腔,怨妇似的说:“喂,你不觉得我已经很疲倦了吗?让我好好休息吧,晚安!”

晨曦,透过铁窗透到我的脸颊,才感觉浑身上下酸痛异常,摸着心口竟沉甸甸的。

是昨晚梦中与幽灵谈话的记过吗?

紧张地摸了摸腹腔,虽然并无任何异物,但我知道他就在里面——梅菲斯特。

没来得及回想幽灵的警告,便感到一束凌厉的电光,穿过C区58号监房铁门,直直地射到我的眼皮上。

睁开眼睛,瞳孔又被深深刺痛了一下,昏暗牢房里这道电光,让心跳骤然加快数倍。

手背挡眼从床上坐起,才看到一个大盖帽的人影,这是一位狱警。

“1914?”

这个声音非常陌生,不是经常来巡逻的那几个,我小心地站起来靠近铁门,手电光束却突然关掉。

我看到了他的脸。

熟悉的黑色制服与大盖帽,腰间的电滚与手铐,却配着一张陌生的脸。

虽然走廊里的灯光不亮,又隔着密密的铁栏杆,那张脸却特别清晰。

他不是白人,也不是黑人,而是印第安人。

我认得美国印第安人的脸,肖申克州立监狱就关押着不少,是阿尔斯兰州的原住民。他们不同于中国人,而具有北美洲的特点,棕黄色皮肤上有鹰钩鼻。目光深邃明亮,体格硬朗剽悍,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

眼前这张陌生的面孔,就是典型的本地印第安人,但鼻子和眼睛非常特别,就像落基山下食腐尸的秃鹰,却穿着笔挺的狱警制服,孤零零的很是古怪。

“你是新来的?”

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说话方式,已经违反了这里的规矩——不能对狱警不尊敬。

那个家伙不由分说掏出电棍,没等我反应过来,就飞快地穿过铁栏杆,精确地砸在我的脑袋上。

就像有个东西钻进脑壳,脑门火辣辣的疼痛,接着整个脑袋强烈震荡,牢房天昏地暗地旋转,最后便倒在地上。

电棍击中我头部响声,将老马科斯也惊醒了,他敏捷地翻身下床,将我扶起来大声呼唤。眼前闪过许多星星,双脚没法站起来,身体平衡感都失去了,只听到老马科斯愤怒地对外嚷道:“为什么打他?”

“他不尊敬狱警。”

一个残酷的声音响起,我靠在老马科斯的身上,恍惚间看着铁门。

那双秃鹰似的眼睛,仿佛另一个世界的魔鬼,隐隐飘出一股死尸的气味,让我不得不哑巴吃黄连,忍气吞声道:“对不起!”

“我叫阿帕奇,新来的狱警,负责你们这个监区,今后请配合我的工作,谢谢!”

他干脆利落地说了一串话,有瞥了瞥老马科斯:“你们看起来关系不错?”

“是,如果你再敢打他——”

老头才不畏惧这个印第安狱警,当年他随随便便就能干掉许多这样的人。

然而,有着武装直升机名字的阿帕奇,却把电棍指到老马科斯面前:“老爷子,你的年纪够做我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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