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早已胸有成竹:“你会在中卷某段场景中看到,给你一个提示——那段场景与雪有关。”
“最后一个问题,下卷的名字?”
“拯救者。”
章前二:往事
那时候,还没有我。
只有白色天空下的恐怖。
下雪了。
阴冷的风掠过旧上海街头,飘来黄浦江上外国轮船的汽笛声。所有行人神情冷漠,彼此假装陌生互不说话,以免被某只耳朵偷听到,否则很可能某个小巷里,突然冲出几个黑衣人,将你绑住押上铁皮汽车,永远从世界上消失。
现在,你看到一辆1930年款的黑色福特车,顶着白色风雪驶过街道。行人们纷纷惊恐地避让,就算被这辆车压死,也是顶多赔偿三块大洋。
司机身边坐着一个黑衣人,腰间别着一把勃郎宁手枪。
后排坐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穿着深蓝色中山装,带着黑色礼帽,三十岁左右相貌平平,只有一双眼睛如野狼般锐利,冷峻而警惕地盯着窗外。
另一个人衣着破旧不堪,却是做工精细的西装,不知为何被糟蹋成了这样。虽然反复修饰过,脸上还有被殴打的痕迹。眼睛里充满血丝,长长的头发掩盖受伤的额头,嘴唇和下巴一圈布满胡茬,仍难掩英俊的外表——简直是世上罕有的美男子,眉目之间英气逼人,既不像一般中国人的平面,也不像欧美人过分立体生硬,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协调。
难以想象,一个男人会有这般漂亮?并非当时流行的京剧名角的那种阴柔之美,而是富有阳刚男子气的自然俊美,就像东方版本的大卫雕塑,足以令所有女人为之倾倒,也会使一部分男人心猿意马。
然而,在他重瞳般明亮的眼睛里,却射出两道恐惧颓丧的光,忽而看着窗外肃杀的风景,忽而看着身边阴冷的面孔。但美男子的双手戴着手铐,就连双腿也系着脚铐和铁链。
“我从来都一诺千金,只要找到那件东西,就立刻把你放了。”穿着蓝色中山装的男人,转头阴阴地说,“倒是你——我最亲爱的朋友,似乎从没有过真话,但愿这次不要再骗我了。”
“最亲爱的朋友?你还当我是最亲爱的朋友?”
“高云雾——”蓝色中山装狠狠瞪了他一眼,“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了,你也不再是过去的你,往事不用再提了!”
名叫高云雾的美男子苦笑一声:“其实,我们都没有变,那么多年你一直嫉恨着我,现在终于被你抓到机会了。”
“这是你自己给我的机会,谁让你做了这么可怕的事情?又是谁残害了那么多无辜的生命?你简直就是一个魔鬼!”
“罢了,彼此彼此。”
“什么意思?”
蓝色中山装始终警惕地盯着车窗外,看到城市的建筑越来越破烂,街道上的人越来越稀少冷清,便示意司机加快速度。前排的黑衣人已掏出手枪,预防可能的突袭。
“其实,你们蓝衣社也是魔鬼!”
高云雾咬紧牙关,恨不得吞噬掉眼前的男人。
“谢谢,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好的溢美之辞。”
“你的脸皮真厚。”
“既然我们两个都是魔鬼,那就用魔鬼之间的法则来往,不必再遵守人间的法则。”
“放了我,我会一辈子感谢你。”
“你真是个天真的魔鬼!”蓝色中山装阴冷地笑道,“就像你的脸,多么漂亮的脸蛋啊,我的美男子朋友,就像一张天使的脸,但——只是假象!”
“假象?”
高云雾摸着自己英俊的脸,忽然用力地撕扯一下,疼得几乎叫起来。
“我并不想成为魔鬼,我只是一个牺牲品!牺牲品!”
“人的一切道路,都是自己的选择。”
车窗外已变成白色世界,城市在后渐渐远去,两边是萧瑟的广阔田野,点缀着黑色的农舍,裸露在风雪中的干枯树枝。
蓝色中山装伸手搭在高云雾的肩膀上,指着车窗外说:“在哪里?”
“再往前,很快就要到了。”
一分钟后,公路边出现一道围墙,几排建造中的楼房,这是无锡荣家最新投资的工厂。
“怎么是这里?你耍我?”
高云雾战战兢兢地说:“不,就是这里!”
“拐进去!”
1930年款的黑色福特拐进一条小路,经过一棵奇形怪状的大树,高云雾忙喊:“到了!”
一个急刹车停下来,后排的两个人依然坐在车里。前排的黑衣人先举着枪下车,小心翼翼地在四周转了一圈,旁边就是无锡荣家的工地。但在这棵大树的底下,却是一间残破不堪的关帝庙。
黑衣人回来敲了敲车窗:“安全。”
蓝色中山装裹上一条围巾,戴着墨镜下了车,将高云雾也拖下来。
狂野的风雪让高云雾剧烈地咳嗽,蓝色中山装将自己的围巾脱下来,裹到他的阶下囚的脖子上。
“就是这里吗?”
抬头看着那棵大树,干枯的枝桠如死人的骨骸,扭曲畸形地伸向天空,在大风雪中凄惨地呼号,孤独地陪伴小小的破庙。
这棵树早就死了一百年,也许还将再挺立一百年。
高云雾的腿上戴着脚铐,艰难地走进关帝庙。
黑衣人始终用手枪顶着他的后背,司机跳下车在外警戒,腰间同样插着一支枪。
这座庙实在太小,年久失修建筑沉降,走进去几乎抬不起头,只有一个黑黑的关公塑像,从柱子上的碑文来看,这座庙建于清朝乾隆年间。
怎么可能藏在这里?看来更像冬天流浪汉寄宿的小屋,蓝色中山装冰冷地盯着高云雾。
“在下面。”
高云雾绕到关公塑像后面,破庙的后面还有道小门,跨出去是个小小的院子,外面根本不可能发现。
小院已被白雪覆盖,除了中间那口井。
井。
“就在井里?”
“是。”
看着高云雾英俊的脸,蓝色中山装从口袋里掏出手枪,对手下的黑衣人说:“你,下去。”
“我?”
黑衣人看着狭小的井口,握着枪的手都在颤抖。
“忘了你是蓝衣社的一员吗?忘了要绝对服从吗?”
“可是,这会不会是他的花招?要我们到井里去送死?”
“下去!”
蓝色中山装不怒自威,容不得手下犹豫,黑衣人只能点头遵命。他将枪别入怀中,随便捡起一块石头扔入井中,许久才听到“扑通”一声。
“好深啊!”
“下去!”
黑衣人苦笑着说:“请照顾好我的老婆孩子。”
他把身体像猫一样弓起来,慢慢爬进狭小的井口,像重新爬入出生的产道,迅速被深井吞没,连一点点声音都听不到了。
司机还在破庙外面守着,小院里只有蓝色中山装和高云雾两人,他用枪指着美男子的鼻子:“五分钟内他不上来,我就开枪。”
“不,你不会开枪。”高云雾胸有成竹,“在你拿到那件东西之前,你不敢杀我。”
蓝色中山装沉默许久,雪花飘落到脸上缓缓溶化为水。
五分钟后。
井口突然有了声音,先看到黑衣人的头,然后整个人爬出来,全身上下沾满黑色污泥,站在白雪覆盖的地上,活像地狱的恶鬼。
看不清黑衣人的脸了,他跌跌冲冲地抱着一个铁匣子,交到蓝色中山装手中。
随后,他浑身瘫软地倒在地上说:“不要……不要……打开……”
说完这句话,黑衣人死了,一双瞪大的眼珠,惊恐地对着飘雪的天空。
“常效忠,你是蓝衣社的好同志!”
蓝色中山装面不改色,抱着从井里掏上来的铁匣。
他举枪对着高云雾说:“你,蹲到角落里,背对着我,不许动。”
可怜的美男子照办了,蹲在角落一动不动,像只待宰的鸡。
蓝色中山装后退两步,小心翼翼打开铁匣——
他,看到了。
表情从期待到激动再到惊讶最后是彻骨的恐惧。
合上铁匣,整张脸已变得苍白,这像漫天遍野的大雪。
蓝色中山装再度举起手枪,对准高云雾的脑袋。
“别杀我,求求你,我的太太刚怀孕!”
“啊,太遗憾了,拙荆也怀孕六个月了。”
蓝色中山装露出即将要做爸爸的幸福眼神,声音却如此冷酷:“高云雾,永别了!”
抠下扳机,撞针击中子弹,旋转出枪管,在高云雾睁大眼睛同时,打穿了他漂亮的眉心。
子弹从后脑勺飞出来,深深嵌入后面的墙壁。
他死了。
像条狗一样死去,鲜血从眉心的弹孔流出来,渐渐染红他的脸,也染红满地白雪。
可惜了,那么漂亮的一张脸,简直惊为天人的一张脸。
蓝色中山装收起杀人的枪,抬头看到那棵干枯的大树。一粒雪籽穿过扭曲的枝桠,坠落到他的眼里,凉凉地变成一汪泪水。
最后一滴眼泪,落在高云雾死去的脸上,双眼惊恐地看着苍天,随后彻底陷入了黑暗。
时间,世界上最残酷的是时间,转眼已过去了七十多个年头……
章前三:她
她。
这里是地狱。
不,是但丁笔下的炼狱。
到处是炽热的火焰,如缠绕的毒蛇,张开每个鳞片,勒紧她的脖子。又像毒蛇的舌尖,带着剧烈毒液,舔过她的脸颊。火焰跳跃着闪现微笑,这是魔鬼吃人时的微笑,也是撒旦诱惑时的微笑,更是末日审判时的微笑。这张微笑的红色脸庞,伸出一排锋利牙齿,咬过她的每寸皮肤,将一切撕碎、熔化、吞噬,送入更下一层的世界。
那里才是万劫不复的地狱。
脸部皮肤开始脱落,就像平常撕下面膜,却轻轻揭下一个女人全部的生命。她确切感受到了痛楚,一开始是彻入心底的疼,接着是阻断神经的麻木,身体麻木到极限,又是撕心裂腑的痛苦——周而复始,不断将她扔入刀山火海,再抛入沸腾油锅。
她哭了,大喊救命,身体却无法动弹,四肢都已在高温中融化,只剩下大脑还如此清醒——如此清醒地感受痛苦、恐惧与绝望。
耳边此起彼伏着惨叫,大多是健壮的男人,却先于她化为灰烬。
真的是炼狱吗?
然而,她感觉自己还活着。
不,为什么不是炼狱?
她宁愿自己坠入深深的地狱,化作永远空白的虚无,而不必再遭受这样的折磨。
但是,在即将被死神亲吻前,她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在黑暗中爬行,穿过肮脏污浊的地道,穿过尘土飞扬的大地,穿过开满有毒鲜花的荆棘,穿过谎言与罪恶编织的城市......
他不该独自一人去面对。
所以——
她也不该那么早就坠入地狱化作空白,即便从头到脚从内到外一无所有,至少烈火无法融化她的心。
于是,她醒了。
睁开眼睛......睁开眼睛......睁开眼睛......
从左眼,到右眼,最后是心眼。
她看到了与他刚醒来时相似的情景——白色房间,窗外有绿色树叶,墙边粉色柜子,摆着一些奇怪器具。身下是柔软的床铺,盖着白色薄被。床边高高挂着瓶子,某种透明液体缓缓滴下,通过塑料管子和针头,流入她左手的静脉血管。
这是一间单人病房,看起来条件还不赖。
深深地吁出一口气,刚才做了个梦。
一个非常可怕的恶梦,关于但丁笔下的炼狱。
幸好只是一个梦。
她知道自己身处何地——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家私立医疗中心,隐藏在辽阔的湿地深处。在电话本和互联网上都找不到这个地方,只有一条曲折小路可以进入,万一迷路便会淹死在沼泽之中。
床头柜上放着日历,今天是2009年12月31日,再过几个小时就是2010年了。
日历旁边有面椭圆形镜子,却被一块黑布蒙得严严实实,如某种原始的巫术仪式,与干净整洁的病房极不协调。
窗外,可以看到大片茂密丛林,泛着夕阳金光的池塘,昆虫与鸟儿不时飞过。佛罗里达州气候湿热,即便12月也感受不到冬天,正是适合她居住的地方。
忽然,菲律宾籍女护士走进病房,挤出职业化的笑容说:“小姐,有位先生要来见你。”
“一位先生?”她紧张地皱起眉头,“不可能,他不可能知道我在这里!”
“就说您不想见他吗?”
“嗯。”
她下意识地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
“遵命。”
当女护士走出去时,她烦躁地叫了一声:“等一等!还是请这位先生进来吧。”
五分钟后。
病房里走进一个中国男子,看起来五十多岁,穿着一件小马哥的风衣,绝非泛泛之辈。
原来不是那个他。
而这个五十多岁的他,看到半躺在病床上的她,第一眼无比恐惧,几乎从门边摔倒在地;第二眼却是巨大震惊,仿佛天空瞬间坍塌;第三眼竟是难以言说的痛苦,缓缓流下悲伤的眼泪。
他早就准备了许多话,此刻却半个字都说不出口,倚靠在病房的墙上,捂着自己的胸口,大概防备突发心脏病。看着这个男人如此难过流泪,让她刚从恶梦中平静下来的心情,也变得灰暗绝望起来——她认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