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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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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小丰一直是处在昏睡中。
    根据经验,他知道自己一旦病倒,就至少要躺上两三天,不过应该总不至于病死——只要能够得到照顾的话。
    白天会有仆人为他端茶倒水,夜里是李纯看护着他。到了第四天凌晨,他出了一身透汗,头脑渐渐清楚起来,可是四肢完全无力,精气神也被抽空,好像一辈子都没有吃过饱饭了。
    他知道这是好转起来的兆头,所以静静的仰卧在床上不言不动,想要等到天亮之后,去喝一点稀粥。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窗外的夜色是越来越浅淡了,但是冬季夜长,所以也估摸不出大概的时间。正在此刻,房门忽然有了开关的响动;随即是李纯哈欠连天的发出含糊问候:“干爹啊……”
    金小丰想动,然而动不得,胳膊腿儿都不听了使唤,只听陆雪征低声问道:“今天好些了吗?”
    李纯接二连三的打哈欠,哼哼唧唧的答道:“昨天下午又吃了一遍药,好像烧的不那么厉害了。”
    
    一阵微风拂过金小丰的面颊,他知道那是陆雪征走到自己面前来了。
    一只干燥温暖的手覆到了他的额头上,停留许久后似乎还是不能确定温度,于是他的眼前渐渐暗下来,鼻端隐隐嗅到了陆雪征的气息。
    陆雪征的额头,贴到了他的额头上;两个人的身体,已经拥有了相同的温度。
    恍恍惚惚中,金小丰听到陆雪征吩咐李纯:“上午可以喂他吃点米粥。现在还早,继续睡吧!”
    
    
    
    
    
    奉天之行
    
    在金小丰捧起大碗开始吃干饭时,韩棠已经到了奉天。
    他选了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子随行——陆雪征亲手培养出来的干儿子们,自然各个训练有素;然而干儿子们再出去招兵买马,就不一定会引来什么货色了。幸而这帮良莠不齐的家伙各为其主,大部分连陆雪征的面都难得一见,也不劳陆雪征为他们费心。
    于是韩棠在一番思量谋划之后,就带上了这么个十二三岁的胖小子。
    
    胖小子瞧着憨厚,其实是个恶狠狠的小坏鬼,天生的贼坯子,可惜落到韩棠手里,正是一物降一物,他那资历和头脑都有限,必然不是韩棠的对手。韩棠在抵达奉天之后,带着胖小子寻找到了盛国纲的那根眼中钉。在眼中钉的宅院附近来回溜达了好几天,他心里有了数,这日就把胖小子打扮成了长袍马褂的小少爷模样,又给了他一把枪,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通;自己则是换上半旧衣裤,头上扣了顶大棉帽子,做那贫苦的百姓模样,手里又拎了一只小包袱——天冷,他冻的两只手没地方放,哆哆嗦嗦的往包袱里插,顺势就握住了藏在其中的手枪。
    藏在远处闲逛了片刻,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眼中钉”带着一帮随从,吆五喝六的从旁边酒楼中走了出来。而一脸富态模样的胖小子大模大样的从对方面前经过,忽然转过身来,抬手就是一枪,当场把“眼中钉”的脑壳打了个四分五裂!
    街上静了一瞬间,随即就是爆发似的大哗然。胖小子按照计划拔腿跑向韩棠,要同他一起撤退;可是后方随从也是有枪的,饶他在人群中兔子一样乱窜,几声枪响过后,他还是中弹倒了下来。
    胖小子疼了,怕了,但还没有死,捂着受伤的手臂爬起来,哭嚎着寻找韩棠。韩棠见这孩子已经挂了彩,便趁乱在包袱里开了一枪——瞄的非常准,把胖小子打的向后一纵,胸前立时就开了血洞。
    然后他随着人潮拔腿便跑,乱哄哄的在前方街口拐了弯。
    
    韩棠孤身一人住在奉天,轻松之余,忽然想逃。
    他手上有笔积蓄,不大不小,总够他隐姓埋名的过两年安稳日子。当然,叶三小姐那边是不能再去联络了,他爱她,即使不能暗暗的保护她,至少也不该再给她带去危险。
    他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就算失去了叶三小姐,将来也还会有赵四小姐王五小姐等着他去相识。他想如今正是个最好的机会,也许自己真的该走。
    但是转念想到陆雪征,他心里一酸,却是又迷茫了。
    陆雪征在他最痛苦、最弱小的时候拯救了他,养育了他。回想起近日来的点点滴滴,他承认陆雪征是真的疼爱自己。可干爹就是干爹,他没办法把干爹当成爱人。如果这种行为可以算作报恩的话,那他愿意充当对方的伴侣与玩物;但是陆雪征对他的感情显然没有这样简单。
    他迎着对方那滔滔的爱情浪潮,深刻的感到了窒息和绝望——无边无际、没完没了。只要陆雪征不死,他就别想自由。
    
    韩棠收拾好了行装,最终还是踏上了开往天津的火车。
    他没有真正的远走高飞,因为不敢。这“不敢”的原因很复杂,一时说不清道不明,反正他就是畏惧,就是不敢。
    
    安安逸逸的休养了一周之后,金小丰大体康复了。
    他因为身体亏空太多,所以终日胡吃海塞,想要把失去的元气迅速补充回来。陆雪征偶然看到他人高马大的坐在餐桌旁,捧着一锅米饭默默地吃,不禁很觉滑稽,忍不住笑出了声音。走到金小丰身后停住脚步,他抬手拍到对方的秃脑袋上,然后俯身在那光头顶心吻了一下:“可怜,我的罗汉!”
    金小丰怔了一下,随即停止咀嚼,神情木然的抬眼望向了前方,因为满嘴都是米饭,所以腮帮子还鼓着。
    这时李纯连跑带跳的进来了,欢天喜地的大声道:“干爹,韩哥回来了!”
    金小丰含着满口的米饭,就感觉那两只手离开了自己的头皮。慢慢扭过头去,他看到陆雪征步伐敏捷的随着李纯向外走去——头也不回的,就这么走了。
    他面无表情的把脸转回前方,麻木不仁的继续缓缓咀嚼。
    
    韩棠在抵达天津之后,先去向盛国纲交了差,顺手把酬金拎了回来。陆雪征刚在戴国章那边赔了一大笔款子,心疼的快要落泪,如今看到韩棠带着钱回来了,倒是泪中带笑,复又高兴起来。
    当晚两人上了床,少不得要先赤膊上阵,叙一叙这些时日的离别之情。韩棠如同落在了疾风骤雨之中一般,一时快活,一时快死,哼都哼不连贯,最后实在是受不得了,索性紧紧搂住陆雪征讨了饶:“干爹,停一停……我、我不行了……”
    陆雪征听他那声音里都带了哭腔,果然暂停了片刻,又低声笑道:“这刚闲了几天,原来的本事就都没了?”
    然后他低下头去,缠绵的长吻了对方的嘴唇。
    再一次试探着动作起来,他很怜惜的温柔抚摸了韩棠的周身:“这回觉得怎么样?”
    韩棠昏昏沉沉的瘫在了床上——饶他是个健康精干的小伙子,可也招架不住陆雪征的持久战了。
    “我想睡觉……”他蹙着眉头,猫叫似的发出声音:“干爹,快一点吧……我有些疼了……”
    陆雪征见他果然是力不能支,就提起一口气来速战速决,结束了这一场狂欢。抱着韩棠下床清洗了一番,他越端详越觉着对方秀美可爱,不由得心荡神驰,心花怒放。正在这又疲惫又得意的时候,李纯的声音忽然隔着门板,怯怯的响了起来:“干爹,您睡了吗?那个……叶先生来啦!”
    陆雪征以为自己听错了:“谁?”
    “叶先生呀。”
    
    陆雪征披上睡袍出门下楼,发现这位深夜前来的访客,果然就是叶崇义。
    叶崇义腿长,轻而易举的依靠着桌沿半站半坐,并且十分自来熟,已然脱掉了外面的大衣裳。对着陆雪征微微一点头,他这回倒是不疯不颠了,有理有节的正色说道:“陆兄,我深夜前来叨扰,冒昧得很,先向你赔礼了。”
    陆雪征狐疑的盯着他:“然后呢?”
    叶崇义一本正经的答道:“然后,我打算在你这里睡一觉,天亮就走。”
    陆雪征一挑眉毛:“为什么?”
    叶崇义略显矫情的蹙起眉头,颇为造作的长叹一声:“年关将近,日子不好过啦!”
    陆雪征眯起了眼睛:“到我这里躲债来了?”
    叶崇义听到这里,忽然浪浪荡荡的展颜一笑:“别怕,不向你借钱。天亮银行一开门,我就能弄到一笔款子,还债过年都够用,占不到你的便宜啊!”
    陆雪征把双手插到睡袍口袋里,忽然觉得叶崇义这副德行很欠揍。
    
    
    
    
    
    夜谈
    
    陆雪征把叶崇义带到了一间客房里去,然后转身要走。叶崇义坐在床边,忽然开口说道:“站住!”
    陆雪征回身望向他,一言不发。
    叶崇义向他伸出了一只手:“过来,陪我睡觉。”
    陆雪征笑了一下,欲言又止。
    叶崇义微微仰起了头,盛气凌人:“你是主人,理当陪客!”
    
    陆雪征陪叶崇义睡觉——单纯的,只是“睡觉”。
    叶崇义脱了衣裤,霸占棉被搂在怀里,又把脑袋拱到了陆雪征的肋下。陆雪征倚靠床头半躺半坐,良久过后低头看去,就见他已然入睡,睡相还挺豪迈,伸胳膊踢腿的,微微撅着嘴,一脸不好惹的孩子气。
    陆雪征用手指轻轻划过了他的眉毛——他是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若悬胆、色如春花,眼角长长的挑上去,有几根睫毛是特别的长。
    陆雪征一时看的呆了,良久之后才回过神来。伸手扯过棉被展开盖好,他侧身躺下,伸手抱住了叶崇义。
    
    叶崇义睡到凌晨时分,忽然发出一声惊叫,同时伸腿猛蹬了一下。陆雪征立刻醒了,随即问道:“崇义?”
    叶崇义睁大眼睛望向陆雪征,怔了一瞬。
    然后他蜷缩身体,把额头抵到了陆雪征的胸前,用幼稚可怜的语气答道:“我做噩梦了!”
    话音落下,他又伸手扯开陆雪征的睡袍前襟,把头脸上的冷汗尽数蹭到了对方的胸膛上。
    陆雪征抬手,缓缓抚摸他那汗津津的后脑勺:“真是躲债来了?”
    叶崇义爱答不理的咕哝道:“不关你事!睡觉!”
    一分钟后,他却是又开了口:“为什么要我睡客房?还怕我脏污了你的床不成?我要到你房里去睡!”
    陆雪征拍了拍他的后背,心平气和的告诉他:“宝贝儿,我房里有人,不方便让你去。”
    叶崇义顿时瞪向了陆雪征:“谁?”
    陆雪征笑道:“身边的人,你不认识。”
    叶崇义跃跃欲试的抬起了头:“让我看看!”
    陆雪征把他搂到了怀里,柔声答道:“不关你事,睡觉。”
    叶崇义无言的躺了片刻,突然翻身坐起来,从床边扯过先前脱下的长裤,从裤兜里掏出一只小小纸包。陆雪征借着微薄的晨曦光明,就见他打开纸包,将里面几枚药丸尽数送进嘴里,也不要水,就这么干巴巴的吞咽了下去。
    陆雪征没看明白,故而出言问道:“病了?”
    叶崇义颓然的倒下来,仰头枕上了他的臂弯:“心病。”
    陆雪征笑了一下:“心病该服何药?”
    叶崇义轻声答道:“红丸。”
    所谓“红丸”者,乃是吗啡与糖精混合制成的毒品。所以陆雪征听了这话,不禁沉默了片刻,然后才问:“你是治病,还是找死?”
    叶崇义冷笑一声:“不关你事,睡觉!”
    
    陆雪征也觉得这实在是不关己事,所以虽是百般的不以为然,但也没有继续饶舌劝阻。然而叶崇义在吗啡的刺激下,精神愉悦兴奋,却是无法立刻入睡。
    在短暂的冷战过后,他终于是忍无可忍的翻过身来面对了陆雪征,没话找话的说道:“喂!昨天有人说我长得像汪精卫。”
    陆雪征平静的做出了回应:“你看起来还没有那么老吧?”
    “放屁!是说他年轻的时候!”
    “恭喜,可见你的确是风采过人了。”
    “那你怎么不死心塌地的跟我好?”
    “今年吃红丸,明年吸白面,等到后年,尊驾这幅容貌大概连现在的汪精卫都不如了,我为什么要死心塌地的和你好?”
    “你妈的——”
    陆雪征探头亲了亲他的额头:“自己不上进,怪不得别人。好了,说说你的债务吧!”
    叶崇义满不在乎的答道:“没什么可说的,天黑我派人去讨债,天亮我派人去还债,就这么简单!”
    陆雪征拉起被子,为叶崇义盖上了肩头:“叶家到了你手里,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要是夜里讨不回债,你今天就得替我出头!反正我不能让债主堵在家里骂娘!”
    陆雪征很怜惜的给他掖了掖被角:“没人管你这些烂事,天亮你就给我滚。”
    
    叶崇义的言谈举止,总是偏于狂妄或者稚气,没个正经;然而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他敢作敢为,却也并非善茬。
    一夜的功夫,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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