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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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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时光是多么奢侈的东西,残酷的青春是凌厉的刀,斩下去,割断的就是我们所有人奢望的永恒。

苏千岚出事的那天是周末,在那个奢靡高档的酒吧门口,苏千岚被喝醉酒的男子围住,无法脱身,路过的余小波上前理论,口角就变成了大打出手。沉重的拳脚不停落在余小波身上,但是当那个腾空抡起的酒瓶砸向余小波后脑勺时,苏千岚一把推开了余小波,瓶子在苏千岚额头碎裂。我接到余小波的电话赶去医院时,苏千岚的头顶包了厚厚的纱布,那是一个我所陌生的苏千岚,她穿着蕾丝的黑短裙,脸颊是布满醉意的酒红色,格外浓重的眼影下,我看不清她眼里翻腾的思绪。

那晚,我执意送苏千岚回家,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去酒吧,苏千岚也保持了沉默。在那个她一个人居住的小屋内,苏千岚蜷缩着身体,抱着我的手臂像个安心熟睡的孩子。我却一夜无眠。

凌晨的晨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我还是一直持续保持着同一个僵硬的姿势:手里抱着一个影集,眼睛干涩。

塑料纸后面,那些悉心保存起来的照片上,每一张上都可以找到我久违的面孔,每一张上都是陈百默和苏千岚一起绽放的笑颜,或拥抱,或调皮。背景是江南的水乡,时间从2006 年的夏末开始。

进门的那刻,苏千岚背着我匆忙将影集藏在了枕头底下,我离开时依旧将它完好地放回了原处。

周一的大课间,教室里嬉笑打闹声沸沸扬扬。我的世界却从早晨开始就是一片麻木的静。斜照进来的阳光打在身旁苏千岚的身上,我的眼睛直直盯着她桌上的钱包,然后在身体里的血液急剧翻腾的一秒伸过手想去拿她的钱包。和我预料的一样,苏千岚慌乱地比我先一步拿走了钱包,我知道,那里面肯定有一张她和陈百默的合照。

在苏千岚窘迫得不知所措时,我冷冷地说:“难道里面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吗?”

避开她错愕的神情,失去理智的我在后一秒将一张工作证拿出来甩在了桌上,毫无表情地说:“已经在酒吧工作了,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那张工作证上,赫然印的是苏千岚浓妆的样子,它和影集一起被藏在枕头下,我在出门时就莫名拿走了它。

在一瞬间安静下来的人群互相拥挤着看那张工作证,唏嘘声一潮比一潮高。苏千岚的沉默像无形的刀一样在我心底划开一道道裸露的伤。

上课之前,班主任叫走了苏千岚。她在教室门口停下脚步,冲一直低着头的我说:“飒苒,你没有错,我不会怪你!”在她的身影消失在墙后的那刻,我倔强的眼泪终于吧嗒吧嗒不停地开始往下掉。

{ 八}

据说那天下午,苏千岚去了班主任的办公室,后来又去了校长室。她在我们第一次遇见的那片荒草地里等过我,但我逃了课,没有回学校。

苏千岚的位置在第二天就搬空了。班主任告诉大家,有这样一个女生,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离异,从十六岁开始她就一直自食其力,她确实在酒吧工作,因为她是那里最年轻的钢琴师。

苏千岚是自愿退学的,就像她曾经告诉过我的那样,她是适合不断行走的人。她当初会来驰金中学,其实只是为了找到一个叫林飒苒的女生,告诉她一个故事。

她说,飒苒,请你记住我原来的名字——陈千岚,陈百默的妹妹。那个看到你和别的男生动作亲密,因替哥哥打抱不平而骂你恶心,甚至和你掐架的女生。我们形影不离那么久,我一直都想告诉你一个故事,却越来越没有勇气诉说,害怕你会脆弱,心疼你会蹲下身叫哥哥的名字,哭得无助……

所有那些写着hope,夹着花朵的信都是我帮哥哥寄给你的,他写了很多很多,和你写给他的信一起存放在抽屉里,那个花有个更好听的名字叫三色堇,它代表源源不断的思念。哥哥曾告诉过我,他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一次在你难过的时候,他都可以给你勇气和希望。那么,现在,请你带着他给的勇气和希望,记住一个日期,2007 年12 月12 日,哥哥病情恶化去世的日子。所有你做的努力,所有你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喜欢,其实他一直都知道,很久之前就知道。因为不知道以后的飒苒会遇到怎样的开心或不快乐,因为不知道以后的飒然是不是能一如既往地坚强,所以,他害怕来不及,来不及挽留一段奢侈的时光,只能给你尽可能多的hope,尽可能多的思念……我拿着苏千岚留给我的信,一路不停地朝一个方向奔跑,抽空的心脏里,穿堂而过伤心欲绝的风。

我明白了她在梧桐树下的悲伤,明白了她在天台的哭喊,明白了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想念同一个人,只是她比我承受着更深重而残忍的伤。

多年前在月台前,陈百默那个沉重的拥抱,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个无声的告别。

天空的铅灰色在肆意的眼泪里融化为青春落幕时无光的悲凉,我扑在那面写满陈百默名字的墙壁上,拼命试图擦去“混蛋”那两个字,哭得无声——陈百默,你要给我的满满一格子的温暖呢?

{ 九}

2009 年8 月,我和余小波同时收到了南方A 大的通知书,余小波在九月火车站人头攒动的月台张望着等我,我却一直都没有出现。

南方的A 大,它曾经因为陈百默才承载了我所有的希冀,曾一度是我憧憬的象牙塔,但现在早已不再。原谅我是倔强的女生,从一开始就在心底一直为陈百默留了一个王子的位置,唯一,而且坚不可摧。

我行走在不同的城市,寻找着一个叫苏千岚的女生。

她戴黑色的鸭舌帽,目光桀骜不羁。我时常会想起,那个苏千岚抱着我的胳膊睡去的夜晚,她悄悄对佯装熟睡的我说:“飒苒,你知道吗,我喜欢余小波,但我希望他能守护你。”

听说苏千岚离开的时候,她在驰金中学的那片荒草地里为我种下了一片三色堇,到明年就能开出一整片的思念。

而我知道,属于我的三色堇,它从来都不曾远去。

寻找我亲爱的不良少女
时间:2010…1…14  来源:80后200910B 作者:夏莫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112 

我不知道自己在怀念什么,淡然的忧伤总是一丝丝的漫入心里,搅得自己魂不守舍。 

一。 苏末,我就是要不可一世的喜欢着你

嗖——

当班主任背过身在黑板上讲解抛物线公式的时候,一个不明飞行物忽然砸了过来,我迅速将脑袋向左偏移5公分,却还是被砸中,扭头便看见一小组第四排的余楚楚,笑得花枝乱颤。我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特务,眼力和手力如此之好,居然可以毫无误差的飞过五个小组,将一个细小的纸团砸到我的头上。

我埋着头迅速展开纸条,像是猫爪子扒出来的字体:

苏末,我就是要不可一世的喜欢着你!

我顺手把纸条撕了个粉碎,余光中余楚楚咧着嘴,唧唧歪歪着什么,终究又趴回桌上,继续藐视课堂纪律,义无反顾地睡去。

余楚楚这名字多温文尔雅,多淑女,可怎么就阴差阳错的整在了她的身上呢?整个人粗枝大叶般的; 放肆笑的时候声音大得震耳,说话的时候还动不动就带粗,化浓妆,穿稀奇古怪的衣服,而且上课还特爱睡觉,不睡觉的时候就往我身上砸纸团,每次挑着不同部位砸,有的时候是脸,有的时候是头,有的时候是手,百发百中。

余楚楚简直是噩梦的化身,而且只是我的噩梦,我怎么就被她给缠上了?时间滴答一下,飞速转到一年前的开学。

分班的时候,同学们吃力的拖着自己笨重的课桌归属到自己的班级,东碰西碰的。在楼道间,余楚楚就横冲直撞的出现了,插到我前面,嘴里还吆喝着:让让,让让……搬课桌时,每个同学都在寻找缝隙,有空子就钻,一双双眼睛比老鼠还贼。余楚楚好不容易挤到楼道转弯处,她忽然放下手中的椅子大义凛然地坐了下来,我啊的一声惨叫。她弹起来:你叫什么叫,杀猪啊?

你……你……你椅子压我脚上了……就因为被余楚楚的体重借着椅子这么一压,我的右脚瘸了半个月。

后来余楚楚见我把课桌和她搬到了同一个班,她重重拍了下我的肩膀说:你也在这个班啊,放心,今天你所受的皮肉之苦,我余楚楚以后一定会加倍给你补偿,以后我罩着你,谁要是敢动你,你就报我的名字。从那以后,我便在心底把余楚楚归列于女流氓一类。

一直以来,余楚楚都很有责任感的罩着我,像是条臭虫一样,怎么也甩不掉。我想不通的是,我堂堂一班长,怎么就要她给罩着了呢?

于是,由此就能推出:被余楚楚喜欢更是一件让人痛苦不堪的事。

她见我的朋友就自告奋勇的自我介绍:HI,你就是苏末常提起的XX 吧,我是他女朋友余楚楚,余秋雨的余,楚楚动人的楚楚,叫我楚楚就可以了。她介绍她自个儿的时候可是一点也不含糊,硬是把文化涵养和柔情结合成一体,完全把她自己整成一天使。

最终,我一再解释不是这样的,却又很无奈的背负上我是个没有责任感的男人的罪名。我不知道余楚楚在什么时候打入了我的圈子,并且深得人心,被拥为王。

二。 祈凉说余楚楚其实是个很有性格的女生

关于余楚楚,睡在邻床的祈凉,也深中其毒。

第一次讲到余楚楚压我脚的时候,他就像是一块磁铁被吸了过来,聚精会神地听着她创下的壮举。后来一而再,再而三的讲到余楚楚的时候,祈凉就像是吸了鸦片般的着迷,总是听得满脸笑容,还不忘了加上一句:余楚楚可真是个有个性的女生。

简直是梅超风在世,不,是灭绝师太在世!我反驳,并掏心掏肺的举出余楚楚制造出的数不胜数的造孽事件。

祈凉用更冷酷的眼神说:苏末,真的,余楚楚其实是个很有个性的女生。

祈凉也许是在背后夸她夸多了,和余楚楚产生了友好的默契。余楚楚和祈凉简直像是心灵相惜一般,竟然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做了死党。很贴很铁的关系,贴得像情侣,铁得也像情侣,怎么看都是一对情侣。

祈凉用很无奈的语气,在深夜里对我说:如果没有沈媛,也许一切都不一样了。我特别耐心的回了句:有沈媛,那也不碍你什么事。

不是还有个你吗?

你放心,本少爷绝对不碍你事,只要你专心想做一件事,那就什么事都不会横在你眼前。我说得头头是道,可那天晚上,我分明嗅到失眠散发出来的味道,是彻彻底底的寂寞,伴着余楚楚各种各样的事和她各种各样搞怪的表情。我不知道那个晚上是不是可以说成,我想念余楚楚。

心莫名其妙的惶恐起来,像是被某个人挖走了一大块。

青春的爱情是生动的,勇敢的,是任性而又最真诚的。

沈媛闯到男生宿舍,问祈凉:真的不能继续了?

祈凉的表情异常的严峻,冷得像是要拒人千里之外。

他说:我不值得你喜欢。

沈媛十三岁喜欢一个人,十三岁开始便把那个人称呼为自己的老公,但是十三岁发誓要和自己好一辈子的那个人,忽然对她说:我不值得你喜欢。四年的感情,只是换来一句:我不值得你喜欢。

站在一旁的我,以为沈媛会大吵大闹,或者会哭着求祈凉再给她一次机会。但我真的把她看得太脆弱了,她点点头说:好,我等你这句话很久了。然后蓦然转身,帆布鞋随着阶梯渐渐远去。

和祈凉兄弟几年,我才发现,原来,我是真的没有好好的观察过他,还有他身边的一切。所以,我自然的忽略了祈凉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余楚楚,我更不知道让沈媛失去爱情的那个罪魁祸首就是我。

这一切,忽然把青春卷进了一个漩涡,无限的未知一涌而至,淹没了最初的信念,搅乱了那个十七岁的夏,漫长的夏。

三。 沈媛说我以为只是闹剧,以为还回得去

因为祈凉的事,我莫名的开始不理余楚楚,归根到底是我心里产生了愧疚,对沈媛的愧疚。十七年来我没有喜欢过一个人,所以我不知道一个人突然失去了她引以为豪了四年的感情,她得需要用多大的勇气才能去承受这个突然。

余楚楚却不依不饶的砸纸团过来,一天下来,我整了半个垃圾袋出来。后来,班上同学因为受到严重干扰,于是有人在班主任课上做义勇军,一脸正气的站起来发言:老师,麻烦你整顿一下课堂纪律。

余楚楚被罚站之前,死皮赖脸地横在班主任面前:

是苏末先给我传纸条的!

余楚楚在罚站期间,我被班主任拉到办公室接受她苦口婆心的教育:你将来必定能考上好学校,在我的眼里,我把你当重点苗子培养,你是班长,要懂得以身作则!你怎么就跟余楚楚那样的女生扯在一块了?……我除了使劲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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