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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1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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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短信给他其实没做一点指望,问他有没有在外面玩,问他在哪个酒吧,然后我的手机在黑暗中亮起来,他说“到门口来。”

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行而过,再过多少年我都记得那种紧张忐忑的心情,短短几分钟,我整理了无数次头发,我害怕我的睫毛膏晕了,我害怕我的眼影不够亮。

然而当我们直面彼此的时候,我颤抖的身体让我明白,就算我的头发再整齐,睫毛再浓密,眼影再闪亮,都不能支撑我坦然的站在他的注视之中,

我问:“你跟谁一起?”

他说:“安宁,我们在一起了。”

'四'我们好不容易,我们身不由己

我第一次知道安宁这个人,是在认识陆意涵之后的两个月,那是一段苦闷的时光。

 

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可是局面完全不由我控制,我们始于暧昧,止于暧昧,我像一只困兽身陷囹圄,无法靠近,也无法远离。

他不说喜欢,也不说不喜欢,可是这个人到底喜不喜欢旁人都看不出来。

有好几次,我觉得我都快要崩溃了,可是他还是不急不缓的样子。

我不傻,我明白,如果不喜欢,依照他的残酷果断,断然不会跟我纠缠。可是如果喜欢,又怎么舍得我辗转反侧不知何去何从。

在我最终决定要当机立断的时候,他终于向我说起安宁。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不穿高跟鞋就不敢出门的安宁,从来不肯素颜示人的安宁,喝酒像喝白开水一样的安宁,陆意涵好朋友的女朋友安宁。

我看着陆意涵,他理着那么干净的平头,还有挺括的衬衫衣领。

这是我的理想,他冷峻,清醒,理智,沉着,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他不轻薄,不失态,笑容凛冽。

可是他在我面前说起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然而我最欣赏他的是,即使在讲心事,他也丝毫没有露出软弱的样子。

我蹲在他的面前,把脸埋进他的掌心。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这个感情要是能收得回来,我一定会收回来,可是……我没有办法。

我们临街接吻,我们勾肩搭背,我们好不容易,我们身不由己。

可是我喜欢的这个人他跟我说,他喜欢别人。

我没有勇气质问什么,也没有资格质问什么,他从一开始就明白我爱他,无非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仗势欺人。

他所依仗的,是我的感情。

只是他没有搞清楚,在感情跟尊严之间,我的选择不是前者。

他给不了的未来,我来告别。

我看到陆意涵说起安宁时的眼神,心里就无比明晰一个事情,有安宁在,我的感情是无法如愿了。

是我自己做的选择,不再跟这个残酷自私的人纠缠,他心在别处,我要一具躯体没有用。我宁可将来他牵着别人的手想起我,也不要沉迷在他的怀抱里任由他的灵魂游离在别的地方。

我把他的名字放进电话黑名单,QQ上设置对其隐身,我关掉他经常光顾的博客。

再见,理想。

再见,我的陆意涵。

'五'那些泄露了的端倪是我爱上他的第一分钟

时光如白驹过隙,偶尔我会梦见他的脸,还是初见时那么桀骜的样子。

第一次见面,是两年前的初冬,光棍节的夜晚,温莎KTV的大厅里挤满了等晚晚场包厢的人。

节日的气氛十分浓厚,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兴奋的神情和跃跃欲试的眼神,我在人群之中第一次看见陆意涵,他倚在墙角抽烟,昏黄的灯光投射在他的身上,我能看到他嶙峋的轮廓,火光一明一灭之间,我听见我心脏漏跳的节拍。

我毫不掩饰,我对陆意涵是一见钟情。

在我懵懵懂懂晓得世界上有爱情这回事的时候,心里大致勾勒出一个轮廓,我喜欢用ZIPPO,戴手表,穿衬衣的男生,我理想中的那个人,要英俊,沉稳,大气,强势。

而陆意涵的出现,就像“理想”成为实物具体的呈现在我面前。

一开始的时候,我仅仅是被他的外表吸引,于是串通好友在他开包厢的时候大胆的凑上去说:“帅哥,我失恋了,我没订到包,我能不能跟你共用一间?”

他怔一怔,然后朝我笑,丝毫迟疑都没有,点点头:“好啊。”

幸亏他开的是个豪包,空间足够大,容得下他的朋友,也容得下我这个不速之客。后来很多次我都会问自己,当时怎么会有那个勇气,怎么会那么放低自尊,忘记矜持,找一个那样蹩脚的借口,去搭讪一个仅仅是第一次见到的男生。

我无法解释,我自己都不能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此,我便心安理得的告诉自己,大概这就是命。

整个晚上群魔乱舞,大家用爆米花打架,略带甜味的冰锐洒在手掌之中有些粘稠,热门的歌一出现在屏幕上所有人就一哄而上,每个人的脸在酒精的作用下都是红的,只有穿着黑色外套的他像一尊静默的石像在沙发上巍然不动。

我在嬉笑的人群的缝隙中偷偷端详他,他抽烟抽得很凶,银白色的ZIPPO在灯光下散发着幽暗的光芒,像是感应一样,他顺着我的目光原路看回来,看到手足无措的我,然后,他招招手,我顺从也顺势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

音乐声太大,我不得不凑在他耳边问:“你有女朋友吗?”

他看着我笑,笑容当中有深意,我厚着脸皮承接着这炙热如火星的眼神,可是手里里已经是密密麻麻的一板汗。

他弹弹烟灰,也凑在我的耳边说:“没有。”

多年后我都会记得那种欢喜,欢天喜地,好像从心里开出一朵花来,我傻呆呆的看着他笑,我知道我的眼角眉梢都泄露了端倪,那是我爱上他的第一分钟。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知道我喜欢他。

我言若有憾,心则喜之,装腔作势:“怎么可能。”

他只是笑,不再说话,黑暗之中轻轻握住我的手,我连假意的挣扎都没有,就随他这样握着。

天色微亮的时候,我们一群人从包厢里出来去吃早餐,我挽着他的手臂,一切仿佛水到渠成,所有人都在笑。

我知道,我理想中的那个人来了。

所以,我爱了。

'六'疯跑那些新奇士橙的遗忘

我坐在陆意涵的车上,回忆川流不息的经过我的脑海,窗外是滂沱大雨。

我想起唐泽曾经口不择言的说出那句话来,脸上不禁浮起微笑,话真的不能说得太满了,陆意涵车里的副驾驶的位置,怎么就永远不是我。

在路口等红绿灯,因为天气恶劣,车辆行驶缓慢,好半天才过去几辆车。

举头三尺有神明,神知道我多珍惜这片刻停顿的时光。

他忽然开口说:“其实我跟安宁也不好,真正在一起才觉得不适合。”

我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去看着他,他的眼神依然那么清亮,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两年前我弄不懂的,今时今日我依然还是弄不懂。

我以为他会继续说什么,可是接下来的一路,他再也没有主动说起他跟安宁的事情。

两年前我一定会按捺不住,开口询问,两年后虽然对着这个人还是心跳加速,可是我至少学会了不动声色。

我心里不是不遗憾,我记得他的一切,他的笑容,他的衬衣,他的指尖的温度,他的点烟时习惯侧一侧头。

然而我也记得,他曾经那样对我,不让我死,也不让我活得残忍,不让我靠近他,也不让我离开他的残酷。

他开车像他为人一样沉稳,终于到了我家门口。

我准备下车,他忽然拖住我,我感觉到心脏就要破膛而出,血液“唰”的一下全部涌上脑门,我以为他会说什么,我知道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按照他说的那样去做。

时间滴滴答答过去了,他终于放开我,长长吁出一口气:“别忘了拿你的橙子。”

心跳恢复到正常的速度,血液慢慢往身体里回流,我静静地看了他三秒。

一,二,三,开门下车,再见都没有说。

过了转角,我开始狂跑,我在跟时间赛跑,我想追回那些时光,我心里依然有理想的时光。

那个关于爱情的理想,不是陆意涵,不是唐泽,那是我自己勾勒的蓝图,没有人可以亵渎。

我一直在跑,我甚至不知道,那些新奇士橙从购物袋里一个一个蹦了出来,在我身后的那条路上,被我遗忘。

像极我内心那个已经破碎的,关于爱情的理想。

骆驼先生留下的love线索
时间:2010…1…14  来源:花火200907B 作者:墨小芭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111 

思念这东西,总是在不断地累积累积,像是绿到不行的成片青苔,不需要语言的赘述就自成一阕叫做回忆的悲伤曲调。 

我叫周莉莉,我嫌弃这名字土,所以我让人家叫我莉莉周。

他叫何洛涛,我嫌弃这名字没个性,所以我直接喊他骆驼。

以上两点,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我之所以要浪费四十六个字符来强调它们是因为,之后的我,常常会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儿而伤心难过流眼泪。

也就是说,微不足道的事不代表它没有杀伤力。

001 你就是丑得没天理,土得丧心病狂

盛夏的天蓝得像海,大团大团的云朵堆积在海里,像是吸食了太多水分而显得肥胖的鱼群,移动缓慢。

那年我十七岁,我喜欢着一个叫顾轻北的男人,其实那时候的顾轻北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少年,十七岁的,任性的,帅气而又自信满满的俊美少年。

可是他不喜欢少年这个词语,他讨厌一切与文艺范儿沾边的东西,他伸出修长的手指弹了下我的太阳穴说,男人嘛,就该是夸父,就该是军人,成天假惺惺的忧伤啊寂寞啊四十五度角啊的成什么样子,丢爷们的脸!

我在阳光下眯着眼睛看他朝气蓬勃的模样,心里佩服得那叫一个五体投地。

后来,骆驼也说过同样的话。

可是我却撇了撇嘴,说,得了吧您呐,四肢发达,头脑不遂!

我就是这样的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骆驼看着我傻乎乎地笑,嘴角咧到了耳朵根,像极了灌篮高手里的樱木花道,我是说,像极了那个Q版的让人想踩的樱木花道。

我与骆驼初相识的时候,正是我一门心思的对顾轻北好的时候。那段年少的时光,我一直追随着顾轻北的步伐紧紧跟随。十多年的年少时光,十多年的紧紧相随,让所有人都以为我和顾轻北在一起。

有时候,我也会惶惶地以为我们是在一起的,但也只是在惶惶的情况下。大多数时候我还是比较清醒的,我知道我们之间欠缺的并不是时间,而是一些更重要的东西。

那段时间,顾轻北疯狂迷恋着限量版暴力熊公仔,而街南的一家动漫店正好有一款,不过价格之昂贵并非我们的零用钱就可以购买。顾轻北每每路过都会死死地盯着它不放,我也瞪圆了眼睛与那只黄色的小熊一次次对峙。

顾轻北看着我忧伤地说,莉莉周啊,你怎么胖得跟个暴力熊似的呢?

我还来不及展现一抹娇羞的笑容,顾轻北又看着街边的一头驴子说,莉莉周啊,那驴子怎么也长得跟暴力熊似的呢?

得,可怜的顾轻北,估计回到家看他们全家都跟暴力熊似的。

为此我开始绝食,美名其曰保持身材,并开始给校刊投稿子,赚取千字十二块钱的稿酬,还有了对一切交通工具过敏的臭毛病,开发腿部能量坚持步行。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我终于狠下心来打碎了小白兔存钱罐,加上这几个月来省下的零用钱,正好可以凑成一只暴力熊。

于是,我选择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逃课去了那家动漫店,满怀悲壮地将那只红色的暴力熊成功拿下。

回去的时候起了风,空气里挂满湿漉漉的凉意,怕是要下雨了,我将暴力熊藏在衣服里朝学校跑去。遗憾的是,门卫大爷并没能如我所愿酗酒睡去,无奈之下我只好选择翻墙。

当我安全着陆时,就看到一个……恩……怎么说呢……就看到一个脑门上贴着醒目粗体大号字“我是有傻又穷又没品”标签的男人。是的,他就是骆驼先生。

对于骆驼先生的穿衣品味我不想赘述,单是那一双一板一眼提到脚踝极限的藏青色尼龙袜子就够我翻个半天的白眼。

最可怕的是他穿了一双假的彻头彻尾的牛皮凉鞋,哦,天啊,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办法忍受一个正常的男人穿一双如此廉价的鞋子!

有句话说的好,女靠长相男靠牌子,所以骆驼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这个人——没谱!

我翻够了白眼正要走,却被他一脸正义地拦住,我这才发现他的衣袖上别着一枚学生会的红牌子。我知道了,我算是撞在枪口上了。

骆驼麻利地掏出一个笔记本子,正义凛然地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露出个虚伪至极的笑容打算与他搞好关系,故作天真地问,学长要下雨了,你怎么不回去上课呢?

骆驼眼皮子都不眨一下,冷静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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