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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被绑架时遭罪犯毒打,两只耳膜都严重穿孔,最后那个罪犯被从重判了无期徒刑,但是一切都不能再回到事发前。
她原本就是非常安静的女孩子,这一下彻底的进入了无声世界。
而这次事件留给我的后遗症就是,我居然变得非常爱哭。
我经常会因为噩梦而哭醒,有几次去看络樱然的时候,看到她安静的坐在阳台上画画的身影,我的鼻子也会发酸。
我想如果我早一点发现她被关在我家对面,离我这么这么的近,是不是这悲剧就不会发生,但是“如果”是传说中的花,没有人能够轻易摘到它。
络樱然从此后就不再去学校,她爸爸给她请了最好的老师在家里教她画画,失去了听觉,看起来似乎对她并没有造成多大的打击,她依然喜欢微笑,看着我和林乐氧斗嘴的时候,表现出一脸无奈,往往在我气极败坏的追问她到底谁是谁非而她始终微笑着不回答时,我才会恍然想起她已经听不见了,然后就会很恨自己没脑没肺没心肝。
第一部分 第34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8)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4:50 本章字数:1694
我越来越失去螃蟹的斗志,变成一只蜕去壳的虾,这使得我的人生道路变得清楚起来,不再犹豫,初中毕业后,我就不再继续升学了,我找了家服装店打工,老爸在捶了自己胸口几下后,也终于认了这个事实。
和买衣服的小太妹欧巴桑们斗斗智,听林乐氧唱唱歌,陪络樱然画一会儿画。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
其实也没几年的时光,可是距离螃蟹帮的风光日子,好象已经很远很远了。
林乐氧上大学那一年,络樱然的画已经画得极好,而我已经攒了一笔小钱,可以勉强租个铺面自己开个店。
我的店开业那天,也是林乐氧去上大学的前一天,居然还是他的生日,三喜临门,我们就一起庆祝了,庆祝的方式是我选的,到河边上去喝啤酒。
那是这条城市的母亲河,年年涨大水,但温柔的时候就像月亮的眼波。
我们在河边给林乐氧点蜡烛,然后用力的摇让啤酒花冲得老高,络樱然咯咯的笑,因为长久不说话,她原本柔软好听的声音已经变得非常怪异,但是她愿意再次笑出声来,就是我莫大的快乐。
我把啤酒泡沫喷到他们脸上,他们也回敬我。
有时候我和林乐氧用手脚比划给络樱然看,有时候络樱然大声的用变调的的语音唱歌,天上的月亮和眼前的河水一样温柔,它见证了我们记忆里最疯狂的时刻。
我们就都醉了。
我醉了的时候,感觉到络樱然在对林乐氧比划什么,我勉强把眼睛扒开一条缝,正看到络樱然小心的把一副小小的画卷展开递给林乐氧,那一刻月光也掩不住她脸蛋的绯红,画纸上画的,正是抱着吉他装王子的林乐氧。
嘿,小柳树变小桃花了。
我想还是我的生日礼物比较有创意,我送的是一打奥特曼的搞笑内裤,意在提醒这小样的虽已成精,却勿忘“国耻”。
我得意的睡着了。
在梦里,我又回到了橙花街的那个暴雨天,五岁的我身无寸缕的跪在小街的中央,我笑嘻嘻的,没有人看出我在哭,谁叫我天生就一副笑模样。
穿着白衬衣小西裤的林乐氧站在我的面前,他大声的说:“小澈!你跟我走!我来保护你!”
我用鼻子哼他:“死开点!小流氓。”
一回头,老爸正挥舞着菜刀飞奔而来,林乐氧突然一把抱起我,腾空飞走了。
我兴奋得吱歪乱叫,飞起来了哎,神仙哎,我从小的梦想哎。
我们在暴雨中飞。
突然下面又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乐氧!小澈!救我!”
我低头一看,呀,是小公主络樱然,她正被一个怪叔叔抓进屋里去。
我急了,我大声地说:“林乐氧快点救络樱然!”
第一部分 第35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9)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4:51 本章字数:1802
林乐氧在我耳边说:“如果我去救她,你就会掉下去摔死,你愿意吗?”
我愣了一下,我想我五岁的黄豆型大脑还没有办法思考这西瓜大的复杂问题。
络樱然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就哭起来了,我说:“救她吧救她吧,我不会死的,我是无敌的女大王……”
我在这个怪异的梦里翻滚着,无法挣脱。
耳边似乎传来了沉重的叹息,清晨醒时,已无迹可寻,消散于河风。
那居然是我的少女时代最后一次见到林乐氧。
因为自那以后,不知什么原因,林乐氧和他爸爸闹翻了,大学四年,他竟没有再回过这个城市。
他一边上学一边做酒吧歌手,经常游走时各个周边城市,我和络樱然用了大量的时间在网络上与他联系,每次多人聊天的窗口一开,就看到红红绿绿的信息不停的闪,有时候来得及打字来不及看。
在网络上,络樱然变得非常的活泼和伶牙俐齿,经常把我们俩斗得溃不成军。
这使得我们三个的交流变得极其畅快和自然起来,我们也很乐于接受这样的方式。
傻乎乎的林乐氧,活泼泼的络樱然,没心没肺的我——好像时光从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样。
在这期间,络樱然开过一次小型画展,林乐氧做业余歌手听说小有名气,我的服装店也初成气候了。
看似温暖的时间总是走得很急很急,一晃四年就这样过去了。
5、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念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林乐氧是在大四毕业那年回来的,那时的他已经完全成长为一个英俊美好的青年,他在本市最大的酒店与络樱然举行了豪华订婚宴,我坐在最尊贵客人的第一桌。
他们两个,就像王子和公主一样拥抱,把戒指温柔交换。
粉红,粉蓝,金黄,牙白……所有最美好的颜色都为他们盛开。
我拼命的起哄,手掌都拍红了,那些衣冠楚楚的贵宾惊诧的看着我,面露古怪。
那天晚上我醉得昏天黑地不分方向被老邻居送回家,我那戒了酒的老爸站在门口欲挥掌打我,却终于改成唠叨。
“你个傻女,我们已经搬出橙花街了啊,你又回那里去做什么,还麻烦人家送你回来……女大不中留,我看你真是欠揍……”
哦,是了,那一年我终于凭着多年的积蓄在橙花街外的好地段买了新房,和老爸风风光光搬了家。
橙花街还是破破烂烂,也许很快会焕然一新,也许永远破烂——但都不再与我有关。
有个心照不宣的小插曲。
林乐氧和络樱然订婚的前几天,林乐氧被双规的老爸奇迹般的被放了出来,很显然与络樱然的老爸有关。
但是没有人会提起这一节,官复原职的林乐氧老爸神清气爽,好像与儿子的不和谐从来没有发生过,而自己一直一直生活在阳光之下。
第一部分 第36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0)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4:53 本章字数:1912
我没有再单独见过林乐氧,因为从那天以后,我就不再接他们的电话,渐渐断了与他们的联系。
我的小店也搬迁了地址,生意依然很好,足够我和老爸逍遥快活。
附近就是学校,经常会有张牙舞爪如同我当年的小孩,像螃蟹一样横着进来。
看到这种小孩,我就会没来由的很愉快。
不过我自己已经不做螃蟹好多年了,我看起来客气而温和,有时还穿长裙显摆显摆,有不少大好青年自动送上门来,欲与我共同探讨大白兔奶糖与爱情的话题。
我统统列入考察范围,准备先好好考察他们三年两载。
两年以后我去一个沿海城市进货的时候,在一家酒吧遇到了一个女孩。
她说她叫小雨点,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她去过很多的城市,曾经喜欢过一个叫林乐氧的男孩。
她说她一生只做过一次那样的爱情表白。
但是那个叫林乐氧的小流氓却告诉了她一个故事,他说他在六岁那年,就把自己的心给了一个扒掉了他裤子的小女孩。
一个住在橙花街的像天使一样的小女孩。
他说他努力的长大,想用自己的全部力量保护她,可是他总是不知道怎样才能不让她受伤害。
小雨点问我,你来的那个城市有一条街叫橙花街吗?
我说我从小土生土长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过哪条街叫橙花街的。
她哦了一声,眼睛黯淡下去:我就知道他骗人,童话从来都不存在。
我说嗯,就是啊。
音乐喧天,在这样的气氛里,最大的好处就是眼泪不会轻易掉下来。
尾声 只是一场事关橙花街的海角与天涯
我叫刘泪澈,我妈妈在生下我的那天死去,我爸爸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我出生在一条叫橙花街的小街上,那是这个城市最穷困的角落,我的爸爸是这条街上的鞋匠。
我是他无恶不作、上天入地、如花似玉、轻功高手的独生女儿。
我知道很多的秘密,可是我从来不说。
我从小就知道,很多事情你只能笑或者哭,可是你不能说出来。
我就是这么天才。
比如那一天,我在病房外听到了关于络樱然被绑架的真相。
络樱然的爸爸,那个省府高官,为了亲戚的一点小事,只手遮天把一家人害得妻死子散,这个人,后来就成了绑架络樱然并打聋她的罪犯。
还比如那个在河边喝醉的夜晚,络樱然把自己画的画像送给林乐氧,她用无比清楚的声音说:林乐氧,我喜欢你。
我想,这句话她一定对着镜子说了几千几百次,才说得和没有失聪前一样温柔好听。
可是林乐氧说:对不起。
最后比如我住在橙花街最后的那些日子,林乐氧曾经来找我,他说小澈我想吻你,现在就算你再扒掉我的裤子我也没关系。
第一部分 第37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1)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4:56 本章字数:1077
他的笑容邪气而温暖,我的心跳变得很快很快。
我说小流氓,你会给我买一辈子大白兔奶糖吗?
他没有回答。
他的手机突然响起。
然后他接听了那个电话。
他的脸色从红变白,从白到青,像开始还是六月的晴,转眼就成了橙花街欲来的暴雨。
挂了电话,他目光呆滞的看着我,说:我的爸爸被抓起来了,络叔叔说可能会判死刑。
我就知道,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玛丽隔壁的,老天爷都不给个机会,至少让他回答完我这个问题。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从五岁开始,我就知道,林乐氧是一个多么单纯善良阳光温暖的小屁孩。
也只有这样的小孩,才会拥有那么柔软的心,在他的身边,何时何地都不怕受伤害。
他永远不会象我一样敏感脆弱的洞悉真相,所以永远也不用伪装自己的愉快和不愉快。
一开始他也许会为自己的牺牲而忧伤,但是总有一天,他会爱上小柳树一样的络樱然。
而我,坚韧如我,会如苇草般坚强的活下去,也会有一天,拥有自己所爱。
多么的好,这个故事里,终于看上去没有任何人受到了伤害。
属于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你可以把它想象得很简单。
它只是事关一条叫橙花的小街里,一个被爸爸罚跪的小女孩,和勇敢的向着她伸出手来的小男孩。
第一部分 第38节:巫语·若解相思(1)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5:00 本章字数:2458
我喜欢蝴蝶梦这个词。
庄子永远在疑惑,到底是他在蝴蝶的梦里,还是蝴蝶在他的梦里。科幻故事里总在质疑,我们是谁的实验品,又或者,一个大型的网络游戏,每个人都只是一个结点。
金庸的武侠小说总以退出江湖作为结局,但我总在想:早知道要退出,当初又何必进入?古龙说,因为那是每一个少年的梦想。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去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