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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宿夜-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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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冠冕堂皇。”他嗤了一声,他又不是三岁的小娃儿,干么老粘着妈妈!

  “才、才不是样子的,”她尖着嗓子反驳,“我妈是爱我爸的。”

  “令尊过世多年了,你母亲有权利追求属于她的幸福,你不能自私地破坏那一切。”宿夜试着要开导她,帮父亲的恋情推波助澜一下。“你明知道你母亲不可能罔顾你的感觉,以她自身的幸福为先,所以你才理所当然地反对她和我父亲。”  

  他看她的眼神彷佛她是个不明事理、自私幼稚的小孩子,那让她无法忍受,“我只是替我死去的父亲说些公道话而已,如果连她都忘了我父亲,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记得他?”

  他淡淡地道:“娟姨永远不会忘记你父亲的。”她忽略了一项重要的事实,那就是她自己。

  “你又知道了。”她很不以为然。

  “因为你就是娟姨爱你父亲的证据,也是令尊生命的延续,即使她再婚,在她心中仍留有一个位置给你父亲,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同样的,他也认为父亲的心中一定有地方是为母亲保留的。“而我也相信令尊在九泉之下一定希望你母亲能够幸福快乐。”所以,他赞成父亲去追求第二春。

  他的话、他的声音、他的容颜具备了超强的说服力,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她几乎被他洗了脑,差一点就要点头投下赞成票了,幸好心底有另一个声音阻止了她,“我不赞成,我不赞成。”她的内心相当不安。

  宿夜并不意外,他从不认为自己能够轻易地说服她,她的反应全在他的预料之中,“去整理你的衣物和课本,别拖太久。”他转移话题。反正,要说服她也不急在这一时,以后多的是时间。

  斐邂顺从地回房去准备一些换洗的衣物和上课要用的课本,参考书……  

  边打包东西,她边发呆,在今天以前,她和其他千千万万个迷恋宿夜的梦幻少女一般对他有着憧景,编织着美丽却不太可能实现的梦想——期望能与他偶遇,然后两人坠入情网,而这会儿他不仅活生生的出现在她的眼前,还极有可能会成为她的哥哥,这个转变未免也太戏剧化了一些,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原本遥不可及的梦中情人一下子进入她平静无奇的生活中,像是狂风巨浪令她完全无招架之力,而她的幻想也开始天马行空地伸展开来。

  哎呀!她忘记拍照了……斐邂这时才想起这件事,却已经错过最佳的时机了。








  宿夜突然从睡梦中醒,一看闹钟,居然已经七点半了,他猛地自床上弹坐起来,不知那个丫头起床了没?

  下了床,抓过睡袍套上,他立即迅速前往斐邂的房间。

  敲门之后,他等了好一会儿,门内却没有任何回应,他索性打开门进入房间内,却赫然发现她还在床上作好梦呢!

  靠近床沿,他开口唤她,“斐邂,起床了。”向来只有别人叫他起床的份,这会儿却换他来叫她。

  见她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他继续唤她,“斐邂、斐邂……”

  睡梦中的斐邂迷迷糊糊地伸手搂住了宿夜,发出语意模糊的呓语。

  他猝不及防地被搂个正着,“喂!醒醒,你上课迟到了。”

  低沉迷人的嗓音穿透浓浓的睡意直达她的脑中枢,她的意识逐渐清明起来,徐缓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有一张俊美的容颜占据了她的视线——是宿夜。

  他的视线对上了她的,“醒啦!可以放开我了吗?”他指了指她的手。

  斐邂触电似地缩回手,尴尬得几乎想挖个地洞躲起来,“对不起,对不起。”她迭声道歉。她肯定是睡糊涂了,不然怎么会大胆的搂住宿夜不放。  

  “下次不要乘机吃我豆腐,我对黄毛丫头没兴趣。”他揶揄她。不过,说归说,她虽然是个黄毛丫头,身体的发育却已经成熟了。

  “谁是黄毛丫头,今年我就要上大学了、”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他顺应道:“好好,你是大人了,不过,上课也要迟到了,快点起床梳洗一下,待会儿我送你去学校。”今天是特例,因为她刚搬过来八成不太习惯,因而睡过头了。

  “你……”他要送她去学校?!要是让其他的女同学发现他,恐怕会引起大骚动,斐邂暗忖着。

  “对,快点去梳洗。”他直起身,顺手将仍窝在床上的她拉了起来。

  她懒洋洋地自床上坐起,“学校的课都已经教完了,现在只是在作总复习而已,一天不去也没关系的,反正都已经迟到。”

  “不行。”他不假思索地驳回她的提议,“快点去梳洗,然后上学去。”这段时间内,他不仅要好好的照顾她,更要善尽监督的责任才行。

  “好啦!”她打了个哈欠,下床往浴室走去。

  她会睡过头是因为昨晚太兴奋了睡不着,所以今天早上才会爬不起来,追根究底还不都是因为他。

  梳洗完毕,换上学校的制服,斐邂背起书包下楼去,才走到一半便听见宿夜的声音自餐厅方向传来。

  “斐邂,吃早点了。”

  她循声走去,看见餐桌上摆了一份西式早餐,有烤土司、煎蛋和火腿,而宿夜正在解下围裙。

  “这是你弄的?”  

  他瞄了瞄她,“这幢房子里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不是你当然就是我弄的啦!难不成有鬼啊?快点吃吧!我去换件衣服。”

  “早点为什么只有一份,你不吃吗?”他是特地为了她弄这些早点喽!呜……她太感动了。

  “我晚点再吃。”送她去学校之后,他还要回来睡回笼觉呢!

  走到餐厅门口,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还未动刀叉,只是怔怔地望着面前的早餐,“食物是用来吃的,不要光看。”

  “哦!”斐邂带着虔诚感恩的心执起刀叉,开始享用当红偶像宿夜亲自为她弄的早点。

  在上学途中,宿夜林林总总地说了许许多多的规定,像是上课不能无故缺席,不可以乱交男朋友,不能随便上男孩子家……

  “知道了啦,你比我妈还严格呢!”她吁了口气,颇是无奈地咕哝。

  宿夜把车子停在学校大前,“到了。”

  她打开车门,“谢谢!那我去上课了。”

  “等等。”他又想起一件事。  

  “干么?”她狐疑地旋身看他。

  “准时回家,不可以晚归,知道吗?”天啊!才一天而已,他俨然是个管家夫的模样了。“如果有事会晚点到家,得先打通电话。”

  “好啦!”她的目光四下乱瞟,就是不看向宿夜性感迷人的模样。即使他顶着一头微乱的发丝,随意地套了件衬衫,扣了两三颗扣子,他仍旧像是发光体一般吸引了她的目光。  

  宿夜挥了挥手,然后驾着车子离去。

  斐邂怔怔地望着他驾驶的白色跑车绝尘而去,即使是此刻她仍旧有置身于梦幻中的感觉,原本遥不可及的偶像却在一夜之中进入她的生命中,就像是一场美梦有种不真实感。

  ※    ※    ※    ※

  “铃……”

  宿夜不胜其扰地掀起棉被,拿起话筒,“喂!”他的口气不怎么和善。  

  “口气这么不好,还在睡啊?”对方显然相当了解他的习性。

  瞟了一眼闹钟,九点钟,他送斐邂去学校,回来后还睡不到一小时便又被吵醒了,真是歹命!“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他懒得动脑去分辨对方是谁,而且,他的脑袋此刻是一片混沌,恐怕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听说你的演唱会场场大爆满,真是恭喜你啦!”对方的嗓音依旧带笑。

  宿夜不怎么给面子地道:“好了,你已经向我道过贺了,再见。”随即他就把电话给挂了,拉起棉被又盖了个密密实实。

  不到半分钟,电话铃声又大作。

  他气呼呼地自床上坐了起来,接起电话,“你到底还想怎么样?”

  “你竟敢挂初恋情人的电话,真是无情哪!敢情是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啊!”

  戏谑的话一字一句都敲进了宿夜的心坎里,毫无疑问的,电话彼端的人是温栩。

  初、恋、情、人?!那一个名词像是一道雷击中了他,瞬间驱散了他浓浓的睡意,“什么初恋情人?什么新人旧人的?我怎么有听没有懂。”他装蒜。

  温美人是怎么知道这件陈年往事的?莫非……是大哥告诉他的?

  “不用装了,燎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我很惊讶,没想到你的初恋情人竟然是我!”温栩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在强忍着不笑场。

  有一抹窘迫自宿夜的脸上越过,这件事大概是他这一生永难磨灭的耻辱。

  他全豁出去了,“我是曾经暗恋过你,那又怎么样?”他要喜欢谁是他的自由。况且,要不是温栩美得教人错认性别,他又怎么会喜欢上温栩?

  温栩轻叹了一口气,语调中有无限的愁怅,“这样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你还是把我忘了吧……”终于,他忍不住爆出一阵大笑。

  宿夜脸色铁青地咒骂连连。他最好不要有把柄落在自己的手上,不然,到时候看自己怎么“回报”他!

  温栩勉强止住笑,清了清喉咙,“咳!请保持形象,你可是超级巨星耶!”

  宿夜此刻都快气炸了,哪还顾得着形象!更何况这幢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保持形象给鬼看哪!

  倏地,有个念头窜入他的脑海中,驱散了他囤积满腹的郁闷之气,“也许我应该公开向你表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你,如何?”他反将了温栩一军,这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你可别胡来啊!”温栩的声音揉入一丝慌张。

  宿夜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迳自切断电话,而且一不做二不休地把电话线拔了起来。

  这会儿栩大概开始担心烦恼了,真是太痛快了!宿夜得意地扬起嘴角,绽出薄薄的笑意,他不会永远都屈居下风的,待会儿他肯定可以作个好梦。

  ※    ※    ※    ※

  “嘟……嘟……”斐邂拿着话筒等了好半晌,电话的另一端却始终没有任何回应。

  她答应宿夜若要晚点回家会先打通电话回去告诉他,她是打算说到做到,不过,是他自个儿不在家,错过了她的电话,不是她的错哦!这已经是她打回家的第三通电话了。

  小雨站在书局内,聚精会神地看着手上的八卦周刊,看得目不转睛。

  算了!不管他了。斐邂挂上公共电话的话筒,回到小雨的身旁。

  小雨以手肘碰了碰她,指着周刊上的照片告诉她,“你看,周刊上说宿夜这一次在两岸三地的巡回演唱会中和乐队的女鼓手Sara擦出爱情的火花,不晓得是真的还是假的?”

  周刊上登出来的是一张在演唱会上拍摄到的一幕,照片中的宿夜和Sara靠得极近,营造出一种暧昧不明的亲密感。

  那么他不在家是和Sara去约会、拍拖了?斐邂自然而然地就把两件事联想在一起了。

  小雨将手中的周刊又翻过一页,出现的赫然又是一张亲密的照片,只不过主角之一由女人换成另一个男人——宿夜的经纪人阿豪,而唯一不变的是宿夜。

  照片旁斗大的标题更是耸动——宿夜的最爱是男人?!

  事实上,打从他出道以来,他的绯闻总是一桩接着一桩,不曾间断过,他堪称是演艺界有史以来绯闻最多的明星,绯闻王子的称号当之无愧。

  “如果宿夜真的是同性恋,你还会继续喜欢他、支持他吗?”小雨看完周刊上的报导忽地问。

  斐邂想了想,“会。”即使宿夜是男同志,她喜欢他的心情依然不会变,因为宿夜就是宿夜。“为什么问这个?”

  “虽然同性恋这件事已经搬上萤幕公开讨论了,但是,公开承认是男同志肯定会对他的演艺事业有很大的杀伤力。”小雨合起八卦周刊放回架上。

  现实生活中对于同志的接受程度并不高,同志大多仍隐身在暗处,因为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排斥同志。

  很多人嘴巴上都说可以接受同志,但是,一旦生活周遭出现同志却会有截然不同的反应。

  对于八卦周刊上的消息斐邂是半信半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和男人传出绯闻了,那大概也只是谣传而已,不必认真,毕竟他又没有亲口承认。”

  “这倒也是。”小雨有同感地道。“不过,我很想知道宿夜会喜欢上什么样的女孩子。”

  斐邂不知该说些什么,不把宿夜的事告诉小雨似乎有点不够朋友,但是,应该说吗?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最好还是不要随便透露和他有关的消息。“那个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她有些愧疚。

  小雨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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