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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难预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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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轩……这个世界上只有易明轩,他能了解,也只有他,是我如今唯一的依靠……

几乎是用跑的回到了易明轩居住的复式楼内,站在门前,我连门铃都没按,就直接用手打在了门上。

“来啦来啦,谁啊,你当门铃摆看的啊?捶着不手疼么?”易明轩那不耐烦的声音从屋内传了出来,随即,门打开了一条缝。

我什么也不顾,一把拉开门,投进了他怀里,把头埋在他胸前,什么话也不想说,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清爽味道,心情渐渐平复了下来。

“小凌?”易明轩试探性地喊了一声,见我没有回应,又叹了口气,“丫头,又有谁说了不该说的话了吧?”

我依旧只是偎在他怀里,一言不发,他也没再多问,就那样任由我抱着,轻轻拍着我的头,让我感到心安。

忽然间,我是那么不希望他去英国,我不知道,他离开之后,还有谁能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可以让我毫无顾忌休憩,躲避外来伤害的小小避风港,还有谁,能给予我这样让人放不开手的温暖……

咱绝对不做金玉里的败絮!

第二天,我穿着短袖衬衣加短裙的英伦学生装,一身清爽地走进李思淮的办公室。

“打扰了,主编,请问我现在应该做什么?”我相当恭敬有礼地问道。

李思淮仅仅抬头看了我一眼,便将一堆稿子丢到了我面前。

“麻烦你把这篇访问翻译一下,我们下一期杂志将会要刊登。”完全公事公办的态度。

我好奇地拿起那叠稿子,稍稍看了看内容,眼睛马上“噌”地一下就亮了起来,兴奋得手都开始发抖了。

居然是Burberry的当家设计师Christopher Bailey的独家访问稿!《零年》居然有这面子,连他的访问也能搞到手!这个总是面带浅浅微笑的男人,在七年前以30岁的年轻之姿接手当时销售额已跌至谷底的Burberry,硬是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让英国百年名牌再次焕发出生机。然而即使在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功之后,Christopher Bailey却仍然保持着一贯羞涩的笑容出现在Burberry每场秀最后谢幕的一刻,让人打心眼里感觉到他的踏实与诚恳。

Burberry的服饰在他手中变得实在,虽然价格依旧不是像我这样的小老百姓能够消受得起的,但却少了一份高级成衣的浮华与距离感。低调却时尚,是他所钟爱的风格,任何人走进专卖店内都会觉得,这才是能够毫无顾忌穿出去的实用名品。

“你还在发什么呆?我招你进来可不是让你来看戏的。”李思淮的一句话把我从万分高涨的激动情绪中打回了现实。

“呃,是,知道了,我马上就去工作。”我说着,抱着那叠宝贝访问稿,准备撤退。

“顺便帮我泡一杯咖啡送进来,别加糖。”李思淮头也不抬地吩咐道。

“是。”深呼吸,我面带微笑转身走出了办公室,心里却把这冰山骂了个体无完肤,说句谢谢会要你命还是怎么的啊?

泡好咖啡送进办公室,我立刻溜了出来,坐到办公区属于我的小小隔间里,对着手里的英文稿件开始翻译工作。

三个小时后,我带着翻译稿再次进入那座冰窟。

李思淮拿着我的翻译稿匆匆扫了几眼,忽而弯了弯嘴角。

“哼。”

嗯?我刚刚听见了什么?冷笑声么?他李思淮对着我的翻译稿冷笑?我立刻抬头不服气地看向李思淮,虽然我知道我的翻译水平绝对不会好到无可挑剔,但是在学校里,导师对我每一次的翻译作业评价都不错,为什么到他这里就只换来一声冷笑?

“请问,有什么问题吗?主编。”我硬着头皮问道。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还真不敢相信你是C大出来的学生,那学校不是一直以外语系教学质量优秀而出名么?但是,从你这翻译来看,恐怕也只是误传吧?”李思淮语带轻蔑地说道。

我一听这话就冒火了,我的水平差你说我就是了,干嘛还把我的学校给扯进去?我学校跟你有仇啊?

“我不是很明白,请主编指点一二。”继续忍耐,我就不信我的翻译真的差到那程度!

“蓝凌,我要你翻译的,只是一篇访问稿,而不是什么名家大作,你看看你这翻译中的用语,辞藻华丽,啰嗦冗长,别人看了还以为我们采访的是一位大诗人,而不是一名设计师!虽说我们做的是时尚杂志,不像那些新闻时事类访问要求绝对的严肃客观,但是,却也没要你花哨到这个地步。你自己觉得,这样的东西发出去会有人愿意看吗?”李思淮说着,把我的翻译稿摔在了桌上。

“……”一时之间,我什么话也说不上来,只能低下头,不与李思淮咄咄逼人的目光有所接触,因为我心中已明白,这第一次的交锋,我已经输得彻底,无可辩驳。

我当时的感觉,不亚于一盆冷水当头浇了下来,让我心里原本存在的骄傲与嚣张气焰,立刻偃旗息鼓。

没错,李思淮全都说对了,一直以来,导师让我们翻译的,都是各种各样的散文或者小说节选,不知不觉中,我也开始刻意追求用词的优美与韵律感,却忽略最为本质的东西。翻译,本就是一种语言对另一种的语言的完全复制,不应夹杂过多的个人情感在里面,润色是可以,却不能就此掩盖了作品本身应具备的,只属于作者的独特气质。

一向对自己的能力自视甚高的我,渐渐走进了翻译里的最大误区却还不自知。或许,我应该感谢李思淮,这样的当头棒喝,对于当时完全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我来说,确实是一记猛药。

眼眶有些热热的,不是因为受到了李思淮的批评,而是气自己如此不争气,明明就是个半吊子,还要在人前显摆,就跟得了新玩具,就忍不住跟别人炫耀的小孩子一样!蓝凌,你不过就是学了个英语专业,究竟有什么可得意的?

自我谴责一旦开始,我就会持续钻牛角尖,越想越觉得憋得慌。

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深呼吸了一下,无论如何,绝对不能在这个时候哭出来!我一把抓住李思淮摔在桌上的稿件,直直看向他。

“对不起,请再我一次机会。我会在下午之前交出令您满意的访问稿。”我发狠般地说道,也不等李思淮有所回应,径直走出了他的办公室。

坐回自己的位置上,我始终低着头,紧握着手中的笔,脑海中像是拉起了警报一样嗡嗡响个不停,身体也因拼命控制情绪而有了些微的颤抖。

闭上眼,我静默了几分钟,让头脑冷静下来,然后抬起头,再次看向那份英文访问稿,在心中不断对自己下着暗示:蓝凌,你不该这样脆弱,只是一篇访问,难不倒你。你要坚强,你一定要坚强,当初那么痛苦你都已经熬过来了,怎么可以败在这上面!属于你的奋斗,才刚刚开始!

重新振奋起精神,我再次看向手中的稿件,已经快十一点,我一分一秒也不能再浪费。

李思淮,你等着,打死我也不会向你认输!我在心中赌咒般地喊着。

十二点,中午下班时间,杂志社的员工们都陆陆续续离开座位去就餐,而我依旧在埋头奋笔疾书着。

“小凌,你怎么还在工作?下班了,先去吃完午饭再忙吧?”我姐走了过来。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笑着说道:“姐,你先去吧,我这篇稿子马上就可以完成了,到时候再去吃也不迟。”

“这样……”我姐看了看我手中的稿子,也没再多说什么,“这里中午只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你自己注意把握,别到时候又饿得胃疼。”

“嗯,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姐。”我故作轻松地微笑着,让她放心。

姐点了点头,向办公区门外走去。目送着姐离开,我又低下头,继续跟我的翻译较劲。

等我将这篇该死的翻译终于搞定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一点四十五分了,就算想要出去吃点东西也来不及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委屈地撅了撅嘴。胃啊胃,又要让你遭罪了,希望你这次可别再跟我抽筋一样的痛了啊……

站起身,我走向李思淮的办公室。这家伙是个典型的工作狂,就连吃饭的时间他也不放过,午餐都是让人直接送进办公室解决。

敲了敲门,里面传来回应,我立刻开门走了进去。

“主编,稿子我已经修改好了,请您过目。”我毕恭毕敬地再度递上自己的翻译稿。

这一次,李思淮没像上次那样随便扫几眼,而是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地往下看,我也就只能在一旁耐心地等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胃开始抽搐了。

我装作不经意地把手抚上胃部,轻轻按住,希望能减缓一点痛苦。小时候有段时间总是不吃早饭,到后来终究是落下了这么个胃病,只要一不按时按点吃饭,我的胃就开始闹罢工,痛得跟被人拿根钢针四处乱钻一样。

十分钟之后,李思淮终于从那稿子中抬起头。

“嗯,没问题,辛苦你了,出去吧。”站在这里受了十分钟的折磨,我就换来这么不痛不痒的几个字,还真是……唉,算了算了,他是老板,跟他对着干没好处,还是夹着尾巴走吧。

“好的。”我强笑着,一边用手按住自己的胃,一边向大门方向移动。

“等等。”我的祖宗啊,你还有什么事啊?我痛得额头都开始冒汗了。

李思淮弯下腰,不知道在办公桌底下的一个抽屉里掏着什么,忽然,一甩手,有两个东西直接朝我飞了过来。

我不得不伸出手,忙不迭地接住。

低头看了看,是一个面包和一块巧克力。

“你还没吃中饭吧,先用这些填填肚子,如果饿出了胃病对于我们杂志社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毕竟我是要你来工作,不是要你来生病的。休息间里有奶茶,你去泡一杯喝吧。”李思淮垂着眼说道。

耶?原来他知道我没出去吃饭啊,看来这个人还真像我姐说的那样,其实蛮会体恤员工的嘛,只是,你能不能别总是拿着这样一副扑克脸对着我啊?好像是谁逼着你做这些事似的。

“谢谢主编关心,这下我的胃有救了。”我不由得笑了起来。

这次,他抬头看我了:“你还真的有胃病?”

我点点头,说道:“嗯,以前用餐不规律造成的。现在只要不在正点的时候吃饭胃就会疼,不过只要填饱了肚子马上就没事了。”

“这样,”他也了然地点了点头,“那你自己多注意,出去吧。”

我还以为他会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呢,结果还是这样一句干巴巴的叮嘱,真是没意思。

不经意地撇了撇嘴,我转身离开了李思淮的办公室。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Burberry;并非杜撰,确有其事……此为英国著名品牌,尤其以其设计的风衣时尚又实用而出名,另外,Burberry旗下除了女装,还有鞋与包包,它的香水也相当出名。Burberry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包包上的黄色系的格子~那应当算作是这个品牌的标志~

上司与男友的碰面

不知不觉,来《零年》工作也有半个月了,这天下午,我刚刚从美美百货把李思淮预定的Dior秋季新款白色衬衣拎回来,天空就开始乌云密布,紧接着,倾盆大雨便落了下来。

我在心里不禁捏了把冷汗,老天,算你照顾我,等到我回来了你才下雨,不然这衣服如果被淋湿了,我这一个月就算是给李思淮打白工了。

这么些天相处下来,我发现李思淮一个特点,这冰山有洁癖,而且特爱白色,第一次面试的时候他就是穿的白色T恤,现在我手里拿着的衬衣也是白色的。每天他在这楼里进进出出,看见的都是那一抹白色,不管是什么牌子,什么款式的衣服,这人好像就跟白色过不去一样,丝毫不考虑换别的颜色。

而且更让我觉得诡异的是,不管他从什么地方回来,身上的衣服也永远是纤尘不染,就像刚拆开包装拿出来的一样。

白狐狸就是白狐狸,冷傲神秘,高深莫测。

我一面腹诽着,一面把衬衣交到李思淮的手上。从办公室里出来,我的手机就立马欢快地响了起来。

“喂~老婆~”猴子那腻得死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尾音还要在空中绕几绕才落地。

我把手机拉远了耳边,不耐地掏了掏耳朵。

“你小子说话给我正经点,什么事啊?”我一句话吼回去。

“这不是看着下雨了嘛,咱们比猪还懒的蓝凌大小姐绝对又没带伞,怎么样,下班要不要我来接?咱们还可以顺便出去大吃一顿。”这家伙又拿食物诱惑我,明明知道我没办法抗拒美食的诱惑。

“嗯……好啊……你来吧,我们五点下班。”我看了看窗外,这雨一时半会还真没有停的意思,而我呢,好死不死被易明轩说中,确实没带伞,这猴子过来算是给我救急了。

“好,五点,我在你们公司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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