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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银铃印?那是什么东西?”她额上有什么东西吗……喝!不会是那个吧’?”
你说的是这个鬼东西吗?”
鬼东西…?人类是这么称呼它的吗?
“这是银铃印。”
“你很了解这东西?”她很期待地问。
白逢期略有迟疑的点了下头。
“算…是吧。你能不能……”
“先别向它的来处。告诉我,你有没有法子弄掉它?我快被它逼疯了。”
“这印子……并不伤人。”
“它伤了我的面子!”多严重啊!害她见不得人。
还有,刚才他无视她曼妙的三围则伤了她的里子。
“丑吗?”他问。伸手拨开她刘海,仔细看着印子。
这可是白狼族少女最喜爱的妆点,出门在外莫不以叶印点额,算是不可或缺的化妆品,相似于人界仕女所用的胭脂。可见差别多大,在人类的眼光看来,它或许是不美丽的。
朱水恋原本神魂不属的任由美男子伸手抚额,真希望他的手就搁着别移开算了。但一个眼尖,她注意到他雪白的衣袍上竟绣有银白的图腾,那图腾跟她领上的印子还真是雷同。怎么回事呢?
“你怎么也有这印于?”她问。
“这是…家族图腾。”他回答,然后又道:“这是别人转移到你身上的印记。可以告诉我那人是谁吗?”是小王子本人?抑或是其他别有居心的人?
朱水恋暗自戒慎起来。打量着那双温和无害的暖眸,怀疑这样的人会长有邪恶心思。
但防人之心却是诊有的。身为“殷族”的护令使者,她不太有机会发挥功用,但也绝不替伙伴制造问题。个人私事自是可以任意而为,但攸关那只笨狼的所有事,她得百般小心为上,即使这个白逢朗百分之八十不可能是坏人。
但未明来意之前,她什么也不会透露。
“朱小姐?”他察觉周遭的气流变得沉凝。
“我不能告诉你。”她摇摇头,努力甩去满脑子蜂拥而上的迷恋泡泡,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朱水恋。她一再提醒自己。“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所为何来?”
“我不能。”人类,永远视己身不能了解的事物为异端,以妖孽统称之。因为无知,所以急于消灭异己。
他不说谎,只能拒答。
“那么话题只能到此了。”对方身分未明,她不该多所眷恋、迟迟不肯转身离开的。
理应立即回殷圈,找韩璇他们商量才是。但她不想离开他,很不很不想“你…会在台湾住下吗?”猜测不出他的国籍,虽是东方人的轮廓,但银发……哦,不能不提他发稍有一截墨黑色的奇特,加上茶棕色的眸子,是非常出色的组合,但同时也不属于任何一个种族所有。
“我会。”他必须弄清楚这一切。
“嗯…你的头发……是挑染的吗?”
他扬了扬眉,像是意外她会这么问。
“不,天生的。”
“那如果你剪下黑发,还会再长出来吗?”
“会。”与满街彩色头发的年轻人相比,他算朴素吧?
“真炫!“在安全的问题下,他们之间已不再存有紧张感。
白逢朗是安然自在的人,不会因问题求解不成而焦虑;而朱水恋则是对他有深深的迷恋,想多看他一分一秒。在殷族的禁忌之外,她不想草木皆兵。
何况他身上有浓浓的、那种令人安心的舒服气质。她怀疑自己全心甘情愿的溺死在其中……
啊!俊男裤下死,作鬼也风流。
“最后一个问题。”她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是什么问题!?
他以为他已能习惯这女子的爽直风格,不料又被问得结舌无语。从没人认为他该是女性,即使他长相偏向阴柔。他该不该觉得自已被冒犯了?
“我是男性。”他仍是有礼的回答。
她放心的呀了口气,道歉道:“太好了!我无意冒犯,白逢朗。只是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胸部平坦的人并不代表就一定是男人。我既然不方便验明正身,那么听你亲口证实也是可以的。”
望着那张美丽的笑脸,白逢朗开始好奇着这五百年来人界有过怎样的变迁,竟让女性转变得如此呃……开放、大胆,对男性之事也可问得如此光明正大而不感困窘……
不,事实上感到困窘的反而是他;是他这个在人界一向拥有绝对权力优势的男性。
他算是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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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一生 扫描校对
第三章
把一个男人,而且还可能是敌人的男人大刺刺的带回家会不会显得太大胆了些?她耸肩自问。
朱水恋打开客厅的大灯,十坪大的空间立即明亮起来。这里当然不是‘殷园’,而是她自大学以来在‘殿华’作牛作马赚到的钱所购下的私人小窝,共五十坪,两个房间,一个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厨房与客厅,目前仍有五百万的贷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
虽然是自找麻烦了一点,但拥有私人的公寓实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钓到白马王子更值得庆祝。所以即使‘殷园’又大又舒适,她们这些有经济能力的人还是各自筑了个小巢,把别墅当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区上班也方便。
当然,以‘殷华’的年营业额来说,她们这些大股东哪有叫穷的道理?每年分到个人名下的少说有上亿之谱。是呀,上亿元的捐款感谢状。
祖先有明训:四家族受殷族之泽被,得以开枝散叶,绵延千秋万世、平安顺利,理应为殷人日夜祈福造其阴德……也之所以,‘殷华’所有的盈余百分之七十全数捐给慈善机构,救助世界各地的儿童、饥民;百分之二十赞助文化事业,剩下的全数回馈给员工……真是千金散尽,两手皆空呀。谁会相信朱水恋除了每个月的薪水奖金以外,从不曾拿过公司更多好处呢?
所以为了早日偿清房贷,她三不五时就巴着韩璇要求加薪,并且拗到了更多的津贴与生意谈成时可抽的红利成数。
现在她一个月底薪十万,业务冲得凶狠一些,甚至可以领到一百万左右,但那种情况毕竟不是常有。她是很想抗议啦,但是由于其他人也是相同待遇,她能说什么呢?韩璇还拿出比她们更多的钱去维持‘殷园’的开销哩。她跟曼曼顶多每月汇个五万元作数。
穷嘛!
“殷园’的员工有四个,还不包括每月来整理庭园的园艺公司费用。各项费用加起来每月至少要支出三十万以上。要她说,她早卖掉这座大而无当的宅子了事。但那又不行。据说那个地方可以延伸殷族的咒力,保护她们无灾无恙、邪灵不侵。也就是风水与殷族合得不能再合的意思啦。
她所认知到的‘护令使者’工作,就是维持‘殷园’,不让别人入侵破坏。
那么,倘若把一个居心不明的男子带入‘殷园’会发生什么事呢?是男子破坏了好风水,还是好风水阻却了所有恶人的进入?
值得一试,但不是现在。她得与璇她们知会过再说。
“欢迎光临,这里是我心爱的小窝,贵得我肉痛。”她转身去厨房冰箱拿出两罐果汁。
“请坐”
白逢朗已打量完这间充满绿意的客厅。浅粉绿的墙壁、雪白的沙发、雪白的窗帘,小阳台外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绿色植物……以及盆栽蔬菜。地板则是由各种不规则、深浅不一的绿所拼成,几乎塞进所有的绿色。
这不像是一间随时等着迎客的客厅,反而像是私人的起居室,并不打算招待人的自我空间。可以想见屋主在此间活动时会有多么轻松自在、不受拘束。
此刻,他眼前的女子便是表现出轻松的意态。踢掉了室内拖鞋,身子半挂在长沙发的扶手上,双足曲在沙发上,像是随时准备小憩一番。
那么,他该客随主便的安坐下来吗?
“坐呀!”她再邀了一次。
“谢谢。”他优雅的坐在单人沙发上。
朱水恋低笑道:“实在很奇怪,我明知你有问题,偏偏就是不怕死的带你回来,只因为你说你才刚抵达台湾,没有落脚的地点。真是发痴了我!”将果汁丢给他,自嘲的拍了下自己面颊。
对于她的说词,白逢郎仅是微笑以对。学着她拉拉环的手势,算是顺利喝到清凉的果汁。在他的记忆中,白狼族一向很受善待,至少他行走各方,都能与人相处愉快。他们从不加害别人,以和为贵,也乐于助人,所接触到的外人,也都以气息清朗者为多。
他之所以会随她回来,倒不是为了银铃印,而是她身上散发的明朗气质。不管她额上的印记从何而来,他至少可以肯定未水恋是正直仁慈的人——即使她浑身是刺,无人敢惹。
她身上的善意……呃……非常热切的善意,使得他接受她的邀请。有一点说不上来的原因,也许是在白狼族待了五百年,习惯了各种温暖和煦的气息,突然遇上这么个热力十足的活泼灵气,也就被吸引了。
“白逢朗,如果我说我很喜欢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大胆?”她搂着一只胖抱枕,双眼舍不得移开他面孔。
“我只会说谢谢。”他笑。
不会吧?帅哥死会了?她眉毛暗自打结。
“你心中有人了?”是谁?出来单挑!
白逢朗被她的问题问得一怔,平和的心臆悄悄震荡着睽违已久的涟漪……
有多少年没再想起了呢?偶一浮现,竟仍是静不下心,无力自己。
那张巧笑情兮的绝世容颜啊……
“是个大美人吧?”朱水恋酸兮兮地问。
“呃?”他看着她,微微启了口,却终究无言。
她斜睨着他,一颗填满嫉妒的小脑袋正兀自幻想着这么一个优雅绝俗的男人可能会倾心的女子模样。那个女人可能也长若仙人一般的容貌,不食人间烟火,只喝朝露养颜,啃树皮美容,不知‘荤’字怎生得书。或许也是白衣的爱好者,而且穿起来不像女鬼,绝对像仙女,或者是像于悠那种清纯甜美又偶尔展现神秘感的无敌美少女。反正绝对、肯定不是她朱永恋这种市侩型美女,而且摆明了喝酒啃肉的俗女就是了。
老天一向不肯善待她的恋情。瞧!她盼了八年的第二只白马居然是心里有意中人的,有没有天理呀!
她用力吁出一口闷气,决定道:“无所谓!你去喜欢你的仙女,那并不妨碍我喜欢你的决心。就这样了!”
“就这样?什么样的这样?”他疑惑地问。发现再一次跟随不上她脑袋运转的速度。
他们刚才似乎并无谈到什么可以下结论的话题不是?
朱水恋移身到他面前,索性坐在茶几上与他对视,差点被他的美色迷得忘了开口说话。久久才道:“就是——我们各爱各的这样。”他觉得她豪放也好,认为她大胆也罢,反正她个性就是这样——勇于放下感情去爱她所爱。谁说单恋的一方必定要羞答答才可以?她又不是含蓄的闷葫芦,真得那样岂不憋毙她了?
她以为她该看到一张惊慌为难且不忍伤人的面孔,但这位白先生呢,在愕然过后,是这么回应她的:“我不太明白你的话题重点,可否从头解释起?为何短短几句不连串的闲谈,可以定下各爱各的这种结论?是否有什么重要的话是我漏听了呢?”
哇咧……
是白逢朗的领悟力太差还是朱水恋的口语表达有问题?莫非今天的艳遇全被归为一场鸡同鸭讲?事实上他们各自讲着外星语言,却自为沟通顺畅?
朱水恋陷入深深的困扰中。
只要遇对了人,冰山绝情女也会融成—个火山热情女。朱水恋二十四个年头以来,给企图追求她的男人吃足了排头,绝非故意拿乔,而是她知道那些男人都不对。既然不对,她是半点机会也不会给的。她的一颗热呼呼的劳心只为某一种类型的男子跳动。
任何女人其实都是热情如火的,只要感觉‘对了’。
今天,她给自己买了束玫瑰花,盛开的(比较便宜,也比较美丽)那种。心情很好,慢跑完后,一路捧着花散步回来。当然,不会忘了持两份早餐回小窝。
她的屋里收藏了一名绝世美男子。想来是有点不可思议,但面对着那样一张牲畜无害的脸,任何妖鬼魔物也得变无邪起来了。知道白逢朗无其它目的的,她当然顺理成章的留人下来。镇日看着也就够本了。
对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该了解多少?
她知道他对吃食不讲究,甚至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有点脱离俗世,反应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条斯理的……这些是她初步的观察。
太习惯了都会生活的快步调,突然面对这么个老处于状况外的美男子,沟通上有障碍是必然,她决定试着当个慢郎中、将全身的螺丝转松一点。
他到底是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