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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表哥,我们之间兄妹之情大过男女之爱;大过,并不表示否定你我之间没有男女之情。我不一定要嫁他的,表哥,只要你说一声,我便不嫁了。你告诉我,我定不负你,我愿意一辈子留下来。”憔悴却仍美丽无双的脸孔是宁愿舍弃爱情来回报他一生守护恩情的决心。在嫁前,突然被白莞点出了他一番心意,她来到银铃树王前这么说着。但他怎么忍心呢?若真忍心,早就阻止她恋爱了,更别说还权充和平大使,替他们的误会奔走、揭开真相,使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一夜,殷祈以他一贯的强势,掳走了宣布要退婚的若棠。是他通知殷祈前来的。
理应该是这样。
三人之间只要有二人得到幸福,便算是大胜利了。独自黯然的那人,活该如此,谁教他要搞不清楚介入其中生风波呢?明明没他的位置呵。
他—直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事实上他的心绪一向也不会大起大落,顶多是淡淡的怅然而已。却不知若棠竟始终存愧于心,才会施下“情咒”,给了他,也给了小佑难题。
不是不在乎小佑死活的,他明白。只不过比爱子劫难更重要的,是她希望他得到幸福,努力去找幸福,然后再来帮助小佑解咒。
怎么苛责她呢?这样温柔的心意。只不过怕是要糟了,爱上一个人岂是如此容易?
更遑论两情相悦了。若棠怎么不曾想过这一点呢?
他的爱情岂比得上一整族的存亡重要?
真是太任性了……
“哥哥!你回来了!太好了!”白莞似一阵风的飘入白逢朗怀中。闻到他的气息后,一路跑来,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呢。
“莞儿,我回来拜访长老,一会就要走了。”
“我跟你一同去人界好不好?”两人一同乘上白云,缓缓行进林子间。
“不好。你明白我前往人界并非为了游历旅行,有一些未测的危险潜伏于暗处,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他轻声解释着。他这个小妹自出世后,甚至从未出过银铃树林一步,更何况人界呢。
“我可以帮助你的。长老说我的能力足以应付外面所有的挑战。”这也是多年来她比任何人更努力修炼的原因,她再也不要见到哥哥奄奄一息的被送回来了。
胞妹的心思,白逢朗当然是明白的,但他只能心领。
“莞儿,能力强并不表示应敌必胜,那得由不断的经验来累积。何况,哥哥可不认为自己应付不了黑狼王那些人哦。你对哥哥设信心吗?”
她紧紧偎在他温暖厚实的怀中,仍是不为所动的语气:“我当然相信哥哥是至狼界最厉害的人,但你心肠太好了,会被邪恶的坏人陷害。我不放心,让我跟吧,至少多一份助力,不会妨碍你的。”
白逢朗环住小妹肩头,无语的看向远处。对妹妹少见的坚持与要求,无法太硬下心肠拒绝。因为明白她担心的心情,可是,一个纯真且不曾出门的女子,只怕比没有法力的人类更容易遇险吧?
至少……他就无法想像朱水恋那样一名泼辣女子上当吃亏的情景,却很能料想自家小妹一不小心被拐走的画面。人心险恶,法力并非万灵丹。
恐怕,他要更为费心神了。
不知为何,此时心中突然浮现一个疑问;倘若同样挂心他的安危,朱水恋会以怎样的方式表达?会如何做?
“人贵自知;有自知之明之后,才能量力而为,把自己的力量发挥在最有效用的地方。访问你这颗狼头里装的是猪脑吗?”朱水恋在骂人,双手叉成茶壶状,声音却不是尖啸凌厉,反而是轻淡凉薄里一字一刀的刺得对方千疮百孔,鲜血狂喷。
没错!被骂的是小金狼——一只受了伤、被包成木乃尹的小金狼。
“我咬赢了呀!”
“瞧瞧,还敢炫耀呢。”朱水恋笑得阴森森,对一边的于悠道:“小悠,明天叫兽医多带几根针来扎它,破伤风、狂犬病、天花霍乱、水痘麻疹疫苗全部拿来。”
“水恋,你就别再说了,佑佑都是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于悠一张清丽的小脸蛋早失了平日的恬淡自得,水盈盈的大眼像随时准备大哭一场似的。
话说今天下午放学之后,因为阳光亮丽、气温怡人,于悠便带着小金狼出门踏青,生怕闷坏了殷佑,结果却在后山遭到一群野狗攻击。
正常人即使自认是强者,也会识时务的避开被一大群对手围殴的不利情势。通常不会有哪个脑袋坏掉的白痴硬逞强充英雄,陷自己于不利之地,顺便拖累别人。
何况小金狼这种幼狼长相、三脚猫身手,居然敢卯上那一大群凶悍的野生流浪狗,真正是找死!
“幸好你没事,否则我一定剥了它的皮。”朱水恋戳了戳它的痛脚,问道:“是什么原因让你这么的不自量力?一只狼被一群狗咬成木乃尹,你有没有觉得很羞愧?”一般来说,狗应该怕狼才对吧?
“它们被下了咒术,所以不怕我。”殷佑痛得哀哀叫,伸出爪子拨开那只充满恶意的手指。
“坏人来了?”朱水恋闪得很快,没让纤纤玉手留下抓痕。“我以为那些人会先找韩璇他们,毕竟比较好下手。”
“他们想测试我目前的功力,还有,就是想知道我身边有什么人会出来保护我。毕竟这边有‘殷园’的护咒,他们无法直接伤害到我。”
“奇怪?为何不再从元旭日那边下手了呢?”季曼曼不明白地道。“照理说元旭日解决了那个什么黑狼少主,要报仇应该先找他下手才是呀。”
殷佑摇头。
“不一定。黑威是很有可能去对付‘日’,但别忘了那些想抢狼王令的人又不全是黑狼族的人,谁在乎黑狼少主被消灭掉呢?搞不好还庆幸少一个对手争夺哩。”
“佑佑,那你今天身上的伤不算白白挨疼喽?他们想必以为你孤身一人,身边只剩我们这些不济事的人类了。那接下来你可要小心一些,不要再出门了“悠悠,该小心的人是你,要是你被抓走了,我会承受不住的,我——”
企图向柔馥怀中偎去的金狼头被一巴掌拍开,差点没把它打飞出去。
“干嘛?演肥皂剧呀?没事别乱吃我们于悠的豆腐。她以后还想清清白白的嫁人!
朱水恋一向看不惯小色狼的揩油行为。
小金狼闻言呲出狼牙,灰眸中闪出冷光。
“干嘛?人狼殊途,你自己说的,瞪我作啥?”白痴都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小于悠抱着什么心思。
“在说什么呀,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吧?”于悠轻轻抱起小金狼,问道:“佑佑,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还能怎么做?等我舅回来喽。如果解不了情咒,什么都白搭啦!至少我们可以自我安慰坏人也白白浪费了五百年。”
朱水恋撇撇嘴。
“我们四个家族可不是为了看你们灭种而守护五百年,如果最后落到这种无聊的结果,看我不把你泡福马林做成标本才怪!”
原本想回嘴的殷佑突然警觉的抬头看向大门口,朱水恋也忽然感觉到眉心一热,莫名的把目光着向相同的方向——是……他回来了吗?
她居然可以开始感应了吗?这银铃咒有此功用?
一道白光出现在门口,然后化为四散的云雾,烘托出修长的人影——而且,还是两个人影。
是的,白逢朗回来了,并且还买一送一的带来一个天仙似的大美人儿,站在一块儿,看来像是下凡的神仙眷侣。
白逢朗甫一回来便施祛术治疗殷佑身上的伤,细问完被攻击的地点与情形后。陷入深思,独自站在窗边,隔绝于众人之外。
虽然身处电视机这—边,一群人围着新客人白莞谈天说地,顺便看新闻报导,但朱水恋的目光仍不时投注在他身上,久久不能移开。
她喜欢他,心仪得为之颤抖。总想不顾一切的站在他身边,碰碰他、搂搂他,让自己的爱慕之意得到一些慰惜。她一直认为爱情难遇更难求,好不容易一颗久待的芳心终于为某人心动了,不努力去追求岂不对不起自己?都快二十一世纪了,谁还来女性矜持那一套呀?手脚不快一点,白马王子早被其他女人生吞活剥去了。
可是……他不是凡人,他有长久的生命。
她可以放肆的去爱他,但不能强求他的心,一旦求到了,却守护不起,岂不是害了他?殷佑几近严厉的警告不断在脑海中示警,迫使她跃动的心未出师身已亡,硬生生阻断了所有的可能性。
但她从来就不是会违背自己心意的人。如何能做到知道感情放不得,便忍痛收回呢?
朱水恋反覆自问着。
喜欢上白逢朗是太容易的事了,而硬把喜欢改成不喜欢。简直强人所难。她做不到。
由于一直觑着他,所以当他无声走出大门时,她是唯一发觉的人,立即悄悄跟了过去。
他是要去下午小金狼被攻击的地方查看吧?她就是笃定这么猜着。
距离可能不够远到让白逢朗无从察党。
才走出大门不到十公尺,白逢朗便停下步伐,转身面对尾随者。见到是她,像是有丝讶异,温文平静的俊美面孔上是询问的表情,静静地看着她。
今夜星月皎洁明亮,夏日的暧风级经吹拂,将他雪白的衣袍轻轻带起飘逸的仙姿;月光照亮了他的银发,拢聚起—层似有若无的光晕,让他整个人像个发光体……没有一个人类会有这种静盛的气质、温文的丰采。她竟感到一丝丝的自惭形秽。淡淡的怯意撞击着向来坚定的心志,像巨石正被流水穿蚀,早晚要投降崩落。
“要去后山查探吗?”她直到走近他三步前方,才止步问道。
“是。”他点头。
“一同去好吗?”她甩了下长发,下已微抬,将所有的自怨自艾丢开。明亮的大眼里是倔强的光彩。
倔强?为什么呢?他不明白那代表什么缘由。
“夜深了,林子里蚊虫多,并不适合小姐前去……”
“我蛇都不怕了,还怕那些小东西!”她先他一步走在前头。“这里我熟,闭着眼也知道哪边有山沟,哪边有落石要小心,哇……”
一声惨叫,号称对环境很熟的朱水恋被凸出的石块绊倒在地,白逢朗只来得及抓住她在半空中挥动的手。
“还好吗?”真是个不小心的姑娘,没看过这么容易出状况的女子,明明长得一副精明厉害的模样。真是人不可貌相。
“没事。”有事的是她的自尊心,那儿被戳破了一张牛皮,正痛着呢。
他蹲在她身前,仔细检查她双腿,轻轻的按捏,确定没有任何扭伤或擦伤后,才放心地扶起她。
“你该嘲笑我的。”她这。暗自深呼吸着空气,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她分享了他的空气、他的气息,并因这小小的想法而卑微的感到心满意见……
“为什么?”他不解。
“我说了大话,并且马上得到报应,正常人都会小小嘲弄一下呀。因为很可笑嘛。”
像她就从来不放过这种值得一笑的场面。人的劣根性不过如此。
他微笑。
“山路本来就不好走,何况没路灯照明,你小心些。”她没受伤才是值得庆幸,怎么会认为借机嘲笑很重要?
“不赶我回去了?
“若你执意同来,我又有何资格拒绝?”
“但你刚才像是不乐意。”
他挑眉。
“林子中蚊子多是事实,怎么解释成我不乐意?”这两者之间有何绝对的关连性吗?
她笑出声,道歉道:“是我想太多了,把人类惯用的那一套放在你身上是行不通的。
你知道,人们总用一大堆词令、说法来包装一件事的原意。比如说;移情别恋的人明明是喜新厌旧爱上别人,却告诉即将被他抛弃的人说——“你太好,我配不上你”之类的鬼话。很令人厌烦是不?
“也许原意只因不想伤人,所以有诸多包装。”
“怕伤人?不,我倒觉得是怕自己难做人,不惜一切替自己的恶行开脱,才有那么多托词、借口。”
两人行走在不甚平坦的山路上,她发现白逢朗手上拿着一根枯枝轻挥着前方的路,也快她一步踩路,想是替她开路,以防她再度跌个狗吃屎,并且驱赶蚊虫吧。
多么体贴的男人……
有着她最倾心的容貌、性情,生着一颗她想都不敢想的善良之心,她如何能阻止自己的心去沦陷?
不,她不想阻止。粉身碎骨就粉身碎骨吧,她就是要单恋地!深深的单恋地。只要不让他察觉,不求取他的回馈,那么他就不会受伤了对吧?单态是私入的事,她至少该有这样的自由与放纵。不伤害他,也成全自己……
这一生,怕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这般让她心神俱失了,因为白逢朗只有一个。而人间蕴化不出这种人,如果她日后将因眼界太高而注定孤独,为何不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