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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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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抢手的地方,所以但凡刘家人想使用时,尤其是用以待客,必须在前一个月登记,以免撞在一起;大人有大人的交友圈,小孩有小孩的玩乐,不可能玩在一块,若是刚好都同时来度假,彼此都不可能达到休闲的目地,反而得互相应酬,这也太累人了,所以才需要提先预约。

在这周末,别墅的使用权终于轮到刘家二公子刘吉阳了,他早就与一些朋友约好要来这边玩两天,他今年刚升高三,虽然有着升学的压力,但整天被填鸭式地塞着知识,总也要找时间放松一下,于是他便呼朋引伴过来了。

原本他找来的都是一些与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儿,年纪也相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则是被他硬拖来,却从来不属于他们这个圈子的异类。

林森是个气质很清冷的人,但这并不是说他孤傲。他的少言,带着一股斯文的气质,那隐隐散发的温润感,将他的冷给圆融了许多。所以每个新认识他的人,会觉得他很优秀、很清冷,不容易结交,却不会轻易对他生起厌恶的情绪,觉得他是个只会读书的臭屁书呆子之类的加以排斥。

老实说,一般习惯于吃喝玩乐的富家子弟们,通常不太可能在学业上有出色的表现,所以通常他们对优等生的看法是比较差的,觉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观、价值观南辕北辙不说,若是家境普通的优等生,成绩再好,日后出社会,还不是得成为他们这类人的下属,为他们卖命。

所以他们对所谓的优等生,并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结交的热情。

不过,这个林森,或许无法获得二世祖们的友情,在于金小姐的圈子里却是极受欢迎的。

打他一踏进别墅大门,他身边就围来了不少想与他亲近结识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个学业成绩无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让他轻易成为人群注目的焦点。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正是满脑子爱情泡泡的年纪,她们还不怎么看重金钱权力的魅力。一个比尔盖茨与一个超级帅哥站着让她们选,一百个定有九十九个选帅哥。

女孩子们喜欢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们更崇拜才华洋溢、学业顶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们心目中那种理想的楷模,一出现,自然就被锁定。

当然,这次前来度假的男孩子里,也不是没有长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马王子的人——江明绍正是此类代表。家里超有钱,人又超级帅,一双桃花眼总是热力放送着高压电,随时随地可以将人电毙在西装裤下。

可惜这只白马名草有主,自带着一个美丽的中美混血儿女友一同前来,这女孩拥有身为一个混血儿的所有优点,听说还是个业余的模特儿,在那圈子里小有名气呢。

有此姝镇守,谁敢对白马王子起什么心思?在场的女孩子虽然自认长得还不赖,却也有自知之明,在超级大美女面前,哪敢有一点比美的心思?于是就把心思放在林森身上,直接将白马王子无视了。

这次前来度假的少男少女共有十六个,其中九名男性里,也就江明绍与林森特别出彩,是风格截然不同的帅哥,硬生生将其他原本长得都算平头整脸的公子哥儿们给比到太平洋去了。

女人们除了想办法围着林森转,就是远远偷看江明绍补眼睛,其他男孩觉得无趣,于是自个找乐子去了,打电玩的打电玩、游泳的游泳,也就不去做吸引女生注意的事了。只要脑袋还正常运转的人,都知道有两位帅哥在此,任何的殷勤也毫无作用,反而给那两人做了陪衬,何苦自虐不是?索性就当这次是纯男孩的聚会,玩自个儿的去吧!

“吉阳,那个人不是我们圈子的,你怎么会找他来?”刘吉阳的堂哥在打完一局球后,拿毛巾抹汗,将下巴往林森的方向抬了抬,疑问道。

刘吉阳顺着堂哥的动作看过去,在日式长廊下,林森正拿着一本书静静地坐在那里阅读着。而林森的身边坐了三个女孩,也装模作样地都拿着书看,一副文艺青年正在开读书会的架式。不过大家都看得出来,真的深浸在书中的只有林森,其他人不过捧着书,不时偷看着林森罢了。

“我一直希望可以跟他成为朋友,而不仅仅止步于同学的关系。我跟他同窗两年,想尽办法将座位定在他身边,就是想结交他,这次终于把他邀请来了,这代表他已经把我当朋友了。”刘吉阳微笑。

“但他不适合这样的聚会。”堂哥指出极其明显的事实。“也许你组个高材生的读书会什么,会更适合他一点。”

“呵,不可能,他对一切聚会都没有太大兴趣。所谓的读书会,对他来说恐怕此这个更无聊。”刘吉阳虽然不敢说对林森已经有了百分之百的了解,但一些明显可以探查的喜好上来说,还是自认抓得挺准确的。

“你向来很喜欢交朋友我知道,不过倒没见过你这么在意一个人,在意到非要交个朋友的。为什么?”

“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这样气质独具的人。我们这种公子哥儿永远不可能培养出他那样的气质。他很静、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间菸火,你不觉得吗?”

“不食人间菸火?你怎么用这个形容词?”堂哥失笑,觉得这用语不是不能用,而是觉得应该有更好的修辞用来形容那个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里,也有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从高一认识他开始,我就觉得他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刘吉阳也觉得自己的修辞能力有点抱歉,苦苦思索好一会,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语,只好作罢。

抬手指着游泳池的方向,那边有另一个光芒万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绍,长得唇红齿白,五官可说精雕细琢,简直比女人还美。加上是我们这一群人里家世最优的,又是未来大集团唯一继承人,活生生就是一个白马王子。不管他经营能力如何,一个价值近千亿的集团就等着他去摺腾了,就算是个败家的阿斗,也不用担心谁来抢他的大位,可以想见他这一生会过得多么快活。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充满光芒的,站在人群里,就是一个聚光灯的效果,谁也无法葱视他。对吧?”

“是啊,一眼望过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长得帅就是吃香。”堂哥语气有点酸酸的。他们刘家向来多子多孙,到了他们这一代,兄弟几十个,长房的儿子就四五个了,别说继承权了,日后就算能继承一点股分,也顶多就是吃不饱饿不死而已,想要过好日子,还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刘吉阳没理会堂哥语气里浓浓的醋味,继续说着他的想法:

“江明绍很出色,让人一眼就能望见。可是,他还是活在人群里的,是人群里最不凡的那个,但不会让人觉得他脱出于众人之外。这与林森给人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的。”

堂哥看了看江明绍,然后又转头看着长廊下的林森,两相对比,同意地点点头。不过——

“就算如此,林森这个人便值得你费尽心思交往吗?他对你以后的事业有帮助,还是对你的人生有帮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为朋友,倒是从未想过他能给我的人生带来什么好处。”刘吉阳朝堂哥一笑。“瞧,这就是林森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让我在找不出他对我的未来有什么助益的同时,还会渴望与他交朋友.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他跟你本来不应该有所交集,但现在却跟你成为朋友,他是存什么心思?”他了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会想跟林森这样的人结交。但反过来想,林森为什么会跟吉阳成为朋友?对他而言,吉阳能带给他什么好处?

刘吉阳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来就是我强求来的,不管他基于什么心思开始愿意走进我的生活圈,我都乐意承受。我满在意他这个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总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业、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应该在公子哥儿堆里混的人,偏偏有这样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后吃亏了,就知道为什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会是流传几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轻哼。

刘吉阳微笑喝了口水,没有反驳。正觉得休息够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时,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带着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着长廊的方向道:

“嘿,在场两位最闪亮的明星即将碰撞了。这样王见王的场面多么难得,我们速速过去围观吧!”

刘吉阳一怔,迅速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江明绍带着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询问林森什么,打断了林森的阅读。

江明绍怎么会对林森感兴趣?这两人,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怎么想都不该有所交会的。

早上在别墅会合时,江明绍可是对林森没一点兴趣,迳自就拉着女友玩儿去了,一点也没给刘吉阳介绍林森的机会。

千方百计想跟江大少攀上关系的人多到已经让他厌烦,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别人对他引见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绍时,他都会走开。当然,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认识”林森,当然更不应该对林森感兴趣。

那么,为什么现在他会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说话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于主人的职责,刘吉阳与堂哥很快往两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过来认你!”混血儿大美人一反对其他人的冷淡,一双美眸亮晶晶地盯着林森看,热情的笑容缘是百花齐放一样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头看着美女,确定不认得她后,于是开口问。

“我们在比利时见过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赛会场,那时我们都获得金牌,大合照时,我就站在你左手边……不过我想你是不会记得这样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国际生物奥林匹亚竞赛的英文缩写简称。

“你好。”他确实不记得。不过还是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好啦,认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绍撇撇嘴,站在美人儿身后半步远,似是漫不经心地扫了林森一眼就没半点兴趣似的,别开了头。

“明绍,别这样,你真该眼他交个朋友的,我瞧在场的这些人里,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儿美人认真地对江明绍说道。她是极为喜欢江明绍俊美绝伦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内里可以更加充实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头脑都极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这样的人,这样一来,两人的感情才有机会维持地更长久,而不是轻易消逝在短暂的回国假期里。这不是时间与空间造成的破坏,而是太容易就索然无味,接着就相对无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撑住一个月的假期,之后,便无以为继了。

她回国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绍,当然她的美丽也立即得到江明绍热烈的追求,不过两天的时间两人便已如胶似漆。这样的朝夕相处下来,两人之间的了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还有着一颗特别聪明的头脑,不过半个月,也就发现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阻碍。

这阻碍不在于江明绍是个女人缘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于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样,贪玩好享乐而不爱学习,这让他显得有些草包。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强求了一点,毕竟哪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女孩不爱玩呢?像她这样既能玩又能好好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然而比起会玩,她更欣赏有外表更有脑袋的人。

如果江明绍有林森这样的头脑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遗憾着。

当然,江明绍是不可能成为林森的,不过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绍可以与林森做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才十九岁的江明绍,还有机会变成一个内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过她的理想目标恐怕没有达成的机会。这两个外表很优的男人,在四目相对的第一秒,就确定了“非我族类”的气息。虽然还没到相看两相厌的地步,却是连个客套的笑容都懒得给。“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味道浓浓地在周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对盘,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从来不曾主动去结交过任何人;而江明绍从小到大,都是被众星拱月的那一个,不用他主动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动向他靠过来,渴求获得他一点点青睐。

他们在交友的心态上,都是被动的人。当然,江明绍还好一点,身为一个对美女有着怜香惜玉心肠的人,在遇到美女时.还能保有绅士风度,稍稍有些主动;而林森则不,长相再美、才华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无波的心为之晃动一丁点。

他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长在荒山古岩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动,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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