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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看上眼的那一个,被你抢走了。
其实这个抢字用得不好,宜芬没抢过谁,是那个俗称“心上人”的男子,主动巴上人家的。
所以那些英明睿智的欧巴桑,请少拿电眼扫射外面的“单身公害”,有空多多管教枕边那个食不餍足的男人。世间情爱事,居于掠夺者的雄性动物要负上大半责任,别总让女人去为难女人。
拔掉蜡烛,小语挑起蛋糕上的樱桃,一口含住。
“甜得太腻人,凡事要中庸,不要过度。”她瞄过一眼靠在他肩头上那颗头颅,语带双关说。
这年头哦!性关系过度开放,矜持成了历史形容词。
“你常形容男生是草,就算满地青草都不入你的眼,但至少用脚下去踩一踩、试试青草的柔软度。”硕侨笑说。
“是啊!先拔一棵放在嘴里嚼一嚼,滋味不对再吐出来就行啦!”宜芬加上注解,好个夫唱妇随。
“我还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咧!”说完,她伸出一根食指压在蛋糕上头,手一推,拉出一条没有奶油的蛋糕路。“逐奶油而居”比较符合实际。
“是呀!尝久了,说不定真让你尝出好滋味。”
“我是肉食性动物,除非便秘太严重,否则我绝不去碰那种恶心植物。”
男人嘿心?没错,除了她的侨哥哥,那些没血缘的男人,在她眼里都只剩二字评语——恶心。
“总之,你该交一个男朋友,修修恋爱学分,这对你有好处的。硕侨,我记得你有一个学弟很风趣幽默,也很细心体贴,叫作许浩祥的,就介绍他!”她的结论下得坚定、不容置疑。
“他的确很优秀。”硕侨接腔,笑咪咪的眼角,溢出两条象徵成熟的鱼尾纹。
“我不知道交男朋友有什么好玩?”去!好一个自以为是的“对你有好处”。
“男朋友可以陪你疯、陪你玩、陪你说说笑笑。”
“然后呢?!牵手、KISS、疯狂做爱,最后讨论要一起走入礼堂,还是到妇产科报到?简直是自找麻烦。”再舔一口奶油,告诉自已,他和宜芬没做过这档事。
“小语……”他不赞同地瞄她一眼。
拉开眼光,故意不和他对焦。很生气,气什么?气他的不赞同,还是他和她牵手、Kiss不知道!
“有人肯疼你、爱你,以你话中心,那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宜芬搅碎尴尬,继续劝服她的冥顽不灵。
“别忘了我有一对爸妈、两对祖父母,两个哥哥,还有……硕哥哥……我已经被‘爱’得喘不过气了。”狠下心,她把他对宜芬的宠爱抢过来一些些,偶尔,当当坏女人也……挺爽的!
“那不同,亲人的宠爱和男朋友的宠爱是不同的。”他说。
不同吗?侨哥哥把他对她的感觉自动归类为亲人那部分?有一些哀怨,一些伤感,她赌气地点了头。
有什么了不起,交就交!一个月交一个,到她死掉的时候,一定可以破金氏世界纪录。
※※※坐在麦当劳里,陆小语把一杯热咖啡加入三个奶油球和四包糖粉,调出一杯甜得让人想呕吐的饮料,和坐在她对面那男人脸上的腻人笑容旗鼓相当。
他叫许浩祥,一个标准的过期四季豆——干瘪得可以。
“他是我们学弟中,相当有才华的一位。”侨哥哥的介绍辞,打破横亘在他们当中的短暂尴尬。
学弟?他重考了几百年?眼角皱纹都可以拿来演算三角函数,是不是该建议他,去买两打SKⅡ来作皮下注射,嗯……听说内毒杆菌效果也挺不错的。
他:老得还真均匀,难道说,他们这种读考古系的,都合该喜欢这类老东西?陆小语在心中忿忿不平。
“你好,我常常听硕侨和宜芬提起你,听说你聪慧过人,今日一见,果然……”
“我把聪慧绣在额头上?不然你怎看得出我‘聪慧过人’?”
他大概不知道她快被二一,如果他的夸奖对教授有影响力,她不介意把那些恶心话,打一打、列个十几份,分赠给每个看她不顺眼的教授。
况且,她这种吊车尾的人要是称得上聪慧过人,那些高分上榜的算什么?爱迪生?爱因斯坦?还是智慧指数在三千以上的外星怪胎?
“你有双慧黠的眼睛,闪着灵活眸光。”
他的话大概让硕侨也有些消化不良,小语看他拼命揉着自己的胃,果然,他们是同一国的。
有硕侨不经意的动作在支持,小语大起胆子,决意让那个过期四季豆难堪。
“你看错了,那不是‘灵活眸光’,那是浅蓝色的隐形眼镜,一副三千二,还买一送一,在光南配的,有兴趣的话你可以报我的名字,说是陆小语介绍,搞不好还会帮你打九五折,再附赠贵宾卡一张,以后买食盐水打八折。”
翻翻眼睛,她无礼的态度摆明——相亲失败,同志毋需努力。
“现代的女孩都憎恨温婉柔顺、含羞带怯吗?”浩祥莞尔,不在意她的无礼。
他若不是有个如宰相的超大容量肚皮,就是不知道“拒绝”的现代进行式怎么写。碰到这种人,只有收起“暗示级”用起“麻辣级”的拒绝方式。
“我并不憎恨这些特质,只不过你若是想找‘温婉柔顺’,我会建议你跟小叮借个时光机,到白垩纪去走上一遭;要是想找‘含羞带怯’,恐怕要多带些点心上路,因为你必须走更远的路,到蓝绿藻世界去碰碰运气。”
“你在建议我,找只爬虫类或单细胞植物当女朋友?”他大笑,不把小语的讽刺摆心间。
“可以啊,物以类聚、数大就是美,同种相吸、异类相斥嘛!相信我,你们会非常非常门当户对。”啜一口恶心咖啡,她的心和胃一样想“翻”。
“我对你越来越有兴趣,硕侨说得对,你不只头脑聪敏,跳跃式的思考方式老让人跟不上你的脚步,很有挑战性,我决定了,要交你这个朋友!”
那是……下定决心追求?不要吧!
侨哥哥是因为跟不上她的思考方式,才括她这根鸡肋,勉强将就宜芬那根鸡腿吗?
是了,一定是,他向来不爱吃油腻的鸡腿,要真是这样,她很愿意改变呀!顶多不和他说些无聊废话,顶多装装“蓝绿藻”嘛!抬起头,小语对上硕侨的眼,看到他脸上的不赞同。
突然她的“反骨”吃下三斤生长激素,瞬地长大茁壮、变成和大树一样。别过脸,假装没看到他的不赞成,她回应许浩祥一句:“很可惜,我没有饲养恐龙的畸形嗜好!”
宜芬听见她的话,忙提高音量把小语的声音遮盖过去。“小语虽然和我同年,可是看起来比我年轻得多,是不是?”
“要不是我亲眼看她一年一年长大,我也很难想像她都上大二了,只不过还是小孩子心性,皮得紧。”硕侨也跟着帮腔。
“小语很棒,帮出版社写过不少小文章。”宜芬接口。
“我记得小语刚上高中……”他们两个一搭一唱,从小语青涩的少年时期琐事,钜细靡遗地说到成年,好像拿她当总统竞选人,执意要替她出一本“台湾之女”。
幸好陆家爸爸没瞎、陆家妈妈没疯,否则陆小语版的“乞丐查某囝仔”就会登上畅销排行榜。
怪哉,她又不是菜摊上摆过隔夜卖不掉,垂头丧气、死气沉沉的烂茼蒿,值得他们这般大力推销吗?
尤其是宜芬,她怎能自己挑走那颗最鲜嫩多汁的上等果子后,再回头频频催促她把那袋烂掉的过期水果提回家?
自古有云: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养着养着就养虎遗患了。
推开咖啡,她把硕侨身前的红茶拿过来,像中古世纪的吸血鬼,不换气地长吸一口,那杯红茶当场阵亡。
她抬起头,皮笑肉不笑插进话:“我,陆小语,二十一岁,正值青春发动期,家中父母双全。小语无长‘胸’,阿爷无大‘女’儿,幸好天下太平、有人高喊两岸和平协商,所以至今我尚且无须‘市鞍马’、‘从此替爷征’,我从小的愿望是……”
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小语左望右观,很无辜地笑笑说:“你们不是打算替我出一本伟人传记吗?难道是我会错意?”
说到这里,如果还有人能把这出相亲戏完整版唱到终场,也算有本事。
“浩祥、宜芬,你们先坐一下,我跟小语谈谈。”他推推眼镜,把她往楼下带。
※※※小语攀着门口的麦当劳叔叔手臂,佩起嘴,一肚子怒气无从宣泄。
他带着研判意味的眼光望住她,镜片后的眼睛看不出有没有生气。
一时间他不说话、她也不出声。
须臾,小语憋不住投降了,顾左右而言他:“麦当劳叔叔站在这里,害人家的摩托车停不进来,我要去告它路霸,让交通大队把它拆除。”
嘴巴说告,身体却越靠越近,到最后,她的两只手精神错乱,误把“它”当成侨哥哥,硬是环上人家的腰身。
“你在闹别扭?”
他嘴角扬起时,她的心脏动脉松弛、血红素正常运转,方才贫血的头晕现象宣告消失。
“为什么不喜欢浩祥?”硕侨问,扳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再钻入麦当劳叔叔怀里,他今天身上没带足够的钱,恐怕赔不起人家一个麦当劳叔叔。
“他很矮。”挑毛病不是她的专长,可惜在她眼中,他的缺点多过优点。
“一七二是中等身材,不算矮。”他反驳。
“我有一六五公分,要是配个一七二的矮男人,岂不是一辈子都不能穿高跟鞋?”说到这里,她赌气地挥掉两颗泪水。然后,当她抬头对上他眼里那一点点的小小怜惜时,翡翠水库泄洪啦……哗……强烈台风过境……
从来不知道,不穿高跟鞋对她会有那么重要,重要到让她一想起未来,不能套上“矮子乐”的悲惨岁月,就会眼泪鼻涕齐飞。
他摊摊手,把手帕递到她面前,接着出借自己的肩膀。
小语好高兴,他掏出来的是手帕,而不是用一次就扔的面纸,那么,后天她就可以把手帕洗得香喷喷的送还给他,然后再借故哭上一场,他又掏出手帕……
就这样,冤冤相报、恶性循环,制造无数次的“浪漫相遇”,噢……浪漫耶!
“除了身高,你对他还有哪里不满意?”他轻声叹息,接受她的说辞。
“他眼睛没有双眼皮,还不戴眼镜遮丑,既没自知之明,又不斯文。”自从认识硕侨后,所有没戴眼镜的男人都和斯文绝缘。
“还有呢?”他兴味十足地看着她。
“他说话声音太大,好像是雷公的直系血亲;他头发太多,好像乱葬岗的杂草;他喜欢动不动就抓抓头,好像台湾保护过度的弥猴;他很爱吐舌头,好像恶心巴啦的变色龙……”
一路说到底,连服务小姐给他的那杯红茶,看起来都和长满红虫的基隆河水一样可怕。虽然他那杯和她刚喝掉的那小半杯,出自同一部机器。
“总而言之,他被三振了?”
“对!他被三振、四振、五振,震成脑震荡、震出三级的昏迷指数。”
“好吧!那你想要几公分高的男朋友?”他妥协,不想再勉强她。
“一八三!”像你这样高!她在心里补上一句。
“还有呢?”
“要戴眼镜,说话慢慢、斯斯文文的,要客气有礼,喜欢穿蓝色衣服、喜欢晨跑,虽然喜欢打篮球,可是不会全身冒出汗臭味……”她握住他的手,偷偷搜集他的细胞,在心底复制一个侨哥哥。
她在说玉皇大帝吗?否则凡人中有哪个流了汗还会泛香的?除了历史上记载过的回族香香公主外,好像没人有这等本领。
不过……他坚信海上有逐臭之夫,香香公主身上的气味会被小说家拿来渲染的原因无它,就是乾隆皇爱嘛!情人眼中出西施,因为爱情,眼睛都有权利“破病”了,谁规定嗅觉不能暂时秀逗?反正恋爱中的人最伟大。
“既然他已经被三振,我们是不是要回去把这个不幸消息,告知当事人?”他好笑地揽过她的肩膀。
“当然!”摸摸鼻涕,她的酒窝吸干来不及挥发的泪水。
“那,我可不可以拜托你,用‘和缓’、‘温柔’的态度公布结果好吗?”他没等她回答,续接着警告说:“你千万别叫我到三叠纪去找‘和缓’和‘温柔’。”
他拿她的话来取笑她,害她产生一丝丝羞赧,心里却是满满的得意,好像又赢了宜芬一次。
宜芬是她一直以来的假想敌、故事里千方百计想把她嫁出门的坏后母,这回“老爸”站到她这边,谅她也没辙。
靠上他、红了脸,好奇怪,怎么只要待在他面前,血红素就会不正常运转?
无妨,反正他又将就她一次,等他越来越习惯将就,说不定有朝一日,他会将就她来当他的妻子!当然前提是——他要先把那个坏后母给三振出局。
咦?“三振”?同是天涯“三振”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就这样,反正宜芬说浩祥幽默风趣、体贴细心,而他也想要找个含羞带怯的温婉女性,两人一拍即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男女配角送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