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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及手帕等等,隔着书文傻笑地请张少凡签名。
但是张少凡的目光完完全全地被身旁的唐书文所迷住,他毫不浪费时间地对大美人唐书文大献殷勤,展开强势追求。
他趁唐恋辰去化妆室时,伸过头,嘴巴含住书文的一只耳垂。“我希望你这位大美人愿意在我的胸口上留下唇印。”
当恋辰从化妆室回到自己的座位时,就发觉书文和张少凡两人之间的态度微妙地改变了。
书文面对萤幕大情人张少凡的追少,就像是和旧识谈天般自在,而且不时露出她迷人的酒窝。
恋辰羡慕地想,书文真的是很有女人味,能性感地诱惑男人。自小爸爸也都是这么教训她的:“女儿呀!你要多向书文学学,要是你有书文一半的聪明与气质,我就心满意足了。”
恋辰发觉自己活像个超级大电灯泡,干脆闭上眼睛,识趣地假寐,但思绪仍因亲眼眼见到萤幕大情人而激动不已。
书文有没有可能和大名鼎鼎的张少凡成为情侣呢?如果真是那样就太好了,因为恋辰从小就很同情书文境遇。恋辰记得母亲对她提过,二十年前,守寡的林会春带着女儿来到他们家投靠时,本来是在他们家当女佣的,后来爸爸知道林会春擅长会计,就请她到工厂担任会计一职。所以书文从小就是在唐家长大的。
小时候的书文常趁着大人不在时欺负恋辰,也常和恋辰抢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但这些恋辰都不介意,因为她很同情书文没有爸爸。
书文有很多小缺点,但大部分时候书文也是一位不错的朋友。举例说吧,跟着书文旅行便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她总是把大大小小的细节全部包办了。恋辰不用插手,只需负责玩就好了。久而久之,她也习惯由书文来做决定。
三个小时后,她们在东京的成田国际机场下飞机,因为书文的关系,张少凡风度翩翩地帮着她们领行李、叫计程车。要是只有恋辰一个人单独出门旅行就没那么有吸引力了,恐怕张少凡连帮她签名都不愿意。
书文改变了主意,不住她堂姐那儿,改在池袋的王子大饭店下榻。
三天后,书文竟然只留下一封信,说她要和男朋友一起出去玩,并警告她不准告诉唐德政,就失踪了!书文连什么时候回来也没有说,只把恋辰个人的机票留给她。
书文这次这么神秘,一定是事先就打定主意,拿她作掩护,其实是偷溜到日本和男朋友偷情的!
既然如此,恋辰决定原谅书文。
就在新宿的一处私人豪宅邸里,张少凡粗鲁地吻着书文的颈子,在她白皙的肌肤上留下一道道的吻痕。他满足地咕哝出声:“书文,你这样把你那个看起来愚蠢、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好朋友丢在池袋,不太好吧?”
书文用力地把少凡的头拉开,他的嘴随即转移阵地,但手劲依然不减,动作也愈来愈粗鲁。这几天,她每日都忍受着他粗鲁的做爱。但这是值得的,因为他有钱。
在飞机上,她第一眼见到他时,就认出他是颇有知名度的电视明星张少凡。不过张少凡的演技烂死了,他之所以能窜红是用他父亲的钱堆起来的,张少凡是香港著名的珠宝商张伟仁的独子,张伟仁在台湾也拥有十几家连锁珠宝店,有钱得很。
花心的张少凡常常和港台两地的玉女明星拍拖,是个著名的浪荡子,前些日子,他还被一家杂志评为香港最有价值的单身汉之一。所以当书文第一眼见到他时,就使尽浑身解数钓这只金龟。
“管她去死,唐恋辰死了我最高兴。”书文在少凡略嫌粗鲁的拥吻下不悦地说。
“你开玩笑的吧!你不是说她是你的好朋友吗?”少凡取笑道。
“哼!我告诉你,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书文引诱地凑上自己的唇。“最好真的死了,免得我要当保母照顾她,不过,她要死可不容易,因为那个愚蠢的白痴女人只敢躲在旅馆里,不敢出门。”
“女人毋须聪明,只要漂亮就好了。她长得还不错,死了太可惜了。尤其是那双腿,简直可以去拍丝袜广告了。”少凡感兴趣地评论着。
“你喜欢她吗?那好呀,你去找那个白痴跟你做爱呀!”只要一提到恋辰,书文就一肚子火,她用蓄着长指甲的十指狠毒地往他胸前一抓,他的胸膛立刻呈现十条血痕。
少凡痛得大叫,立刻甩了她一巴掌。“该死的,你不想活了吗?”他火爆地抬起头,看见书文漂亮的一对大眼里显露着深沉的恨意,立即得意地一笑,“原来你在吃醋,没必要的。”说完,他不顾她的反抗,粗鲁地进入她,看见她痛苦的神情,少凡大笑出声,更大力地故意弄痛她,似乎是以听她痛苦哀求为乐。
恋辰真如书文所料,每天只敢从旅馆高楼的窗户往下望,不敢出门。
她悲哀地深思,为什么身为一个爱情小说作家,感情生活却一片空白?她对书文那样在婚前和男友发生亲密关系并不反感,她写小说时也常写那些情情色色的情节。
窗外的夜色渐浓,她的肚子饥饿地抗议着。恋辰收拾起心思,打了个电话回家,但她只报了平安后便匆匆地挂断电话,免得露出马脚教妈妈知道她与书文在东京失散了。
直到第三天,她觉得自己都快发霉了,才终于不甘寂寞地拿着标有注音符号的观光日语会话和东京地铁图走出旅馆。
第一天的逛街,已使恋辰这个爱漂亮的女人尝到东京的繁华。因此接下来的两天,恋辰根本无法拒绝东京繁华的诱惑,看着观光指南,她沿着地铁图一站站地逛下去。买了一些新潮流行的衣服和精美的纪念品,当然最重要的还有海辰的礼物。
这一天起床,恋辰突然想到箱根洗温泉。因为日本的箱根是最著名的温泉胜地,如果运气好,一切顺利的话,下午就可以一边洗温泉一边欣赏富士山的美景。
于是恋辰换了一件昨天才从西武百货买回来的长袖娃娃装,打扮得完全像个东京时髦女孩的模样,快快乐乐地出发。四个小时后,恋辰顺利地在箱根站下了电车。她忙着欣赏山区的风景,愉悦地享受一个人的自由感受。
但恋辰的快乐维持不到半小时,因为天气突然大变,山风大起,瞬间豆大的雨珠也直落而下。她根本来不及躲,全身便已经湿透。
“怎么会这样呢?”她气喘吁吁地躲进路边的电话亭,失望地大喊,着急地快哭出来。她身上这一身单薄的娃娃装根本不能御寒,加上她全身湿透,寒风透过她湿冷的衣服刮在她细致的肌肤上,令她冷得直发抖。
看着亭外没有半个人影的马路,恋辰终于忍不住恐惧地哭了出来。“我该怎么办?爸爸,妈妈,书文,快来救我!”
恋辰打了一个大喷嚏,上下两排牙齿直打战。“不行,我不能一直躲在这里,或许我跑一下就不会冷了,或许前面不远就有旅馆。而且如果坐在这里不走,没有被那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和树影吓死,也会被冻死。”
的确,天色几乎全暗,山中残留的一点光线将树影映得就像电影特效里的鬼影般。
恋辰不断看着手表,才不过四点钟而已就天昏地暗、山摇地动的,况且,刚刚天气还好好的,老天爷怎么能和她开这么大的玩笑嘛!
泄气的泪水顺着她脸颊而下,不过雨倒是变小了,这增加了她离开这里的勇气和信心。“如果现在不走,难道真的坐在这里等死吗?”
不再多加考虑,恋辰交抱双臂,鼓起勇气再次投身雨中,在仍然不见人影的空旷山谷。然而,一阵超级强风依旧把她吹倒在地上,恋辰一个不稳又被另一阵风吹滚下山坡,她跌坐在地上,害怕地把头埋在双膝里,双手紧抱着头,耳边呼啸的风声愈来愈像死神的呼唤,不争气的泪水随着死亡的阴霾笼罩而越流越多,像个溃决的河堤。
“不,我不要死!”恋辰软弱地“呜呜”哭出声,又挣扎地站了起来。
现在的风速使她根本站不直身,但她仍然奋力地向前走,“不,我不要死,我还没有谈过轰轰烈烈的恋爱,也还没结婚、生小孩。不,我不要死。”随着乌云的笼罩,她真的觉得自己这次是死定了!愈想愈觉心酸地啜泣。她还没遇到她的罗蜜欧呢!连情爱的滋味也没尝过!她真的不想死!
第三章
江伦在一个星期前回到日本,又整整与共同合作的美菱企业集团开了一个星期的会议。
终于结束了,在他整整忙了一年又三个月之后,在他厌倦了日本的食物之际,与美菱合资的新公司终于步上轨道。他刚刚与将讨论出来的结果交给他的左右手带回台湾,现在他总算可以依照自己的计划到箱根的别墅度假。
在迫切需要休息的情况下,他谢绝了美菱的大老板山野夫所提的女人,决定一个人清静、悠哉的生活。女人,什么时候要都有,他可不愿让个女人破坏他难得的假日。
女人!这使他想起在离开台湾前夕碰到的那个长腿美女唐恋辰。或许就是那个清纯、可爱的身影使他谢绝了山野夫介绍的那些妖艳的女人吧!
江伦笑了。如果他要女人的话就要最好的,或是最想要的。不然,他宁可过着和尚般的禁欲生活。而现在,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唐恋辰美丽的身影。
等这个假期过完回到台湾,他得好好整整那个狠狠踢了他一脚的女孩。
他紧握方向盘,加快手排车的速度,在无人的陡峭山路上享受驰骋的刺激。太棒了!他几乎不记得手握方向盘的感觉了。大部分他在车上的时间不是批阅公文,就是对手下交代公事,现在他终于可以摆脱那些公文,和形影不离的保镖兼得力的左右手,独自一人无拘无束的生活。
在他将车子驶进箱根山区时,雨势已经明显地较小,但是风速却愈来愈强烈。他专注地盯着前面,因为浓雾,前方的视线变得很差,这里距离他的别墅大概还有八公里的车程,应该可以在台风登陆前抵达别墅。江伦聚精会神地开车,将车速降至六十。他是如此地专心,以至于看见远处的人影时,着实吓了一大跳。
他再减慢车速,终于看清迎面而来的是一个没有穿雨衣,全身湿透,衣服紧贴着身体的女人,而她那双美腿,就算化成灰,他也不会认错的!
是唐恋辰!他坐直身子,那个女人在大雨中做什么?唐恋辰是个白痴吗?
江伦在与她擦身而过时,气愤地停下车。轮胎在湿滑的山坡道路上打滑时,发出一阵剌骨的煞车声。江伦气冲冲地下车,不到三秒钟全身也被雨水打湿,强烈的冷风剌进他的身子里,他打了一个冷战啊!现在的气温可能已经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随时有可能下雪。
那个大白痴,她在这里干什么?雨水和强风几乎使他的眼睛睁不开,他看不清楚布满在那个白痴女人脸上的是泪水还是雨水?
江伦走近她,看见她蠕动着嘴巴,却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恋辰感动地看着这个在荒山野岭上出现的男人,她操着五音不全的日语和那个下车的好心人打招呼。
“你这个大白痴,在说什么呀?”江伦快气疯了。
“你是中国人!”恋辰惊喜地大喊一声,激动地奔向那个说着中文的好心人。“我也是中国人,我是从台湾来的。我叫唐恋辰,你呢?”说完的同时,她的身躯像根冰棒似地倒入江伦的怀里。
江伦本能地抓住她,他可没心情在狂风暴雨下和这个白痴玩自我介绍的游戏。他脱下皮衣包住两人。风太大,他几乎是拖着她前进,好不容易才把她丢进车里。
恋辰挣扎地坐直身子,而在她坐正的一刹那,她的手碰到了手煞车,下一刻,她惊恐地发现到车子正在加速度地往后滑动。
“救命啊!”她恐惧地大喊,挣扎地爬向驾驶座。“哦!是手排车!该死!”她会开车,也开过一次手排的车子,当然知道现在即刻踩煞车就没事了。只是她紧张得连煞车该踩哪一个部分都分不清楚了!
她只祈祷那个男人赶快上车,那个人呢?恋辰紧张地在车内四下张望,见他正往这儿跑来,她将头探出车处,大喊:“喂!救我啊!你快上车呀!”
“踩煞车呀!”江伦要疾风中拼命地向前冲。
“煞车是哪一个?救我呀!”恋辰吓坏了,没命似地向那个男人求救。
但是恋辰的声音发自逆风的方向,江伦根本听不到。他认为她的反应实在有够慢,便再嘶声力竭地大喊:“踩煞车呀!女人!”她的反应怎么像个白痴一样,江伦在心中大声咒骂。不妙,他看见车后是一个大转弯,立刻警告地挥舞着右手。
慌乱中的恋辰以为他挥舞右手是要她踩右脚的踏板,便照他的指示,右脚狠狠地一踩。
“啊,不对!”慌张之余,她的脚胡乱地踩了中间那个踏板,终于,车子停了。
“啊!对了,还要拉上手煞车。”果然,车子完全停住了。“哈!宾果。”
她会开自排车,而手排车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