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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疏起脚尖,照着他的唇瓣狠狠地啵了一口。
霍去病的眼里瞬间燃烧起两团火焰。他一把抱住我的腰,狠狠地吻向我的唇瓣。他的舌!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冲进我的嘴巴里,霸道地攻城略地,宣告着自己的领土占有权。
我被他吻得色心大起,险些扒了他的衣服,将他扑倒在床上。
霍去病对于我的热情十分满意,轻轻放开我,双眼含笑道:“小野猫。”
我冲着他“喵”了一声。
霍去病用食指摩擦着我的唇瓣,轻声说道:“我知道你爱玩,也不想修剪你的爪子和收敛你的玩心。但是,万事有个度。别再让魏小侯爷亲你这里。否则,我真的会动怒。”
我的小心肝一颤,暗道:我就知道领导会找我谈话。看看,看看,果然来了!我想试探一下霍去病的底线,于是笑嘻嘻地说:“我还真没见过你动怒呢。要不,你先给我讲讲,给我打个预防针呗。”
霍去病缓缓地勾起唇角,说:“小时候,有个近亲,总是欺负我,骂我是野种。第一次,我没有理会。第二次,我将他打倒在地。他告诉了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带着他,来找我母亲理论。他以为有他父亲为他撑腰,再次骂我野种。我当时并没有动手。过后,我寻了一个时间,拔光了他所有的牙。从此后,他不但不敢再骂我是野种,也鲜少开口说话。”
我下意识地想要捂住嘴巴,但却忍着没动。
霍去病用手揉了揉我的脑袋,柔声道:“放心!我不会如此对你。”
我拍了拍自已的胸脯,狠狠地嘘了一口气,说:“算你有良心!”
霍去病却是将眼暗一眯,冷声喝道:“我不会要你的牙。因为,背弃我的,是你的心!”
我的两条腿一抖,差点儿跪地上去。
霍去病一把揽住我的腰,呵呵一笑。伸手捏了捏我的鼻子,说:“逗你呢,腿别软,我们还得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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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攥住他的衣襟!嗤鼻道:“谁腿软了?我最近有些缺钙!走走走,我们赶快逃出这个鬼地方!还得去找丹青呢!”
我俩出了屋子,便看见魏小侯爷正牵着马等在门口。
我见吕布的府中静得出奇,于是小声问道:“怎么这么静?”
两个人影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人笑吟吟地回道:“因为老夫给他们下了迷|药。”
看见来人,我立刻咧嘴笑了,赞道:“九千岁一出手,果然是大象放屁——非同凡响啊。”
魏忠贤转头对大姐说,“你瞧瞧那个死丫头!老夫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来救她,她却那么比喻老夫。哎……环儿,你可得心疼老夫啊。”
大姐一脚蹦过去,“你个老不正经的!”
魏忠贤被踹中,脸上却笑开了花。
我狂抖了一个,十分诧异地问:”对了,你们怎么知道我们被困在这里?”
大姐回道:“昨天,我们听说吕布迎娶貂蝉,便赶了过来。结果,并没有发现你的信号,于是就守在了附近,等你的诮息。今晚晚上,我们正打算回去睡觉,就看见霍去病从墙头上跳了出来。起先,我们还不敢确定,这个人到底是吕布还是霍去病。但是,当我们看清楚他手腕上系着的红绸带后!便确定他就是霍去病了。经过商讨,我们决定用大量的迷|药,将整个府里的人全部放倒。”
我了然地点了点头,“我就说嘛,我明明等着和大家一起跑路的,结果却一不小心睡着了。等霍去病拍醒我的时候,我觉得鼻子里臭臭的,好像闻到了什么特别冲脑子的东西”
魏小侯爷说:“别扯这些了,先出去再说。”
这时,一个充满了愤怒的声音响起,大喝一声,“哪里走?!”月光下,吕布身穿紫袍,手特方天画戟,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我转头看向魏忠贤,啧啧道:“九千岁是不是心疼银子,买了掺假的迷|药啊?”
九千岁瞪我一眼,示意我看吕布的手。
第三十六章 割腕妾不语(二)
一看之间,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但见吕布的左手手腕上皮肉翻滚,鲜红的血液涌出他的伤口,沿着手掌划过指尖,滴落到他的袍子上,在那紫袍上勾画出一朵用生命浇灌出的彼岸花,别样刺
眼!
原来,他竟然是靠身体上的疼痛,来抵抗昏睡的欲望。
我虽然体温低于常人,但并不冷血。吕布为我做得一切,让我不知所措。见他这样,我心中愧疚更甚。
霍去病上前一步,对吕布说:“虽说你我的武功不相伯仲,但你此刻绝对不是我的对手。在遇见你之前,我曾想过,待有朝一日遇见你,一定要杀了你,方能解我心头之恨!眼下,我却不想再对你动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今日所进受的痛苦,我也曾经历过。因此,我不会奉劝你放手。但是这一次,你必须让开!”
吕布冷笑一声,狂傲道:“想杀我?怕是没那么容易!霍去病,当我知道元宝心中装着你的时候,我便想杀了你!你看,你我二人是如此的相像,却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今日,你们若走,我不留。但是,元宝必须留下!否则,我们就拼个你死我活!”
我真的不知道,这样一个一口气能数出我十个缺点的男人,为什么一定要我留下。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敢去深究,我不想去想。
看着血流不止的吕布,我承认,我心软了。我甚至在想,也许我可以等他被曹操杀死后,再走也不迟。然而,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先不说霍去病肯不肯,就说我自已,也不想留下来去为吕布侍寝。推己及人,我见到宁非白背叛时,是何等的痛。可想而知,如果我留下来,霍去病又会怎样的痛不欲生?
既然终究是要离开,就别牵扯不清,害人害已。
我深吸一口,对吕布说:“让我走吧。我终究不属于这里。我知道.自已欠了你的情。你,有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如果他问我,他今后的宿命,我想,我会告诉他。哪怕回去后,会被大娘骂,会被大爷一巴掌拍死,我也会告诉他。是的,我不想他死!
我此话一出口,大姐率先叫起了我的名字,“元宝!”
我冲着地笑了笑,表示无碍。
吕布抬起那只鲜血淋淋地手,指向我.用嘶哑的声音吼道:“你,是不是我的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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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因一红,扭开了头,沙哑道:“换一个问题吧。”
吕布却执着地嘶吼道:“你,是不是我的妾?!”
我的耳膜难受,我的心,更难受!
霍去病见此,立刻对大姐等人吩咐道:“你们带元宝先走,我随后就到。”
我怕极了再次分离,忙扯住他的衣袖说:“不,要走一起走!否则,谁都别走!”
霍去病深情地望了我一眼,回道:“好,你们先上马。”转过头,看向吕布,抬起了右手,说,“来吧。”
我知道霍去病不会伤吕布性命,但还是忍不住嘱托了一句,“别伤他性命!”霍去病点了一下头,便迎向了吕布的方天画戟。
我不忍心去看那二人打斗的场面。小时候不懂事,总觉得有男孩子为女孩子打架,是一件十分值得炫耀的事情。当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男人为我打架,我却痛苦得想要撞墙!看来,我永远做不了女王,我只能是个流氓。
当寂静的夜里响起重物落地的声音,当霍去病飞身上马,示意我们一同离去的时候,当吕布用撕心裂肺的嗓音喊着“你是不是我的妾?!”的时候,我舔掉了滑落到唇角的泪珠,吞进了肚子里。
。。。。。。。。。。。。。。。。。
我们回到了大姐和魏忠贤的住处.本想等风平浪静后,就去找卫玠和丹青。结果,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吕布不但下令封闭了城门.还对我们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虽说我们各个都不是等闲之辈,但放到三国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却是两只手挡不住四只马蹄子。
然而,最令人气愤的是,魏忠贤的一名属下为了大量的赏银,将我们出卖了!
我们被吕布的兵马追捕,如同过街老鼠般四处逃窜。好不容易逃出了一个包围圈,却又跑进了另一个包围圈。如此反复,谁也受不了。
当我们被逼得走投无路时,我建议大家先回到现代。
我将“对空路由器”塞给了魏小侯爷,“你带他们先回去。”
魏小侯爷将其塞还给我,冷冷地说:“不会用。”
我说:“我教你。”
魏小侯爷一扭头,“不学!”
我轻叹一声,将“时空路由器”塞给了霍去病,“你带他们回去。”
霍去病将其挂回到我的脖子上,“你不走,我不走。”
我看向大姐和魏忠贤,二人还在那里研究明天吃什么呢,压根儿就不和我进行眼神的交流。
我抱住头,蹲在了屋檐下,痛苦道:“我真的不能走。我走了,廿青怎么办?!”魏小侯爷踢了我屁股一脚,骂道:“瞧你那点儿出息!你想留在这里找丹青,我们就陪着,大不了一条命!我就不估了,他吕布的方天画戟再厉害,还能一口气刺死我们五个?!”
我使劲儿捶了捶脑袋,一狠心,站起身,咬牙道:“走!先回现代!”
大姐问:“你不找廿青了?”
我吸了吸鼻子,回道:“找!我找他一辈子!等将你们送回去后,我自已再来!”
霍去病说:“你将他们送回去,我在此处等你。你且放心,以我的身手,吕布不敌。”
我摇了摇头,回道:“要走,我们就一起走。你留在这里,我总是要瞻前顾后。
如果我只剩下我自己,万一出现什么意外,我按下‘时空路由器’的返航键,然后随便找棵村,爬上去,就能跳回到现代。”
霍去病木沉似水地瞥我一眼,说:“我不会成为你的负担。”转身,便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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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把拉住他,安抚道:“大哥、大哥,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你......你不知道,当我找不到你的时候,我都恨不得捕自己一刀!”
霍去病的身子微微一颤,转过身,一把将我抱入怀里。
魏小侯爷冷哼道:“看来,我走丢了,是没人担心的。”
我立刻拉住他的手腕,说:“你就别闹脾气了!你是我的小祖宗,还不成么?”魏小侯爷微微垂下眼睑,喃喃道:“以前,你都是和我抱成一团的。”提起头,瞪我一眼,恶狠狠地说,“小爷我不稀罕你!”
我被魏小侯爷的别扭性格给逗笑了,冲着他眨了眨眼,说:“来来,我们抱成一团。人多才暖和。”
霍去病和魏小侯爷同时出手,前者在我的后腰拍了一下,后者照着我的脑门戮了一下。
我刚想耍无赖,就听霍去病说:“有人搜过来的。”
我抬头看了看对面的二层酒楼,指挥道:“走,我们上房顶!”
这一次,没有人再解下腰带,将我们捆绑在一起。这一次,我们的回程中缺少了一个人,两个灵魂。
第三十七章:混(一)
回到现代,我们五人一同跌落到大屋的床上。
屋里很黑,甚至连月光都没有倾泻进来。
我们抱成一团,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这才动作缓慢地爬起来!分别坐在床的周围,融入黑暗之中,啃噬着心里的不痛快。
我望向窗外,心中盈满了落寞和痛苦。
一只手,一点点抓上我的手,似乎想要安慰我。
我垂下眼睑,沙哑地说了声,“谢谢。”
这时,魏小侯爷“咦”了一声,问:“元宝,你扯着谁的手呢?”
我转过头,看向床上躺着的那个人,然后又抬起头,数了数屋子里的人数,“一,二,三,四,五,六?!”
大姐一巴掌拍开灯,赫然看见床上躺着一个陌生人!
他紧闭着双眼,嘴角缓缓地流淌出了一行鲜血。他的左手里攥着一只电棒,右手被我攥在了手里。
我瞧了瞧他放在床边的大背包,以及被他翻乱了的屋子,一把甩开了他的手,然后跳到床上,踩着他的腰,大声喝道:“敢偷我的家?!你小子是想被绑到草船上借箭去,是不是?!”
小偷仍旧紧闭着双眼,既没有求饶,也没有喊痛。看来,这人是被我们五个给砸昏了。
我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见人还活着,便照着他的后脑勺狠拍一下,然后去扯那个大背包。结果,竟然没扯动!我牟足了劲儿,终于提起了那个大背包,将拉链拉开,往里面一瞧。嘿!好家伙,这里面竟然有二十来个金灿灿的金元宝!
第一次,我看见金元宝没有傻笑,而是想哭。
这些金元宝,被丹青当做嫁妆藏了起来。如今,金元宝还在,可是他的主人却被我丢在了三国时期。
我攥紧了手中的“时空路由器”,说:“我要马上去找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