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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镶的教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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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湛露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露言露语之七

导演脸呈深思状,“这次妳这个剧本写的倒是有点像商业小说了。”

湛露语带不解地问:“导演您是说我这次终于写得比较媚俗了吗?”

导演冷笑,“媚俗有什么不好?如果把小说写得雾里看花,莫测高深地,读者

就一定喜欢吗?”

湛露连连点头,“是是是,就好像最伟大的导演也可能导过烂戏,最棒的编剧

也可能写过烂剧本。”

导演嘴角微微抽搐,“看来妳的脑袋又想挨砖头了?!”

湛露抱头鼠窜中……

其实《金镶的教皇》这本书是很媚俗没错啦,因为这个故事是从我一开始看罗曼史时就有的类型模式,十年来长盛不衰。

天才少女和天才男子,再生下一个天才儿子,多么似曾相识的剧情啊……哎呀,观众们为什么要关电视?难道你们不喜欢这样的故事?可是每年收视率最高的连续剧不都是受气小媳妇,坚强少女之类的戏码吗?

唉……现在读者的口味好难伺候啊,所谓众口难调,这个人喜欢看悲剧,那个人喜欢看喜剧,这个人喜欢看悲剧开头喜剧结尾,那个人喜欢看喜剧开头悲剧结尾……

其实编剧和你们差不多啦,编剧们也想把所有类型的故事都写一遍,日后当所有编剧坐在一起论资排辈的时候,难免会说到:我写过一个什么什么样的剧本。

那时候湛露一定会很得意的说:“你们所说的每一个故事我都写过!”

导演偶尔路过,听到湛露的一番话后开口,“没有锐意进取的精神,吃别人剩下的冷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即使是蛋炒饭,每个人炒出来的滋味都不一样。”

湛露连忙附和,“是的是的,导演大人您的话是最最英明睿智的,我这盘蛋炒饭就绝对是香辣刺激,别具风格。比如说呢,这盘饭的主料是牧神一这个大帅哥,既才华洋溢又酷得很,还是个指挥家呢,想象一下,他在舞台上的样子,是不是很让人流口水?”

导演不以为然地撇嘴道:“是妳自己流口水吧?”

湛露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嘿嘿,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帅哥流口水并不可耻,是吧?更何况,牧神一这个男人是我一直都很喜欢的类型,要是能抱回家养……”

导演再冷笑,“妳可以去和他谈谈,看他肯不肯?”

湛露大着胆子建议道:“这个、这个,如果导演肯让我扮演女主角的话,我想还是会有希望的。”

导演瞠大眼睛惊道:“大白天的,妳居然睁着眼睛也会作梦?真奇怪?”

“……”湛露辞穷中。

第一章

馨香在鼻翼前缭绕,他一侧身就看到那张娇憨美丽的睡容。已经天亮了,睡意散去,他动了动胳膊,却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被身边的人当成了枕头。

难怪这一整晚都梦到自己在连续不断地指挥,指挥到手臂酸痛仍不停歇。他想将手臂撤回,才轻轻一动,身旁人儿便发出不满的嘀咕声,接着他的手臂又成了对方的抱枕,被死死抱住。

他无奈地发出叹息,抬眼看看墙上的时钟。看她的样子,至少还要再睡一个小时,而他铁定又要迟到了。

自从和她同睡一张床后,他一向恪守时间的形象就被她破坏殆尽。有一次他提出抗议,要分床而睡,她却抛来一个媚眼,娇柔地问:“你舍得吗?”

是,他舍不得。晚上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做完“事”后还要他爬到一张冰冷的床铺自己暖被,想想也心寒,所以最后只好放弃。

问及她嗜睡的原因,她很无辜地叹气,“这是我们家的传统,我妈妈和我妹妹都有睡觉癖。”

听听,既然是人家的传统,你还能说什么?也怪他自己不争气,以前睡过那么多张床,怎么最后会栽在她手上?莫非他老了,“战斗力”不行了?还是他开始变得“怀旧”,只会单恋一张床?

时针指向九的时候,她终于醒了,美丽的睡眼因为没有戴隐形眼镜显得有种迷蒙的妩媚。

“早安,达令!”她贴上来,准确地找到他的脸,给了他一记热吻。她很爱整洁,睡觉前一定卸妆干净,绝不会像其他女人那般在他脸上留下香水口红的痕迹。倒不是怕他有老婆来算帐,他俩都是单身贵族,所以早就彼此约定,绝不拿任何东西来牵制要挟对方,哪怕,他们已经有了一个……

“下个星期是品一的生日吧?”他在浴室中刮胡子,电动刮胡刀的声音将他的话语搅得不甚清楚。

“好像是吧!”她在屋内收拾行装,“不过我下个星期在东京有场音乐会,可能走不开。”

“那怎么办?”他停下手中的工作,斜靠在门上看她,“难道让品一过一个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陪伴的生日吗?”

“用网路视讯好了,我已经吩咐品一的保母在他的电脑安装一个视讯摄影机。”

“真是个精明能干的母亲。”他又转过身去开动刮胡刀,听不出他刚才的语气是嘲讽多些,还是赞美多些。

不过她听出来了,扔下手中的衣服,她走到门口,“那你说怎么办呢?去年我是飞回去陪他过生日了,但他一再强调没有爸爸的生日是不完整的,可那时的你正在纽约大都会指挥歌剧。请问,身为人父,你又尽过多少义务?”

“好了,我不和妳讨论这些,妳要怎样就怎样吧。”一说到孩子他就显得特别疲倦。

电话适时响起,“牧,你上路了没有?这边很急啊!大家都在等你。”是纽约大都会的现任音乐总监文森特打来的。

他懒洋洋地对着电话说:“我在路上了,但碰到塞车,再等一下吧!”挂上电话,他抓起外套,匆忙对她说了句,“晚上电视台有个专访,我们一起去。”

“知道了。”她目送他出门,眼中掠过一丝黯然。重新拿起电话,打向海的另一岸。

“品一,想妈妈了吗?”

“嗯。”那个安静的声音没有同龄小孩的天真和热情。

“下个星期是你的生日,爸爸和妈妈都没有忘记,我会尽量赶回去,如果回不去,我们就在网路上见面。品一,好好照顾自己哦。”

“好。”简洁的回答听得出与母亲生疏冷漠,不愿有过多的交流。

她的行动电话在这时响了,“秦!快一点,大师在录音室里发脾气了,说如果妳再不来,这曲子他就要让给别人。”

“让他见鬼去吧!”她赶快和儿子道别,“品一,妈妈下次再打给你!”

抓起扔在桌上的车钥匙,她迅速冲出公寓。

她,秦蔷,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女人,但问她实际年龄,她会微笑着对你说:这是属于女人的秘密哦。

她是当今世上最优秀的女小提琴家,十八岁起就在世界各地巡演。她的琴声被专家评论为--“犹如魔鬼与天使在你耳畔呼吸”,能将人勾魂摄魄,而她的美丽更为她传奇般的故事平添了许多色彩。

坐在摄影机前,当主持人不厌其烦地第一百零一次问及她的私生活时,她仍用那抹上过时代杂志封面的经典微笑作为回答,“我还年轻,希望以事业为重,爱情对我来说太遥不可及了。”

“没有人追求过妳吗?牧神一不是曾经做过妳的男朋友?你们认识这么多年,又合作得这么有默契,难道没有想过再复合?”主持人有所暗示地瞥了眼坐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

秦蔷笑咪咪地说:“不可能啦!我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他的女朋友我差不多都认识,要我再跳进他的花名册,我看还是算了吧!”

“秦蔷是个眼高于顶的女人,不会被男人轻易驯服的。”牧神一懒懒地开口。

“是因为难度高你才放弃?”主持人锲而不舍的追逐这个问题。

牧神一笑笑,“我从来不会为女人伤神。”

秦蔷在旁边帮腔似的点头,“是啊是啊,从来都只有女人为他心碎,我身为旁观者经常都要看不下去了。”

话题被他俩一搭一唱地引领到音乐领域上去,精明的主持人怎么也找不到任何破绽。

从电视台出来,牧神一走到车边,回头问她,“要不要我送妳一程?”

“不用了,谢谢,我还有事。”

“那好。”他坐上车,没有和她做更多的交流。看上去,他们真的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连守候在门口许久的狗仔队都没能拍到任何有价值的照片。

叫了一辆计程车,她说了自己公寓的地址,扫了眼街边那些狗仔队的摩托车,一缕笑容浅浅地浮现在唇底。

和这些狗仔队打交道多年,她早已整理出一套自己的心得,否则她和牧神一暗地同居这么多年,外界怎么会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抓到?

秦蔷背靠着车座,拨了一通电话到家里,出乎她的意料,接电话的竟然是妹妹秦灵。

“失踪的人终于现身啦!”不冷不热的声音,带着嘲笑的味道。奇怪,今天怎么全是这种冷冷的气味?

“我哪有失踪,行动电话一直开着啊!”秦蔷为自己抱屈。

“可是妳有十天没打电话回家,妈还以为妳被那个什么音乐总监拐走了。”

“文森特?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妈怎么总是胡乱猜测。”

“要她不胡乱猜测也行,只要妳说出品一的亲生爸爸是谁就好。”

秦蔷大声叹气,今天除了好几次听到那种冷冷的口气之外,还总是遭遇这种被人百问不厌的问题,|Qī|shu|ωang|她忍不住起了坏心,“说起来,好歹我也是有孩子的人了,那妳的终身大事什么时候解决呢?”

“我回头再打电话给妳!”秦灵在两秒钟内摔断她的电话。

秦蔷握着电话苦笑,本来想说的话没能来得及说,现在看来,似乎也不需要说了。

电话再度响起,没想到是牧神一的号码。

“还有什么事吗?”她有些奇怪,他在开车的时候从来不打电话的。

“我想……下个星期我陪妳去看品一吧!”

他低沉的声音让她一愣,不由得反问:“你说什么?”

“我说完了,相信妳也听到了,回头我再和妳联络。”他的电话向来干脆俐落,很少有超过一分钟的时候。

又一次听到嘟嘟声,秦蔷望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灯海,思绪陷入一阵恍惚。

她所认识的牧神一似乎有些变了?他的专横跋扈、独断专行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比以往更加沉稳冷静的气质。现在的他不会像以前那样用狂热傲然的眸子和她对视,而是经常在她不注意时,远远地在某个角落凝视她。

这样的牧神一让她觉得陌生,不是疏远的陌生,而是一种……该怎么说呢?心动的陌生?生怕自己会掉进某个不知深浅的漩涡,再也跳不出来。

他为什么要答应回去看品一?推掉那么多重要的工作,不怕给自己带来麻烦?最重要的是,如果品一这个私生子的身份一旦暴露在公众面前,对他和她在事业方面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他做事向来反复斟酌,考虑后果,从她认识他到现在,只有一件事让他失态,那就是品一出生的那天。

那一天,好像是很久远以前的事,又好像才刚发生没多久。

还记得那天他像疯了一般冲进她所在的医院,将她的手握得生疼,大声喊,“妳这个疯女人!白痴女人!好吧,如果妳要下地狱,我陪妳一起下好了!”

那一刻,是她一生中最痛苦也是最幸福的时刻,在这种痛苦和幸福中晕厥过去的时候,她没有想过两人的未来。她一生要强,处处争胜,牧神一是她的情人,却更像是她的对手,从相识到同居,一直到生子,她所做的每件事都彷佛要和他比个高低。

真是好笑,怎么会有这种疯狂又幼稚的人,竟拿感情来做战利品?而为什么这种疯狂又幼稚的人,会在这世上同时存在两个?

牧神一,秦蔷;秦蔷,牧神一……

若干年前--

“牧神一?”好友丁敏慧听到这个名字时,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是那个传说中号称当代最杰出的古典音乐指挥家,同时也是花心大萝卜的牧神一?”

“什么花心大萝卜?人家只是爱得自由一些罢了。”秦蔷不赞同她的观点,“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妳以为像妳家老公那样专情的稀有物种,在这个世界上会存在第二个吗?”

“可是妳真的要和那根花心大萝卜合作吗?我很怕妳这个小红帽会被他吃掉耶。”丁敏慧很不放心的样子,但脸上洋溢的却是坏心的笑。

秦蔷冷笑道:“请妳不要满脑子的不健康思想。第一,我是很纯洁的少女,不会和那种成熟男人搅在一起。第二,我现在没有谈恋爱的打算。第三,我不相信有男人能入我的眼。这样放心了吗?”

“拭目以待喽!”丁敏慧挑着眉毛。

其实丁敏慧的担忧倒不算是杞人忧天,对于牧神一的“花名”,秦蔷岂能不知?

牧神一身上据说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他的祖母是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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