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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镶的教皇-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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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

牧神一不是个喜欢在原地等人追上来的人,他要求他的合作者必须能随时跟上他的速度。秦蔷当然不会示弱,她的表现如何牧神一并未评价,但他经常会停下笔来听她诉说自己的想法,然后淡淡地点了下头,又深深地凝视她一阵。

“你觉得如果在这里加一段进行曲式的话,会不会有战斗效果?”秦蔷转动着手中的笔。

“这是爱情主题的戏,加什么战斗效果?”牧神一皱皱眉。

秦蔷笑了,“人类天生就是好斗的啊!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时只有一个主题--就是不断地征服对方,征服对方的心和对方的身体,这不是战斗是什么?”

他轻轻哼笑,“妳是征服过谁还是被谁征服过?理论很新颖。”

“我看多了别人的战斗,已经有恋爱疲劳症了。”

“不亲自尝一尝,永远不会知道爱情真正的味道。”牧神一捏了捏她的脸蛋,水嫩嫩的,没有任何脂粉,手感很好。

秦蔷一掌打下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看下一段。”

“我累了,休息一下。”他站起来,走到钢琴前,顺手弹下一段简单的音符。

“哈,你所谓的休息就是弹琴吗?”

“小时候弹琴是练习,现在弹琴对我来说就是休息。”牧神一轻轻敲击了几个琴键,忽然眼前一亮,“我有一个不错的想法,把妳的小提琴拿过来。”

她闻言取出坎特拉。

“站在琴旁边,看看妳能不能跟上我。”

他修长的十指在琴上弹出一段绚丽的华彩乐段,如行云流水,瀑布银川。接着,激昂的、富有战斗力的进行曲式出现,他认可了秦蔷的想法,并且在瞬间做出新的曲子。

她的小提琴如同女人的歌声,在气势磅礡的钢琴声中婉转缠绕,两种乐器的声音纠结在一起,好像男人和女人在追逐情欲世界里的灵肉交融。自由、奔放,又赤裸裸。

牧神一的琴声十分随性,想到哪里就弹到哪里,这考验着秦蔷良好的应变能力。但是即使他花样百出,依然甩脱不开她小提琴声的紧紧追缠。

当钢琴声和小提琴声在同一时间震颤地奏出最后一个音符时,他们好像同时听到自己激烈的心跳声,两个人都是面泛红潮,激动地盯着对方。

他站起身,侧步站到她面前,一只手捧住她的脸,“我还从来没有遇见一个像妳这样的女人,可以拉出如此完美的琴声。”

秦蔷笑了,她也想说,牧神一的琴声同样是无以伦比的完美。

岂料,还没开口,他的脸便朝她压了下来,两人的唇相碰,这一次他吻得很浅,是一个真正礼貌性的吻,似乎在感谢她刚才与他的合作成功。

两人的喘息都很急促,还沉浸在激情中没有消退。谁也没注意到录音室外站了一对男女。

突兀的掌声响起,接着有个女人在感叹,“你们的合作太美妙了,像呼吸和心跳般配合得天衣无缝。”

牧神一转过脸,看到门外所站的那两个人后有些吃惊,“你们怎么会来?”

“我们要回去,临走前念情说一定要来看看你,感谢你的帮忙。”明千藏优雅惬意地拥着方念情,似笑非笑地看着屋中的两个人。“牧神一无论到哪都有美女相陪,艳福不浅啊!”

“彼此彼此。”他早就习惯周围人对他好女色的调侃。

“那个女孩是你的新目标?和以前的不太一样哦!”方念情好奇地打量着秦蔷。

“都是女人,有什么不一样的?”他走出录音室。

自己被他吻的那幕让外人看到了,秦蔷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躲在录音室里假装调弦。

方念情看着她的背影,说:“她的味道很真很纯,又充满热情和灵气,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两度激发你的热情和才华的潜能。”

“你觉得她和我契合吗?”牧神一突然问。

她想了想,“从我的角度上看,你们很相配,但是从音乐的感觉来听,你们两个人似乎在彼此竞争,互不相让,这不应该是情侣的相处方法。”

“战斗,”他低低地笑出声,想起了秦蔷的比喻,他和她之间就像在进行战争的敌对双方,即使现在是合作关系,但这种敌对的情绪依然连外人都看得出来。“这样才显得有趣啊!”

他回头看了秦蔷一眼。彼此征服,彼此纠缠,彼此折磨的感情,他没有经历过,不过,这个女孩应该会带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经历,他越来越期待了。

在他的工作室又工作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十点秦蔷才好不容易爬起床,推开落地门,拿起地上的报纸,她习惯性地向外看了看。还好,今天门口很干净。

最近连续几天,她的门口经常出现一些古怪的东西,不是动物的死尸,就是断了头的布娃娃,似乎真的有人存心要向她示威,但是又一直没有线索可查。

她报了警,警方也进行埋伏调查,但这些古怪的东西却再也没有出现,可见对方已有所察觉。

这应该只是一段不和谐的插曲,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打开报纸,赫然发现头版上好大一张照片写着--乐坛教皇钟情好莱坞女星,年底完婚?旁边配的照片是斯蒂芬妮深夜在牧神一家门口与他拥吻的照片。

牧神一的花边新闻每年都有很多,这样的照片也多到不胜枚举,只不过年年女主角都不同,所以这样的消息并不奇怪。秦蔷暗暗为斯蒂芬妮感到惋惜,只怕这又是一个设计爱情但却弄巧成拙的可怜女人,牧神一岂是能任人摆布的?

果然,当她来到他的工作室时,正好听到他在跟斯蒂芬妮讲电话。

“照片是妳找人拍的吧?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找我,我们之间结束了。”他简单地下达命令,不给对方任何辩驳的机会就挂断电话。

秦蔷问:“难道不会是狗仔队拍的吗?你不怕冤枉了她?”

“我在决定和一个女人交往之前,已经非常清楚她的脾气性格,她能做什么,底线在哪里我都能猜到。更何况,就算是狗仔队拍的又如何?我已经准备结束这段关系,这个报导倒是帮了我的忙。”牧神一不带感情的说。接着走到钢琴前,准备开始新的工作。

“从没有失手的时候?”她追问。

“妳指什么?”

“比如,不小心有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要你负责。”

他俊邪的笑容带着淡淡的冷酷,“不可能。我不会给任何女人这个机会。”

她觉得这个男人生出来就是要当女性杀手的,可叹那些女人都不争气,也给这种男人太多机会。

“妳有没有想过妳的情人该是什么样的?”牧神一忽然反问她。

她想了想,“应该是温柔体贴,给我足够的自由,对我百般呵护,还要崇拜我,尊重我……”她向往地想着自己未来老公的样子,还没有说完,牧神一却冷笑一声。

“真是幼稚,原来妳要的是像条狗一样的男人。这世上可能会有吗?”

“当然有啦!宋世豪就是那样的人!”她脱口而出,心中也立刻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对好友的离家出走觉得不解和愤怒,因为她羡慕敏慧可以找到一个那么出色的老公,也气愤她不知道珍惜。

他眉骨微沉,批判的眼光瞥向她,“妳该不会是暗恋宋世豪吧?”

“我才没那么变态。”她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那可不一定,听妳的口气就像。”

秦蔷打了他的后背一拳,“牧神一,别因为我没有迷恋你就对别人怀恨在心。”

“妳少自大了。”他不屑再和她讨论这个话题,一番斗嘴之后,两人再度将目标转向工作。

今天工作进行到收尾阶段,晚些时候乐团成员全部到齐,整整录音一天,才将所有的曲子都制作完毕。

夜里十点,所有的乐团成员都已离开,秦蔷和牧神一才完成最后的工作。秦蔷非常兴奋,急于把作品寄给宋世豪听。

“不喝点什么庆祝吗?”

他的邀约听起来不容拒绝,所以这一次秦蔷只是犹豫了下却没有拒绝。

还是那个酒吧,牧神一没有强迫她喝酒,给她另外调配了一杯。

“这杯是我自己发明的,主要是苹果汁,只加了一点甜酒而已。”他将酒杯递给她。

秦蔷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味道不错,酒味没有那么重。

“牧神一,其实你也有很温柔的时候,为什么对你的情人却老是那么冷酷?”

“大概因为我不爱她们。”他倒是回答得干脆直接。

“不爱她们?不爱她们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未必是为了爱,为了爱而在一起是少男少女的浪漫游戏。”他又拿出一罐盐和几个橘子,朝她眨眨眼,“要不要玩个游戏?”

所谓的游戏,就是两个人剪刀石头布的划拳,谁输了便吃一勺盐,喝一口酒,再吃一办橘子。

秦蔷开始是觉得好玩,所以加入游戏,她很想看看牧神一出丑的样子。真正玩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又中了他的圈套,十次划拳有八次是他赢,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被那杯酒精很少的水果酒灌得晕陶陶的,只好举手投降。

“不行不行,你这是存心陷害,我不玩了。”她趴倒在吧台上,头又开始疼了。

牧神一扶起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妳现在是想回家还是想睡觉?”他故意问得古怪,让秦蔷不由自主跟着他的设计回答,“睡觉。”

他微微一笑,抱起她,走到吧台旁边的另一间屋子里。这是他的卧室。

满脸红晕的秦蔷,呼吸间都是水果酒的香甜味道,微醺中带着致命的诱惑力。

牧神一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的反应不像清醒时那么激烈,大概是他冰凉的嘴唇让她在燥热中找到了些许依靠。她的嘴角上挑,彷佛很满意他的吻,对于牧神一这样的男人来说,这种微笑无疑具有另外一层含义。

于是他深入地吻下去,以他的吻作为可以燎原的热火,让她没有办法推拒。

“牧神一,你、你找错人了。”她残存的意志告诉她,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边喃喃地说:“我没有找错,我要找的人就是妳。”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这个时候格外具有煽动情欲的味道,他老练地用唇在她脸颊和脖颈处点燃一簇簇的火种。

当她在挣扎着推拒他的同时,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间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肤紧贴着她的,他噙着笑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从远古到今所必须进行的战争,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还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为你一定会胜利吗?”

“不相信妳可以试试看。”他像是诱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险(奇*书*网。整*理*提*供)的眸光梭巡着她光滑雪白的身体,然后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从来没有人进犯过妳的领地吧?”

她咬紧牙关,“没有战斗过不代表我就会输。”

“那好,我期待妳的表现。”

他悠然的笑声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动的承受,古老的情欲催使她主动进攻。

在这张不算宽敞的床上,他们反复纠缠,互相占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两人筋疲力尽,又都心满意足之后,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块地方睡去。

战斗的结果到底是谁胜谁负,他们都忘了计较。

“你、你、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对!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牧神一以为他醒来时必然会听到秦蔷这样质问他,但是先醒过来的人是他,而秦蔷的睡姿从昨晚的头在床尾,脚在床头,变成了不知何时躺进他的怀里,把他的身体当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温床。

他微微起身,从上面俯视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匀,睡脸很美。他忽然有点庆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男人看过她的这张睡脸。

昨晚知道她是处女的时候他并不吃惊。方念情说得对,尽管秦蔷伶牙俐齿,浑身是刺,但她还很单纯,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说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会脸红躲开。他并没有特别的处女情结,不过在她面前,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惊声尖叫,然后把他推开。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出一句让他差点晕倒的话--早餐吃什么?

“妳的神经是什么做的?”他脱口而出,掩饰不住失望。他向来讨厌女人烦他的,但她未免神经太大条了吧?处子之身在酒醉时被一个男人占有,难道身为女人的她不该愤怒控诉,或是送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为你能轻易占我便宜吗?”她给他一个白眼。

从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早晚会吸引她犯下涛天大错,所以当这天终于到来时,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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