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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镶的教皇-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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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摸也摸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赏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然后淡淡地说:“距离这里不远处有家店做的早点很不错,我带妳去吃。”

“好。”她没有拒绝。

第五章

天才音乐少女与乐坛教皇成为新情侣组合?

秦蔷与牧神一的关系没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报纸头条。她远在台湾的老爸老妈都打电话来谴责不孝女的行为伤风败俗,但她自己倒是轻松回应,“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吗?”

“姊,妳真的准备和那个恶名昭彰的男人结婚吗?”秦灵也担心的问。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结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后才会考虑的问题,到时候牧神一会不会在我的计画内还不见得呢。”

她的回答让全家人几乎吐血,老爸还气得差点要和她脱离父女关系,幸亏被老妈拦住了。不过她还是表现得不思悔改,与牧神一的音乐合作频率有增无减。

牧神一则是见惯了这种报导,听惯了这些问题,所以显得很平静。直到有一天,他们两个人的音乐会结束时,有人在后台献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蔷,牧神一才难得的多问了句,“谁送的?”

“乐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头的署名她不认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认得,扔了吧!后台哪有那么多地方放花。”

她则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么可以扔了?再说这么一大束玫瑰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她笑靥如花,抱着花束数了老半天,“好像有两百朵呢!”

牧神一的脸色沉了下来,没有说话。

第二天,秦蔷从外面回家,一到门口就吓了一大跳,数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将她家门口变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码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电话给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谢谢,不过你不觉得数量多得有些夸张吗?”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时候,手里捧着别的男人送的礼物。”

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对她表达他的占有欲,只是这一次,又让他们的关系再度上了新闻头条,娱乐版下的标题是:千朵玫瑰表爱意,冰山教皇终于动了心。

他是不是动了心秦蔷不确定,她只是觉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现得像是在和人斗气的孩子,一定要很财大气粗地用钱把所有的对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过,有一件事倒让她很满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时都很遵守道德观,从不脚踏多条船,让自己陷入多角恋爱的新闻中。

今天是秦蔷在美国巡演的最后一天,过两天她要转道到欧洲去。晚上她约了牧神一吃晚饭,以后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他们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谈谈他们的关系,既然有个明确的开始,也应该有个明确的结束吧?

听说牧神一身边的女人保鲜期不会超过一个月,从酒吧那夜开始,算到今天为止,他们在一起已经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极限。这时候她说要走的话,应该是省了他不少麻烦,也许他会很高兴吧?

才刚在饭店大厅落坐,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没见?她看起来似乎变化很多,妆容没有以前艳丽,眼中流露着深深的忧郁。是什么让她改变这么多?是为了牧神一吗?被他抛弃的女人都会憔悴如斯?

她正在犹豫是否要离开,斯蒂芬妮已经看到她,并且站起来走到她面前。

“妳好。”对方先打招呼,然后直接坐在她面前。

“妳好。”秦蔷礼貌性的伸出手想与她交握,但是对方的手却放在桌上一动也不动,只用那对碧绿色的眸子盯着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吗?”

她微微一笑,“还不错。”

“妳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他?”斯蒂芬妮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她收回手,还是礼貌地笑,“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明年,看我们对彼此腻了没有。”

这种第三者出现的场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过很遗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个月后才发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恶意表达出来,“牧不是一个很好的情人,他没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会厌倦妳了,妳还是赶快离开,以免将来陷得太深,伤害自己。”

“我如果离开了,下一个接替我位置的人就会是妳吗?”秦蔷问得她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妳是不是已经陷得很深了?”

说实话,她真的是很同情这种女人,尤其--当她看到牧神一已经站在斯蒂芬妮后面,就更加同情她了。唉,这个女人连和牧神一破镜重圆的机会都没有了。

“妳占了我的位置,请让开。”牧神一面无表情地开口。

在秦蔷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出斯蒂芬妮花容失色的难堪,“牧,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冷冷地看着她,没有回答。

“牧,我们可不可以谈一谈?”她哀怨的声音让秦蔷听了都觉得心酸。

“十秒钟,请妳立刻离开我的视线。”牧神一绝情的脸更让秦蔷觉得心寒。

斯蒂芬妮默默地站起,走到较远的位置坐下,双眼还呆呆地看向这边。

“以后少和这种女人废话。”牧神一命令道。

“以后不会有机会和她们废话了。”她喝了口咖啡。还是喝不惯酒,一喝就醉。

他用手掌盖住她的杯子,眸光紧盯着她,“什么意思?”

“我和英国的一家经纪公司签约了,后半年我的工作重心都在欧洲。”她平静地说,然后很仔细地审视他的表情。

牧神一的眸子倏然漆黑如墨,“那妳今天找我吃饭是要说什么?”

“我是想说,”她舔了舔嘴唇,怎么觉得他的眼神中带了把刀啊?“如果你不反对的话,今天这顿饭你来请我,就当作是你我的分手餐吧!”

“妳要分手?”他的眉心凝起,“谁同意了?我有说过分手两个字吗?”

“你没说过,但换我来说难道不行?”

“不行!”他斩钉截铁地否定了她的想法,将自己的手机递给她。“打电话给那家公司,现在就打。”

她挑起眉梢,“干什么?”

“马上中止妳的合约。”

她翘起红唇,“违约会被罚钱的。”

“那就让他罚好了。”

“我付不起。”

“我替妳付。”

“不要,我很珍惜这个工作。”

“我帮妳找美国的经纪公司。”

“我想去欧洲发展。”

“欧洲有什么好的?”

“好不好由我决定。”

牧神一捏得她手骨生疼,“妳就是想离开我,是不是?”

她咬了咬嘴唇,“在你抛弃我之前先走,对你有什么损失?反正你的情人多如牛毛,再找一个一点都不难。”

“我现在对别人没兴趣。”

秦蔷皱皱鼻子,“你是不是习惯了甩别人,不习惯别人先和你说分手?”

“是又怎样?”

“听说你的女朋友和你只能维持一个月的交往期限,我们俩已经在一起二十八天了。”

“时间的期限长短由我来订。”

“你不会希望我一辈子都成为你的女人吧?”

“如果我需要,是的。”

“牧神一,你不但霸道,而且还很不讲理!”

“谢谢妳的赞美。”他学着她当初的口气说话。

她深吸口气,“不管你说什么,反正我已经订了机票,后天就走。”

牧神一的眼神像是要生吞活剥了她,“我从没见过像妳这么冷血的女人。妳敢说妳没有对我动心?一点感情都没有?一点恋恋不舍的感觉都没有?”

秦蔷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她不敢深想,嘴上依旧强硬,“反正你对女人从来不动心,我干么要对你动真情?”

牧神一死死盯了她一眼,突然放手,“好,妳要走就走吧!我才不管妳。”

“你又不是我的监护人,当然不用管我。”他的眼神刺伤了她的心,有种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的情绪,一股不知名的痛,在心底缓缓爬开。

走出饭店的时候,秦蔷站在他的车边问:“你要回家吗?可不可以送我一程?”

“妳自己叫计程车,我还有别的约会。”他好像在故意气她,一眼看到斯蒂芬妮也从饭店中走出,马上高声招呼了一句,“斯蒂芬妮,上车!”

她的眼睛倏然明亮,几乎像飞一样的速度跑下十几级台阶,直奔进牧神一的车里。

“牧?去看我新拍的电影好不好?现在全美都在上映。”斯蒂芬妮娇声问。

“不,现在就去我家。”他再也不看秦蔷一眼,立刻发动车子,冲了出去。

秦蔷怅然地看着车子最后消失在灯火辉煌的夜色里,心中那股痛觉从最初的针头尖锐纤细,渐渐扩大蔓延,然后遍布整个胸腔。

女人到底不可能和男人一样,对待感情就像是用完即丢的面纸。如果她当初不是动了心,不是被他所吸引,她怎么会在那一夜留下来,又怎么肯把自己的身心全交给他?

但这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斗总要有个结局,她不想输,就只有强作坚强。

她的初恋,她的第一个男人,牧神一,再见了。

牧神一的车子开出三公里后,突然将车停在路边。“下车。”

“下车?”斯蒂芬妮看看四周,“还没有到你家啊!”

“我要妳现在马上下车。”

这里是商圈,四周都是酒吧和咖啡馆,斯蒂芬妮误会了他的意思。“你想去喝一杯?”

“妳走不走?”他冷冷地问:“别让我轰妳下车。”

“你?!”她气愤地脸色刷白,“原来你只是要演戏给那个女人看?她有什么好?我哪里不如她?”

“滚!”懒得和她解释,牧神一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斯蒂芬妮跳下车,破口痛骂,“牧神一,你这个没良心的男人,你以为我们和你在一起是爱你吗?你别臭美了!你这种男人活该没有女人爱你,你一辈子都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爱情,你只是一具空壳,一个只会做爱、没有感情的机器!”

牧神一不理睬她的咒骂,拉上车门再度发动引擎,直接将她丢在大街上。

愤怒!不是为了刚才那个无知的女人,而是因为秦蔷那个没心肝的女人。他不是愤怒第一次有女人主动和他提分手,而是愤怒她在说分手时可以那么轻松坦白,没有一点点留恋的意思。和他在一起有什么不好?名声、情趣,他是举世公认的最佳情人,多少女人想得到他的青睐,她却把他拱手向外推?

每次在他心烦的时候就有电话来打扰,他看也不看来电号码,直接拔下电池,将行动电话扔到后车座上。

从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他搞得这么烦躁,难道这场属于他们两人的战斗会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吗?不行,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他从来没有输过,绝不会有一次例外。他会想办法扳回这一城的!

秦蔷听着行动电话传来的语音回答:您所拨打的用户现在无法接听,请稍候再拨。

他关机了?他就这么生气不愿接她电话?还是忙着和斯蒂芬妮亲热所以不想被打扰?

本来想打个电话委婉地和他解释,现在看来不需要了。

这样也好,干脆地分手,从今以后还是自由人,再见面时也不会因为旧情而心生怨恨,做不成恋人,到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秦蔷,潇潇洒洒地去飞吧!从今以后,妳还是妳,还是那个无牵无挂的秦蔷,这才是妳要的生活啊!难道真的要在爱情的世界里碰得头破血流,分出胜负才肯罢手?

她要回去收拾行李了,听说英国雾多,这个季节很冷,应该多买两件毛衣,不知道那边合作人的性格如何,能不能相处愉快……

她心绪纷乱的想着,好半天她才突然醒悟,自己问了自己这么多问题,其实是因为她害怕离开这里,或者说,害怕离开牧神一。

难道她真的爱上他了?那么,这一战,是她输了?

轻轻摸了摸裸露在外的手臂,似乎她的心比身体提前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好怕,怕失落掉自己的心,怕将感情遗落在角落,任人耻笑和践踏。

但是,她不要做他花名册上的女人,不要!

飞快地奔跑在纽约大街上,她要想办法挣脱这种恐惧带给心灵的束缚,她要尽快寻找到一处最安全的地方将自己隐藏起来,封闭心灵,封闭感情。

到达伦敦后的第一个月,秦蔷凭借着她非凡的才华,在经纪公司的精心打造下,很快便打入向来自视甚高且排外的欧洲古典音乐界,接连几场演出都非常成功。她的经纪公司知道挖到一棵摇钱树,乐得阖不拢嘴,本来合约是一年,才不过一个月就张罗着要和她将合约期限延长为三年,这其中,公司的经理乔治·爱伦所表现出来的热情让秦蔷几乎招架不住。

乔治·爱伦也算是出身音乐世家,他的父亲和母亲在古典音乐界颇有名气,而乔治自小学习古典乐,后来改行从商,不到三十岁就在这个领域开创了自己的一番事业,也算是年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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