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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太上皇-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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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昊不肯放他们解脱,那就让他们自己来!

“爱恩,静下来。”罗宵安抚她,她的气息凌乱,眼神慌张,但他极有耐心。

她逐渐平息,嘴里还是低语着,“我不要这样……”

“我倒觉得还不错。”罗宵的回答令莫爱恩惊愕地瞠眸觑他。

他扬笑,将唇贴在她耳边,“死,下了黄泉,谁还记得谁?孟婆汤饮下,同样是遗忘,但是爱恩,妳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我可能不会有下辈子,我这种人,能不能超生还要我说谎来欺骗妳吗?说不定,我得在哪个刀山油锅里徘徊几千几百年。妳和我不同呀,妳善良,妳心软,妳是个好女人,不会和我一块受苦,那么这一世或许就是我与妳唯一相遇的机会,爱恩,妳没过问我怕不怕死,我可以告诉妳,我不怕,从没怕过,但是一想到死了之后,不会再有重逢的机会,我真的会怕。爱恩,我没有来生了……”

“呜……”她哽了声,他的话扎进了她的心窝,好疼。

“就算是为我,好吗?爱恩,好吗?”

“我怕找不到你,我怕忘记你……”她伏在他肩上,身子止不住抖颤,她在哭,没有泪水的哭泣,同样痛彻心扉。

“我会去找妳,我一定去找妳,妳等我,我会找到妳的,我发誓我会。”他低低在她耳畔吐露着誓一言,又轻又柔又坚定。

“找不到怎么办……”

“不会找不到,不会的。”

她只能伏在他肩上,抽泣干号着,他拍抚她的背脊,良久之后,她止住了哭颤,在他肩窝点头。“好,我等你。”

“乖女孩。”罗宵低吻她的额际。

“将药送上。”罗昊不想再多看他们搂搂抱抱。

送药的宫婢领命向前,两碗药递到莫爱恩及罗宵面前,罗宵伸手接过,一碗给她,一碗端在自己手上,他放柔了眸光,“爱恩,此情此景像不像我们洞房花烛夜在喝合卺酒?”

她被他引出哧笑,担忧的小脸上绽开一朵小小的笑花,她用力颔首,“像,好像……”就是从饮下第一口合卺酒开始,他成为她的夫君,一生一世的良人,教她放下全数的情意,独独眷爱着的丈夫。

他牵着她,手迭挽着手,面容靠得恁近。

“敬妳,我的爱恩。”

“敬你,我的罗宵。”

两人同时噙笑,亦同时饮下碗里苦涩的汤汁,饮得干干净净,半滴不剩,他拿掉她手中空碗,随手一抛,任其破碎,他双掌捧住她的螓首,深深地、蛮横地、眷恋地吻她。

药苦,那滋味在两人口中存在,但又消失得太快,剩下的,只有两人分享的甘味。

莫爱恩开始觉得晕眩,不知是药效发作,抑或是罗宵吮走她肺叶里活命气息,她瘫靠在他身上,原先双手仍能绞握住他臂膀衣袖,到后来也失去力量,软软垂在自己腿侧,思绪像被人拉扯着,不断往后退,退到她自己无法控制的黑幕间,她看见罗宵在对她笑着,那笑容,真让人安心,她在他怀中,一点也不记得要害怕,耳畔所有声音逐步远去,她带着罗宵给予的浅笑,缓缓睡入了黑甜的迷雾之中——

莫爱恩,失去意识。

“你的抗药性果然比她来得强。”罗昊从雕木椅上起身,走近罗宵,“那正好,你还有时间能听听我另一个打算——嘿,我丑话说在前,我知道你有本领逼出刚喝下的那杯药,但别忘了,爱恩可没有。你当然可以一滴不剩将药给逼个精光,那么我给你们的承诺当然也就不算数,我只消一声令下,你和爱恩的性命立刻化为乌有……你现在是准备逼药呢,还是准备听我说另一个打算?”

“另一个打算?是指——杀了我,再将失去记忆的爱恩占为己有?”罗宵冷睨他——却只是冷睨,双手圈抱在莫爱恩肩上,没有半分逼药的举动。

罗昊一点也不意外,他清楚罗宵不怕死,但绝对不会不怕莫爱恩死。

“我们在耍阴斗狠这点上,真是名副其实的亲兄弟。”英雄所见略同。

“那么,我会在药效发作之前手刃你!”罗宵眸里闪过血腥。

在他出手之前,罗昊立即举臂挡在自己面前。

“慢着!我话还没说齐——”

来不及,他挨了罗宵狠狠一掌,跌飞出去。所幸罗宵怀里抱着莫爱恩,减轻了力道,否则罗昊不死也残。

“咳咳咳……咳咳……退下退下!”罗昊制止正要上前擒人的士兵们,要他们别轻举妄动。

拉开襟口,胸前的掌印火红得很,啧啧啧……

“你就是这性子让人讨厌,难怪我从小到大就是和你不对盘!真不知道爱恩是喜欢你哪一点!听人说完话是会怎样?!我只说了另一个打算,可没说要用它!”

“那怪你自己说得太慢。”罗宵一点也不觉得打他有啥好内疚的。

“我还是很想杀你,非常的想,你这根眼中钉,左看右看就是顺不了我的眼,杀了你,我才会真正的高枕无忧,不用担心你会不会卷土重来,换成你是我,你也同样对我不会手下留情,不是吗?”

是。换成他罗宵,绝对也是以这种方式永除后患,不会跟他客气。

他们两人在彼此手中没有断送性命,全是莫爱恩求来的。

她救过罗昊,也救过罗宵。

“但是,我既然答应了爱恩,就不会食言,你放心吧,我不会趁人之危。你昏过去吧,不用强撑——”他原本只是想吓吓罗宵,逞了口舌之快却倒楣挨了重重一掌,痛到爆,八成内伤。

罗昊才说完,罗宵倏地倒地。

看来是他方才击出那一掌,加快了药效流窜的速度,再加上气急攻心,沸腾的怒火成为推手,让罗宵只能凭着意志力强撑,所以听完罗昊的保证,他瞬间被药性所掌控。

罗昊径自低语嘀咕,最后这番话自然罗宵没能听见,“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条筋接错了,竟然会心软,呿!”

竟然……觉得感动了。

去他的感动了!

他明明嫉妒得要死!

嫉妒这两个傻子,能全心全意只爱彼此——

他的后宫满满三千,有美人有俊男,偏偏没有一个这么爱他……是因为他也没同样付出真心,所以才没能得到回应吗?正如莫爱恩说过的,是罗宵先深深爱着她,她才会掏心偿还,而他罗昊,这辈子还不曾像罗宵那么蠢笨地独爱一人……

他真嫉妒呀……

所以,才会难得善心大发,不杀了莫爱恩及罗宵,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虽然这个机会带着恶意——他想让他们证明给他看,世界上,这种爱情是会受到上天眷顾,是会有奇迹发生的。

“什么时候,我才能遇见那个让我也独独只想爱着她的人……”

他也想象罗宵一样,爱着一个人,宠着一个人,心里满满的,只有那一个人——

“圣主,友邦伏钢将军领着一队兵马到达关隘。”有名小将军从小苑外奔来,没头没脑报告了这件不要紧的事。

“伏钢来就来,与我何千?他说不定只是要去巡巡边境的军伍罢了。”现在的要事是尽快将莫爱恩与罗宵送往南北——

“但是伏钢将军派人送来信件。”小将军双手奉上书信。

“伏钢识字吗?”罗昊嗤笑,撕开封口,短信只消一眼扫过就简单明了,“唔?李鸣凤也跟着伏钢来?还想邀我吃酒?奶娃娃一个,断奶了没还不知道,胆敢说要喝酒?”

友邦小皇帝李鸣凤,当年甫见也不过才五岁,现在了不起七、八岁,他曾恶意想用冷脸吓哭李鸣凤,但完全失败,他还想等李鸣凤长大一些,就领兵去攻打他的国家,将领土范围再扩大几倍。

初生之犊,不知老虎的可怕,蠢。

好吧,反正处理完罗宵,他的人生也会无趣许多,陪臭小鬼玩玩家家酒游戏又何妨,哼。

“按照我的安排,替罗宵和莫爱恩戴上刻有他们名字的项链,然后两批人马将他们分别往南方及北方送,能多远就多远,要是他们真是缘分这么深,就让我看看吧,若他们最后还是注定在一起,我也无话可说了。”交代完正事,罗昊揉掉手中信纸,转向送信的小将军,“你去回了李鸣凤,明天,我做东,办桌酒席请他,叫他包好尿巾准时赴约!”

罗昊狂妄朗笑,哈哈哈哈的笑声在小苑响起,久久不散。

只是,罗昊还不知道,明天在他做东的酒席上,他将遇见那个让他死心塌地的人,那个让他独独只想爱着她的人——

不,不是“她”,而是“他”。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第十章

两年后

今年的春天来得很早。

东风吹落片片雪似的花瓣,坠入池面,激起圈圈涟漪,桃树随风款摆着纤细腰肢,杏树像个被呵痒而颤笑的美姑娘,毫不逊色。

桃树下好些个婢女正承接着花瓣,准备收集酿制桃花酒,大伙都忙碌着,偏偏有个人偷懒例外,但众人见怪不怪,也不多加苛责,毕竟,她是个傻子。

漂亮的大眼眺望湛蓝苍穹,轻便束绑的长发在脑后微微让清风拂动,清秀的小脸上有着恬静,她坐在离众人有段距离的石凳上发呆,素净的衣裙接住了好几片落花瓣,她不理人、不说话、不动、不笑,一坐就是半个时辰。

说她傻子,也不尽然,她的眸子没有痴傻的茫然,当初老爷夫人在府外捡到她,她记不得任何事,问她什么都只是摇头,她颈子上挂着的项链刻着“莫爱恩”三字,问她是不是她的名字,她晃晃螓首,表情比他们都更迷惑,所以大家干脆傻妞傻妞地唤她了。

一个不知姓名,不知年岁,不知底细的傻妞。

真是可惜了一个这么美丽的女孩。

幸好她乖巧听话,在府里还颇得人怜,大伙对她很是宽容,将她当成小孩在对待,不会因为她不懂得反抗或推托工作而欺负她——当然,对于她偶尔的失神发呆也能睁只眼闭只眼。他们知道她不是故意想偷懒,只是思绪不小心飘得好远好远,远到她自己也捉不回来。

“傻妞!傻妞呀!别在太阳下晒太久,当心又晒伤了!”大声嚷嚷的是婢女群中最年长的卢姊,她待傻妞最好,最照顾她,像个母亲一般,傻妞忘了用膳,是她端着饭菜,一口一口喂她吃下;傻妞不知自己发着高烧仍蹲在井边洗衣,也是她第一个察觉,赶紧带她去看大夫。

会多此一举地叮咛她,是因为她曾经在日正当中的太阳底下傻坐,晒了好几个时辰,晒到脸蛋严重发红脱皮,足足疼了好几天。

她似乎没听见,专注看着天际那朵白云变化。

卢姊拍净手,正准备上前去将她带回树荫底下,有道身影抢先一步,高大的阴影为她挡下太阳。

天……黑了吗?

她困惑地发觉自己被笼罩住,动作有些迟疑地左看右瞧,再缓缓仰头,在一片蓝天之中看到了有张脸孔正俯身凝觑她,她对上那双黑眸,像墨石一般的黑眸。

“妳晒太久的太阳了。”来人开口,声音既低且沉。

“难怪头晕……”原来不是她被他的眸子给吸进去的晕眩,而是被晒的……

“我泡蜂蜜菊花茶给妳消暑,跟我来。”他率先先走,她怔坐在原地。

那个男人……她认识吗?

是张生面孔呀……

但是,他没让她觉得陌生而害怕,她不是贪嘴想喝什么蜂蜜菊花茶,而是他……看起来就是担心她的模样。

她没有怔忡太久,站起身子,拂掉身上的花瓣,小步伐挪着莲足,像个追着爹娘的小娃儿跟上他。

“那男人是谁呀……”卢姊看见傻妞蠢柔地跟着人走,赶忙问向左右,若那男人来历不明,得快些将傻妞给带回来才是呀!

“卢姊,那是新来的厨子,李大叔对他的厨艺赞不绝口哩,放心吧,不是坏人的,妳瞧,傻妞对陌生人可从没这么信任,别看她傻呼呼,她很会看人吶。”不然哪有他们这么多人关心她照顾她。

“那是傻人有傻福,全都遇见好人。”

“所以啰,妳可以安心啦。”傻人有傻福嘛。

卢姊仍是不怎么放心,频频往两人走去的方向看,远远瞧见厨房里还有不少熟面孔,至少那男人不敢明目张胆欺负傻妞,她才稍稍放松戒心。

不一会儿,傻妞高高兴兴捧着好几个碗回来,身后男人则是提着大茶壶跟上。

傻妞招手要大家过来,众人也立刻会意,纷纷放下手边工作。

她盛了一碗又一碗的茶水,依照众人的年龄为顺序,陆续递上。

“好香,是菊花茶?”头一个端到茶水的人,便是卢姊。

“嗯,菊花茶,好香,好好喝,甜甜的,是蜂蜜。”她笑得比蜂蜜更甜。

“傻妞最爱吃甜了。”卢姊取笑她,她回了更腼腆的浅笑。

“他泡的,是他泡的。”她没忘要跟众人介绍功臣是谁。

“小子,怎么称呼呀?”金丫头对于不熟络的男人闲聊般地询问起来。

“罗宵。”回答的人是傻妞。

“进府里多久啦?”

“两天。”仍是傻妞。

“今年多大岁数啦?”

“三十好几了。”还是傻妞。

“娶妻没?”

“还没。”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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