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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仙杜瑞拉。」那形体微笑道。
我的视线僵在对方的脚与地面之间的距离,确定这位教母是用飘的,而不是用走的之後,我再抬头看看对方的打扮。
请原谅我的不争气。先回头看看光洁的地板是安全无害的,然後,我开口了,声音尖拔而刺耳——
「噢,外星人来了!」
头一晕,我直挺挺地往後仰倒。
***
「躂躂躂」……
马车再一次朝向童话王子的城堡而去。
这一次,车箱是圆形的变种南瓜,而四匹骏马则是利用躲在墙洞里的灰鼠所变化而成——请相信我,我开始怀疑灰姑娘的家境并不好,才会任由老鼠栖息。
总之,人是无法逃避命运的,现在的我,正如童话故事所述一般,坐在外星人……喔,是神仙教母的马车里,前往王子的城堡(被打扮的过程在童话故事中都有记载,在此我就不多加描述了,以免让人看了昏昏欲睡,跟我作同样的梦,那我可罪过了)。
在马车逐渐远离灰姑娘的家时,不知道为什么,第六感告诉我,我将不会再回到充满心酸泪的家,於是我直觉探出脸,回头一看——
不小心看见那个倒挂在空中、含笑鼓励我的神仙教母!
我暗暗倒抽口气,立刻视而不见地缩回南瓜车箱里,自言自语道:
「童话故事的作者一定看过外星人!」依我浅见,当年来访地球的外星人之一,极有可能不小心误入童话世界,就此落地生根——根据卫斯理法则,一向如此的。
当道路的尽头,隐隐有灿烂灯光时,我不由得屏息以待,双眼开始浮起符号。
「其实也不能怪我啊……」我开始说服自己。
「以前看《灰姑娘》时,极端不耻啊,她明明从来没有主动为自己努力过什么,从头到尾没有一句「我想要」、「我必须去做」,就靠著神仙教母来拯救,等著王子来招领,然後就会有个永远幸福快乐的结局……简单地说,我就是嗤之以鼻啦!」
不过,一定有人会质疑,并且对我的人格投以不信赖票,比方——
既然你自己都说嗤之以鼻、不屑至极了,为什么还乖乖让外星人教母变身,还搭著南瓜马车来找王子?你不会觉得言行不一吗?
在此,小胖我,必须解释一下——
第一人称跟第三人称最大的不同在於,第一人称是「我」,第三人称是「她」,「她」是个旁观者,自然会说风凉话,而「我」才是当事者,种种甘苦,也只有当事者的「我」才可以深刻体验。
而在「我」的梦境里,吃苦的是「我」,说风凉话的是现实生活的「她」,你们说,我该听外头云云之语,还是为我自己打算?
用更简单的话来说,一句话——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承认我很没志气,在历经两天刻苦耐劳後,天生懒散的肉体己在抗议非人道的生活,所以我宁愿投奔到王子的身边,在我梦醒之前,能够吃喝不尽,不必以劳力换取食物。
终於,南瓜马车在城堡前停下,我拎著裙摆走进城堡中——在记叙中我省略爬过七十几个阶梯的气喘如牛,那太丢脸了!你能想像当我爬到一半,不得不坐在阶梯上扬风休息时,经过的贵族们还能谈笑风生,仿佛只是在走平坦的道路吗?
啊,对了,当我下马车时,在一阵目瞪口呆之後,终於发现了为什么城堡里的王子会看上穷酸的灰姑娘,在此,我先不谈,让我的梦境继续延续下去,稍後再解答:也趁此,可以让各位猜猜看。
言归正传,当我走进城堡时,立刻有个人影挡在我面前。
「仙……仙杜瑞拉?」我的继母吃惊极了。
「是,我就是胖胖的仙杜瑞拉。」我保持友善笑颜,不能太快撕破脸。
她眯起眼,上上下下打量我昂贵的礼服。
「你也想成为王妃?」
「我迫不得已啊。」
「迫不得已?你认为我在虐待你?」
「一点点啦。」我颇为含蓄地答道。老实说,我虽不会拍马屁搞人际关系,但做人不要太超过以免死得早,这点道理我还稍微懂的。
「仙杜瑞拉,你真的以为每个继母都得按上虐待继女之罪,才能荣任继母之职吗?」
「咦……」我眨眨眼,心中微愕,一时转不过脑,只得说:「我没有集合过天下所有的继母做市调,所以我实在没有办法答覆你这个问题。」
「那么,你认为我这个继母虐待你这个继女了吗?」她又重复问。
我搔搔头,差点把假发也一块抓下来。
音乐已经响起,前头「嗡嗡嗡」地开始有了动静,八成是王子出现了,可恶!本想趁机会先去塞几口美食的。
「仙杜瑞拉,你还看不出我的用心良苦吗?」
「啊?」虐待一个人还需要用心良苦吗?
我的继母很认真地望进我的眼睛,仿佛试著要探进我的灵魂。
「难道你忘了我刚进门时,你懒散成性,要不是每天你父亲在你脖子上系大饼,你早就活活饿死在自己家的床上……是,你的眼光震惊到我明白你已忘了那段往事,如果不是我每天让你忙於家事,你会懂得勤俭持家吗?人们总是将恶事传千里,而遗忘了当初真正的原因。仙杜瑞拉,你懒散的天性又开始发作了,对不对?你想要勾搭上王子,从此不愁吃穿,连工作都不必做,成天躺在床上吃暍拉撒睡,是不是?」
哇靠!我终於明白,为何我会在梦里附在灰姑娘身上,因为我跟她一样懒嘛。
不管了!
我拨开灰姑娘的继母,快步迎上前,走近王子。
果然,王子看见我了,并且很「惊艳」地靠近我。
一切就像童话故事所描述一般。
真的!
只是,童话故事从来没有详尽描写过主角以外的人物。
什么叫童话?就是各式各样的人物……以及非人物的出现。
比方《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小白兔,比方《青蛙王子》里的那只青蛙,或者《三只小猪》……
总之,城堡里的王子几乎惊慌失措地拉住我。
他当然得惊艳啊,如果他不想下半辈子玩人兽恋的话。
在城堡里,我是唯一少数几个正常的女性人类,不惊艳也难啊。
我也终於明白一个不懂礼仪、第一次见到大世面、长期营养不良的灰姑娘,为什么能在第一眼掳获王子的芳心了!
原来如此。
***
快快快!
午夜的钟声在响了!
我拎起裙摆,快速奔下阶梯。二十二、二十三……可以把鞋子脱了。我用力踢掉左脚的鞋子,身後传来——
「别走啊!你走了,我就完了啊!」
「要追我,照规矩来!」我喊道。当一拐一拐地下楼梯时,心想不对了——
我穿的是高跟鞋耶!
一只脱下来当招领凭证,一只还穿在脚上,要没走好,我就得一路滚下阶梯了。
在几次险象环生,差点丢掉我的小命後,我忽然停下来,回头看见王子正好拾起我的高跟鞋。
我搔搔头,从口袋里摸出一条小包装,丢了一颗糖到嘴里,很酷地说:
「曼陀珠给我好心情!」天知道我多想做这动作有多久了,反正童话世界又不会有人嘲笑。
王子一脸呆滞,显然无法理解我怪异可笑的幽默。
我很帅地踢飞另一只鞋,然後接住,转身,准备带著单鞋跑。
我忘了一件非常、非常严重的事——
直到我跨出左脚的刹那才发现,我人太矮,穿高跟鞋是因为礼服太长!
在我踩到我裙摆的同时,我整个身体已往下倾——
「天!救命!」仿佛慢动作般,我只能眼睁睁看著我即将滚下阶梯。
吾命呜呼!
「老天爷!你小心啊,我的未来还要靠你啊——」
无比恐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随即,我的头撞上梯面,一阵剧痛袭来——
「痛死我了!」我惨叫一声,直觉张开眼,发现自己四平八稳地躺在地上。
模糊的景象开始成形,我用力眨了眨眼。
是现实。
回到现实来了。童话故事被锁住了!
「果然……是梦吗?」我喃喃自语,搔搔一头乱发。
「至少,也等我穿上玻璃鞋,大吃一顿再让我醒来啊……」我都已事先想好,当王子的仆役来让我试鞋时,我一定要狂笑三声以显威风。
在童话故事里嘛,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在我家,大笑三声,还有警察来按门铃,告我妨碍邻居。
只是……我又搔了搔油腻腻的乱发,难得把梦记得这么清楚,就好像是刚刚才发生过的,如果不是我够实际,我还真会以为我才是从童话故事里跑出来的童话人物。
「真累啊……」光摸脸就可以感觉我一脸憔悴。
「日所有思,夜有所梦……难道我渴望回到童年?还是,梦在预警,警告我不能再懒散下去,等走到胸前悬大饼的地步就完了?」
我对解梦一向没有什么兴趣,最多只是意思一下思考三秒钟便放弃。
满天的雪花从我眼前飘落,搞了半天,是我这颗好几天没有清理过的头出品的。
当我开始工作时,我家可是雪花处处飘,飘到我眼不见为净。
「哎啊,不管了!」管刚才作了什么梦,先睡饱要紧。
我往後一仰,就地睡觉。
当然,此时此刻的我,忙著补眠,完全没有预料到,单纯的我已陷进一桩极为可怕的阴谋里。
很可怕!可怕到,未来的数年,我的部分人生因此而改变……
第二部真实的自我════════════
我叫小胖,顾名思义,就可以想像我的身材如何(请不要无止境扩充你脑海中的身体,谢谢),偶尔抽根烟、偶尔回拳揍污辱我的人,不过後者仅止於幻想,成年之後,很多事也只能靠幻想来发泄了。
我喜欢坐公车。当我需要独处时,我会找一个阴凉的下午,独自在公车上挖掘属於自己的灵感。
我喜欢染发。当我心情欠佳时,我会将一头短发弄得乱七八槽,然後自染。缤纷的色彩,会让我的心情稍微跳跃起来。
当我工作时,我是沉闷的,可以一整天当哑巴,期待我的亲人、我的朋友当我是路边的一坨大便,看见了就远远逃开,连扫帚都不要拿来。
我也会上网读每日新闻,因为懒得出门买报纸。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在二十一世纪彻底地实践了。
我就像是一个独行侠,不太搭理任何与我有关无关的人们,也因此,有一阵子我对自己产生了质疑,是不是太过孤独,所以才会夜所思,让我在梦中与人接触?
当然,这个疑惑很快就被我否决了。
那时的我,巴不得住在深山里,最好每天空降食物给我,喜欢孤独跟适应孤独是不一样的,而我小胖,绝对是属於前者。
提笔至此,才忘了介绍本书的主角——我。幸好这不是言情小说,否则我这个连姓名都没有的主角,很可能被读者当成路人甲。
我叫小胖,顾名思义,就可以想像我的身材如何(请不要无止境扩充你脑海中的身体,谢谢),偶尔抽根烟、偶尔回拳揍污辱我的人,不过後者仅止於幻想,成年之後,很多事也只能靠幻想来发泄了。
也许有人会在读完《小胖的异想天开》后,发现小眫我的个性似乎前後不统一,一下子有自闭的倾向,一下有暴力思想,一下又皮得让人想拿水泥封死我……答案很简单啊,在一具身体里绝对会拥有超乎一种以上的个性,就像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同一个人,留在眼底的身形永远不会一模一样。
也只有在小说里,才会看见统一的个性(小胖我偷偷取名为纸版人),总之,因为是我亲身的经历,而非编造的故事,所以,有必要一提喽。
这一天,在家中,我路过素有BL专区的区域。依例,我还是要澄清一下,BL一向就不是我的狂爱,我看过的BL小说,五指可以算完。
一定会有人问我,既然我对它没有兴趣,为什么还会在家中设一个专区?因为,如果小胖家中,只有小胖住的话,很快地,活活饿死的惨案会登上台湾头条,换句话说,BL收藏家是另有其人。
总之,会提起这一段小小小小的插曲,绝不是要跟大家闲话家常的。
而是我怀疑,接下来的梦境,极有可能是「日有路过」,不小心瞄到一眼,以致当晚我抱著自己专区的书呼呼大睡後,梦中竟然产生……那么一点点的BL味道,吓得小胖我以为自己潜意识热爱BL。
当然,那时的我,还是不知道自己正被精心设计中,所以,继「灰姑娘…後,我完全没有预期,会有朝一日再度进入这样的梦魇中,而且会来得这么快。
注:本来小胖我将这本记叙设定为浅显易懂(如同小胖本人的个性),不过终於还是出现了比较专有的名词,在此解说一下:BL(Boy'sLove),即男男恋,男人与男人的恋情。特此公告。
安能辨我是雌雄════════════此刻的我,一定是呆若木鸡,脑中忽然闪过之前其他人提过……其实,这将军大人对于小胖很觊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