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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 作者:尼罗-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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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收心回家,不再出去玩儿。你放心,我要管就是管你一辈子。”
  小鹿听到这里,转身绕过了大少爷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答道:“我不干,我不当兔子。”
    
    ☆、第二十三章

  大少爷改变了战术,要用软刀子割人的肉。小鹿既然不肯顺着他说话,他就赌气不吃晚饭。十八九岁的青年,又长得高大醒目,气哼哼的往堂屋里一坐,小鹿看着他,就感觉整个院子里的空气都不对了,大少爷头顶上简直是有乌云盖着的。
  人在堂屋里,他靠着墙站了一会儿。见大少爷始终是不言不动,就试探着走到了沙发后,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我让厨房给你送壶热咖啡呀?”
  大少爷不吭声,只给小鹿一个肩宽背阔的后影。
  小鹿收回手,收到半路,顺势又抓了抓大少爷的后脑勺:“那你想怎么样?我又惹着你了?你搅得我连书都念不成,我还没有和你算账呢,你反倒挑起我的毛病了。”
  大少爷坐得十分稳当,依然是不肯搭理人。
  小鹿攥了拳头,不轻不重的向他后背击了一拳:“我……我吹口琴给你听,好不好?”
  大少爷这回终于有了反应,他微微侧了脸,眼睛盯着地面说道:“你给我跳支舞吧!就跳那个俄国舞,累死你个小兔崽子!”
  大少爷满拟着小鹿不会跳,哪知道小鹿蹦蹦跳跳的从沙发后面转到他眼前,竟然当真是哼着曲子载歌载舞起来。大少爷看着活蹦乱跳的小鹿,本来心里是有怨气的,然而看着看着,不知怎的,忍不住就笑了。小鹿看见他笑,如释重负,也跟着笑了——真要论打架,他是不怕大少爷的,可他越是长大,越不想打。他宁可处处让一步,只求大少爷别耍脾气,能够和自己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小鹿跳了个汗流浃背,然后和大少爷坐下来,一起吃了晚饭。
  吃饱喝足之后,大少爷和他又拉拉扯扯的闹了起来。起初两人嘻嘻哈哈,是很友爱的,然而闹着闹着就不对劲了。大少爷总对着他的裤裆使劲,非要扒了他的裤子“看看”。并且保证“只是看看”。小鹿感觉这不是个好兆头,连踢带打的想要逃回书房,可惜他比大少爷矮了至少一个脑袋,大少爷一旦急了眼,他就真不是对手。
  所以后来他仰卧在床上,裤子还是被大少爷扒了。他不但露了屁股,下身也被大少爷揉了两把。揉过之后,大少爷气喘吁吁的笑道:“小兔崽子,上边吵着不愿意,下边硬得这么快!”
  小鹿真是烦死他了,偏又打不过他。大少爷喘,他也跟着喘,硬的确是硬了,可一点快活的感觉也没有,他单只是想逃。扯着将要变声的嗓子,他简直喊成了吱哇乱叫:“你快点儿松手!别弄我!”
  大少爷合身压住了小鹿,一只手被他夹在了两人下身之间。手指攥住那根家伙,大少爷感觉自己像是攥住了一根饱满新鲜的芽子,非常的嫩,略搓一搓,就要搓出汁液来。
  于是他就真的调动手指开始了动作,而他身下这个拳打脚踢的小鹿也随之老实了,一条抡起来要打人的胳膊半路落下来,落到了他的后脖颈上,落成了搂抱环绕的姿势。
  忽然很紧张的向前一挺身,小鹿勒紧了大少爷的脖子,同时很低的惊喘了一声。
  大少爷任着他勒,只等他把胳膊松开了,才单手撑床站起了身。另一只手上淋淋漓漓的不干净,掌心手指上全是浓稠的白浊液体。
  一声不吭的出门去洗净了手,大少爷再回来时,发现小鹿坐在床边,已经系好了裤子。
  一转身坐到了小鹿身边,大少爷小声问道:“这可不算欺负你吧?”
  小鹿是面红耳赤而又垂头丧气的,斜着瞟了大少爷一眼,他无精打采的说话:“以后你别这么跟我闹。”
  大少爷和和气气的小声说道:“今晚儿肯定不闹了,你留下来跟我一起睡。”
  大少爷半逼半劝,把小鹿撵进了自己的被窝里,又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伸给了小鹿当枕头。小鹿枕着他的胳膊,仰面朝天的闭了眼睛。他们从小就是这么睡的,大少爷伸手轻轻一搂他,他就自然而然的滚到了对方怀里。
  电灯关闭了,今天夜里没月亮,屋子里黑的不见五指。大少爷睁着眼睛,想小鹿小时候长得可真丑,怎么能那么丑呢?相貌丑,身体弱,脾气还大,还打不过自己。小鹿要是总那个样子,其实也不坏。那样的小鹿,一定是没人要的,把那样的小鹿放在家里,自己也一定是安心的。
  大少爷没在军队里混过,可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像个狡黠暴躁的的老油子,唯独今天夜里,他最像一名真正的十八岁青年,躺在黑暗中,静静的想心事。
  想到最后,他决定再不逼迫小鹿了,等到小鹿再大一大,让小鹿自己做选择。免得爱人做不成,反倒先闹成了仇人。
  大少爷那边一平和,小鹿这边立刻就有了知觉。
  他试探着又向大少爷提了一次上学的事情,大少爷含含糊糊的打马虎眼,不肯正面的回答,摆明了是想把他养在家里做闲人。小鹿既然看明白了,就也不再废话,继续每天遮遮掩掩的跑一趟报馆。有时候他被大少爷困住了,实在不得脱身,就经常提前往报馆多送几篇文章,若是连着一两天去不成,也不至于耽误报馆的业务。
  时光易逝,转眼间到了冬天,小鹿做得机密,竟是一点风声也没露。这天下午,他从报馆正门中走了出来,迎面却是看见了余翰文。
  余翰文穿着及膝的粗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华而不实的小礼帽,乍一看已经有了青年绅士的模样。小鹿迈开大步跑到他面前,从衣兜里掏出一只信封向他晃了晃:“又发薪水了,你猜我现在已经攒了多少钱?”
  余翰文夺过信封,打开来瞧了瞧:“你得攒了五十多块了吧?”
  小鹿笑着竖起一根手指:“加上今天这些,正好一百块整!”
  余翰文也是富人家的子弟,本来是不把一百块钱放在眼里的,但因这一百块钱全是小鹿凭着本领挣回来的,他就觉得这一百块意义非凡,下意识的做出了诧异表情,他又惊又喜的说道:“那你明年开春,不是就可以去找学校了吗?”
  小鹿抿着嘴笑,一边笑一边连连的点头。
  余翰文把信封塞回他的口袋里:“你把钱收好了。找学校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我去给你打听,一定给你找个好学校。等到中学毕业了,咱俩还到一家高中念书。”
  小鹿想象了一下那样的生活,感觉简直美好得无法言喻。用脚上皮鞋踢了踢地上的冻土和雪块,他双腿做痒,高兴得简直想蹦想跳。
  余翰文又问:“咱俩一会儿看电影去吧,我有两张票子,是大姐给的。”
  小鹿抬头看了看天光,随即摇了头:“不成,今天干爹回家,大哥肯定也得早回来。他回来了看不见我,又是一场事儿。你现在不是放寒假了吗?你在家等着,我这几天一有工夫,就给你打电话。”
  余翰文听闻此言,无可奈何,只好是和小鹿就此分了手。
  小鹿拦了一辆洋车坐上去,匆匆的往程宅赶。离着胡同口还有老远,他就谨慎的下了车,凭着两条腿继续往回跑。刚一拐进胡同,他就看出程宅门口的阵势不同往日,不但门口两侧全排了整整齐齐的汽车队伍,而且墙外每隔几步便站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看那意思,竟像是要把程宅团团围住一般。
  平时程宅是个华丽冷清的所在,小鹿出出入入,只觉荒凉寂寞。今天程廷礼一回来,那种冷清之气登时一扫而空。戎装打扮的军官们吆三喝四出来进去,忙得走马灯一般。而小鹿进宅之后没走几步,前方就有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向他招了手,说话直通通的不客气,正是春兰:“你跑哪儿去了?怎么才回来?直接往老爷院儿里去吧,大少爷已经过去了!”
  小鹿舔了舔嘴唇,没说什么,掉头就奔着程廷礼那一国去了。
    
    ☆、第二十四章

  程廷礼究竟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小鹿不知道;反正小鹿进了他那屋子里时,只见这位干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睡觉,此刻不早不晚的,他已经换上了睡衣。丝绸睡衣是西式的,质地闪亮沉重,袖口领口全用暗红的丝线绣了花样子。小鹿素来看不惯男人穿绣花衣服,然而程廷礼尽管已经年过四十,但是毫无发福老态,依然长身玉立,穿成这个样子,看着居然也挺调和。趿拉着拖鞋背着手,他站在屋子中央,对着小鹿抬眼一笑:“小混蛋,知道干爹今天回来,你还出去野跑。”
  大少爷站在一旁,此刻也开了腔:“你上哪儿去了?”
  小鹿对着程廷礼笑了,又看了大少爷一眼,然后小声答道:“我没上哪儿,就是出去溜达溜达。要是知道干爹今天回来得早,我就不出去了。”
  程廷礼登时笑出了声音,又对着小鹿一招手。及至小鹿走到他面前时,他一弯腰,在一把大沙发椅上坐了下来。上下又将小鹿打量了一番,他低声笑道:“看你这一头汗,从外面一路跑回来的?”
  小鹿实话实说:“本来是慢慢走的,后来看见胡同口里有兵了,这才开始跑的。”
  程廷礼点了点头:“好,好,去把衣服脱了,拿毛巾擦擦汗。”
  小鹿穿着一件花格子呢短上衣,这时就依言解了纽扣,脱了它要往衣帽架上放。一名小勤务兵赶了上来,双手接了衣服要为他代劳。小鹿没提防,冷不丁的见身边伸过来了一双手,竟是吓了一跳,上衣登时就脱手落了下去。小勤务兵倒是眼疾手快的,一把将那上衣托了住,同时只听“啪嗒”一声,一只信封从上衣口袋中落到了地上。
  程廷礼见了,本是没往心里去;大少爷却是看得清楚,登时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弯腰伸手要去捡;小鹿慌得一颗心在腔子里一颤,下意识的先人一步俯下身,将信封一把抄了起来。
  大少爷捡了个空,于是直起腰对着他一伸手:“什么东西?给我!”
  小鹿死死的攥住了信封:“是信,同学给我的信。”
  大少爷瞪了眼睛:“同学?你连学都不上了,哪儿来的同学?”
  小鹿看了大少爷这个狰狞面孔,不由得回头看了程廷礼一眼,想让干爹拦一拦大少爷,然而程廷礼微笑不语,是个旁观的架势。
  “是原来的同学。”小鹿嗫嚅着说话:“新同学没有,旧同学也不许有了?”
  大少爷依然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就算是有信,那信也应该是寄到咱家里来,你把它随身带着,是什么意思?还是你刚和你那旧同学见了面?既然见了面,还写信干什么?”
  说完这话,他骤然出手,硬从小鹿手中拽出了信封。那信封也没有封口,扒开来向内一看,便可见其中内容。大少爷此刻若是看到了信件,也就罢了;可是望着信封里的那几张钞票,他吃了惊。抽出钞票一数,不过是几十块钱,但对于小鹿这么个孩子来讲,已经堪称是巨款,尤其小鹿又是个从来不碰钱的人。
  当着程廷礼的面,大少爷没有咆哮,而是心平气和的开了口:“说吧,哪儿来的钱?”
  小鹿看了看大少爷,又看了看程廷礼,大少爷是平静的,程廷礼是微笑的,这两人的反应都让他心惊肉跳。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他走投无路,知道自己只能是实话实说了。
  从嗓子眼里挤出声音,他垂头答道:“我自己赚的。”
  大少爷笑了一声,笑得很冷,仿佛鼻子里呼出来的都是凉气:“怎么赚的?”
  小鹿不敢再看人,将自己这份职业的来历全盘说出,一五一十,讲了个清清楚楚。大少爷一直没插言,及至小鹿说完最后一句,程廷礼笑了:“小瑞,咱家的孩子,竟然为了三十块钱给人家卖力气,你这大哥啊,我看做得是很不够格。”
  大少爷横了小鹿一眼,依然是没有大发雷霆,只说:“丢人现眼。”
  小鹿没觉着自己哪里丢人现眼了,要说丢人,大概也只是因为赚得少。三十块钱,都不够大哥在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消遣一次。
  程廷礼这时向外喊了一名副官进来,含混的吩咐了一句。及至副官领命走了,程廷礼把小鹿拉到了身前,和颜悦色的问道:“小鹿,你是不是想要什么,小瑞不给你买?”
  小鹿摇了摇头,同时就感觉干爹的手指在捻自己的手掌,那手指温热柔软,真不像是个军人的手。
  “我是想去念书。”程廷礼的手让小鹿委屈了,小鹿很需要这样一只温柔的手来拍拍自己的脑袋:“跟大哥说,大哥也不当回事儿。”
  程廷礼深深的点头,做了个恍然大悟的姿态,随即把小鹿的手牵起来,送到嘴边亲了亲:“不怕不怕,小瑞不给你钱,干爹给你。”
  这话说完,那名副官带着寒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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