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小鹿 作者:尼罗-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鹿刚要说话,然而越过何若龙的肩头,他看见客厅内的程廷礼向自己招了招手,便连忙摇了头:“你吃你的,我还有我的事儿。”
  何若龙小声又道:“那我回办事处等你。”
  小鹿无暇再说,绕过他走进了客厅。关闭房门站到程廷礼面前,他不知道这位干爹又有什么新花样。
  程廷礼保持着温和表情,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对着斜前方的小沙发一点头:“坐。”
  小鹿乖乖的走过去,坐下了。
  程廷礼放下茶杯,很舒适的向后一靠,又翘起了二郎腿。今天略有一点阴天,所以房内大白天也开着电灯。灯光在玻璃茶几上投下了光影,程廷礼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反了光。
  “这个何若龙,还真是千变万化。”程廷礼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的皮鞋开了口:“上次见他的时候,他不过是个草莽小子的模样;这回可好,彻底的换了一身气派。怪不得你对他情有独钟,我看这个人的风采,的确是不凡。”
  小鹿的眼睛无处可看,于是下意识的,也盯住了程廷礼的皮鞋:“我没有——”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脚,拐着弯的“哎”了一声:“你这个小家伙,不必和我嘴硬。我把你叫进来,也不是为了逼你的供。我只是要让你知道,几个月前,何若龙还只是山中的一介草寇,他与我之间,只有一个番号的关系,他打我的旗,我用他的人,仅此而已。”他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眼中忽然有了光芒:“照理来讲,我一个钱都不必给他!”
  然后把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到大腿上,程廷礼慢慢缓和了语气:“但是上一次,我给了他几十万的军饷;这一次他来,我又许给了他三十万,枪支弹药另算。”
  脑袋向后仰过去枕了沙发靠背,他扭头望向小鹿:“为什么?”
  小鹿依稀的明白了原因,但是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想说,说不出口。
  程廷礼懒散的笑了一下:“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啊,我的小宝贝儿!”
  然后他把目光又转回到了自己的皮鞋上:“当然,何若龙也的确是有一点才华,如果他能合我的心意,我也愿意栽培栽培他,给他一个好前程。”
  皮鞋实在是太亮了,一双鞋穿不过几天就要换新的,鞋面连道褶皱都没有,反光的时候几乎要刺人眼。程廷礼从鞋面收回目光望向小鹿:“孩子,干爹给你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之后,你和他之间若还是牵连不清,那么,就别怪干爹按照约定插手了。到了那个时候,你,我要处理;他,我也要处理!”
  小鹿像是被他说懵了,茫茫然的睁大了眼睛,他轻声问道:“以后……我和他连见面都不可以了吗?”
  程廷礼笑道:“你自己掂量着办。”
  小鹿的眼神有些散和飘。木着一张脸慢慢站起身,他低声说道:“我明白了。”
  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
    
    ☆、第七十二章(上)

  程廷礼站在院子里,看小副官隔着笼子逗那两条小洋狗。小洋狗干脆就是两只连滚带爬的大毛球,挤眉弄眼哼哼唧唧,歪着脑袋用牙齿去啃铁栏杆。狗是幼狗,然而脑袋大,腿粗,爪子也肥,有一身蓄势待发的大骨架,怕是过不了几个月,就要长成狼样子了。
  何若龙吃了一顿饱饭,已经欢天喜地的走了。小鹿躲在卧室里,一直没有露面。程廷礼觉得其实这样也好——有个何若龙放在自己手里,也好。
  无牵无挂的人是最难控制的,有了牵挂就好办多了。往后小鹿要是再敢兴风作浪,他就把何若龙抓过来捏一捏,捏在此人身,痛在彼人心,比什么招数都好使,还方便省事。
  何若龙回了办事处,开始专心致志的等待小鹿。等了整整一下午,他既没等到小鹿的人,也没等来小鹿的电话。于是在开晚饭前,他趁着上午从汽车行里租来的汽车还没有走,索性乘车出门,到那繁华地方好好的逛了一圈。
  在天擦黑的时候回了办事处,他一问身边随从,得知小鹿那边还是没有音信。有心往程公馆打个电话问问,可他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大好,于是回房倚着床头坐下了,他喜滋滋的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锦缎盒子。盒子方方正正的,打开盒盖,里面是黑丝绒垫着亮晶晶的白金壳子手表。这手表的牌子,他听了也没记住,反正是真正的瑞士货,两只手表加起来,竟要上千块钱。上千块钱能买多少粮食了?买地都能买很大一片良田了。
  两只手表,他一只,小鹿一只,一模一样。本来这表背的壳子上还可以刻上姓名日期,但是耗费时间,他懒怠等,恨不得即刻就把它带回来交给小鹿。可惜小鹿今天又是始终没有音信,他摆弄着这两只手表,摆弄得站不稳坐不住,恨不能化身成一只鸟,拍拍翅膀飞到程公馆去。
  午夜时分,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大床上,双目炯炯的向上看。上方是黑暗的天花板,无星无月,也像阴霾的夜空。
  他静静躺着,什么也没想,也不敢想,只是感觉沉重,空气凝结了,往他单薄的胸膛上压。
  “我还是回去吧!”他对自己说:“回去就好了。”
  为什么回去之后就会“好了”,他是说不清楚的,只是感觉此时此地不是自己的世界,这世界压迫他,于是他要逃。
  翌日清晨,他去见了程廷礼,说自己要回县里去了。
  程廷礼正和儿子在一起说话,听闻此言,有些诧异:“至少要过完正月十五再走嘛!”
  小鹿迟钝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摇摇头。
  程廷礼特地起身走到了他面前,察言观色似的压低声音问道:“生干爹的气啦?”
  小鹿又看了他,忽然感觉他的精神力量是一张软而黏的大网,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他不舞枪弄棒,也不奔突咆哮,他对人只是无孔不入的渗透与纠缠,越渗越深,越缠越紧。这也是一种形式的以柔克刚,小鹿不知道他是不是对所有“爱人”都这样。
  “没有。”小鹿直视着他的眼睛,做坦白冷静的回答。
  程廷礼微微低了头,恋恋不舍的抬眼向他微笑。他是内双的眼皮,眼尾很长,抬眼看人的时候,两道剑眉压低了,显得眼神尤其有力。滋润的嘴唇抿薄了,他显出了一点雌雄莫辩的媚态。但这媚态是一闪即逝的,快到让人看不清,看过了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小鹿对他无计可施,只能以坚硬的态度回应他。笔直的站在他面前,他用粗糙低沉的声音说道:“等到以后闲了,再回来看望干爹。”
  程廷礼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笑道:“好,也好,你的确是有你的事情要办,早办早利索。”
  这话语意双关,小鹿听在耳中,还是感觉它像一句威胁。
  小鹿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让管事人转告何若龙,说自己临时有急事,回县城了。
  然后,他先往县城营部发了一封电报,然后拎着他的皮箱前往火车站,当真走了。
  他是初四上午走的,走的时候程世腾犯了头疼病,吃过止痛药正在睡觉。等到一觉睡醒了,他就听仆人说小鹿已经走了。
  他没出声,自己顶着一脑袋膏药下到二楼,进了小鹿住过的卧室。卧室整洁得仿佛不曾有人来过,一点小鹿的蛛丝马迹都没留。他打开了立柜门往里开,柜子分成上下两格,下面是空的,上面放着两套睡衣,睡衣叠得整整齐齐,最上面摆着一只蓝色台球。
  程世腾不知道这睡衣是小鹿叠的,还是仆人叠的,反正小鹿从小就是这样,对待一切都是一丝不苟,一支铅笔用过了,也要规规矩矩的放回原位。
  挪开蓝色台球,程世腾拿下一件睡衣,堵到鼻端嗅了嗅。睡衣上有淡淡的肉体气味,这么多年了,小鹿的气味始终没有变。和小鹿同床共枕的太久了,小鹿的气味总会让他想起旧时光——寒冷的冬日清晨,他不情不愿的睁开眼睛,应该起床了,密斯玛丽要来上课了,应该出门去学校了……应该做的事情那么多,但他懒洋洋的翻身搂住身边的小鹿,闭了眼睛只是想睡。被窝里是小鹿的气味,空气中是小鹿的气味,他沉浸在这气味中,想舒舒服服的睡他个地老天荒,同时心里又有点嫉妒小鹿,因为小鹿小,不必读书上学,什么都不必做。
  程世腾有时候回忆往事,自己也诧异自己那时竟会那么狠。那时小鹿的喜怒哀乐他全没考虑,他只是怨气冲天,也不知道怎么会怨成那样,疯了似的。
  他又想自己可能真是随了父亲。当年年轻的鹿副官,是不是被同样年轻的父亲逼死的?
    
    ☆、第七十二章(下)

  大年初五的傍晚,小鹿回了县城。
  新年期间,他在县城的家中只剩了武魁和张春生作伴。这二人虽然一贯的话不投机,但是张春生闷声不响的又能张罗又肯干活,武魁坐享其成,也就容忍了这只黑黝黝的闷葫芦。从除夕到初五,这二位加上常驻院内的一班勤务兵,居然过得堪称快活——第一,酒肉是放开了吃的,要多少有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第二,钱也是有得花的,小鹿临走前给他们也发了红包,红包不算薄,够他们凑一桌牌耍一宿钱;第三,除了酒肉金钱之外,其余的物资也充足,武魁从除夕下午开始跑出去放鞭炮,各式爆竹让他放了个遍,放没了就派小兵再去买,放得院门外头火星乱迸喜气洋洋,鲜红的鞭炮碎屑铺了多厚。
  院子里的人们生平第一次过这么肥的年,正是乐得晕头转向,不想营座居然回来得早,导致他们不得不结束撒欢,重新勤谨起来。
  武魁和张春生也诧异,但张春生诧异完毕之后,便安心的重操旧业,开始伺候小鹿的起居。到了大年初六的上午,武魁没敢再到院外惊天动地的放大麻雷子。站在院子里逮住张春生,他小声问道:“小张,我怎么看咱营座气色不对呢?”
  张春生张了张嘴,没说出什么来,因为看小鹿从昨晚到今早一直沉着脸,气色的确是不对。
  武魁向前望着正房窗户:“怎么又写上了?他写什么呢?”
  张春生小声答道:“不知道,这不也是刚开始写吗?”
  小鹿在书桌上摊开了一张雪白信笺,又将墨水瓶子拧开了放到面前。信笺还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带它本不是为了要用它,纯粹只是因为它精美。白地上面印着隐隐约约的淡灰格子,用粗一点的钢笔头蘸了黑墨水写上去,字写好了,会有种素净庄严的美。
  小鹿在第一行端端正正的写下了“何君”两个字,然后手就哆嗦得再也写不成了。这怎么写,他想,这怎么写?好端端的,说不见面就不见面了?原因是什么?实话实说当然是不行的,可是连这种谎言也要他自己来编吗?递给他一把刀子逼着他自裁,难道他为了死得合人心意,还要亲自再磨出一道锋刃吗?
  仿佛刚刚恍然大悟了一般,他抖颤着放下钢笔。何若龙的好处忽然都想起来了,连他一颦一笑一眨眼的样子都想起来了。他是有多爱这个人啊,连何若龙自己都不明了,只有他和天知道!
  天可怜见,他爱何若龙,何若龙也爱他。相爱的两个人,血脉都像是相通的,中间一刀劈下去,鲜血淋漓,会活活把人疼个半死。刀子再狠一点,人再弱一点,就疼死了,活活的疼死了。
  这一刀,程廷礼不劈;刀子递到他手里,让他自己劈。
  慢慢的重新握起了笔,小鹿看自己磨刀霍霍,自断骨肉。
  他含着眼泪,写一封最蛮横的道别信,信中的话,句句无理又无礼。每写完一句话,他想到这句话是对何若龙说的,是给何若龙看的,就羞愧难言,恨不能立时死了。写到最后,他忽然落下了一滴极大的眼泪。泪珠子擦着信笺一角落下去,吓了他一跳。他慌忙用手指去擦拭那染了泪的一角,生怕信笺上会留下泪痕。也许重新誊写一遍才最保险,但他放下笔,哽咽着对那湿润了的一角吹气,想要把它吹干——不能再誊写了,这样的信,一辈子写一次就够了。
  很快的,墨迹和泪痕一起干了。
  粗头钢笔蘸着黑墨水,写出来的字果然是好看的;被打湿了的一角微微打了皱,乍一看也看不出。把信笺折了三折塞进信封,他的身体随即像被抽了骨头一般,从椅子上慢慢的往下滑。滑到最后蹲在地上,他躲在书桌后,闭着眼睛抱了头。
  他疲惫极了,写完这一封信,他要累死了。
  然而正当此时,院门口起了一阵喧哗。张春生轻轻一敲书房的窗玻璃,出声说道:“营座,何团长来了!”
    
    ☆、第七十三章

  小鹿听闻何若龙来了,心中一惊,一个激灵就起了立。随即他想起自己脸上还有泪痕,偏偏手边既无毛巾也无手帕,用两只巴掌满脸乱擦了一通,他推开书房门刚要往外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