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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婚;而在21世纪开始之际,甚至已有黑人担任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务卿!
就马丁·路德·金个人而言,他不但在生前获诺贝尔和平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获奖者,而且他的生日早被确立为法定全国假日,这在从国父到各界名人的行列中也极其罕见。最主要的是,他也同甘地一样,不但成了他本国良知的代表,还成了人类良知的代表。而这一切所证明的,恰恰是同样个子矮小、其貌不扬的马丁·路德·金的精神力量之强大,恰恰是他和甘地、曼德拉等所代表的非暴力抵抗的精神力量之强大。而这种精神,往近处可以追溯到托尔斯泰和雨果,往远处可以追溯到人文主义的许多伟大思想家,究其本源,还可以追溯到各大文明的创始性人物耶稣、苏格拉底、佛陀和孔子。当然,我们已经看到,就马丁·路德·金来说,他的这种精神之强大,是来源于他的基督教信仰。但他认为基督福音不是个人精神的福利奖券,而是社会公义的实践要求。但在争取社会正义的斗争中,他认为“爱心是我们惟一的武器”。他说:“‘爱你的敌人’……是指圣经希腊文的agape(圣爱),是无视敌友亲疏、仿效上帝的无私博爱。”这种爱有一种最根本的神学肯定作为存在基础,即“上帝就是爱”。
正因为如此,他可以强大到不在乎胜利与否的地步──他领导的运动参加者要遵守的“非暴力十诫”中有一条是“要争取正义与和解,而不是争取胜利”。这令人想起林肯的名言:“我关心的不是事情能否成功,而是事情是否正当。”
也正因为如此,他可以强大到视“受苦”为“救赎”,甘愿自己流血牺牲的地步──他说:“要争取自由,必须付出流血的代价,而流的血必须是我们的鲜血……无辜受苦是有救赎力量的,它可以取代欺压者与受压者双方苦毒怨恨的悲剧结局。”这更令人想起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
这种来自信仰的精神之强大,在马丁·路德·金争取社会正义的斗争中,就表现为一种道义上的强大或道德上的自强。为他在复杂的处境、艰难的斗争和内心的矛盾中提供了坚如磐石的基础的,正是这种道德自强的力量。这种力量对于任何争取社会正义的斗争来说,是经费的或经济的、武器的或武力的力量都不可比拟的。
马丁·路德·金已经去世33年了。但是,这本书所提供的他的言行,对于当今的世界来说,不是仍值得思索吗?这些言行所树立的崇高榜样,对于当今的人类来说,不是仍值得效法吗?
(选自《我有一个梦想》,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
二、关于“非暴力反抗”(何怀宏)
为了让读者对这一概念有一较完整的了解,我们首先回顾一下罗尔斯对“非暴力反抗”的定义。他将“非暴力反抗”定义为“一种公开的、非暴力的,既是按照良心的、又是政治性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其目的通常是为了使政府的法律或政策发生一种改变。通过这种方式的行动,一个人诉诸共同体多数人的正义感,宣称按照他们经过深思熟虑的观点,自由和平等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合作原则此刻没有受到尊重。”
罗尔斯对这一定义的解释如下:
1.它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是出自良心的违法,但却还是违法。并且,它不仅包括直接的“公民抗命权”──直接违反要抗议的法律;也包括间接的“公民抗命权”──如通过违反交通法规来引起社会注意而表达自己的抗议。
2.它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向拥有政治权力的多数提出来的,是由一些政治原则而非个人的道德原则和宗教理论来指导和证明的,它诉诸的是那个构成政治秩序基础的共有正义观。
3.它是一种公开的行为。
4.它是一种非暴力的行为。这不仅因为它是一种表达深刻和认真的政治信念,是在试过其他手段都无效之后才采取的正式请愿,也是因为它是在忠诚法律的范围内(虽然是在这范围的边缘上)对法律的不服从。这种忠诚是通过公开、和平以及愿意承担违法的后果来体现的。
马丁·路德·金也曾对他领导的“公民抗命权”运动的基本原则“非暴力反抗”(nonviolentresistance)作过详细说明,他认为这一“非暴力反抗”的6个特征是:
1.它并非消极,而仍是反抗,且从根本上说是强者的手段;
2.它不寻求打败或羞辱对手,而是要赢得他的友谊和理解;
3.它抵抗的目标是指向邪恶本身而非在行这种恶的人;
4.非暴力反抗者愿意接受痛苦而不报复,接受对方的打击而不还击;
5.非暴力反抗者不仅避免外在的物质暴力,也避免内在的精神暴力,即不是恨,而是爱对方。这里的爱不是爱欲,也不是友谊,而是指一种冷静、理解、善意、寻求保存和创造共同体的爱;
6.非暴力反抗者深信世界是站在正义一边的,深信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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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对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公民抗命权”运动及其所蕴含的根本的非暴力精神已经有了一个概略的印象,下面我们试具体联系与本书相关的材料,来对一些可能容易引起误解或混淆的问题作一些说明。
第一,“公民抗命权”是一种特殊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出自“善意”“良知”或者说强烈的“正义感”的行为,至少行为者主观上是如此认为,也得到相当多的人的如此承认。但即便如此,它又确实仍是一种违法行为,确实违反了当时的法律、法规或政令。所以,马丁·路德·金等领袖在发动这种斗争时是不无犹豫的。当然,他也不是要推翻整个法律体制或政府,他甚至试图更忠诚于他所理解的“宪法”或“宪法精神”,他始终是一种改革而非革命,更非旨在夺取政权的暴力革命,亦非具有绝望情绪的恐怖活动。这是马丁·路德·金始终强调的。
第二,抗议者之所以采取这种违法行为,而不是在守法的框架下寻求问题的解决,常常是因为违法者觉得在法律的框架内已很难解决问题,或者说需要旷日持久的时间和程序,已经让人很难等待。这还意示着,在一个法律基本上能够顺应民意的社会里,抗议者常常并不是处于多数,而是处于少数,而多数对于这少数感到的痛苦常常并不能完全感同身受,因而容易流于麻木。所以,抗议者希望通过某些相对激烈的行动、通过像我们上面所说的“集体违法”行动来刺激多数,来唤起他们的正义感,而绝不是要把对方消灭。
具体到马丁·路德·金所开展的斗争,那就是,他以及追随他的人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并不代表多数,而只是少数,他所面对的对手,甚至可以说也主要不是美国联邦政府,而是普遍的南方白人,这些人在南方许多地方居于多数,在市议会中占据支配地位,其中一些人同时还是权力机构的执掌者或执行人。这些人代表着另一种“民意”,是一种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居于多数的“民意”,这种“民意”不仅是地方政府要优先考虑的,中央政府也不敢小窥。所以,我们可以感受到马丁·路德·金所遭受到的巨大压力,这种压力就来自这一“多数”──其中包括麻木、冷淡的多数人和一些激烈的少数人──像爆炸、刺杀、恐吓大致就是后者所为。
第三,所以马丁·路德·金及其运动成员确实需要一种很高的精神、意志、理性和训练,其中包括相当重要的一种自我克制力和妥协精神,比如说在某些时候停止示威一天,这并不只是作为一种斗争策略来使用,而是源自一种根本的、对人性的深刻认识,认识到人性的某些基本缺陷,认识到正义的抗议者自身也同样还有阴暗面,因而即便是对罪恶,也主要是“罪其行而不是罪其人”。
第四,从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公民抗命权”运动要取得成功,不仅需要抗议者的相当广泛有力的组织;需要具有卓越判断力和坚强意志的领袖;需要恰当的斗争策略,还需要具有两个很重要的外在条件:其中一个是立宪体制和法治,这意味着对手接受法律,遵循可以预知的游戏规则。在这一意义上,你有什么样的对手确实至关重要──至少对于这种运动取得成功至关重要,抗议者也可由这一法治得到保障。比方说,一个个被捕的“公民抗命权”的参与者只要交了保释金,就可以轻松地微笑着离去。另一个就是强大而自由的、独立于政府的、多元和开放的新闻媒体,这还意味着媒体和舆论也不仅仅是顺从多数,更不是顺从权力,而是要遵循真实甚或追求某些直觉到的道德真理。在伯明翰的斗争中,马丁·路德·金组织少年学生违反禁止令连日示威,开始警察还未使用暴力,只是执法捕人,但当这些少年示威者一天天持续涌现,监狱也人满为患时,就开始发生警民流血冲突了。而当闻风云集的新闻记者将实况、照片向全国报道;看到少年们挨打,一时间全国哗然。此外,还有时机也起了作用,1963年是由年轻的民主党人肯尼迪担任总统,这对开展民权运动,争取通过民权法案是有利的。马丁·路德·金入狱时,肯尼迪甚至亲自打电话给他的妻子给予安慰,并为改善马丁·路德·金在狱中的处境进行干预。
第五,在某种意义上,这一切都可以在法律的意义上来理解,基本的观念还是法律,或更准确地说,是宪政和法治:抗议者的组织得以存在、发展和壮大有赖于健全的法治;真正合格的领袖得以涌现,群众经过理性的节制和训练而得以成熟,也有赖于健全的法治;而这种运动最终能够取得成功,也同样有赖于健全的法治。而对成功的理解,斗争的直接目的也是通过民权法案,而一旦通过立法,权利也就确实能得到保障。如此艰难争取得到的法律不会是一纸空文。当然,真诚友善和心心相契并不能通过法律得到,但至少明显的侮辱可以通过法律撤除了。而“公民抗命权”本意也就是要忠于宪法精神,或者说给法律一种道德的基础,为按照某种正义感和良知来改革具体法律提供动力和契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恰当进行的“公民抗命权”是一种最可谅解的“违法”。当然,对一个社会来说,它最好是一种最后的诉诸手段,这里的“最后”的意思有二:一是抗争者在程序上最后才考虑采用它;二是作为手段本身它也最好是最后的,过此就将逾越非暴力的界限。
由于社会处境的不同,以上有些观念对我们可能还是相当陌生的,所以借此机会特意予以说明。
(选自《我有一个梦想》,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
作品相关 周星星的经典台词(凑字数日后删除)
你以为躲起来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象你这样出色的男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稀嘘的胡喳子,神乎其神的刀法,和那杯DryMartine,都深深地迷住了我。不过,虽然这是这样的出色,但是行有行规,无论怎样你要付清昨晚的过夜费呀,叫女人不用给钱吗?
除暴安良是我们做市民的责任,而行善积德也是我本身的兴趣,所以扶老太太过马路我每星期都做一次,星期天和公众假期也有做三四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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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姑娘,可怜可怜我吧,我一家六口一晚上全死光了。我身染十级肺痨,半卖半送,你就买了我吧。
自述旁白类:
你先走吧,我等我的腿没那么颤抖,心跳没那么乱的时候,我再走好了。
三十多年前,我上中学的时候,我真的时时刻刻都会想着她,有时候撒尿都会突然间停一下,然后想起她,心里甜甜的,跟着那半泡尿就忘了尿了。
子弹射入了我的大腿骨,压住了我的大动脉,挡住我的三叉神经,现在我左边脑部缺氧麻痹,右半身开始瘫痪,(撕开裤子)一定要用刀割开伤口把子弹取出来。
我是说我的这个方法,是古代神医华佗所用的分心可爱的家乡。古代有关云长全神贯注下象棋刮骨疗毒,今日有我007聚精会神看A片挖骨取弹头,开始--
当头一刀,就由额头砍到鼻子那,那(指档口),就在他的档口跟前,尾龙骨砍了好几刀,断了两条筋,压住了三叉神经,影响了大脑的中枢系统,连牙都窜出来了。
斩过鸡头,烧过黄纸,歃血为盟之后,韦小宝你就是我天地会的兄弟,暂时编入青木堂。我们有十大会规,二十大守则,三十大戒条,八十小戒条,如果犯了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