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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人把埋好的土踏平,然后在上面撒些枯叶。
当然,当地的警察也经过一番彻底的调查。他们仔细地找寻失踪的警官,也有刑警来过我家,他们问了许多问题。可是,他们并未发现任何线索。“放心吧!事情不会泄漏的!”玛尔他说。“他的喉咙被割破了血也被放光了。而且还被埋在那么深的洞里。”于是,我们好不容易才松了一口气。
可是,从接下来的一个礼拜开始,那名被杀的警官的鬼魂开始在家里出现。警官的鬼魂,仍然把长裤褪到膝盖处,在地下室走来走去。他的配枪也发出“喀兹喀兹”的声音。尽管他的样子很不象样,不过不管是什么样子,鬼魂毕竟是鬼魂。
“真奇怪,我听说喉咙被割破,就无法化作鬼魂了!”玛尔他说。刚开始时,我很怕那个鬼魂,因为杀害他的是我们。于是我躲到姊姊床上,浑身发抖地进入梦乡。“不用害怕!他什么也不能做!不管怎么说他的喉咙已经被割破,身上的血也流光了。他连荫茎都无法勃起了!”玛尔他说。
于是,不久连我也习惯了那个鬼魂的存在。警官的幽灵带着他那咧开的喉咙来回走动着,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来回走着。一旦看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怕,因为他已经无法再侵犯我了。他已经失去所有的血所以连侵犯我的力气也消失了。就算他想说什么,空气也会从他喉咙的洞“咻咻”地漏出去,根本无法说话果然正如姊姊所说的,一旦把他的喉咙割开,就能永绝后患。我时常故意赤裸着身体并不断地扭动身躯,挑逗那个警官的鬼魂。我也会叉开双腿,做出种种撩人的姿态。有时甚至会做出一些连自己也想不到的猥亵的动作,那都是些相当大胆的动作。然而,鬼魂却似乎一点也没有感觉。
对于那件事,我拥有相当的自信。
我再也不会提心吊胆了。
“我再也不会提心吊胆了!我再也不怕任何人了!我再也不会让别人占便宜了!”我对玛尔他说。
“或许是吧!”玛尔他说。“不过,你还是必须倾听自己体内的声音,因为那是十分重要的。”
有一天,来了一通电话。对方说有一座新建的大型火力发电厂,问我愿不愿意尝试该厂的设计工作。那个消息令我雀跃不已,我试着在脑海中画了好几张新发电厂的蓝图,我好想走到外面的世界,尽情地设计无数座火力发电厂。
“可是,万一你到了外面又遭遇什么意外呢?”玛尔他说。
“不过,我还是想试试看。”我说。“我想重新再开始,我想这一次一定会很顺利的。因为我已经不再畏惧了,我也不再轻易让人占便宜了!”
玛尔他摇摇头,说:“我真拿你没办法!那么你自己要小心哦!千万别再粗心大意了!”
我走出外面的世界。然后,设计了几座火力发电厂。转瞬之间,我便成为那一行中的佼佼者。
我的才华洋溢,我所设计的火力发电厂颇富创意,坚固耐用,而且是零故障。连在里面工作的人,也给予极高的评价。因而,每当有人想建设火力发电厂时,一定会来找我商量。不久,我就累积了可观的财富。
我把市区地点最好的大楼整栋买下来,独自住在最上层。我在居处安装了各种警报装置,并加装了电子锁,同时还雇了一个壮如大猩猩的警卫。
就这样地,我每天过着优雅而幸福的生活,直到这个男人出现为止。
他是个相当高大的男人,有着一对燃烧般的绿色眼珠。他破坏了所有的警报系统,摧毁了电子锁,打倒了警卫,然后一脚踢破了我的房门。尽管我毫不畏惧地站在他面前,他却毫不在意。他“唰唰”地撕破我的衣服,而且把我的裤子拉到膝盖处。然后,他使尽力气凌辱我之后,就用刀子把我的喉咙割破。
那是一把十分锐利的刀,那把刀简直像切温奶油一般轻易地把我的喉咙划破一个大洞。那把刀实在太利了,甚至连我都感觉不出自己被杀了。于是,黑暗逐渐逼近,在一片黑暗中,我看到那个警官在踱步。他似乎想说什么,可是由于喉咙被割开,只有其中的空气发出“咻咻”声。接下来,我听到浸在自己体内的水所发出的水声。对!我真的听到了。声音虽然很小,可是我确实听见了。我沉入自己的身体里面,轻轻地把耳朵贴在那面壁上,倾听着微弱的水滴声。啵——?啵——?啵——?。
啵——?啵——?啵啵——?。
我的、名字叫做、加纳格列达。
我们那个时代的民间爱情传说…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1)
这是真实的故事,同时也是寓言。而且也是我们生存的一九六○年代的民间传说。
我生于一九四九年。一九六一年进中学,一九六七年上大学。然后在那个混乱的环境中迎接二十岁的来临。所以,我们正如文字所示的,是六○年代的孩子们。在人生当中最容易受伤、最幼稚,也是最重要的时期里,我们充分吸收了六○年代顽强而狂野的空气,然后,理所当然地,命中注定般地沉醉于其中。从多亚斯到披头四到鲍伯狄伦,其bgm(幕后音乐)都很精致。
在所谓一九六○年代的时代里,的确有某些特别的事物。如今回想起来果然不错,而当时我也是那么想的。那个时代确实有些特别的东西。
我并不是要让什么都变成回顾式的,也不是以自己所生长的时代自豪(究竟是身居何处的某人,又为了什么原因,而必须为某一个时代感到骄傲呢?)。我只是把事实照实陈述而已。对,那里确实有某些特别的事物。当然─我个人认为─那时代的事物本身并不是什么特别珍贵的事物。由时代的运转所产生的狂热,当时所揭示的约东,以及某种事物在某种时期,所产生的某种被限制的光辉。还有,像把望远镜倒过来所看到的宿命式的焦虑,英雄与无赖、陶醉与幻灭、殉道与得道、结论与个论、沉默与雄辩,以及无聊的等待等等、等等。无论那个时代都有这些东西,即使现在也有。但是,在我们那个时代(也许这样说有点自负,请见谅!),这些东西,一个一个地以伸手即可取得的形式清清楚楚地存在着。一个个都好好地披在架子上。而且,当时不像现在。现在是你要伸手拿某样东西,都会有许多夸大、虚伪的广告、有用的相关信息、折扣优待券,以及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而出现的选择权,这些复杂的事物,就会一个接一个地向你逼近。在我们那个时代,也没有多得抱不下的各种说明书(好的,这是初级的使用说明书,这是中级的,这是高级的应用编。还有,这是如何和高级机种连接的说明书……)。我们只是很单纯地伸手去拿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把它带回家就行了。就像在夜市买小鸡一样。非常简单,也非常粗鲁。而且,那也许是适用这种做法的最后的时代。
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接下来,我想谈谈有关女孩子的事。我想谈的是关于,拥有近乎新品的男性生殖器的我们,和当时仍然是青春少女的她们,两者之间所发生的既愉快又感伤的性关系。那是这个故事的主题之一。
首先,我想谈谈有关Chu女。(“Chu女”这个字眼给人的感觉,令我联想到艳阳高照的午后的初春原野。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一九六○年代,所谓的Chu女,和现在比较起来,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就我的感觉而言;当然是没有经过意见调查,只能说是大概的看法——在我们那个时代,在二十岁以前失去童贞的女子大约将近五成。至少,在我周围的女子的比率大约是如此。换句话说,有将近一半的女性,不知是否出于下意识,依然尊重所讲的“Chu女”。
现在想起来,我们那个时代大多数的女子(也可以称之为中间派吧),对于将来结婚时是否仍然保持Chu女之身,内心想必也经过一番挣扎吧!到了现在,尽管人们已经不再重视Chu女。可是,我个人认为,也不能因此就断言Chu女是亳无意义的事,或重视Chu女的人就是傻瓜。总而言之─老实说─最重要的应该是过程的问题。也就是说,该视情况而定,依对象而定。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妥当的想法,以及生活方式。
而且,那些被夹在中间的,比较“沉默的大众”等女性之中,也有个性开放与生性保守的女性。女性之中有从认为“性”只是一种运动的新潮女性,也有坚持直到结婚为止都得保持Chu女之身的保守女性。男性当中,也有人认为将来和他结婚的对象必须是Chu女才行。
虽然任何时代都有各式各样的人,和不一而足的价值观。可是一九六○年代和其前后的年代所不同之处,则在于一九七○年代的我们都坚信,假如照这样,让时代顺利地进行下去,那么这种价值观的差异总有一天会逐渐消失。
和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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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这是我的朋友的故事。
他和我是高中的同学。简单地说,他是个样样精通的人。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运动也样样拿手,待人随和又亲切,而且很有领导能力。他虽然不是很英俊,可是却有着一张清秀、讨人喜欢的脸蛋。他总是顺理成章地担任班级委员。他有一副好嗓子,歌声十分悦耳。此外,他的口才也很好。每当班上有辩论比赛时,他总是在最后发表结论。当然,那都是颇具独创性且含意深远的意见。可是,究竟有谁想在同学发生争论时,去寻求那种颇具创意的意见呢?当时,我们所要求的,只是希望能尽早结束那些争论罢了。于是,只要他一开口,就正好恰如其时地结束一场纷争。就那个意义而言,也许可以说他是无价之宝。在这个世界上,不需要有创意的意见的场合也比比皆是─说起来,那种场合还是占大多数。
此外,他也是个对规律和良心充满敬意的男子。在自习时间里,只要有人不守秩序、吵闹不休,他就会很有威仪地注意他们。没有人会提出异议。可是,这个男人的脑中究竟在想什么,我却无法想象。不过,他很有女孩子缘。在教室里,只要他一站起来说话,那些女孩子都会用那种充满仰慕的眼光望着他,彷佛在说:“嗯,好棒哦!”一旦有不了解的数学问题,也都会去问他。他的人缘大约比我好二十七倍。他确实是那样的一个男子。
我想,如果你念的是公立高中,大概会了解那种典型的男子确实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无论那一班都会有一个那种“品学兼优”的学生,如果没有的话,就表示那个班的素质太差了。我们长期接受学校教育,自然地学会各种生活的手段。不过,不论你喜不喜欢,只要生活于团体之中,就得承认有这种人的存在,并试着接受他,这是我从团体生活中学会的智能之一。
但是,不用说,站在个人的立场,我当然不大喜欢这一型的人。我和这种人合不来,我喜欢的是……这怎么说呢?就是那种比较不完美的,更具有真实感的人。因此,尽管我们同学了一年,我和他却几乎没有打过交道,就连说话的机会也很少。我和他初次认真地交谈,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暑假。我们都在同一所汽车驾驶训练班上课,在那里碰过几次面,也说过几次话。在等待上课时,我们也曾一起喝过茶。汽车驾驶训练班真是个既乏味又无聊的地方,只要遇到熟人,不管他是谁,我都很想和他说说话。我已经忘了和他说了些什么!不过对他并未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奇怪的是,不管好或坏,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印象。(不过,我在取得临时驾照之前,就和汽车教练打了一架。于是被开除,所以我们那段时间的交往算起来也很短。)
后来,我之所以记得他,是由于他交了个女朋友。她是别班的女生,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她长得漂亮,成绩又好,运动又拿手,而且领导能力也很强,班上的辩论会,她总是最后一个发表结论。无论那一班,都会有一、两个这种女生。
总而言之,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我常常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他们的身影。中午休息时,他们时常并肩坐在校园的一角,喁喁的私语。此外;他们也经常相约一起回家。他们搭乘同一班电车,而后在不同的车站下车。他是足球队的选手,而她则是ess的成员。(我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ess的说法。总之,就是英语会话社。)当他们的下课时间不一致时,早下课的那个人就先到图书馆念书。看来,他们只要一有空就会在一起。而且,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记得自己曾经为他们居然有那么多的话可说,而暗自佩服不已。
我们(我的意思是指我和我那些不够完美的朋友们)谁也没有嘲笑过他们。我们也不曾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