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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神一耸肩膀:“和我没有关系。是那些鬼魂感知到了我的存在,不由得有些亢奋。这就是领袖的魅力,我也没有办法。”
无心听他一味的自吹自擂,不禁暗暗的有些鄙视。不过他作为一只鬼魂,本领的确是出乎其萃、拔乎其类,而且闲得要死,看他身上的光明程度,似乎元气也已经恢复了。略略的思忖了一下,无心转而问道:“骨神,我把你从骨头里放了出来,你却恩将仇报,几次三番的想要杀我。你说你对得起我吗?”
骨神很痛快的摇头:“对不起,只是我现在见了巫师就生气,十分想拧断你的细脖子再吃了你的灵魂。听你的意思好像是不打算找我报仇了,怎么?难道你是想让我帮你去杀那个小崽子?”
无心仰头望着骨神:“你全都知道了?”
骨神微微一笑:“我闲来无事,也经常到这座大楼里逛一逛,找个阴气重的地方,悠闲的度过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晚上。”
无心忽然警惕了:“你一般都在什么地方?”
骨神答道:“女厕所。”
无心点了点头,心中暗骂:“妈的,姐姐肯定被他看光光了。我还没有看过呢,他先看了。”
骨神一边说话,一边用手轻轻去拍膝盖,拍一下,地球仪转动一点。对着地球仪瞧了半天,他皱着眉毛自言自语道:“我还是应该去找一张地图看一看。”
无心用手指摸着地球仪的表面,心里的念头一个接一个的乱转,同时心不在焉的敷衍了一句:“其实也不用地图,你直接往南飘就可以了。”
骨神饶有兴味的问道:“从这里往南飘,第一站会是哪里?”
无心随口答道:“城郊废品收购站。”
骨神的手指头在膝盖上来回敲起了鼓,犹犹豫豫的想要教训无心一下,然而无心忽然倒吸了一口气,随即蜷缩着蹲在了地球仪旁。斜着眼睛望向窗外,他看到了一只倒吊着的脑袋。
骨神也扭头向窗外看了一眼,随即口中“哟”了一声,仿佛是被怪婴贴在玻璃上的面孔吓了一跳。随即转向无心,他满不在乎的开了口:“这东西的怨气好重。”
无心怕被怪婴发现行踪,闭了嘴不肯说话。而怪婴向室内窥视了良久,末了用两只小手拍上玻璃,扬起脑袋向下爬去。
无心闭了眼睛,感觉它真是走远了,才开口去问骨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我认不出。”
骨神也特地思索了片刻,然后才答道:“想要养出这么一个小妖怪,必须先找一个有六七个月身孕的孕妇。这孕妇不能是壮年妇女,要么极老,要么极小,如果是乱仑所怀之子,就更好了。找到孕妇之后,就要剖开她的肚子取出胎儿。如果胎儿见了天日之后死了,还是用不得,非得活的才行。这就很难,也许剖了许多肚皮,也未必能找到一个活胎。”
无心开了口:“你这话我听着很耳熟。接下来是不是要用人血代替母|乳,把婴儿喂养到足月?”
骨神点了点头:“是的。”
无心彻底明白了——这种炮制胎儿的方法,还是白琉璃无意中讲给他听的。总而言之,繁冗非常,把一个婴儿改造成非人非鬼的毒妖怪,几乎是件碰运气的事情。而巫师一旦成功,这小妖怪也足以供巫师使用几十年了。
无心又问:“它现在算是死了,还是活着?”
骨神莫测高深的答道:“半死不活。”
然后他告诉无心:“在我的领地里,如果人们捉到了这种东西,一定要先请大法师念三天经,再挑个好时辰在太阳下把它烧成灰。烧过它的地面,几年之内不生寸草。”
无心听到这里,越发感觉事情难办。拢了拢身上的外套,他站起身,对骨神说道:“你和我回家吧,我穿得少,现在好冷。”
骨神没意见,一马当先的往前飘:“我还没见过像你这么娇气的巫师。除了冷,你还怕什么?”
无心翻出杀虫剂,一路轻轻的往外走:“你上次把我打出了后遗症,现在我不仅怕冷,还怕渴怕饿,怕疼怕累。脾气也变坏了,总想放了自己的血和别人同归于尽。”
骨神冷笑一声,心想你还敢恐吓我,可随即回味起对方鲜血的滋味,他又有些毛骨悚然。直接向上穿透楼板到了四楼,他一边高升一边丢下一句话:“小巫师你不要胡说八道了,没有信任的友谊是不会长久的。”
无心冻得脸都青了,一边拎着杀虫剂跑楼梯,一边暗想谁和你是朋友?你若不帮我把怪婴收拾了,我非把你打成魂飞魄散不可。
无心回房之后,先把杀虫剂放好了,然后脱了衣服钻进热被窝。史高飞照例睡成一把大剪刀,两条长腿左一条右一条的叉开来,占据了整张床垫。无心在他身边缩成一团,然后对骨神招了招手。
骨神一歪身,也在半空中摆了个侧卧的姿态,毫无预兆的问道:“白琉璃现在怎么样了?早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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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先是一点头,随后压低声音说道:“他做鬼做了几十年了,住在一片与世隔绝的山林里,和一只妖精一起生活。”
骨神一笑:“哈?是什么妖精,居然愿意和他一起生活?”
无心嘁嘁喳喳的告诉他:“是一只猥琐丑陋龌龊的猫头鹰。”
骨神被他说愣了,想了又想,想象不出猫头鹰精的真面目:“嗯?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妖精?”
无心一提起猫头鹰,就气得脑筋要短路:“懒得说,反正看着和我差不多。”
骨神笑了:“你太谦逊了。”
无心开始语无伦次的骂街:“谦逊个屁!我要睡了。你不嫌冷就出去找妖怪吧,如果找到了,别忘了拍拍大腿替我弄死它!”
然后他缩进被窝,一头拱到了史高飞的肋下。史高飞在梦里哼了一声,抬手夹住了他。
无心一觉醒来,骨神已经无影无踪。
他把杀虫剂给了史丹凤,想让她以后不要在三楼的公共卫生间里上厕所,可是这话又不好出口。史丹凤始终是不知道他们在闹什么,大冬天的白得了一瓶杀虫剂,也算不得占便宜。
四个人在客厅汇聚一堂,照例是捧着煎饼果子大嚼。客厅里拉了一根绳子,上面晾着白大千的内裤,秋裤,毛裤,外裤,袜子,鞋垫。史丹凤看了白大千的装备,忍不住在吃饱之后,伸手去摸了摸无心的腿。
无心坐在暖气管子旁边,还没有吃完。史丹凤摸过之后问道:“冷不冷?”
无心对她一点头:“冷。”
眼看白大千走去卫生间了,史丹凤低低的对史高飞说道:“你要养他就好好的养,不想养了就早早挖个坑把他埋掉。大冷天的,你忍心让他这么冻着?”
史高飞怔了怔,随即一把将无心扯过来搂进了怀里:“我忘了!姐,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感觉好冷哦!”
此言一出,卫生间里忽然响起了白大千的大叫:“啊呀!无心你快来看,你贴的五行八卦福裂开了,是不是那东西夜里又来了?”
未等无心回答,白大千骤然换了话题:“天哪!快来看呀,楼下又来警察了!”
写字楼内的保安们集体提出了辞职,因为一名保安昨天夜里死在了一楼走廊中,死状与三楼公司中的职员是一模一样。
消息并未立刻扩散出去,起码是没有上报纸。白大千吓得抱着脑袋不敢出门,倒是史丹凤跑去看了热闹——尸体已经被抬走了,半条走廊都是干涸的血。
把热闹看完了,史丹凤上楼回了公司。白大千不肯下楼,公司里就再没了别人。她守着电话和杂志,正是百无聊赖之际,玻璃门忽然开了,走进了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史丹凤抬头一瞧,发现来者看着是三十岁上下的年纪,颇有一点自家弟弟的意思,不但有副人高马大的好身材,面貌也堪称端庄英俊。
此人对着史丹凤一笑,开口说了话:“请问,白大师在吗?”
因为美男子当前,所以史丹凤不由自主的要脸红:“白大师……我可以马上去联系他。请问您找白大师是有什么事情?”
美男子笑了一下,没有回答。而史丹凤一边说话,一边抄起电话打给了白大千。白大千正在裹着棉被发抖,只说自己身体有恙,连生意都不肯做了。史丹凤无可奈何的挂断电话,还觉得自己挺对不住美男子:“白大师有事外出了,今天可能都不会回来。要不然您——”
未等她把话说完,美男子从怀里摸出了一张名片放到了桌面上:“既然白大师不在,那我就先告辞了。明天我还会再来——或者今晚等白大师回来了,你按照名片上的电话通知我也好。”
史丹凤接了名片,一团和气的目送美男子离去,然后低头一瞧名片,登时哑然失笑,原来美男子姓丁名丁,名叫丁丁。
意外来客
史高飞鸠占鹊巢,霸占了白大千的电脑玩游戏。无心陪着史丹凤坐在外间,两人对着吃话梅。吃着吃着,史丹凤忽然伸手托住无心的后脑勺,用一条香喷喷的小毛巾给他擦了擦嘴。无心的头皮热烘烘的,短发毛茸茸的刺着她的手心,一个脑袋随她摆弄,扭向什么方向是什么方向。史丹凤被他的乖巧激发出了一点母性,几乎想给他花点钱,买点小玩意儿哄他高兴。这种冲动在她的三十年人生之中极为少有,她没有什么依靠,安全感等于零,全凭着手里的私房钱撑着精气神。因为吝啬得太久了,竟然苦中作乐的成了习惯,以至于她素来是连自己都不哄。
“前一阵子不是又挣了钱吗?”她对无心说:“你让小飞去趟银行,取个千儿八百的出来给你买衣服。”
无心被她擦得摇头晃脑:“姐,你要不要添衣服?我让爸多拿些钱。”
史丹凤松手放了他:“别给我买,也别给小飞买。我早给家里打过电话了,妈会把我们的厚衣服邮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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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歪着脑袋凝视史丹凤,看她的相貌和史高飞是一个模子,也有着清清楚楚的双眼皮,眼尾微微的往上挑,少年时代应该像是狐媚子版林黛玉,然而青春易逝,如今两道眼尾挑不起了,眉宇之间总缭绕着一团百无聊赖的寂寞气。这点寂寞气时常让她显出了一副褪色的旧相,仿佛快要一个人活成老照片似的。
无心望着史丹凤出了神,史丹凤先还不察觉,后来意识到了,就莫名其妙的问他:“看什么呢?”
无心开口答道:“姐,你是个美女。”
史丹凤叹了口气,并无喜意:“这我知道,不用你说。”
正当此时,玻璃门忽然开了。白大千迈步进门,正赶上了无心和史丹凤的最后对话。心里别扭了一下,他没想到无心居然还有成为自己情敌的潜质。而史丹凤站起了身,将一张名片递向了他:“白大师,上午来了一位先生找你,听你不在,给我留了一张名片。”
白大千在楼上活成孤家寡人,故而心惊胆战的下了楼寻找同伴。接过名片看了看,他刚要说话,不想外面又来了一名快递员,送了一大箱子护身符吉祥物。史丹凤和无心有了工作,开始把箱子里的小玩意儿分类放置。而白大千好言好语的哄走了史高飞,坐在写字台后开始望着名片思索——依着他的心思,他真有心把生意停了。然而财路一断,手中的存款又实在是支持不了多久。
下午时分,史丹凤给丁丁打了电话,告诉他白大师已经回了公司。电话放下不久,玻璃门开了,来者正是丁丁先生。
和上午来时一样,丁丁依然是西装革履,进门之后未语先笑,笑出一口将要反光的白牙齿。史高飞和无心正围着前台桌子小声聊天,忽然听得有人来了,史高飞扭头看了一眼,看完之后很笃定的告诉无心:“一只鸭。”
写字楼二楼有一家名气不小的演艺公司,常有俊男美女出出入入。白大千私自给楼下的男女们定了性,认定他们皆是失足青少年。史高飞从来不把白大千的话当话听,唯独这一句记住了,从此见了略有几分姿色的地球人,就必要将其归到鸡鸭一类。
丁丁听了他的评语,似乎是没听明白,还特地回头向后看了看。史丹凤不敢当众教训弟弟,迎着丁丁的笑脸,她以笑还笑,把他请到了屏风后面,等到他在写字台后坐下了,又找出纸杯,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然后退到屏风外坐回前台,她听到丁丁用很柔和的声音和白大千寒暄了几句,随即开门见山的问道:“我听说白大师前些天曾经在附近挖出了一只陶罐。”
此言一出,房内立刻静了一瞬。白大千沉吟着微笑:“嗯……是的。怎么?丁先生对那个罐子有兴趣?”
丁丁讲一口略带口音的普通话,口音很淡,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与其说我对罐子有兴趣,不如说我对白大师您更有兴趣。”
白大千莫测高深的微笑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