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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求 紫晓-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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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唇边,荡起了一朵美丽的微笑,他轻轻俯身,吻住我一刹那为他绽放的美丽!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六章  前途]
  尘土飞扬的漫漫黄土官路上,一行载满货物的马队正风尘仆仆地快速前进,前方,从前几日的荒凉近似沙漠,慢慢转向了荒草稀疏,甚至远方的嫩绿一线已经遥遥在望,那就是我们将要去的地方——草原!
  日头已经逐渐西落,开始发出橘红的光芒,在一望无际的广漠的前方,随着夕阳光芒的照射,燃烧起了大片火红的彩霞,看样子,明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我发出一个休息的手势,庄严的马队整齐地停了下来,训练有素地开始就地休整,埋锅造饭。
  云青和程望刚帮我搭好一个简易的帐篷,马队护送领队——我在澜城结识的最有名的福海镖局东家顾武南就匆匆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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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一路风餐露宿,辛苦跋涉早在我的意料之中。
  经过京师时,我甚至没有停下行程回家看一看,或者和清歌见上一面,仅仅趁马队休整时在京城补充了一些实用型货物(为了节省本钱,一些在澜城有在京城也有的货物我就留到补充),又出售了一部分从澜城带来的已经不堪长途跋涉的特产,同时给了云蓝三十万两银子的巨款,给他分配了重要任务。
  云青云蓝本是我哥身边的重要干将,能力很强,柳鸿飞不在时,云蓝把大理石矿经营的非常好,正好这次就让他去为我建立一个大型的牧场,云蓝本来就出身在北方的草原上,对牧场可说是熟悉之至,一听我的任务,大喜过望,连和秋灵分开的伤心都被冲淡了许多。
  因为这次路程是预料之中的辛苦,所以我硬下心,将满心委屈的秋灵丢在澜城,和柳鸿飞、程岩一起,为我照料澜城的所有生意,免得跟着我吃苦受累。程岩也想跟来,但经过他的儿子程望的反复劝说,最终打消了念头,留在澜城做技术顾问。
  值得玩味的是柳鸿飞,竟然在我们将要离开澜城时孤身一人回来了,整整半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总之,他人消瘦了一圈,更变得沉默了许多,绝口不提韩碧城。我略约猜到了一些事情,为了让他能够散散心,忘记过去的难过事,我将他调为澜城一带生意的总负责人,这样一来,他每天有着数不完的工作,也许能够转移他的注意力,减轻他心中的难受。
  经过挑选,我决定带上云青和程望,云青是不用说了,程望这小子大半年的表现真让人刮目相看,带他出去见见世面,也许对他对我都是有好处的。另外,我还带上了从蘅芜坊挑选的小星,小星是一个孤儿,十四岁,没有姓名,我就让他认了程岩为父,程望为兄,连同我为他取的名字,从此就叫程星。程星不同于程望超乎年龄的稳重,是个十分机灵泼辣的孩子,这也许与他常年的流浪经历有关,这一路上,倒好几次亏他,省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而半途遇到的匪徒是走商队最怕遇到的,所幸玉冰心介绍我认识的福海镖局在江湖上相当有名气,顾武南在江湖上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清歌告诉我的),一般绿林好汉都让他三分,这一路上,才没有遇着什么难解的冲突。
  更令我吃惊的是,天日竟然没有长城,我询问了很多遍,终于从向导一脸的迷惘中确定,天日没有流传几万年的伟大建筑长城!
  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一带,如果换算一下,就应该是古代长城的附近才对!
  Mygod,这该是一个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表达清楚的遗憾!
  现在我刚坐下,就看见顾武南一脸忧色地匆匆而来,不禁吃了一惊,“顾兄,何事这么心急?”
  顾武南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少年时从姜鲁(相当于现在的山东)之地迁到澜城,并不是澜城本地人,四十左右,一脸忠厚的样子,但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藏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却绝对不容人忽视。
  眼看他向来平稳沉静的脸上露出这样少见的神色,我不由得提起了一路上不停颠簸的心——难道在这个时候、在草原遥遥在望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意料不到的事情吗?
  “暂时没有什么事情,”他掀开帐幕,大步走到我面前席地而坐,“但我希望云东家今晚一定要提高警惕。”
  “怎么回事?”我注意到他的嘴唇上干渴造成的干裂,端过一碗水递给他。
  他也不客气,接过水,一仰脖子,咕嘟嘟喝了个干净,把碗往地上一放,差点放成了两半。
  “云东家,这一带已经是三不管地带,既不属于北部的锡勒国,也不属于天日,更不属于一些夹杂其中的游牧民族的领地,所以这一带一向是盗匪出没的必经之地。近年来,因为安圣公主驻守北疆,边境情况大好,已经渐渐没有了盗匪的踪迹,但并不代表我们就能丝毫没有防范。即使没有强盗,也会有小股的流匪出入这里!”
  我点头,“顾兄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我会让他们提高警惕的。顾兄带来的兄弟们还请顾兄招呼一声。”
  “放心,我已经让他们轮班休息,务必保随时持有人清醒。”他站起来,“既然说完了,我也下去准备准备,告辞!”
  看着他大步走远,程星像颗跳豆似的跳了出来,说话声脆蹦蹦的,“少爷,那我们怎么办?”
  我斜眼看他,“那你这个削鬼灵精说怎么办?”
  他眼珠骨碌碌转,笑道,“少爷心中有打算了吧,小星才不想出丑呢!”
  “这种突发状况,我能有什么打算?你当我是诸葛亮啊!”我正了正脸色。
  “诸葛亮是谁?”他好奇地问。
  我白了他一眼,有好奇心也要看场合问啊。
  “小星,少爷现在很烦,不要用这些不相关的问题打扰少爷。”程望开口训斥,倒颇有兄长的架势。
  小星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我忍不住笑着摸摸他的头,“以后再告诉你吧!”
  “云青,今天就麻烦你和程望俩人分别守半夜,一定要保持清醒,小星你去睡觉。”
  旷野的夜空明亮而深远,天气还有些凉意,我走出帐篷,悄声靠着一车货物坐了下来。
  远处,在顾武南的吩咐下,镖师们已经熄灭了火堆,默默地啃着冰冷的干粮,绝无一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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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武南轻轻地从货物间走过,检查货物的牢固程度。
  云青抱着剑倚着最贵重的一车货假寐,间或眼睫一扬,环视四周,闪过一抹精光。
  天地间格外沉静,连同我的心,我的脑,我的神经。
  夜幕越来越低,月亮藏进了一朵几乎透明的云彩之后,天空没有什么星子,只有几晕模糊的星光。
  哒哒的马蹄声突然打破了这份宁静!
  我一跃而起,转眼一看,云青迅速朝我靠过来,镖师们霎时将马和货物围在了中间!
  在明亮得几乎不像是夜晚的天空下,草原那头,出现了十几匹高俊马匹的模糊影子,连同马上的人的影子!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七章  虚惊]
  “上马退后!”我大喝!
  整个马队伙计迅速跃上货车掉转马头,镖师们分别护送在两侧!
  可是我们的马头还未掉转过来,隐隐的奔雷声从我们身后的地底传来,震得我们的马不安地嘶叫起来!
  我脸色一白,这些袭击者行动迅捷得可怕,高度一致而又隐含战术,他们真的是一般的流匪吗?
  “下马,戒备!”眼看自己一行人已经被彻底包围,我心里虽然焦急,但表面还是沉静如常地吩咐伙计们。伙计们也是我一手调教的,临危不乱,迅速掌控住不安的马群,将马群赶到一起聚集起来。
  云青已经骑着马来到了我的身边,“少爷,待会儿我和顾兄会抵住那些人,你再寻机离开!”
  “不,我不能走,你不要劝了!”我淡道,“不要以我为念,我希望你保护好自己!还有,吩咐下去,让伙计们一旦真打起来就抛下货物,先保住命要紧!”
  “备战——”只听顾武南低喝一声,久经江湖的镖师们迅速一致地拔出武器,一半人围在货物的外围,面对敌人,另一半人则打算抽身保护我。
  “我不用保护,你们首先是保护自己,其次才是看好货物!”我断然道。
  镖师们诧异地看着我,大概从来没遇到过像我这样不顾货物却先顾人的商人,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顾武南见状,不容他们迟疑以至贻误战机,立刻喊他们回去,“听云东家的。大家都过来!”
  眼见大家都快速做好了准备,我也镇定下来,血管中嗡嗡作响,大脑清醒而兴奋,只感到身体中激起的热血火一般地沸腾起来,为了即将到来的未知的战争!
  我迅速从身边拿出一把——小巧精致的弩枪!
  因为有过遭遇强盗的前车之鉴,我一直在思考,我对兵器之道不很熟悉,擅长的主要是拳脚功夫,有利于近身搏击,但却不利于远攻,在现代我身边总是带有一把麻醉枪以防备突发状况,而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我的擅长变成我吃亏的地方,除非我能制作几件像麻醉枪那样保命的小玩意儿。
  前世我曾经拆卸过几把麻醉枪和几把正统的掌中雷,现在脑中还有个模糊的印象,要做一把和前世一模一样精良的是不行了,但做一把粗糙能用的应该没问题。
  经过很长时间的摸索,总算做出了一把,可是瞄准效果不佳,这种东西我又不愿意找一些专业的匠师(人类的智慧是可怕的,万一被流传出去用于这个时代的战争中,等于是我用催生剂加快了社会发展的畸形速度,那我的罪过可就滔天了!),最后,经过万般思考,我把麻醉枪改成了更加简易但结构功能都精良许多的弩枪,别人问起来,我也可以说是从苗疆那边得来的,更加真实,更加接近这个朝代!
  知道这次出门可能会遇险,没想到却到快到草原的现在才派上用场。
  可是,看到逐渐逼近的马群,我的心慢慢地沉下去——那马上的每一个人,都手执一柄硬弓,每张弓,都对准了我们。
  单看两边的块头,我们这边除了少数几个来自北方的个子稍微高挑一些外,其他都是一米七左右的小矮人,灵活有之,武力不足,跟对方那虎背熊腰、高头大马的样子一比,我们这边从气势上就输了一大截!
  对方不动如山,看着我们,我们也沉默地看着他们,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谁先动,谁就失去了先机!
  终于,对方的马队中缓缓驰出来一匹格外高大的黑色骏马,骏马背上是一名格外高大的男人!
  ——草原男人!


  那一身服饰正是典型的草原游牧民族的皮袍、皮裤、皮靴,看似和平常的草原人没什么两样,但他器宇轩昂的气质却不是平常衣服可以掩盖得了。他身上还搭配着一条从腰间斜披到肩上的整条动物毛皮,如果在现代,动物保护者协会的人能用唾沫把他淹死!
  年龄在三十左右,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神情,五官是草原人特有的立体粗犷,却又格外森然!
  可是我现在脑中也只能闪过此念而已,因为我丝毫也不敢轻忽这草原男人在夜空下依然灼灼闪亮的眼睛!
  草原男人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仔细地打量着我们这一行人的衣着、长相、以及带来的近十车货物。
  “你们——是天日朝的人?”他终于开口,竟然是一口标准的汉语,声音低沉动人。
  听说草原男人都会唱歌,估计这个男人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们是天日的商人,只是来这里做生意而已,绝对没有恶意!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我抱拳,礼貌地询问。
  通过我的观察,这个男人怎么看怎么不像匪徒,以他的气势看来,说不定是个草原上的贵族呢!我还是小心应付为上策!
  “商人来草原上做什么生意?”他依然面无表情,但话语中却透出一份轻蔑。
  “听说草原上的人们都是用马匹羊毛羊皮等等到附近几个城镇换取一些生活必用品,可是那里的商贩往往要价很高,却只给他们质量很差的东西,用不到一段时间就坏掉,草原人们不得不重新去买,这样一来二往,对草原人们来说,损失不小!我这次来这边,就是给这里的人们送来了物美价廉的东西。”我慢慢叙述,仔细捕捉男人的脸色。
  只见他脸色一沉,“那些都是你们可恶的天日人!”
  “草原上的优良马群中偶尔还会出一两匹不好的马,何况堂堂天日王朝,出一两个宵小之辈也情有可原!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商人都是一个德行,我既然敢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当然也不会为了一两件不好的东西毁了我的名誉!”我微微一笑。
  我的话在他心里起了一定的作用,他的脸色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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