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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剑记》就是这样一本小说,它有绝大多数女性向YY小说的特点,在男性人物塑造上尤其有代表性。
先来看男主角,男主角是典型的外表懒散内心坚贞的保姆男。据说男性理想中的女性要出得厅堂下得厨房上得卧床,其实女性对男性的期待也差不多,他要“出得厅堂”―――要有型。要“下的厨房”―――要温柔,要上得卧床―――要对女主坚贞不二。所以男主角摩萨要有银白色的头发,要有懒散贪吃的性格,要对女主无限包容―――虽然女主白痴到让人提不起一点激情,但是作者还是找了个“前生注定”做理由让男主爱上她。这种外表懒散内心坚贞的保姆男在两年前大流行,记得那一时期的小说如《天庐风云》里的艾里,《精炎战记》里的帝瑟都是这样主角。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天庐》和《精炎》里的主角有丰富的细节,有血肉,而本书只剩下一副骨架。
再来看第一号配角,和摩萨有过命交情的明。不能不说,女作者对男性之间的交情理解的实在怪异啊。比如这一段:
前面的魔族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转过头来。那是一张典型的魔族脸孔,精致的五官仿佛用大理石雕刻而成,隐隐透出一股王者的气息,但那对深紫色的眸子中却包含着痛苦的挣扎。那一刻,明的剑松了下来,他只觉得浑身乏力。那明明是从未见过的面孔,可是那脸型,那神采,每一样都那样熟悉……“你是摩萨!”明不愿这是真的,可他知道,他绝对不会认错,尤其是他,他早已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兄弟啊。“对不起……”熟悉的声音在明的耳畔响起,接着,他看到他吐出了一口血,然后,紫色的眼眸黯淡了下去,缓缓闭上了,摩萨的身体开始顺着墙壁下滑。本能的,明一把将他扶住,这才看到了他手中紧握的药瓶。“你这个笨蛋!”不知是在骂他还是在骂自己,明的眼中有了水气。“兄弟,你一定会没事的。”明说着,一把把他搂紧,使两人的心可以贴在一起。“我的债还没还呢。”他的脸上突然露出了微笑,不过比哭还难看。
BL的味道十足,如果单抽出来,真以为是哪篇耽美文中的段落。
一般来说,这类小说里总有一个男人成为男主的朋友兼情敌,如果男主是光,他就是暗,如果男主是暗,他就是光。如《天庐》里的维洛雷母和艾里,《精炎》里的修和帝瑟。但是在本书里,明只是一个配角而不是情敌,他因为对摩萨的情义而守护着蕾雅。作者连三角恋爱都不愿意写,想必是要维护爱情的纯洁吧?但是这样一来,明这个角色就成了十足的陪衬,他是冒险队伍里的肉盾,除此之外,别无用处。
除了情人,肉盾这两种生物以外,“大哥”这个角色也是女性YY小说里必不可少的角色。《天庐》里的萨拉司坦和本书里的尼恩何其相似,一次次的将妹妹逼到绝境,却在最后得到了原谅。“虽然我一直在伤害你,但是内心其实是爱你的”,女主角总是因为这种乱七八糟的逻辑原谅别人,因为在女性向YY里,爱就是赦免令,一切罪恶都在所谓的“爱情”之下烟消云散了。
情人,肉盾,大哥是《魔剑记》里男人的形象,实际上也谈不到什么形象,只是三个符号而已。作者没有兴趣塑造人物,她需要的不过是一些拿来装点的美型人偶。所以女性向的YY也终究是YY,尽管它没有男读者熟悉的争霸天下左拥右抱!
一些女作者私下交流的时候曾经和俺说:YY怎么了?你们男人能YY女性,咱们女性就不能YY男人?俺回答:这种YY实际上仍然是男权社会的遗风,男人以征服世界为光荣,女人以征服男人为光荣。看似将几个小男人在手中捏来捏去,其实已经把得到男人的爱情当作女性存在的唯一意义。俺认为象卡门,郝思嘉那样才是独立自由的女性,而不是一个因为得到了廉价爱情就沾沾自喜的小女人。
回帖二
给作者单回一贴:
女性作者写的小说里,能超越YY的的确不多(不是贬低女作者,男作者能超越的也是凤毛麟角),清水派和虐派虽然看起来是两极,但是骨子里一脉相承。好在也不是没有,也有一些小说能让人在庸俗化言情之外得到一些快乐。比如英吉沙的《衣橱》等几个短篇。
关于读者未能象作者期待的那样去理解文字信息,的确是一个大问题。俺想这是两个方面,第一读者和作者的经历修养不同,无法和作品产生共鸣。第二,作者本身掌握的词汇不够和表达方式不妥,没有将自己的本意表达出来。
如果是第一种,那么就要避免自己的作品过分小众化,不要弄到跟朦胧诗那样无人问津。如果是第二种,那么就要多掌握一些词汇,多修改。
另外俺感觉你小说里套路化的东西太多,没有什么惊喜。比如雷雅的迷糊小魔法师的形象,实在是写滥了,您不妨想想,除了“迷糊”“温柔”“有牺牲精神”之外,还应该给她安排一些什么细节,总之要让她变成与众不同的“人”。在辞藻上也需注意,应该力求不同,别人用过的桥段尽量不用,别人说过的台词尽量不说。
要让读者在你的小说里不断得到惊喜,读者才有兴趣读下去,俺感觉千毒之王里你就做的好的多。
——傻熊苯苯
书评区 书评3
小说我看了,提点意见:
嗯先看的简介,第一句就很有你的style——吃,汗一个,文章中还居然有个什么“糖醋XX”,果然有大家之风啊~~威胁的话语也是三句不离某个字,人物的年龄有点太young了,再加几岁应该会有更多的人看的。
从你小说里我嗅到了浓浓的游戏的味道,魔界不仅分区,而且连人物、魔兽都分级的,强!还有几个词:吟唱——幻想里术士的魔法攻击术语;幻之杖,加个灭字就是我曾经用过的武器;火系魔法,吟唱时间长但是杀伤力大,一次可以啃掉好多怪的血
后面人物渐渐多了,俺昏;还发现几个错别字。
我觉得打斗场面还是比较精彩的,气势都写出来了
中间开始好看了,不过感觉和前面的东西有点断档,连接不是那么紧密呀~~
……………好…………长………………………
……………好…………长………………………
…………真的好长啊…………………
其实还比较有意思的,既然开始了,就要坚持下去,至少给我个交代,把你设计的人物都给找个好归宿呀。语言挺幽默的,而且觉得你的故事情节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突然想到了搜神记。虽然有些词汇看起来弱了点儿,但总体来说还是颇有profession,不错啦,很期待后面的发展哦。
——友张灯结彩评
书评区 追忆篇
《魔剑记》诞生日:2003年8月4日
曾用名:漫游人间(此名使用一周后夭折。)
以下为最最原始的错漏百出自相矛盾惨不忍睹的旧章节,冰翎非常惊讶的发现它们居然还能在网上找到,本人电脑都已经因为更新换代若干次而片字不留了。
现在把它们放在这里仅供怀旧,不喜者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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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漫游人间
作者:冰翎
简介:乌龙大法师蕾雅。安塔具有十分之十一的魔法失败率_包括还没发出的那个,却是长老级的人物。视食物如生命的慵懒男子竟是暗黑魔王。对生命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禁忌的爱情,身不由己的使命交织在一起,各人的命运将走向何方?
第一卷初到人间楔子
“我向往光明,更向往阳光下的世界,因为那里遍布美食;总有一天,我会将那块土地纳入我的版图。”修长的手指合起了这本《洛博基斯语录》。“父亲啊,您的心愿也是我的心愿啊!”银色的长发随风舞起,紫色的双瞳映出地狱腥红的天空。
“老头儿,瞧着,我会尝遍人间的美食!!”随着脚下六角银纹的转动,俊逸的身影消失在黑色的旋风中。
魔王殿:
老三:“老四这次又上哪儿吃呢?”
老二:“吃遍了魔界后他自然是去老头儿钟情的地方。这次我们四个要在那儿团聚了。”
老大:“他总记着老头留下的上半句,我们却是记着下半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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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无害的地狱三头犬和嗜食如命的男子
“黑森林,位居大陆十大奇迹之首,其历史可追溯到创世之初。它是大陆上唯一没有结界的魔法森林,却拥有世界上80%的A级魔兽,几乎所有的肉食植物,以及二十万种不明生物(保守估计),是大陆上历史最悠久,危险物种最多,保护最完好的地区之一,其中生活着包括暗黑魔龙(AAA级)在内近十种濒临灭绝的黑暗生物,地狱三头犬(AAAAA)等传说中的地狱特有生物,吸引了广大的探险爱好者,被誉为‘人间的地狱,冒险者的天堂’。”——摘自《世界大百科全书》人文地理分卷。
“好闷啦,世界上生物密度最高的地方也不过如此啊。”说话的是一位魔法师,这是从她头上的尖帽看出来的,虽然那个尖儿已无影踪,而且她身上的袍子绝不亚于丐帮的百衲衣。但从污垢下的白嫩皮肤,额前的金色发丝和那对深蓝如海的眸子可知她有着高贵的血统。她面前的可爱精灵更证实了这一点——那是一只有着金色神光的上位精灵。
在以她们为中心的直径一公里的圆内,一片焦黑。(为可怜的花花草草集体默哀3分钟)
“拜托,蕾雅!如果再来一次火炎爆,黑森林就成了火森林了。到时候大陆自然环境保护协会又不知要罚你多少了。上次是把水之幻使成了水龙破使旱地洪水泛滥罚了312金币,上上次使照明魔法光焰舞变成了金蛇舞引发油田火灾罚了567金币,上上上……”下一秒,头被插入地下。(蕾雅:魔法成功率…10%,暴力成功率99%——有暴力倾向…_…!)
“松口,松口!小心我揍你!”
“嗷呜——嗷呜——”
远处传出了争执的声音,似乎是一名男子和一只幼兽。
“竟然有人公然在保护区内虐待动物,真是誓可忍孰不可忍!本小姐近日要为民除害!”于是只听“呼”的一声,已没了蕾雅人影,只有满地狼藉。
“唉,这个月我的奖金又泡汤了。”(蕾雅每月的结余有80%归精灵莎娜所有,这是当初订立契约的交换条件之一,因此莎娜常抱怨被骗上了贼船。)
“卡洛,松口!”
“不要啊主人,我都三天没吃啦,好歹我也是5A级呀!”
“是谁求我无论如何要带你出来啊,是谁说会乖的像猫一样啊,八大戒律你又忘了吧,嘿嘿……”
看着男子越来越灿烂的笑容,“弱小”的地狱三头犬凭着一千三百年的经验知道危险正在临近,它一边松开口,一边傻笑着小心地向后挪动。
男子看着回到手中的金黄炸鸡腿,两眼闪着幽幽的绿光,狠狠的瞪了狗狗一眼。“要不是为了防止泄漏身份,我就要品尝一下红烧狗肉了。”于是不再理会瘫在地上的家伙,对着鸡腿一口咬下去……
“轰!”
蕾雅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被她的火炎爆击中的可怜家伙似乎饿了很久,竟用身体护着了鸡腿,誓死不放,以致于深埋在了泥土里(美味的鸡腿,令我不能自拔)。而她保护的“弱小动物”竟是最可怕的魔兽地狱三头犬,此刻正骄傲的立在坑边(以大欺小,报应来了liao)。
金色的精灵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蕾雅,你又弄坏了什么花花草草?”
“不~~是~~”蕾雅直盯着脚下不敢动弹。
莎娜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是一只多么可爱的小狗啊,湿漉漉的小鼻子在魔法袍下捅来捅去,绒绒的小耳朵耷拉在脑袋上,不时的用黑溜溜的大眼睛瞧瞧她,整个儿一圆滚滚小雪球。于是她情不自禁的飞落它身旁。
“不……”蕾雅还没来得及说出“要”字,小狗已吻上了莎娜的脸颊(精灵美女耶)。
“好可爱,你瞧”莎娜一把将它抱起塞在了蕾雅的怀里。
虽然不明白一只地狱三头犬怎么成了无害的小狗(为搏美女一笑,牺牲这点儿算什么),蕾雅还是抵不住诱惑,“留下来吧”蕾雅在心里说。于是一人,一犬,一只精灵踏上了前进的征程。
咦,似乎忘了什么——(话筒对着可怜的男子:“您不说点儿什么吗?”没追求的男子满足的舔了一下鸡腿骨:“真香!”)
话说蕾雅迈出了她前进征程的第三步,突然踢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一只脚。粗线条的蕾雅终于想起了可怜的男子。“那个~~啊~~我不是故意的啦~~拜托你放过我吧~~~~我什么都答应你。”
“什么条件都可以?”(正好鸡腿吃完了)
“啊~~不不~~除了钱,这个,你要知道,我很穷的啦~~~”
“我对那个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