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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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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沉醉
一个不可抗拒的好贴,让我追到一个叫沉醉唐风的论坛,然后被极醇厚的唐风给醉的沉了,直沉出这样一个长长的故事。
现在就传这个贴子上来,期待看完之后书友们会喜欢。然后,或者就随我沉到唐风里。
正文:
从《随唐英雄传》到李世民(原创JARI)
听单田芳评书长大的人,野史观大于正史观;好好上历史课的学生,恨史心大于好史心。很不幸,我就是这种人。譬如我爱文字胜过爱文学,爱旋律胜过爱音乐,爱歌词胜过爱歌曲,我爱故事胜过爱历史。
但是在看《贞观政要》的过程中,我却忽然发现了正史比野史更有趣的地方,帝王比草莽更英雄的地方,官宦比侠客更机智的地方。不过,这一切发现的起因却是因为喜欢上郑国霖所演的李世民,继而对这个历史上出名的君王有了难以遏制的好奇心。如今,《贞观政要》、《新唐书》、《资治通鉴》乃至《说唐》、《秦王破阵乐》都收入了囊中。
整个唐朝,从高祖到哀帝,从武则天到杨贵妃,从文成公主到唐僧,我都想知道。然后,及隋,这个“天之痕”发生的地方,莫须有的杨拓宇文拓和杨素宇文化及的关系,及宋,陈桥之变,黄袍加身的传奇,及汉,同样的盛事之朝,和贞观的对比,及更远的朝代与神迹,我的好奇,无限量的发生。
这一切,来自一部内地的电视剧:《隋唐英雄传》,全剧以秦琼的人生来带动剧情的发展,但偏偏秦琼是剧中最没有戏可演的人物,什么小孟尝,什么十三太保,好像走过场,有如一个套子,人人都可以往里面钻,其他人都比秦琼活的有色彩,连同空气里冒出来的那个单冰冰,也比秦琼那个奇奇怪怪命苦老婆肆意汪洋的多;罗成虽然有点小家子气,好在回马银枪不失俏罗成的英武;其余众人,虽然有的扮相猥亵些,却都有鲜明的个性,最后生命所得之皈依,都能让人发几声唏嘘。
古来话本,并没有把李世民放在至高无上的主人公地位,这部隋唐也不例外,后半部才出现李世民甫一露面,只是个太原公子,穿一身白色锦缎,总有些挥洒不开,所有机智,多似急智,和史上那个18岁便参与反隋立唐之秦王并不相符。
这个貌不惊人的李世民却在随后的剧情中一点点丰满起来,他的温润,他的仁义,他的风度,他的胸襟,慢慢展开,慢慢充沛,将看官的心全部占据,叫人去信,有这样的李世民,成就那样的平王制寇,有这样的李世民,在历史的洪流中站在了玄武门的前面,有这样的李世民,被天之命和民之命推到了大唐的王座。
这个李世民可能有点“啰嗦”,把“以民为天”挂在嘴边(让人想到以德服人),对程咬金秦琼他这么说,对王世充也这么说,嫌他单纯的紧,却又对他深信,他用心交付,你怎么忍心去怀疑。
这个李世民可能有点“软弱”,元霸大败瓦岗军,让“农民起义”的胜利成果毁于一旦,两行清泪,叫人哀而不伤,知他有心,更盼他有力;李元吉敬酒弑兄,他红着眼睛,强忍泪水,叫后来懋公之言,更有信力。何须再退让,大唐要的是英主,不是第二个炀帝。
这个李世民,还把自己放的很低,一声声恩公,平白里把个黄海冰又叫老了十几岁,让人最不爽这二人站在一起的情形,可又只好任了他去,因为他就是这样的轨迹,断开了,反倒不行。对尉迟恭,遭遇莫名其妙的胯下之辱。尉迟恭为何还要轻慢李世民,并无交代,但就是这无厘头的一段剧情,反倒成就了李世民在全剧中的华彩。他越将自己放的低,拿的下,却越是将他胸怀中的英气阔得开,一副俯仰于天,无愧于地的好气派!他膝跪在地,声却叩在你心,每行一步,便再叩一次,他的至诚在嘴角挽成笑,他的自信在眼角凝成瑰亮。你的眼,被他的眼波全部吸引,你被他叩的心软了,你听到你血液里澎湃的声音,听到骨骼不自制的移动,你怎再能,让这诚心拳拳之人,再受任何一点一滴的怀疑?你怎再能,将这可负前程之人拒于千里之外?你屈膝,在他的面前俯下,他反手托你,期待成真的把握了这结局,相视一笑,恩怨俱抿。君臣之谊,在这一刻牢不可破。
这个李世民,不失英武。虽然在杨林元霸秦琼罗成面前,他的武功只能用稀松来形容,先被尉迟恭“劫持”,随后是御果园被单雄信追打,堪称狼狈,但就是在这种武功平庸的设定下却敢于身先示卒,和大将出城迎敌,不胜不归,众将士之前,歃血以盟,眉间的坚毅,咋见天策上将之影,此时秦王,放手相搏,毫无顾虑,再不是当年的太原公子,炀帝所赐的秦王了!只是有一点煞是无奈,非要个秦琼拿腔拿调的来奠定胜局,不过,丝毫掩盖不了李世民的光辉。他才是真命之王。无他,便没有平四王;无他,便没有瓦岗降唐;无他,刘武周和王世充或借突厥之利各居一方;无他,又何来魏征之谏流传千古;无他,贞观或只是泡影一场。
这个李世民,终于战在了玄武门前。尚未决定,只是去面对,徐懋公的皇封兵器有如伏笔,馋臣奸佞一并打之。我终相信是历史的潮流把他推到了和兄弟相残你死我活的境地里,玄武门事件本身没有对错,完全是时势相迫,两股力量的碰撞,更强大和智慧一方才能够获胜,至于其他伦理和道德上的研究完全可以被贞观之治所盖。
历史选择了李世民。
这个李世民,因了秦琼,得以获得父王的支持,因了程咬金徐懋公,坚定了建立利民之国的思想,因了李建成一句话,决心以兄弟命换天下太平。前面千番婉转,思索再三,后面一句杀字,短促而出,那句“儿臣,无话可说”犹在眼前,仍是难以一言以道明的情绪,仍是简单的用一句话归出了结局。无论他的心如何挣扎,终要决定。只是每一次,都不为了自己。
这个李世民,在最后终于把自己放下来了,高祖前,世民喝止程咬金说出真相,无奈而凌厉的眼神转回来,无言而跪。李渊迟早是要知道,瞒也瞒不过,却不知道怎么说。终于真相揭晓,李渊震惊,强要他亲口说出,此事,愧疚于父兄,无愧于天地。难以回首,想要忘记,却还是要说出口,好像不说,是比干未死,说了,便订了结局,想要的和不想要的结局,
登基后,整个《隋唐》便嘎然而止了。却似乎有东西挥之不去,是初见秦王时的一点失望,是为民流泪时的一点唏嘘,是收复尉迟恭时的尖叫冲动,是玉带门事件的欲说无言,是战刘黑鞑的凛然豪气,是玄武门事变的万宗归一。
忽然便想知道,究竟有怎样的李世民,可以搜罗如此众多的英雄与帐下;有怎样的李世民,于玄武门杀兄弑弟;有怎样的李世民,纳建成手下魏征为明镜;有怎样的李世民,建立一个贞观盛事的伟迹。
真正的李世民弯弓射雕,风姿飞扬,骑射功夫在军中属于上乘。弓箭异于常人,威慑至海外,尝有人拾箭以供奉。
真正的李世民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屡屡上演以弱胜强,穷寇犹追的好戏。身先士卒,尝绝处逢生,突围反败,为了大唐一统天下立尽战功。
真正的李世民知人善任,礼贤下士,罗致人才不问出处。英雄间惺惺相惜,君臣间肝胆相照。士为知己者死,魏征固有旷世之才,在李建成手下,无法挥洒万分之一。李靖哪怕花甲之年,仍要为太宗尽力征战。房玄龄,杜如晦,从秦府谋士到贞观宰相,莫不为昔日秦王,今日太宗鞠躬尽瘁。
真正的李世民虽然不会把以民为天挂在嘴上,信奉以静养民,克俭守德,纳良谏,重德行,不任性妄为,能闻过则改。
想见他的飞白,想见他的破阵之舞,想见他与魏征有点搞笑的宫廷辩论,想见他与长孙的长情。
想见,玄武门前,全部的真实。[ 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Com]
可是,我辈又怎见得一个真正的李世民,一个真正的旷世之君!
在故纸堆里找寻关于他的只字片语,简单的、偏执的、溢美的、雄武的,残忍的,淡定的,堆砌的,反复的,矛盾的,鲜活的。
我看《说唐》,看不得他被在老君堂里被程咬金逼得走投无路;看得他御驾亲征,自言先皇在时常常带兵现在再带带也无所谓。
我看《唐太宗传》,看他叫嚷“魏征每庭辱我”看得直笑;看承乾谋反,他因立泰或治而自伤乃哀叹;看他因失晋阳公主而日十数涕几愈同悲。
我看《贞观政要》,以他能忍魏征那个饭泡粥的滔滔大论为“坚忍”,剪须为药为“煽情”,粘奏书于墙为“优等生”;每次掩卷,都要想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皇帝?
纵我不识别世之君,纵我没有比较和参照,我依旧认定了,李世民是几千年来最奇魅的皇帝。
欲谢锅子,虽然他演绎下的李世民和我心目中的李世民相去甚远,但是那也是个丰润优质的偶像,将天真的理想化作现实,就是这样一个无暇美玉般的秦王殿下引致我去找寻那个真实的李世民的身影。
看完st多日后,我仍旧会不时地重看收服尉迟恭的那一折,锅子的眼神,实乃大小通吃、老少咸宜,居家履行,宽怀舒心的必备良药;而在今月曾经照古人的夜里,思慕起李世民来,又充满了神往。是郑国霖成就了我对李世民的“景仰”,但是锅子的明丽笑容,依旧难忘。他们是平行的线条,是在心里不同的地方滋长的风情。写到现在,不知道是写锅子多一些还是李世民多一些了。
一个契子,引发一系列高潮,却不会有终结。锅子对我而言是这样,李世民也是这样。
故事 故事
==故:老,旧,过去的。
故事:旧事,过往的事。
*冰蓝*
冰很澄澈,冰蓝的色泽也很澄澈。只是冷,并有堕落而无望的气息。
魔,这是一个流淌冰蓝血液的族群。他们容颜无瑕情感空乏,唯一的信念是变强,成为最强。肆无忌惮争强的结果,是他们毁了自己所在的天地。宇宙中流浪,不得已下结成同盟,共认其中最强者布达为魔族的王。并将咒誓血印为剑,用此不可抵抗的力量保证布达不朽的王者地位。
流浪的魔族走近了人类的天地,这片天地上美丽丰硕的环境是他们要的;与他们外形相似而情感博杂力量低微的人类也是他们要的——棋子、玩具、和奴隶。布达挥一挥手,魔族兴奋而贪婪的叫嚣。他们知道,走进那片天地,降落人间,他们就有了比原有天地好太多的乐土。
*桃红*
桃红,桃花的红,温柔妩媚,漾在春风里,有绮艳的生机无限。
他们自称白族,因生与俱来如雪的白衣和月光般的银发。而人类称他们天人白衣——从不见容颜,连双眼也被遮在层层轻纱里,他们的美丽无极全由白衣勾勒。而只要白衣显现过的地方,绿满山川鲜花遍野,一切悲苦哀愁消失,笑语欢声久久不绝。
这是白族,他们桃红色的血液有最神奇的生命力,只一滴便可以让方圆十里内所有衰败枯萎青春焕发。在那些贫脊的土地上,他们挥扬的鲜血在一瞬间化成树树桃花。夭夭桃花灼灼起舞,引来蜂蝶、百鸟、百兽,当百余天后桃子结实,人世间便多了一方乐园。
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但确定守护人世兼爱天下是他们生存的唯一使命和全部意义。每当他们中有人用尽最后一滴鲜血,化为漫天飞舞的桃花,都将被族人们简单而庄严的祭礼。那时候,祭礼者和被祭礼者都同样安然详和,并因这种生命预期中的完满而欣慰欢然。只是这一次,当一个人为一整个族人祭礼的时候,简单庄严依旧,坚定而决绝的气息却取代了那些曾有的安然自在。
可怕的魔族在不远的天外,与人世的距离渐渐缩小到让这个天地开始不安的颤动。白族那天地间最神奇的生命力于人世这场劫难无补,他们桃红的血液势必被溶入魔族的冰蓝里,将魔族原只几百年的生命延期到无限长。
飞扬的鲜血,消弥的生命,温柔的白族用最炽烈的方式凝结成不死的精魂。
当漫天飞舞的桃花终于落定,最优秀也是最后的白族从桃花深处飘飞而起。微笑着,她对身下绵延万里如霞似锦的残红挥一挥手,白族的精魂在她身上流转成七色的华彩。
这就出发吧,用爱之誓约去为这个天地的未来做最后一搏。
*水晶紫*
紫,一种高贵而神秘的颜色。
水晶紫,高贵神秘、澄澈深遂,岁月流经、凝练的魅力成就最绚丽的传奇。
水晶紫的血液,属于苍狼大地上同行旭阳的身影。他淡漠的漂泊,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