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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天连忙下了天桥,悄悄的跟在吴昕后面。方天以前也只是从吴昕的名片上知道她的公司地址,至于她的同事,则是不认识的,此刻也不必担心被吴昕在门口分手,四散回家的同事发现。
何况现在方天的身材和身高相比于以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是以前的熟识之人,仅凭一张熟悉的脸,恐怕也不敢上前相认。
欣鹏大厦门口就有一个公交车站,有一趟沿江专线,可直达“海上明月”小区。
本来方天也劝过吴昕几次,说现在房子也有了,身上也有些余钱,虽然自己暂时还没有买车,但也没必要再挤车遭罪,完全可以打的来回。
可是吴昕只是不听,依然一如既往、乐此不疲的挤车上班,一如以前方天穷得叮当响的日子。
方天也不好多加干涉,只是心中对吴昕更生怜惜。
现在如果吴昕要回家,以她的风格,直接上沿江专线就可以了。
只是结果却出乎方天的预料,吴昕在和同事分手之后,单独上了一辆出租车,缓缓驶入下班时刻拥堵的车流中。
方天也连忙拦了一辆出租车,指着前面不远的吴昕那辆出租车,说:“师父,给我跟紧了。”随手从钱包中抽出一张百元大钞,丢了过去:“到时车费我会另外给,这是辛苦费。”
记得刚开始有钱时,方天打车刷卡时还难免心疼,只是生活就像强奸,无法反抗就要享受。何况有钱远比被强奸来得舒服,方天自然很快进入角色,也慢慢有了一些有钱人的派头。
无利不起早的司机见方天如此慷慨大方,知道自己遇上了豪客,精神为之一阵,欣喜之下,一通临海本地话脱口而出:“您放心,我驾龄二十多年了,车技好得不得了,前面的车绝对不会跟丢!”
方天在临海市呆了三年多,对临海市本地话也还是一知半解,讲得慢一点,还能听懂基本意思,要是讲得快了,就跟不上了,要他说出来,就更是不行,就是几句简单的日常用语也是讲得别别扭扭。
现在像司机这样机关炮一样的把临海话发射出来,方天只有挠脑袋的份。
方天没有听懂,也懒得理司机说了什么,做为业务出身的他,大多时候更相信钞票的魅力。
司机见方天不吱声,更加全神贯注,盯紧了吴昕的那辆出租车。
跟了不多久,吴昕拐进了临海市有名的餐饮一条街,下了车,进了一个江城美食餐馆,这参观主打的吴昕老家江城的特色小吃。
方天丢了五十块,也不等司机找,下了车。在对面一家烧烤店中中坐了下来,仔细盯紧吴昕的行踪。
吴昕要了一盘热干面,正是江城的特产;可是方天在江城大学时,在同寝室一个江城哥们的怂恿下,要了一盘。自打那次以后,任那江城哥们鼓吹热干面如何好吃,方天都是嗤之以鼻,再也没有尝过。
想不到吴昕对热干面情有独钟,方天有些意外。大学时期,吴昕是中天大学文学院中文系文秘专业的学生。
中天大学是中天省的省立大学,而江城正是中天省的省会。
方天大一时寂寞无聊,便常去找高中时候玩得较好的女同学王红玩,王红也在中天大学念中文系文秘专业,和吴昕是同班同学,而且住在一个寝室,并且成为死党。
每次方天去蹭饭吃时,王红都要把吴昕带上,一来二去,方天和吴昕就相知相恋了。王红现在还是以方天和吴昕的月下老自居,每次和吴昕、方天通电话时,都要调侃他们一番。
方天意外的是,在江城两个人相会碰面时,吴昕从来没有拉他去吃过热干面,要没有要求过方天,让他请她吃热干面。方天还自以为吴昕也像他这个外乡人一般对热干面深恶痛绝呢。
也许是方天和王红当着吴昕这个江城女孩的面,肆意调侃热干面的次数太多,吴昕一直把方天的喜恶默默记在心底吧。
方天对自己的自以为是涌起羞愧之意,心头一个声音在呐喊:吴昕,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你到底还有多少秘密在瞒着我呢?
通过窗户,方天清楚地看到吴昕和服务员起了争执,吴昕对着那盘端上来的热干面指指点点,方天他当然听不到吴昕在说什么。
后来服务员又把这盘热干面撤了下去,过了一会,又重新端了上来,吴昕才埋头吃了起来。
吴昕吃完面后,又逛了一会商场,试了几套衣服,却没有买下来,只是试试而已。
大概逛到八点半的时候,吴昕居然拐进了大象路,临海市有名的酒吧街,只见她径直进了一家酒吧。门口的侍应生似乎已经认识她,朝她点头微笑,吴昕也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那酒吧的名字叫红玫瑰,在大门两旁各插了两束玫瑰,鲜艳欲滴。
方天远远缀在吴昕后边,见她进了这家门口霓虹灯闪烁,色彩暧昧,透过门缝隐隐有劲爆的迪厅音乐传来的酒吧,有些准备的心,还是大吃一惊!
第三十九章 玫瑰酒吧
方天也连忙进入红玫瑰酒吧,入耳的是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酒吧中灯光闪烁,光线摇曳黯淡,置身其中的人都染上了几分若即若离、虚实难辩的神秘梦幻感。
好在方天视力不受丝毫影响,扫视全场,很快就发现了吴昕。
此刻吴昕正坐在一个角落里,独自一人,占了一张桌子,桌上放了一瓶啤酒,吴昕手上正抚着一个玻璃杯,低斟浅饮。
脸已砣红,眼神迷离,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身体随着音乐有节奏的晃动。
方天又是大吃一惊,他心中最为清楚,吴昕对酒精过敏,是一沾酒就满脸通红的人。而且不仅仅是满脸发红,她是沿着脖颈往下都会发红,掌心都会发紫。
正因为如此,吴昕很少喝酒,无论是啤酒、白酒还是红酒。
在方天的记忆中,吴昕只喝过两次酒,一次是在大三那年的十一月十一日光棍节那晚,吴昕和方天选了一个不错的餐馆,两人各要了一杯鲜啤,庆祝了一番。
一是庆祝吴昕的伟大献身精神,在一年之前的那个晚上,向方天这个已经二十一岁的光棍,献出了自己已经保持了二十年的贞操,将方天从光棍堆中解救出来!
二是庆祝方天成为男人,告别光棍生涯一周年。
方天窃以为,虽有女朋友但还没有品尝到女友滋味的人实质上也还是光棍。
从青涩男生到成熟男人的转变,本质上就是从光棍到淫棍的蜕变。
那天晚上,方天和吴昕酒足饭饱,尽兴而归,归的不是各自的寝室,而是去了宾馆,开了房。
方天尽情蹂躏着吴昕被酒精刺激得发红发烫的身体,吴昕则在方天的抵死冲击下放声呻吟。
就这样,两人为彼此的一周年纪念日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吴昕另外一次喝酒是在大四时,他们班的散伙会上,方天做为家属也参加了,实则是护驾。
那晚吴昕喝了酒,不光喝了啤酒,而且还喝了白酒,方天拉都拉不住。
最后,很多人都醉了,一个个东倒西歪,不分男女,抱作一团,失声痛哭。
方天是局外人,酒喝得少,还保持着高度的清醒,但最后还是被吴昕班的男男女女拉入圈中,抱了个遍,肩头洒了不少清泪鼻涕。
他也趁机揩了不少女生的油,温香软玉,一个个主动投怀送抱,着实享受了一把。
恨不重新高考一场,投身中文系文秘专业,好在临别散伙之际,女孩多多,拥抱多多,偷享这无边香艳之福。
吴昕的死党,方天的高中同学王红最后左手牵着吴昕,右手搂着方天,口齿含糊,语气娇懒,要他当护花使者,把她和吴昕送回寝室,弄得头脑清醒的方天尴尬不已。
只是早已喝得满面潮红,歪歪扭扭的吴昕却和王红有说有笑,一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
后来方天隐讳的提起,吴昕却说关于那天晚上后来做了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实在是醉得厉害。
紧接着还有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吴昕居然从包中拿出一盒烟,点燃,深深迷醉的吸了一口,一个一个的烟圈从她的嘴中吐出。
此刻置身暧昧灯光下、藏身缭绕烟圈后的吴昕的脸,以方天的视力之好,也变得如梦如幻起来。
仿佛她是来自九天仙境,脚踏霞云,彩带飘飘,仙气环绕的仙子;
又宛如她是出自地狱深渊,口喷黑雾,毒气氤氲,叱诧风云的魔女。
熟悉的吴昕早已经在这飘摇不定的灯光下,在这袅袅上升的烟圈中消失不见。
一个人,如果在短时间内吃惊的次数太多,他反而会平静下来。
也许是死到临头,大彻大悟的平静;也许是破罐子破摔,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平静。
此刻的方天就是这样的平静,接二连三的惊讶已经蛰伏,化成或许灭亡,或许爆发的沉默。
渐渐的,酒吧的人多了起来,主持人站在中央舞台上,高声大喊:“动起来,跳起来,释放我们的闷骚,展现我们的淫荡!今晚,将是我们的不眠之夜!”
煽情的声音随着摇晃的灯光洒在每个人阴晴不定的脸上,有如见血封喉的毒药,阳春化雪般融入酒吧中一众男女的心中。
大部分的人如洪流般从舞台的四面八方涌上舞台,吴昕也是其中一员。
只有方天依然沉默,沉默在酒吧的一隅。
歇斯底里的音乐,歇斯底里的人群。不管熟悉抑或陌生,都挤成一团,一个个搔首弄姿,或微笑,或沉醉,或喃喃自语,或野兽咆哮。
音乐终于停下,舞步也随之终止。
只有一个人还在继续,脖颈头颅好似弹簧一般灵活,摇晃甩动,短发飘舞,遮住了大半张脸。
身体和脚步依然还在随着已经停歇的音乐扭动,踢踏。
掌声响起,是那些早已停歇的人们在为这个女孩的精彩和忘我鼓掌。
热烈的掌声把女孩拉回了现实,她终于停了下来。
方天瞧得清切,这个女孩,正是吴昕!
其他人正要四散走下舞台,回到座位,继续其他节目。
一个声音响起,宛如杀猪般嘶哑:“小妹,这么有激情,我来陪你再跳一会如何?”
这声音传入方天耳中,他悚然一惊,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酷似吴昕被绑架那晚打电话给他的男子声音,至今方天还只知道那是王宏远的手下,却并不知晓他的名字叫王飞。
没有人会有多少兴趣去追查自己手下冤魂的名字,失败者多是无名坠落的下场。
那一匕首下去,方天已经把他当作结束。
方天仔细一看,哑然失笑,原来是自己多心了。这发声的人却不是那晚打电话并被自己诛杀之人。
只见这个人长得胖胖墩墩,留了一个平头,后脑勺上还留了一撮长发,染的绯红,一脸横肉,一看就是街头混混。
后面几个痞里痞气的小青年随之鼓掌起哄:“欢迎欢迎,我们大哥也是蹦迪高手呢,和这位小姐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吴昕此刻已经愣了下来,不知所措,呆立在台上,不言不语,若有所思,仿佛心中有些什么东西被牵动了。
第四十章 少妇叫床
那些混混又随之起哄:“老大,赶快上,人家小姐害羞,当然不会开口邀请,但沉默也就是答应啦!”
“哈哈,小妹,我来啦!”那混混摇头扭身地朝吴昕走了过去,眼看就要拉住吴昕的手,搂住她的腰,共舞一曲。
呆鹅般的吴昕突然醒了过来,露出惊恐的眼神:“不要过来,不要!”
双手撑开在胸前仿佛要推开走上前来的男人。
混混置之不理,伸出去的手断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吴昕突然蹲下身来,双手捧头,揪住头发,嚎啕大哭,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我是脏女人,我不干净,不要碰我!”
那声音似乎饱含深入骨髓的痛楚与颤栗,恰似一个灵魂在泥沼中苦命挣扎发出的呐喊,听来毛骨悚然,连在旁边围观的人也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
只是那混混虽然也一愣,却不肯示弱,强笑道:“小妹,说说看,你被谁弄脏了……”
话还没说完,砰的一声响起,却是一只啤酒瓶在混混的头上砸碎了!
那混混一脸不可置信,伸手从额头往上抹了一把,摊开手掌一看,竟然满手是血,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两眼一翻,歪倒在地,晕了过去。
那些围观的马仔见自己的老大被人砸晕,一个个怒不可遏,其中一个大喝道:“竟然敢对我们老大下狠手,兄弟们,上!踩死这野杂种!”
几个人朝刚砸完人,俯身正欲去拉起吴昕的方天围了上去,其中一个马仔率先出手,飞起一脚,朝方天的背部狠狠踹去。
此时的方天哪里会让这种市井小混混得手,背后似乎长了眼睛一般,头也不回,身也不起,抓住那马仔的脚,手一扭,把他绞倒在地。又手上发劲,往前一送,像推一个玩具一般,把那马仔的头恰到好处的撞上晕倒在地的所谓“大哥”的脑袋,又是砰的一声,那“大哥”吃疼醒转,那马仔却差点又晕了过去。
这班人倒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