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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之心 作者:慎独行-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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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时候不是走进一队仆役和侍从,手里都端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的话,说不定他真会这么做。
  早餐很有北境的特色,量很足,但式样单一,也并不精致。每个人面前都摆上了一个用橡木原木制造的盘子,看得出手艺相当一般,边缘处的树皮都没有打磨干净。盘子上放着几颗白煮蛋、两片煎炸成金红色的培根咸肉、泛着乳香的硬奶酪,还有烤热的黑面包和蜂蜜。接下来四个侍从合力端进来整整一大锅牛奶麦片粥,香甜温暖的气息顿时在帐篷中弥漫起来。
  巴布鲁帕把手放在自己面前那碗热粥上面,在溢出的热气中取暖。这个喜欢自称虔诚神职者的矮胖子最重视的就是口腹之欲,嗅到香气的时候让他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白煮蛋周围萦绕着淡淡白雾,培根咸肉上面滋滋的冒着油,这让他的耳朵和鼻子都感到非常享受,当然他的嘴巴更想参与其中,只不过是因为李维还没有入座,帐篷里没有人提前开动,这才让他勉强忍住了立刻大吃大嚼的欲望。
  “很抱歉,诸位,我来晚了。”
  李维的声音从帐篷外面响起,随后门帘挑起,一身轻钢战铠的李维大踏步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几个身影。看到这些人之后,帐篷里的所有人都马上站起身来,骑士叩击胸甲,牧师双手抚肩,原住民首领按照各自部落的礼节,向他们致上最高的敬意。
  跟随着李维走进帐篷的人都是抗击魔灾的真正英雄,即使是那些传颂在吟游诗人小调中的古代英雄也未必能够与他们相比。一身黑色长袍的黑鸦女皇希格菲走在最前面,她和手下的黑鸦女巫是成功诱使翼魔团队出击的功臣,同时也是投掷巨型发烟药炸弹的关键一环;唐纳和威尔普斯紧随其后,两个人都穿着全套骑士铠甲,上面累累凹痕依稀可见,他们腰间佩戴着武器,但是没戴头盔,脸上的表情格外凝重沉郁;格雷斯爵士走在靠后的位置上,从不离身的银杉木长弓斜出肩头,腰间挂着满是破甲箭的箭囊。
  在这几个大家熟悉的面孔后面,还有一高一矮两个穿着炼金术士长袍的家伙,高个子的那个一头蓬松乱发,遮挡住面目,黑色长袍上用金线绣满复杂的线条,形成无数怪异的月亮图案,随着他的行走而忽隐忽现;矮个子的那个还不到普通人的腰际,皱巴巴的小脸上长着两只出奇巨大明亮的眼睛,长袍上绣着一个大大的“4”字。
  这两个陌生面孔让众人交头接耳起来,巴布鲁帕是其中为数不多清楚他们身份的,他将自己的胸脯挺到快和下巴平齐,从声音到表情全都洋溢着骄傲。“那个高个子是黑暗炼金术士幽月大师,矮的是小精怪部落首领四儿,同时也被封为密韵骑士。”
  李维和跟随他一起进来的那些人就座之后,早餐正式开始。由于昨天太过疲累,许多人回到帐篷之后就一头栽倒在床铺上,根本没顾得上吃饭,所以早就饥肠辘辘。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帐篷里安静得很,只听见一片咀嚼的声音,大家全都埋头吃喝,没有人还顾得上继续交谈。
  格雷斯爵士、唐纳和威尔普斯都显得心事重重,只是吃了几口就推开盘子。但是李维显得胃口不错,吃完了盘子里的东西之后才停了下来。看到大多数人都停了下来,仆役们重新走进帐篷,撤下那些残羹冷炙,然后换上来淡啤酒和樱桃红酒,给每个人都斟了满满一杯。
  “男爵阁下,我想应该宣布那件事情了。”
  威尔普斯把身子侧向李维,轻声建议说。
  李维摇了摇头,用同样轻的声音回答说,“先等等,关于菲尔梅耶的事情,还有一位专家应该请教一下。”
  然后他直起身子,朝接近帐篷门口的位置吩咐说。“休斯大人,请您过来一下。”
  相貌俊美的休斯男爵立刻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李维面前单膝跪下,“李维阁下。”
  他垂下头,金发如同瀑布一样沿着肩头落下,“休斯听候您的差遣。”
  休斯男爵的贵族爵位虽然和李维相等,但是却被他自己连同领地一起放弃,宣誓成为李维的附庸骑士,所以李维也没有和他客套。“休斯大人,不要这么多礼,坐到这边来。”
  李维指着唐纳旁边的一个空座位说,等到休斯男爵坐下来之后,年轻领主立刻进入主题。“你曾经生活在菲尔梅耶不短的时间,对那里应该很熟悉吧?”
  休斯男爵稍微愣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承认,“是的,李维阁下,我曾经在菲尔梅耶生活了二十二个年头,对于那里的一些风土人情都很熟悉。”
  “是每一条花街柳巷都了如指掌吧?”
  巴布鲁帕怪里怪气的接了一句,顿时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这么说,虔诚的巴布鲁帕先生对菲尔梅耶也很了解喽?”
  李维说着向他招了招手,矮胖子立刻满脸堆笑的跑了过来,在李维面前深深鞠躬。“没错,李维老爷,我可是在光耀大圣堂受过洗的神职者,对菲尔梅耶的情况,没有人比我更熟悉的了。”
  “那么对于王国九柱家族,虔诚的巴布鲁帕先生也很熟悉吧?”
  李维笑眯眯的继续问。
  “九柱家族……啊。”
  巴布鲁帕的脸上露出苦涩的表情,说话的口气也变的迟疑起来,“那个……当然,我,我略知一二,略知。”
  “略知一二,指的是九柱家族中的某一个吗?”
  李维口气有些惊讶的说,“那么信仰光耀之主的那个家族,你是不是熟悉一些呢?”
  “是,是熟悉,当然了,我还认识那个家族的大人物呢,那个那个什么家族,等我想一想,发音似乎有些麻烦……”
  巴布鲁帕做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额头上出现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是塞巴斯塔家族吧?”
  休斯男爵在一旁开口提醒说。
  “塞巴斯塔家族?”
  巴布鲁帕的眼睛一亮,“对,我认识的那位就是塞巴斯塔家族的头号人物,光耀大圣堂的大主教阁下,但是他老人家的名讳请恕我不便透露……”
  现在无论是谁都知道巴布鲁帕是在信口开河了,连一直愁眉不展的唐纳等人也都露出些许笑意。只有李维还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继续问,“原来你和那位大人物有交情啊?那么塞巴斯塔家族的第二号人物,伊诺克·塞巴斯塔阁下,你是不是也认识呢?”
  “当,当然认识,他还从我手里购买了一枚光明神树的枝条,上面带着整整十二片树叶呢!看在光耀之主的面子上,我给他打了三……啊,不,是五折!”
  巴布鲁帕越说越兴奋,开始的紧张早已不翼而飞,手舞足蹈的比划着说。
  “噗”的一声,正在举杯啜饮红酒的休斯男爵把酒都喷了出来,随后一面呛咳一面大笑,连酒杯里的酒都泼了一地。
  “咳咳……哈哈,伊诺克·塞巴斯塔……哈哈,就是光耀大圣堂的大主教阁下啊!”
  他十分费力的忍住笑意,向大家解释说,“而且伊诺克阁下就是塞巴斯塔家族的家主,同时也是光耀神殿在菲尔梅耶教区的领袖,如果他算二号的话,虔诚者的家族可就没有什么头号人物了!”
  在一片更加响亮的哄笑声中,巴布鲁帕用袍子蒙住脑袋,狼狈不堪的从帐篷里面夺路而逃。不过包括李维在内,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个家伙的秉性,这个打击最多能够让他消停几个小时,中午之前,大家肯定能够看到神气活现的巴布鲁帕重新出现在营地之中,继续找那些对他不熟悉的人混吃混喝。
  不过现在没有人去注意这个滑稽的矮胖子,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李维和休斯男爵的对话上。
  “李维阁下,关于王都菲尔梅耶的事情,我所知道的比您想象的要更多,甚至很多家族的秘闻也都有所了解。”
  休斯男爵站起身来对李维说,“您知道我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被赶出光耀之都的吗?”
  李维点了点头,“有所耳闻,是因为爬上了某位大人物的女儿的床吧?”
  “不是某位,是十几位。”
  休斯男爵露出了颇为得意的微笑,连李维都不得不承认他这副样子的确称得上英俊非凡,很容易获得那些不谙世事的贵族小女孩的芳心。
  “您知道,那些女孩在床上可是非常诚实的,所以在菲尔梅耶,很少有我休斯完全不了解的秘密。我很愿意把这些秘密向您和盘托出,但是请您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休斯男爵的表情恢复郑重,向后退了一步,叩胸施礼。“李维阁下,请您告诉我们,是不是魔灾平息之后,菲尔梅耶的那些王国重臣又开始兴风作浪,想要对您有所举动了呢?”


  第56章 轻骑出行,前往王都
  黎明时分,天气晴朗,万里碧空亮的透明,宛如一块毫无瑕疵的蓝色水晶。急促的马蹄声踏破清晨的宁静,也将李维从沉思中唤醒。
  “再有一个小时,我们就应该抵达菲尔梅耶了。”
  前去探路的休斯男爵回报说,他穿着一身格外华丽的红色贵族骑士便装,斜披着深绿色的半身披风,肩头是一枚绿宝石搭扣。金线编制而成的玫瑰图案腰带环绕纤细腰身,更显得他风度翩翩,俊美非凡。“我们最好在这里休息一下,整理仪表,用最光鲜的样子前往光耀之都。”
  他向着李维建议说。
  李维对休斯男爵点了点头,眼中带着浓浓的忧虑,年轻领主很好的用冷静沉着的面具将这种情绪掩盖起来,然而忧虑却始终存在,而且随着路程与日俱增。这次前往王都的旅途格外顺利,大乌鸦带来的信息和情报也是一切平安,但是李维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让李维十分焦躁,他很想转头离开,回到北境自己的领地上,随便找个什么借口婉拒国王的召见。从各地实权贵族对于王室法令的态度来说,这并不是没有先例的事情,而且以那位亚瑟十二世的性格,也未必会把婉拒召见当成是什么严重的冒犯。
  然而李维却不能真的这样做。恶魔和告死者计划的阴谋绝非已经彻底破产,无论是威胁腐灭沼泽的六芒星阵,还是入侵北部边境的恶魔大军,都是他们庞大计划之中的环节而已。破掉了这两个环节并不代表破掉了整个计划,北境郡虽然暂时安全,但是王国各地则并不能确保,这也是李维想要在面见亚瑟十二世陛下的时候,予以说明的问题。
  亚瑟王国的重臣们必须重视这件事情,整个国家必须作为庞大战争机械运转起来,否则绝对没有机会战胜可怕的黑暗势力,尤其是这一次还有告死者的加入,更显得局势扑朔迷离,难以理清脉络。
  几名侍从在道边的密林中支起帐篷,请李维前去更换衣着,原本那身冒险者的服饰虽然方便骑马旅行,但是相对于一位实权男爵的身份来说,就未免不够体面了。足足三四名侍从围绕在李维身边,为他换上一套繁复华贵的衣着,这套贵族礼服按照菲尔梅耶最新流行款式裁剪,而且兼顾李维的领主和骑士双重身份,除了配色实在是太过耀眼刺目,累赘无用的饰品也多了一些之外,倒还没有什么令李维反感的地方。
  但是当侍从们捧上一对高筒皮靴的时候,李维的眉头就紧紧皱了起来。“等一下,这双靴子可不行。”
  “这是菲尔梅耶豪门贵族中最流行的款式,李维阁下,您原来那双玩意儿会惹来耻笑的。”
  休斯男爵口气坚决地说。
  李维脚上穿的靴子绝对不能说质量低劣,那双黑色的靴子是用最柔软的小牛皮制成,鞣制和缝纫的手艺都无懈可击,犹如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着他的双脚。但是在休斯男爵的口中,这双靴子一无是处,无论是款式还是做工,都透着乡下小贵族的穷酸劲儿。
  然而按照他的意见制作的那双靴子却实在是离经叛道,靴子本身使用了大蟒蛇皮,青绿色的鳞片中间夹杂着金色和银色的钉扣,细小的金线穿起无数珍珠宝石镶嵌其中,在佛兰达拉的金色面容照耀下耀眼生辉,李维甚至怀疑如果阳光能够更加强烈一些的话,是否有人能够在这双靴子的光芒遮蔽下看出自己穿没穿裤子。
  如果这些还算勉强可以忍受的话,那双靴子高高翘起的靴尖就是李维最感到不可饶恕的地方了。它们居然厚颜无耻的向上勾勒出一个惊悚的高度,几乎达到了腰带的位置。
  穿上这双靴子既不适合骑马,也不方便走路,李维可不想因为靴子怪异式样的缘故而被绊倒,于是他加强语气重复了一遍。“休斯大人,我可不能穿一双妨碍行动的靴子。需要追的时候追不上,需要跑的时候又跑不掉。”
  “李维阁下,您就是走遍整个亚瑟王国,都找不到比光耀之更安全的地方了。”
  休斯男爵挥了挥手,俊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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