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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花染虽然已经死了,但凶手还是不能完全放心,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百里亭也一起杀了灭口。”
“凶手用毒蛇咬死了花染,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使用同一种杀人手法,因为我们已经有了防备,绝不可能再让他轻易得手。”
“愚我一次,其错在我;愚我两次,那便是愚人者之错了。凶手的确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不能在这里再下毒手,在别的地方却还是有机会的。”
燕重衣长叹道:“只可惜百里亭却好像没有想到这一点,以为离开才是最安全的。”
“可是你这么做,会不会太冒险了?”叶逸秋拧眉道,“万一他现在已变成死人,岂非功亏一篑?”
“你是不是认为我应该跟踪他们?”
“若不盯梢,又怎么抓得住狐狸的尾巴?”
燕重衣摇了摇头,缓缓道:“百里亭早已在凶手掌握之中,在离开金陵之前,绝不会有任何危险。如果凶手不能忍耐,早就已经出手了,决不会等到现在。”
“钓鱼的人是不是比鱼儿更有耐心?”
“是。”
“所以你也在等,等到鱼儿已经上了钩的时候,你才收杆?”
“嗯!收杆太早,反而会吓跑了鱼儿。”
“如果收杆太慢又会怎样?”
“鱼饵就会被消化,鱼儿就会挣脱鱼钩溜走。”
“你是不是认为现在还不能收杆,决定再等一等?”
“不必再等,现在正是时候。”
燕重衣没有从大门走出去,说完那句话的时候,他忽然一转身,就像是他的剑般快而准地从敞开的窗子窜了出去。
这时候,百里亭也许已经离开了金陵城,凶手很可能就潜伏在他的身边。他已经不能再等,既然决心要钓到这条大鱼,就决不能错过最好的机会,更不能算错收杆的时辰,鱼儿若是跑了,鱼饵将变得毫无价值。
燕重衣并不在乎百里亭的生死,但他认为,这个时候百里亭还不能死。
叶逸秋也不在乎,却又不能不担心。他担心的人是燕重衣,很多人都认为,“杀手无情”有一把杀人快剑,同时也有一颗无情的心,只有他才知道,“无情”绝不是燕重衣的本性,他无情,只是因为他必须杀人,杀必杀、必死之人。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时候,难免会偶尔疏忽大意,更何况,燕重衣现在要对付的人,也许并不仅仅只是凶手。
叶逸秋手里拿着一杯酒,不知不觉中,樽已空,但他拧紧了眉头,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竟已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欧阳情坐在他的身边,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但目光却从未离开过他的脸,心情如波浪般起起伏伏。
他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昨夜发生的,绝不是一场梦,梦不会那么真实,那么刻骨铭心,久久不能忘怀。
欧阳情轻轻叹了口气,悄悄为他斟满了手中的空樽,柔声道:“你是不是有心事?”
叶逸秋漫不经意地轻“嗯”一声,却仿佛依然没有回过神来。
“你在想什么?”欧阳情又问道。
叶逸秋又“嗯”了一声,依然没有说话。
“噗哧!”欧阳情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声虽不响亮,却将叶逸秋迷失的灵魂呼唤了回来。
“你在笑什么?”叶逸秋瞧了她一眼,诧然问道。
“笑你。”
“为什么笑我?是不是我这次回来,突然变得很可笑?”
“我忽然发现,现在的你,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坏、那么狠了,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叶逸秋笑了笑,垂下了头又陷入了没思。他忽然想起了他与欧阳情的初遇,想起了那些早该忘记的往事。都说往事不堪回首,为什么偏偏总会深深驻在人的记忆之中?
“你的确已经变了。”欧阳情眼里闪动着奇异的光芒,“这世上,也许没有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却一定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你已改变了自己,完成了从杀手蜕变成英雄的过程。”
是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种美好的愿望,希望她所爱的男人永远都是受人敬仰、万世流芳的真汉子、大丈夫?叶逸秋心里却忽然觉得有些悲哀,完成蜕变的过程是曲折的,只有他才能体会其中苦与乐。
“我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少了一种杀气,多了一种男子汉的气概,还有女人的……”
欧阳情的话没有说完,叶逸秋忽然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兔子般跳了起来,手中的美酒像一片雨水般洒落,几乎泼在欧阳情的脸上。
“女人?”叶逸秋眼神变得很奇特,嘎声道,“你说女人?”
“你……”欧阳情被他这种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叶逸秋却反而笑了笑:“你提醒了我一件事,你的话让我想起了一个女人。”
“你想起了谁?”
“百里亭身边那个叫思思的女人。”
欧阳情微微一怔,随即失笑道:“她的确是个不容易被别人忘记的美人。”
“美丽的女人,通常都是很危险的。”叶逸秋若有所思地道。
“你认为她现在很危险?”欧阳情的声音明显有些不悦。
叶逸秋摇头道:“不是她,是燕大哥。”
“他会有什么危险?别人遇见‘杀手无情’,那才是最危险的事。”
“这一次不同。”叶逸秋的眉头已经拧成虬结,“这世上只有一种人才能给他制造危险。”
“哪种人?”
“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思思?”欧阳情摇头道,“她看起来并不是个可怕的女人。”
“就是因为看不出来,所以才可怕,别人才不会对她生起戒备之心。”
欧阳情想了想,摇头道:“我还是看不出来。”
叶逸秋叹了口气,苦笑道:“你看不出来,是因为没有和她交过手。”
“难道你早就见过她?”
叶逸秋的确见过思思,就在死亡谷的逍遥宫里,两个美丽妩媚的女子,两把寒光流动的刀,刀充满了杀气,她们赤裸的胴体却散发出青春的诱惑。
思思就是冰儿。
欧阳情也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失声道:“燕重衣现在岂非很危险?”
叶逸秋点点头,忽然拔步就走。
欧阳情立即叫住了他:“你是不是要去找他?”
“我必须去。”
“你不必去。”
叶逸秋倏然回头,皱眉问道:“我不去,谁去?”
欧阳情有意无意地瞧了瞧安柔,微笑道:“自然会有人去的,这世上,只有女人才了解女人,也只有女人,才能对付危险的女人。”
黄昏时分,残阳如血,那一抹嫣红就像是少女脸上的胭脂。
燕重衣展开轻身功夫,一路狂奔,路上行人纷纷投来诧异、惊讶的目光,他全然不顾,直到奔出了金陵城外才放慢了脚步。
出了城门,就是宽阔的官道。燕重衣循着车辙和马蹄留下的痕迹,一口气追出了十几里路,他却猛然驻足,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尊石雕般动弹不得。
本来极其宽阔的官道,这时忽然向两旁岔开,竟是个十字路口。
马车是往哪一条道上走的?燕重衣微一沉吟,将三条岔道都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但见右边的那条道路上,除了留着一些纷乱的各种印记外,一无所获,中间和左边的两条大道却都布满了车辙和马蹄的痕迹。
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
燕重衣咬了咬牙,突然往中间那条道全力狂奔。奔行了片刻,马车的痕迹却又突然消失了。
马车怎么会忽然失踪了呢?燕重衣怔怔地呆立半晌,又再俯身凝神察看。
这一次他观察得更仔细,果然发现了些许端倪。只见这条道上马蹄纷乱如麻,车辙重复无章,原来马车到了这里,竟又掉头往来路折返了回去。
燕重衣嘴角一撇,露出一丝冷笑,也往来路奔回,转入了左边那条道路。奇怪的是,他一口气又奔出十几里路程,竟一直没有追上那辆马车。
难道马车早已绝尘而去?还是根本就没有走过这条路?
当燕重衣看见大道上印记犹新的时候,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他提气又奔出数里,猛然间停止了脚步,他突然发现,那见鬼的印记竟又完全消失了。
秋风乍起,大道上扬起一片蒙蒙的灰尘。这条路本非交通要道,平时来往行人稀少,此刻放眼望去,但见茅草丛生,树木依稀,止不住透出种荒凉、萧索之意。
燕重衣缓步而行,环目四顾,穷尽目力,决不错过目光所及之处,但四下里一片寂静,莫说整整一辆大马车,就连半个人影都看不见。
燕重衣叹了口气,几乎就要放弃寻找,突然目光匆匆一瞥间,脸上露出一丝欣慰之色,忍不住松了口气,提起的心骤然放下。
这一刻,秋风疯狂吹过,拂开了不远处一丛杂乱的茅草,茅草丛中,露出了车厢一角。
燕重衣终于看见了那辆马车,却实在想不到马车竟会拐入这条死路里面来,更想不到那匹拉车的健马,此刻竟已倒毙在荒草丛中。
燕重衣的心立即又沉了下去,仿佛跌落了万丈深渊的谷底,一种不祥的预感,突然从脚底窜上心头。他猛然冲过去,掀开车帘,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非但心都凉了半截,就连手脚都已冰冷。
百里亭已经死了,面色惨白,双眼凸出,身子歪歪斜斜地倚着车厢,衣衫整洁,身上更无伤痕,显然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而致毙命的。
那个叫做“思思”的女人和那个美丽小婢却不在车厢里面,非但她们已经不见了,连那个车夫也都失了踪。
这是谁下的毒手?难道他来迟了一步,凶手杀死百里亭之后已逃之夭夭?为什么死的只有百里亭一个人?
燕重衣心念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件比这些更可怕的事情。
也许,凶手就是车夫、思思和那小婢其中一个人!
想到这里,燕重衣立即飞身退了出去,还未越过荒草丛,他就听见了一声冷笑。
黄昏,夕阳如血,那一抹鲜红仿佛是从欧阳情眼中流溢出来的,带着一种羞怯。
叶逸秋手里拿着一杯美酒,突然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这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
他与欧阳情之间,并没有山盟海誓的承诺,也不曾有过花前月下的缠绵,仅有的只是一种莫可言状的情人的默契而已。
有时候,“情人”只是那种“多情的人”,与爱无关,更不关风月。
她多情,爱更深;他也多情,但心已死,心中若已无爱,如何接受别人的爱?
然而他已不能逃避,他已经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决不再逃避。所以他又坐了下来,又开始喝酒,一杯接着一杯、不停地喝。
酒并不是种好东西,虽然可以让人暂时忘记一些不开心的事,但绝不能为人们解决烦恼,有的时候,还会让人迷失本性,犯下许多不应该的错误。
叶逸秋酒喝得越多,眼睛就越亮,心事也变得更重。
有些人,这一辈子可以没有钱没有房子没有权势没有女人,但绝不能没有酒没有朋友。叶逸秋便是这种人,他慢慢地喝着酒,不由得想起了朋友。
朋友也有很多种,有的朋友可以改变你的一生,有的朋友却让你改变了别人的一生。这道理就像是一面镜子,人们可以从中看见许多东西,但心境决定了一切因素,每个人看见的东西都不相同。绝望的人,看见的是无边的黑暗;痛苦的人,看见的是无尽的忧伤;只有对生活充满激情和渴望的人,才能看得见幸福和快乐。
米珏就是这种朋友。这个朋友,给了他第二次的生命,也给了他生活的希望。他不需要为你做许多事,但所做的每件事绝对都充满了意义;他不需要对你说很多话,但所说的每句话必然都深含人生哲理。
米珏用朋友的义,和最真挚的情,证明了一个千古以来颠扑不破的道理:“只要活着,生命总是可贵的;只要坚强地活下去,就能发现人间总有许多美好的东西。”
龙七带给他的却是另一番感受。
有一种人,也许他并不是谦谦君子,也不是名满天下的大侠,但他正直、诚实,从不做作,无论是谁,只要能和这种人相识一场,都是这一生最幸运的事。
这种人,若为仇敌,必然是最值得尊重的仇敌;若为朋友,必然是最值得尊敬的朋友。这世上,只有这种人,才不会出卖他的仇敌,更不会出卖他的朋友。
这就是叶逸秋和龙七的共同之处。
在秋天的黄昏下,在黄昏的微风中,能与三五知己把酒长歌、笑谈今古,这是种多么惬意的人生快事?只可惜故人流离,这种机会实在不多。
燕重衣缉凶未返,米珏远在天山,此时此刻,龙七又在何处?
人生本如一出戏,总有许多巧合许多偶遇,总会发生许多意外的故事,所以,生活从来都极富戏剧性的色彩。
就在这个时候,叶逸秋看见了龙七。
龙七没有改变,至少,叶逸秋看不出他的改变。
他的风神依旧硬朗、坚毅,表情依旧冷峻、严肃,目光依旧如鹰般锐利、灵敏,脸上虽然布满了仆仆风尘,止不住有种疲倦之意,但脚步依旧像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