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缺月梧桐-第22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到他腿上一凉,然后被人小鸡般拎了起来夹在腋下的时候,他才睁开了眼睛,他并没有死。

因为他身边有长乐帮的高手,而且是暗组的高手——王天逸。

王天逸哪里能让枪手得逞,虽然长枪飞刺的距离近,但却是高挺底飞,这要是在死战中,属于攻击下盘的进攻。

虽然一寸长一寸强,但要知道一寸长也带着一寸慢!

寻常武士也不可能被长枪打了下盘,除非战力相差太远,但现在洪筱寒这个目标却是躺在地上!

遗憾的是地躺拳从来都是玩笑话,谁也不想躺在地上和敌人交手;更遗憾的是洪筱寒还四肢抽搐的闭上了双眼!

高速冲刺的长枪本来就强悍,加上走下盘,一把躺在车后的长剑绝不可能能撼动这强兵器兵毫!

这样洪筱寒就像块案板上的肉,马上就要被枪手炖掉。

然后王天逸却绝对是一个抢食的高手!

他没有出剑去撩长枪,那样只是螳臂当车,一冲之后的王天逸却猛地来了个跪地小前踢!

后面一腿擦着路上的脏土朝前飞,另一腿却一脚踢上枪杆!

竭力前伸的腿已经毫无力道,支轻轻但结结实实的“推”了枪杆一下!

长枪准头马上偏了!

但枪手也是好手,杀将不成就力求灭卒,手一压,枪尖抖地朝地上扎去,一枪在洪筱寒的大腿划了大口子。

长枪攻击之后必须收拢,而且距离很长,所以它的攻击节奏慢!

趁枪手收枪的间歇,王天逸一把拎起血流如注的洪筱寒夹在腋下,转身就走!

被王天逸夹在腋下的洪筱寒这才睁开眼睛,眼中地世界已经斜了过来。而且还抖动个不停,他唯一能看清的就是王天逸蒙面巾下面的嘴,始终闭着的嘴形成一个刚毅的弧形,但洪筱寒却看到这张钢一般坚毅地线条尽头却挂着一丝笑容!

在这种局势下,他还能笑?这是什么人?只觉得诡异的洪筱寒。浑然忘了腿上冷飕飕的凉。

长枪的攻击节奏虽然慢,但攻击的强悍却是可怕地。

而此刻枪手已经曲臂挺枪又追了过来。

已经到街边的洪筱寒只觉得王天逸身后传来一声大吼,接着自己就被王天逸夹着在空中转了个圈,洪筱寒已经清楚的看到了那长枪还有枪上方那双眼睛,只感到恐惧在一阵阵的冲击着头皮。

但下面地感觉几乎让他再次晕了过去。因为他发觉自己在头冲着枪手前走!

不是走,而是冲!

洪筱寒只看到那杆白里衬红的长枪陡然消失不见,转而是枪尖破风之声大作。

一物带着风声直朝王天逸胸前而至,若是碰到肯定是血肉横飞的惨状。

但头皮发麻地洪筱寒来不及闭眼。因为双方对冲都是何等之快:一人追,一人前跑之际猛地转身回冲,距离如此之近。以至长枪攻击距离面临被压制的危机,不得不提前发动,这一切距离何其之短?时间何其短暂!

短的洪筱寒根本来不及闭眼,他看到了王天逸的一切动作。

王天逸一侧身,旁人看来只觉快,而王天逸夹着洪筱寒却是清楚,这股转身的力道大的几乎把他的腰折成两段!

侧身,快!

枪刺。击空!

洪筱寒只看到那条透着红线地白影擦着王天逸的胸膛,从他平举的左臂下穿过。

若是剑攻进了长枪的攻击盲区,那长枪危矣!

而长枪的盲区是有名地大,就是枪尖到枪手的长度!

王天逸已经闪了进来!

但他右手夹着一个大活人!

谁也不想提着一个百十斤麻袋和人打架,可是有时候不得不提!

提着麻袋如何打的赢?

这就是高手和低手的区别!

洪筱寒见识了什么叫做高手。只见王天逸平举的左臂突然化作了一团模糊的影子,穿过枪杆!

王天逸的左手剑朝下疾斩!

一剑断枪!

但枪手绝没有后退,他把半截枪杆往身边一拉,用尖锐的削断面又刺了过来。

按常理而言,王天逸断枪容易,难得是收剑!

因为任何兵器都必须收回来才能打出去,就连拳头也一样,要在一手抱人的情况下单手断枪所用的力道绝对极大,因为这种时候你无法精准的控制力道,更要命的是全力斩出后,不能发力追击,因为你右手还携着一个百十斤的麻袋呢!

但洪筱寒看的清楚,王天逸绝没有试图去收剑,他的长剑就顺着断枪的力道继续朝地上下斩。

唯一不同的是,剑到中途,王天逸撒手了。

那把锋利的剑一头刺进了地上的泥土里,直挺挺的插在了那里,不甘心的摇晃着,而长剑的主人却空了手,手比剑谁轻?

收不了剑却可以收手!

空出来的那只手空中急拿,一把握住了还在空中飘落的另外半截长枪。

接着洪筱寒的腰又好像断了,他又被朝另一方向甩了出去,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枪手正踉踉跄跄的朝后退去,就算蒙着面也可以看到眼里全是骇惧,因为他一手捂着血流如注的右臂,地上扔着一截孤零零的断枪,枪刃上干净的很,枪杆断处却染满了鲜血。

王天逸和枪手的断枪互刺中,尽管他手里还携着一个人,但他又赢了。

洪筱寒看见王天逸一弓腰,从地上轻巧的拔出了直直插在土里的长剑,对那受伤的枪手看了一眼,转身继续朝街边跑去。

街心太危险。

以少打多的人最怕的就是开阔地,除非他是章高蝉。

而王天逸虽然是江湖中地一流高手。但他不是章高蝉,而且他也喜欢以多打少,只不过有的人被付酬劳就是要在以少胜多的情况下也尽可能取胜的,这样的高手被称为精锐。

王天逸就是这样地人。

=============================

洪家的大堂空荡荡的,但佣人们总觉得有点心神不宁。仿佛老爷就在近前。

老爷就在近前,但是却在密室里,这密室就在大堂的后壁后,此刻洪宜善又是叹气又是咬牙切齿,不停握紧拳头。

洪筱寒只是轻微的皮肉伤。上药包扎之后,他又一瘸一拐地进来谢王天逸了。

看着儿子这副模样,洪宜善全是头疼,嘴里却骂道:“你说你不想读书。想学武艺,老子就花了那么多银子给你买书给你请老师,练了十多年了。你看看你什么样子?打不过那些混蛋,刀子来了躲还不会吗?两腿不会跑吗?却傻不拉唧的站着不动,还闭眼!你手里拿着唐门的第一等好刀,到头来,却被人家曾先生连刀带人一起抱回来,你说你都学了什么啊?早知道让你考功名了!你连这种小流氓都应付不来,以后怎么继承家业?不争气的小兔崽子!迟早气死我!”

说罢心疼儿子,又不好当着外人说什么。只能连连叹气,而洪筱寒则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王天逸微微一笑,说道:“洪爷不必苛责寒兄弟,今天那几个杀手身手都好地很。就算我如果不出奇不意的各个击破,也不一定能讨的好来,您没看见那几个人只是受了伤,我一个都没留下吗?”

这话听起来让洪宜善舒服地很:是刺客太厉害,不是你儿子太无能。

但是嘴上还谦虚:“可是这混蛋太不争气,居然闭眼!别说武林高手,就算街头流氓斗殴也知道不能不看敌人吧?别看你老子我多少年没动手,我现在对付十几个小贼也能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你把我的脸都丢尽了。”

王天逸又接着说道:“这事不能怪寒兄弟,我说过了,寒兄弟是衔着金汤勺出生的,天生的富贵命,这种人生来就是享福的,那里用到去经历那种刀头舔血的不吐不快,我见过不少初出江湖的少年,别说寒兄弟主要打理家族生意,就是那些门派训练出地少年才俊,第一次战斗的时候吓得跟木头似的,刀要砍到眼前了,谁能不闭眼?我可以,可那是我训练出来的,无数次看见兵刃冲着眼砸过来的经验磨出来地,你平常不经常血战的话,能做到这个?”

“所以,我说嘛,寒兄弟的命比我的好太多了。我巴不得遇见刀就闭眼,嘿嘿。”王天逸嘻嘻的说了一遍,洪宜善黑着的脸终于明朗起来了,洪筱寒也笑了起来。

说到此处,王天逸脸一阴,沉声道:“不过洪爷您最好加强自己和少爷的保护,出入多带高手,不要像这次一样就一个能打的跟在身边,一刀就被料理了,边个报信的人都没有……”

“这次是谁干的呢?有枪有刀,”洪宜善咬牙切齿的念叨着:“还刚从风枪门出来,时机拿捏的真不错啊。”

不过他虽然心里服人选,但却是两张虚情假意的脸一起浮现在心里,谁都有可能!洪宜善眉头不仅皱了起来,突然间他好像想起了什么来,一张脸变得惶恐起来,额头上也出了冷汗,他对王天逸怯怯的问道:“曾兄弟,你的身份不会被查出来吧?”

王天逸知道他怀疑自己被识破了,其他两家知道了洪宜善给长乐帮告密说他们贩卖私盐,从而派杀手要对付他儿子。

告密的人总是心虚。

而被告密的人知道了告密者之后没有不咬牙切齿的!

更何况告的和被告的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王天逸点了点头说道:“第一,我行事很稳当,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侦察,我认为我没有露出破绽,寻常找你是做生意,这次来找你也是从秘道进来这密室……”

看了看洪宜善的紧张之色并没有消除,王天逸又说道:“如果我暴露了。他们要找麻烦,第一个也许是要除掉我,但顾忌到我身后地长乐帮,他们可能不敢;我们都知道江湖上没有不恨告密的,不过要是找你麻烦的话。何必要杀你儿子,不怕打草惊蛇?不怕你报复?应该直接找你的,嘿嘿。

“而且您既然打算一股脑废了其他两家,在寿州独大,肯定也考虑了失败的可能。毕竟天下没有不透风地墙,但您还是做了,大约是考虑到您的恩师是高明海吧,他不仅是武当举足轻重的人物。而且现在是武神的岳父,他在寿州周围的不少产业都入了干股,大部分都是您在打点或者帮忙呢。他一年地收入有一部分是仰仗您这得意门生啊,谁敢动您这样的高足呢,您是有恃无恐啊,嘿嘿。”

听这个长乐帮的家伙把自己心里的打算猜了出来,洪宜善担心报复地恐惧消了大半,而对方对他底细的清楚却让他有裸体行走在街上的感觉:长乐帮地人都知道了,妈的,江湖上谁还不知道?

但转念一想:就算知道又怎么样。大家不是傻子,谁不知道才奇了,一力降十巧,有后台才是真本事,怕个屁啊。

不过他还是有点期望。期望王天逸是大人物,这样毕竟有群下层人不知道他的底细,毕竟就算再无所谓,裸体走在街上也不舒服,那样人和野兽有何区别。

所以洪宜善问王天逸道:“我发觉特使您不仅武艺高绝,而且见识谈吐极其不俗,想必您在长乐帮也是担任要职的人吧?”

王天逸笑而不答。

洪宜善这才发现自己话太多了,赶紧要洪筱寒过来再次道谢,王天逸倒也坦然受之,言语里对洪筱寒透着亲近。

洪宜善琢磨看这个家伙兴趣确实很不俗,肯定在长乐帮也是个不小的角色,不妨借机拉拢一下感情,人在江湖,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所以洪宜善叫出儿子,给他说让他去拜王天逸为义父。

洪筱寒听说要拜这些东西,高兴非常。

与其说年轻人崇拜英雄,不如说他们崇拜强者:一个看起来平凡的剑客突然摇身一变,散发出森森寒气,冷笑间格毙三条大汉,压服两人;又或者孤身一人杀退三个杀手,单枪匹马携伤者破围而出。

对于年轻人而言,只要被格毙、被杀的不是自己,谁不想纵横杀阵所向披靡?谁不想举重若轻的把别人的性命握于自己手上,这样地事情谁不觉得豪气冲天,谁不觉得热血沸腾?谁不想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只不过他们还不知道大部分人都是幻想、都做了基石。

在洪筱寒眼里,王天逸的魅力就在于他杀戮机器一般的冷静和高效,这样的顶级高手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是大帮派中训练出的精锐,是强者门派和弱者帮会地本质区别,他早就对这个高手佩服的五体投地,而且人家又救了他的命,所以满口答应,不过他有些犹豫的说道:“不过拜他为义父是不是不妥?曾大哥很年轻啊。”

洪宜善打了儿子脑壳一下:“你懂不懂做生意啊!你都知道他能不知道?他能不推托?他拒绝第一次,你就顺杆爬,说和他结拜兄弟!我们一片诚意,这对他也没坏处,江湖上结拜的人多了去了,不过是喝杯酒,卖个人情而已,我不信他好意思拒绝两次!”

事情还真如洪宜善预测的一样,王天逸第二次不好拒绝,笑着就认了一个干弟弟,洪宜善一边笑,一边盘算送给这家伙最少多少银子才能既买了长乐帮高手的一个心,又不浪费呢。

不过王天逸没要银子,他笑道:“伯父啊,我最近收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