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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江湖-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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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不多,这常常让他觉得有种鹤立鸡群的自豪感。

自从癞头伙计不告而别后,这让他很失落,不禁暗自懊悔昨晚可能不该说小伙计,也暗自懊悔平日应该对小伙计好一点。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就连自己平日喜欢的黄色小说也突然变得没滋没味,嘴里的小酒也跟着寡淡起来。

说到酒,这也是富二爷引以为自豪的,他的酒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味道极醇。虽然平日卖给客人的酒都是掺水的,但这丝毫没有让富二爷感到良心不安,卖酒这一行业,都有个心照不宣的商业秘密,那就是往酒里掺水,无奸不商嘛,不然怎么赚钱?

富二爷也不是排行老二,只不过他姓富,名二,自从开了酒馆,招了伙计,大家就把他叫二爷了。

富二爷的长相也很不足一提,面色焦黄,下颔微须,眯眼大鼻,嘴些许突出,有点地包天,俗话说:地包天是福相。但,就目前这情形看来也没有见他有什么福,就连唯一的一个伙计昨日也不告而别。

小伙计三年前招来的,来的匆匆去的也匆匆,就像三年之前,癞头伙计突然来到富二爷酒馆做工,三年之后突然不告而别。三年了,就是养只狗也会有感情的,富二爷平日虽然对癞头伙计不怎么样,但小伙计走之后,或多或少心里还是觉得有些难受,似乎他已经把癞头伙计当作自己的一份家产了,现在却觉得孤单了。

还有就是,平日里富二爷总是穿着一件灰不溜秋,胸前有着油渍的大褂,拦腰系这条褐色的布腰带,跻着一双底都快磨通的懒汉鞋,走在大街上连狗都不愿再多看一眼的,就算是狗会看他,那也是他走路才到狗尾巴而已。

但有时也有例外,每个月有些日子,富二爷也会不告而别几天,每到这时候,富二爷就会换上一套新的有些刺目的大褂,换上一双正宗江南宫绣的官靴。没人知道他去哪,看来富二爷也有不为人知道的秘密。富二爷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所以不管风吹雨打,还是下冰雹,富二爷都是雷打不动的自然消失好几天,而且呈周期循环性。

(二) 春成家

 如果说富二爷的消失是秘密,然而百密有一疏,隔墙都有耳,没有不透风的墙。

如果没有那一晚,富二爷的秘密也许不会被外人知道,然而事情就那么奇巧,无巧不成书嘛。

富二爷有一个邻居,叫春成嫂,春成嫂是春成的老婆,三十七八来岁的年纪,长的还算可以,应该属于风韵犹存的少妇型,如果把脸洗干净了,抹上城里女人用的御宝斋的胭脂水粉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了。

但春成是不会给老婆买御宝斋的胭脂水粉的,春成是春成嫂的男人。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是有几分姿色的,不抹那些胭脂水粉已经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光棍盯上了,如果再抹上那些胭脂水粉岂不是自己要做个超级无敌的苍蝇拍了。干嘛?当然是打那些狂蜂浪蝶了,隔壁的富二爷像只大苍蝇,首当其冲,不然的话这绿帽子就非他戴莫属了。

所以他把老婆盯的很紧,很少让老婆出去,自己也很少出去,所以他家的孩子就特别多。孩子多家就穷,家一穷就没酒喝,而他却偏偏喜欢酒,没酒就咽不下饭,咽不下饭就没精神,没精神就盯不了老婆,盯不了老婆就会戴绿帽子,戴绿帽子就会让他失掉面子和自尊,一个男人如果没有自尊和面子那就不是男人。

所以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他就不能失掉面子和自尊,不失掉面子和自尊就不能戴绿帽子,不能戴绿帽子就要盯老婆,盯老婆就要有精神,有精神就要咽的下饭,咽的下饭就要有酒喝,有酒喝就要有钱去买。问题就出现在这,春成没那么多的钱买酒喝,他有老婆要养,有五个孩子要养,又不愿出去做工,他要盯老婆。

所以没有那么多的闲钱买酒喝,有闲钱的时候,那也是偶尔在附近做工赚取的,之前说过小镇很穷,所以能请得起人做工的人家也不多,请得起做工不多的话就没那么多的闲钱,没有那么多的闲钱的话自然就买不了酒喝,买不了酒喝就咽不下饭,咽不下饭就。。。。。。。。

总之,春成每天都过得很苦恼,他始终在彷徨,徘徊在出去做工还是不做工?盯老婆还是不盯老婆?喝酒还是不喝酒?等许多问题当中,思考这些问题。

每当春成思考起来,就显出一副深思熟虑的高深样子,结果导致春成长了一副学者的面孔。每次思来想去的结果都以让自己老婆去向富二赊几两酒而告结束,自己去赊的话有关面子和里子的问题,如果自己去赊的话会招来别人的取笑,特别是来自富二的取笑,他看不惯富二那一副居高临下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有求于他的小人得志的死样子,如果老婆去的话他就不用这么痛苦了,虽然眼睛不受看人脸色的痛苦,但心灵还是要受一些痛苦的,但无论什么样的痛苦都会让春成看起来更学者。其实,春成大字不识一个。

对于春成嫂来说,她既愿意去富二那也不愿去富二那,愿意去是她喜欢看富二看她的眼神,那是一种狗看骨头,牛看鲜花,汤姆看杰里的眼神,有一种垂涎欲滴的感觉,这让春成嫂很得意,大大的满足了做女人的虚荣心。她也不愿意去富二那,原因是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一种有求于人的感觉,有一种乞讨的感觉,这让春成嫂觉得低贱,大大伤害了做女人的自尊心。

所以女人的自尊心还是虚荣心都建立在自己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隔三差五春成嫂就会去富二那赊酒,这渐渐成为一种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每当春成嫂穿上那件红碎花的小褂子,系上那条青布裙子,用沾着唾沫抿抿微微蓬乱的头发,斜倚在富二的酒店门前时,富二就会心照不宣的照例打上几两小酒递过去,在趁机在春成媳妇手上留恋许久。当然春成嫂不会让他流连过于久的,男人是不能太占便宜的,否则他们会得寸进尺,孙子兵法春成嫂是没读过的,但三十六计中欲擒故纵这一招倒是被春成嫂发挥得淋漓尽致,抛一个媚眼,抿嘴一笑,用甜的能滴出蜜来的语调喊一声富二哥哥,富二骨头都酥了,这样的眼神,这样的微笑,这样的语调,比得上那好几两银子。

关于这一点春成嫂知道,春成嫂的丈夫也知道,富二自己也知道。每当春成嫂拿到酒之后就袅袅婷婷的渐行渐远,留给富二一个苗条无限遐想的背影,每当这时候,富二直到目送那女人迈进家门完全看不见时,合上那张开老大的嘴,用袖子擦擦流得老长的哈喇子,才会狠狠的想:妈的,又让老子白白送她那许多的酒,下次决不再赊给了。然而,每当到了下次,富二又会上了春成嫂的故计重施的当。

富二是一只没偷着腥的猫。不,错了,富二是一只没啃到骨头的狗,没吃到鲜花的牛,没逮到杰里的汤姆。即便如此,这样的戏码每月都要上演好几次。

其实富二有贼心没贼胆,原因是春成是他的邻居,倒不是这个邻居有怎么样,而是这个邻居对他虎视眈眈,横眉冷目,膀大腰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往往掀起祸根。

富二的秘密就被春成发现,之前说过每逢一定的日子富二会自动消失几天,最早发现的就是春成。

本来一个人出去走走亲戚,也会消失几天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富二消失实在月黑风高之日,着实可疑。

更可疑的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居然会打扮得那么鲜艳,其实打扮的鲜艳也没什么,可是鬼鬼祟祟的样子就招人可疑。

之前春成还怀疑富二打扮那么鲜艳是为了逛窑子,后来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每次富二回来时都会显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春成也旁敲侧击过几回,但始终被富二敷衍搪塞过去,但春成发现富二似乎就不愿意让人知道他出过小镇似的。

所以,春城没钱花的时候也会来赊,也是照例不还的。春成喜欢看富二那副好比割肉的样子,这让他心里很痛快。春成嫂来赊酒就比别人显得异常容易,当然春成嫂的美貌也是一种原因。

所以每当春成嫂来打酒时,富二就在春成嫂的手上能流连多久就流连多久。

富二常恨自己不该落下把柄,怨天怨地怨自己。

春城很喜欢抓住了富二的这个把柄,谢天谢地谢自己那晚的一泡尿。

如果不是那晚春城被自己的一泡尿憋醒,还发现不来富二老小子的秘密。

如果富二知道自己被发现是源自一泡尿的话更是会气的呕死。

如果富二知道自己被发现是源自春成喝自己给赊酒太多的话,那更是要呕死之前喷2000cc血。

(三) 杨瞎子

 公元978,春,天气特别的冷,比往年此时要冷的多,往年此时也不至于呵气如冰;今年却出奇的冷,倒春寒。

俗话说得好:春雨贵如油。可今年的天降春雨特别的多。

马上都是四月份了,天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冷,冷得让人还穿着棉袄,冷的还让人出门就抱着脖子缩着头,进门就抱着火炉子打哆嗦,就连杨瞎子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出去摆过摊了。不摆摊儿的时候,杨瞎子就在富二爷的酒馆里讲故事。大家都喜欢听故事,富二爷也也喜欢听故事,但富二爷更喜欢的是那些到他酒馆来的人,人来的越多他越高兴,他的酒就会卖得快。他的酒就会卖得快,他赚的银子就会多。

杨瞎子也算是小镇上一个比较传奇的人了,只要是传奇的人就总会有与其他人不一样的特别之处。

杨瞎子没人知道他从哪来,似乎不知道哪一天他就出现在小镇上了。凡是初来乍道的人总会不自觉的有手足无措,强力要得到别人认可,极力的表现,而杨瞎子却不是这样,奇Qīsūu。сom书他一出现在小镇上就是一副泰然自若,心安理得的样子,就像在这里住了很久的样子,比原住民还原住民。这让纯正的原住民春成看了很不爽。

他不只一次的向富二爷说这件怪事,富二爷听都有些烦了。

今天他又凑大富二爷絮叨杨瞎子,富二爷却不耐烦的挥挥手像在轰一只苍蝇说道:“这是人家的事你管的着吗?”

春成像吃到一只苍蝇似的惊异的看着富二爷半天说不出话来。富二爷仍旧很专心的用那条油腻腻的抹布擦着同是很油腻腻的桌子。

据春成所知,富二与杨瞎子既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也不是亲戚的血缘关系,只是在杨瞎子不摆摊儿时到富二这儿讲故事。这似乎就是杨瞎子的第二爱好。

那要问杨瞎子的第一爱好是什么?一个瞎子的爱好当然不会有很多,当然只是替人算命,拆字,看相,诸如之类的。如果非说他有什么其他爱好的话,那就是讲故事,在富二爷的小酒馆里讲故事。

关于这一点,富二爷是欢喜的,原因是杨瞎子一来,酒馆的人就多,不是杨瞎子本人有什么魅力,而是杨瞎子的故事很有魅力,杨瞎子讲故事很有一套,绘声绘色,让人身临其境。讲红花花红的娇艳异常,说绿叶叶绿的青翠欲滴,道古今古今如亲历,叙情仇情仇如分明。

每当杨瞎子讲故事时,杨瞎子就会散发出无穷的魅力,他那深陷的眼眶中灰蒙蒙的眼珠就会散发出一种炯炯的的光彩,光彩炯炯得如同不是瞎子而与常人无异。每当这时候富二,春成,春成嫂,春成五个孩子,以及除过他们之外来听故事的小镇的其他人,都不自主的想把手放在杨瞎子眼前挥挥一下,看他到底是不是瞎子。

经过千万次试验,杨瞎子的确是瞎子。其中,实验中最有说服力的是:春成的儿子,是小儿子,大家都叫他狗儿。狗儿今年五岁了,五岁的孩子正是调皮的时候。

杨瞎子每天要摆摊儿算命的,春成嫂领着狗儿在街上看热闹时,狗儿当着杨瞎子的面偷了杨瞎子好几文大钱,如果不是瞎子的话,就不会让狗儿偷走自己的钱,那可是他用来糊口打酒赖以生活的必需品。

还有一次,也可以证明杨瞎子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瞎子,杨瞎子下班了,哦,是收摊儿了,春成的三儿子,狗儿的哥哥,叫三狗。三狗比狗儿大三岁,今年已经是8岁了,八岁的孩子也是正调皮的时候,也是鬼点子最多的时候。

三狗是春城五个孩子中鬼点子最多的娃,调皮有鬼点子多的孩子虽然最让人厌烦,然而正是这样的孩子去在成年后表现出来的能力是最突出的,就拿三狗来说,很小时候变已经凸现出他的领袖才能,就连比他大的孩子,包括春城的其他孩子,也包括小镇其他的孩子,全都听他的指挥。

话说得远了,回归正题,杨瞎子收摊儿了,三狗跑到杨瞎子面前,一副天真烂漫,奶声奶气的问:“杨瞎子大大,我送你回去如何?”

杨瞎子微微一笑,说声:“好啊,真是乖孩子。”

三狗便牵着杨瞎子那根油光水滑,从不离身的紫竹竿。

这根紫竹竿子五尺有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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