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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还是不幸,“怪胎”的名头现在搁在了我身上,直接带来的一个不愉快后果就是我知道了自己现在身处的危险。我企图跟那些听说我是“怪胎”的狱友们争论,可结果不是挨一顿臭骂,就是隐隐约约受到威胁,弄到最后,只是越抹越黑。
我发现一个监狱现实…——如果一个对你不利的谣言散布开来,你的处境就很不妙,而且只会越来越糟。虽然兰卡斯特农场只是一个关押青少年罪犯的监狱,但里头的人对监狱规矩都很在乎,所有小伙子铁了心不理我,而牢头们心知肚明,袖手旁观,任由事态发展。
我并不是对付不了这种情形——在我自己的世界里独处,对我来说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但折磨我的是始终存在着身体侵害的威胁。在天井或廊道上散步,一个人在桌边吃饭,或呆在IT课教室里,我都能感到周围含而不露的威胁。我常常三下五除二完成IT课作业,速度极快,结果大部分时间都在替牢头们打备忘录。要说有什么影响的话,干这种事只会为我招来更多的憎恨。
我不再给家里打电话,除非实在没办法,非得让他们寄什么东西来不可,因为我知道无法向妈妈隐藏我的不安,不管她承认还是不承认。唯一真正的逃避就是从监狱图书馆借来的书,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每星期只允许借三本。我无法控制自己不把它们一扫而光。结果每个星期快到尽头,就剩下好长一段日子无事可干,备受煎熬。
夏天快到了,晚上八点被关进牢房时,外面还很亮。我的牢房冲西,可以看到天空变红,窗上铁条的影子在牢房地板上慢慢拉长。无书可读的日子,我会侧身躺着,看阴影从石头地面缓缓移过。天黑后我就仰面躺着,绝望地尝试什么也不想。直到天快亮,睡梦才姗姗迟来,然后莫名的危险又伴随新的一天而开始。把我救出这个折磨人周期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时间的流逝。我逐渐明白,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可能性越来越小。那个坏我名声的牢头可能还是想得挺周到,他把我放在怪胎尺度上偏下的部分。在狱友和我之间好像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协议,只要我不招惹谁,他们就不来麻烦我。另一个救星是来自詹姆士•;麦克林的一封信。他非常大度,祝我一切顺利,并且建议我利用服刑的时间多加准备,争取未来过得好一些。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让我在监狱里多四处看看,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从某个程度上讲我已经这么做了。我回顾那一两年偷东西的情形,反省自己做过的事情,然后明白了错在哪里。我错在给逮住了。
突然我又感到精力充沛了。手头有这么多私密时间,几乎每晚12个钟头,没人能抓到我,谁也不能加害于我。我为自己好死不如赖活着找理由时,需要的不正是这个吗?这段时间正好可以用来完善一个系统,逃脱最后被抓的宿命。
我现在不再害怕晚上八点钟牢房门“砰”地一声关上,留下我一个人胡思乱想,与阴影做伴。我开始把时间花在监狱日记上,盼望无所事事的晚上赐给我的隐私和机会。在牢房中,我会坐在床上,一边看太阳在铁窗外慢慢西沉,一边回想自己做过的一切——从第一张卡和拉格斯车站月台上的警察开始,直到现在。我会躺在黑暗中回想在想象公司那些日子,然后一直回溯到我最龌龊的盗窃行为。
我随意选取一些场合,在心中把它们过一遍,想找出什么地方做得对,错又在哪里。有些错误很容易发现,而有的成功纯粹是撞大运。想象公司那些卡应该算是最成功的。它们最接近于一种系统化的方法,跟偷鸡摸狗的局限相比,无疑是个进步。
然而我仍然受到缺乏知识的阻碍。对于信用卡系统本身,我只是误打误撞偶尔了解到一些东西——银行不会追查投递错误的卡,刷卡机有哪些基本功能,等等。我需要更完整、更具体的信息,需要更加接近信用卡的运作过程。
另一样东西也是我所需要的,那就是为自己寻求更多保护——我得让银行花更长时间发现我在干什么。他们越难查到我,卡在我手里能用的时间就越长,而最终某人索性放弃追查的机会也就越大。对于随机的检查,应该有一种安全保护。口袋里揣着那么多印着陌生名字的信用卡,怎能悠闲自在地享受它们带给我的生活?就是这些陌生名字突然让我想到一个办法。有一回,我从达姆夫里斯一家早餐旅馆打电话给一家信用卡公司。此前趁管家老太太取钥匙时,我从前台偷到了一个人的详细资料,打电话就是想用这人的名义订一张卡。
订卡没成功,但在兰卡斯特农场那天晚上,我想起的不是这个。不如说,我想起的是当话务员接转电话时反复播出的录音信息,其中特别有一句现在蹦了出来。“为亲朋好友和同事订一张信用卡副卡吧,好处多多!”信息就是这么所说的。亲友和同事意味着不同的名字。亲友和同事因此也就可能意味着艾略特·卡斯特罗。
你们中有的人可能已经知道,监狱不喜欢送人出门。释放那天,我换上自己的衣服,在等候区整整干等了四个钟头,牢头们却极力装出我完全不存在的样子。他们显然不怎么乐意看到我重新穿上一身昂贵西装,享受从囚犯到自由人的身份转换,得意洋洋斜倚在长凳上。我则拿定主意,让他们明白不管怎么拖延,都影响不了我的好心情。跟一个牢头目光相遇时,我对他报以一笑。他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
“你在他们眼里挺帅,是不是啊?”
“谁?”我说,但他只是哈哈大笑。我家里人,他们已经到了。这可有点令人惊讶,记得头天我还给妈妈打过电话,她可瞒得挺好。天色渐渐放亮,牢头们仍然对我视而不见,聊着足球和女人,要不就在办公室里晃来晃去消磨时间。终于,一个牢头拿起电话一边看着我一边说着什么。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笑出来,眼看要开门放我出去,还想吓唬我!他走过来。
“准备好啦?”
“是啊。”
“好样的,小子,”他说着,领我走出冲着大门那扇门。到了大门,他告诉我继续往前走,我穿过大门时,凭余光看到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我一抬头,看到他正指着我,我再转过身,便明白了他把我指给谁看。这会儿我正站在一条长长的用铁丝网圈起来的通道中,末端是另一道大门,大门之外是两个警察,旁边停着一辆车。
“他们要干什么?”我问牢头,可他已经走开了。
原来他们并不需要拖延我出狱,因为我根本就不会离开监狱。我心里七上八下,拖着脚步走过通道。近了,更近了,一个警察说:“别紧张,过来吧。”
我穿过大门,警察转过我身子,铐上手铐。
“艾略特·卡斯特罗,你因欺诈嫌疑而被捕……”
天气晴朗,我们驱车前往曼彻斯特。我请他们把后窗打开一点点,刚好开到可以在脸上感觉到阳光和风的程度。我问他们对我的控罪是什么,他们说不能详谈,但可能挺严重。这就够了,我明白那天是回不了家了。
我不能获得保释,几小时后就会因为这项新的控罪而被送到新的监狱拘留。我浑身麻木,脑袋好像因为恐惧过度而无法对这一新的逆转做出反应。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妈妈正坐在巴特菲尔德家里的前屋,眼巴巴盼大门打开,看她儿子走进家门。想到这里我又生气又伤心。我把嘴凑到打开的车窗大放悲声,汽车疾驰向前,我的嚎叫湮没在公路上的风声里,鬼也听不到。
那是2001年6月,警方抓住我,是因为我犯的最大的一次案子。在时而疲于奔命、时而小偷小摸的2000年,一天我正坐在曼彻斯特玛勒麦松酒店的酒吧里。一个生意人踉踉跄跄起身,把外套忘在了椅子上。我捡起外套正要叫他,可觉得一边沉甸甸的,显然口袋里有钱包,于是就没叫出声。
看到两张美国运通卡,好一阵子我简直惊呆了。从来没想到有人会有两张卡——一张个人卡,一张公司卡。当时只想,这个意外发现实在是太幸运了。第二天一早我就直飞伦敦,住进了摄政王街上的朗廷希尔顿酒店一间阳台客房,500英镑一晚。接下来一连三天,我混迹于邦德大街,享受餐馆、香槟酒、高级酒吧,乐而忘返。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那次历险总共花销了多少,现在又一次在曼彻斯特中央车站警署拘留室坐下来,方才明白。值班女律师抬起头,皱着眉头:“一万一千英镑多一点,”语气好像说肯定弄错了。一开始我感到一阵狂喜,在监狱的日子里,好久没有过这种兴奋的感觉了。
一万一千英镑。花在那些个白天,当我为夜晚外出而挑选穿着时;花在那些个夜晚,当我在一家又一家酒吧留下半空的香槟酒瓶时。一时我被成就感淹没,但它并不能改变不那么有成就的现实。这可是不小的一笔欺诈,对于可能的判决和能否保释都会有很大影响。
玛勒麦松酒店里某个隐蔽的电子眼捕捉到了我的形象,而朗廷希尔顿酒店也能拿出一套与在下匹配的象素。我被剥夺了所有权利,律师也爱莫能助,他预计我会被判两年监禁,而且拒绝保释,说完他就去跟警察谈判,留下独自我品尝苦酒。
痛苦到来的方式使之加倍难以忍受。回想起朗廷希尔顿之旅和它所代表的一切,同时眼看又要被关更长时间,这一正一反,实在让我心都要碎了。但是,法制系统是一个难以预料的动物(您大概已经发现这一点),当律师再次出现时,所有的担忧都烟消云散。警察问他我过去是否有按时出席审判的记录。他给了个肯定回答,就这样,我又被保释出去了。
十分钟后我就走在去曼彻斯特皮卡迪里车站的路上,头晕晕乎乎的,但心情好极了。我太心神不定,直接上了去格拉斯哥的火车,却忘了身上仅有的是兰卡斯特监狱发的囚犯旅行证。祸不单行,查票员是个白痴,毫无理由地非让我在兰卡斯特下车不可。
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只好在兰卡斯特那个令人厌烦的小车站下车。等候下一辆去格拉斯哥的火车十分无聊,于是我加入售票处前排队的行列。令人吃惊的逃脱、朗廷希尔顿和即将归家的前景大大壮了我的胆。轮到我时,我决定尝试一下久违的成功味道,不管多小。
我极其耐心地向售票处工作人员解释我是监狱系统的雇员,有公家旅行证,本来应该让我乘头等车去格拉斯哥,可不知怎么搞的——我十分谅解地耸耸肩——旅行证给弄错了。那人看了看我。他眼前是个一脸诚恳、身穿漂亮西服的年轻人(我脚边装随身物品的黑色垃圾袋自然没进入他的视野)。就这样,一张崭新的头等车票到手了。
在巴特菲尔德,家人热情欢迎我,但没过多久,当我解释了为什么去曼彻斯特转一圈后,大家就担心起来。我没法不告诉他们回来这么晚的原因,再说让他们对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有所准备也好。我尽量让他们放心,但无法否认一两个月后又得回去蹲监狱的可能性。
至少目前,一家人又团聚了,吃晚饭时大家聊得热火朝天,似乎又回到了以前的美好时光。迪恩逼着我讲监狱故事,爸妈则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我说得先等等,看曼彻斯特的事情进展如何,与此同时我会试着找找工作。这话说起来也不假。
第二天我出门想偷张卡,但不到一钟头就打道回府。我坐了一两路公共汽车,进出了一两家酒吧,然后搭另一辆公共汽车回了家。偷东西我已经没胃口了,而且也不想冒这么快又回去蹲监狱的危险。可是,跟历来一样,我无法抵挡要有所斩获的渴望,而斩获首先就意味着金钱。
我很想试试在某人账号下订不同名字的副卡这种做法。这样做除了使我钱袋里装的东西看起来合法之外,还能帮助我解决身份证的问题。我反复琢磨,突然醒悟到,这样做对解决身份问题的最大好处,是跟我的护照相匹配。而这就意味着旅行,意味着出国旅行,这样一想,我简直迫不及待要重操信用卡旧业了。
好几天,我呆在家里惹得爸妈心烦。父亲的健康每况愈下,他和妈妈都没有工作,三个人挤在一块儿,很难相安无事。结果我只好在自己房间里一躺就是好几个钟头,绞尽心思解决弄副卡的问题,跟在牢房的日子没什么两样。我让问题回到最基本的水平。我需要一张卡,钱包鼓鼓的那些人携带的那种卡。
虽然我可能并不理解这些人,而且我尝试加入他们世界的企图迄今为止尚未成功,我明白自己知道一件与他们有关的重要信息。这事到现在我已经知道好些年了,自从第一次看到巴莫拉尔酒店并且看到里面的男男女女之后,就知道了。我知道的是:有钱人会住酒店。
我离跻身于有钱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