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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第3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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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王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冲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性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言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性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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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四天,放下了一切,算对得起他们了。

    只是对不住各位书友了……

第三十七章 各显其能

    第三十七章 各显其能

    莫贺巴哈铁青着脸,看着被死死压制的麾下人马,牙龈都咬出了血来。

    他怎么样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也知唐朝弩箭的利害,因为来的急切,需要飞驰疾行。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一人三骑,且不穿任何的衣甲,带任何的重物。在身无片甲的情况之下,便是骁勇的金狼军也抵挡不住弩箭的强袭,会照成极大的伤亡。

    但他深知弓弩的弊端,在无箭羽的情况下,弓弩即为无用之物。而人所带的箭羽有限,射一枝少一枝,一旦箭羽用尽,就再不必忌惮那追魂夺魄的利箭。故而他以金狼军以外的兵卒以零散不齐的阵形前去档箭,为的就是诱出对岸唐兵所有箭羽。

    最开始他的计划得到了良好的结果,面对他们的强袭,那一个个的唐兵们果然不溃余力的扳动括机,利用弩箭采取远程力量上的火力压制。

    这种火力压制看起来猛烈,但真正的伤亡却不如想像中的那般巨大。且不说射偏了,个人身上插满箭羽的比比皆是,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只凭一百人的火力压制,能够维持多少时间,可想而知了。

    只是他并没有得意许久,似乎对岸已经察觉了他的用意,不再进行火力封锁,而是徐徐射击,不再胡乱的以箭雨压制。

    如此情形有利有弊,虽然可以节约箭羽,最大可能性的制造伤害,但也意味着给了对方可趁之机。

    莫贺巴哈面对这一情景,当机立断,加快进攻步伐,打算趁势攻上对岸。然而一切都让一个人破坏了——秦煜。他就像灵活的猴子,任凭他们如何放箭都伤不得他分毫,反而给他储蓄了用之不竭的暗器,一个个趁势逼近的兵卒都让他一箭一个的射杀了。

    就在莫贺巴哈为当今的情况心急之际,百人丛中,发现对面的敌军阵中有一名特殊的将领。

    那人身披唐朝特殊将领的软甲,制式非常古老,前胸左襟部位缀就的甲叶竟是金片和银片,只是距离相差太远,面貌模糊不清。莫贺巴哈虽不知道那人是谁,但猜出该人必是军队的首领,所以立即取出左右悬挂的两张二石重弓,重叠在一起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作为突厥最强的勇者,他的箭法或许比不上传说中养由基、李广那么神奇,但突破弓箭的射程,二百五十步之内,箭矢去势之猛,却也仿佛天下无敌的飞将。

    乔装成阿史那社尔的瓦兰斯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破开重重人海,已到了他的额头

    瓦兰斯连反应的机会也是没有,待他察觉,为时已晚,只能闭目待死。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说时迟,那时快

    寒光一闪,只听“叮”的一声。

    瓦兰斯自觉的耳膜震响,忙睁开双眼,射来的利箭已经消失无踪,唯有李逸风静静的站在他的身旁,手中持着一把雪亮的宝剑。

    莫贺巴哈看的一清二楚,只觉得心中无比的郁闷,必杀的这一箭,竟然让人以掌中剑,后发先至给破掉了。这也意味着那青年人出现的速度,由快过飞行的利箭。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物?

    一个能够无视千万箭雨的少年,一个出剑快过利箭的剑客,区区百人哪有那么牛叉的人物。

    面对李逸风这神来一箭,百余护卫都发出了阵阵呼喝,士气更胜。

    那些贼子却一个个的脸上一僵,已经让秦煜震慑住的他们,再一次惊讶无言。

    “压上,全军压上”莫贺巴哈脸色一横,也顾不得伤亡了,这里虽不是大唐的地界,但左右两处军事重地,时时威胁他们存在,不能在这个地方久候。如今士气已然让秦煜、李逸风压下,耗下去有利无害,果断的孤注一掷,全力以赴。

    这一不计伤亡的攻势,立刻扭转了局势。

    秦煜、李逸风固然厉害,但也没法挽救人数上的差异。一行人,压力大增。

    “撤”秦煜退了回来,手臂也已发麻,他一个人已经独自击杀了不下一百五十人,手上劲力几乎用尽。

    李逸风也知弩箭即将告急,不趁着对方没有靠岸的时候撤退,等他们上了岸,再撤便来不及了,也招呼着众人撤退。

    莫贺巴哈见河面上的尸体与鲜血,严重闪过厉色道:“追,我要将他们所有人都大卸八块。”

    李逸风、秦煜一行人往南撤离,一路奔行,他们人少灵活,论速度更在金狼军之上,一时间彼此间的距离反而越拉越大,但他们心情却是沉重至极,都是逃跑并非长久之际,对方终究会追上来的。

    因为他们远来公干,一人只有一骑,而追击来的金狼军一人三骑,可以轮流互换,拥有更长久的耐力。只要他们马匹体力不支,情况将会立刻转变。

    远处尘土飞扬,左右视线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漫天的尘土,正以疏散队形迅速靠拢过来

    李逸风、秦煜等人心头一喜,心跳加速,努力瞪大眼睛向那边张望:已经过去不少的时间,莫不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请来了援兵?

    但希望总是失望之母,随着那支部队的逐渐靠近,李逸风、秦煜他们只觉得自己这颗心随之从九天之上笔直地摔落,变成了齑粉。

    左右出现的骑兵并非是救援他们的援兵,而是分别在追杀着一人,他们正是前去求救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如愿的抵达雁门关或者军营救援,他们速度虽快,然而百骑贼兵就如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封锁了他们的前路,将他们给阻挡了下来。余下四百骑呈现三面包围之势,阻挡了他们所有前进的道路。

    阿史那社尔不以武艺见长,只能调头回撤,执失思力是突厥少有的猛将,突破百人防线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将阻截他的金狼军当作了突厥巡逻的兵卒,大意之下,连中三箭。虽不致命,但却无力突围,也只有回撤一途。

    一行人会合一处,见彼此情形,相对无言。

    无形之中,他们已经呈现三面包围的局面了。

    “怎么办?”

    众人脑中同时闪现这个问题。

    阿史那社尔道:“杀吧他们的利箭是我们的致命伤,与其让他们追上,远距离一个个的射杀,不如冲入其中。与他们混战一处,如此可避免对方的弓箭射击与骑兵突驰……强弩准备,目标西面,冲刺射击,以最快的速度切入敌阵之中。”

    身经百战的阿史那社尔,这一刻充分的发挥了自身的经验才智,在第一时间拟定了战术。

    便在西方金狼军毕竟的时候,追魂夺魄的弩箭,再一次的发威。利箭刺入敌骑的身体,使得红色液体如喷泉般的飞溅,卷走了数十人的性命,使得对方的阵势中出现了裂缝。

    他们冒着箭雨,狠狠的锲入了裂缝之中,双方混战一处。

    李逸风就如《侠客行》中的那位剑客,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在彼此接触的那一刹那间,跳下了马背,剑法与步伐的结合,从容避开围攻的同时,长剑就如毒蛇一般,准确无误的夺取一个个敌骑的性命。

    周灵灵看似女子柔弱,但那一手的修罗刀法却丝毫不弱,圆月形的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任凭敌人如何攻击都无法突破她的防线。将一套攻击力暴强的刀法,练成有守无攻的境界,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易做到。

    在人群中的秦煜更是将自己灵活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手中一把匕首,只有最简单的刺击,没有什么特殊的招式。可就是这简单的刺击却成了一个个兵卒的噩梦。他就如一个黑夜中的刺客,正面避开了所有进攻,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人的身后,刺出致命一击。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然是一击必杀。

    巴宇兴在人群中更是虎入羊群,手中的一对镔铁双锤下没有一合之敌,舞动起来那是虎虎生威。他性子勇悍,这拼杀起来仿若张飞在世,完全不顾及死活,当着辟易。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也是身手不凡,他们一个舞枪,一个甩刀,对付寻常兵卒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莫贺巴哈后一步抵达战场,当他抵达战场的时候,发现负责追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的骑兵已经和自己的目标混战在了一处,脸色登时格外难看。以他们的人数,只需几轮箭雨,只需几个冲刺完完全全可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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