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唐盗帅-第40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杜郎,再过两天就是乞巧节了,到时候长安的晚上将会解除宵禁,跟上元节一样,整个长安都会陷入火海,成为不夜城。”

    杜荷闻言扭头转向长乐这边,耳朵继续贴着,顿了一顿,道:“你不说,我到是真给忘了……怎么样,想去哪儿玩,叫上雪雁、媚娘一起,我们去渭河放河灯如何?”

    乞巧节便是七夕情人节。

    在唐朝还没有情人节一说,但乞巧节的意义却是相同的。牛郎织女的传说在春秋时期就渐渐开始流传,到了唐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几乎所有男女儿童都知道每年农历七月初七的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的好日子。织女是一个美丽聪明、心灵手巧的仙女,故而凡间的女子都会在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艺,求赐美满姻缘,故而七月初七也被称为乞巧节。

    为了纪念这一天,在晋朝就有纵情玩赏、火烛竟宵的习俗,到了唐朝乞巧节也成为了一个相当隆重的节日,为了能够让百姓尽情的游玩,朝廷特地取消乞巧节的宵禁。

    放河灯正是乞巧节的一项习俗,人们怕牛郎看不清夜暗的鹊桥,便在人间河流放灯,让牛郎认路快步与织女相会。这个习俗多次在宋朝文人诗文中记载,大多人以为唐朝没有这个习俗。

    杜荷也是一样,但事实证明,在唐朝这个习俗还是存在的。

    “我就不去了吧”长乐幽幽的说着,“人多危险,为了肚里的孩子着想,我还是呆在家里好了。”她并不是不想去,只是心中有些顾忌。一直以来,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人都是互敬互爱,三人相处的极为融洽。然而长乐她却先一步怀上,受到了超凡的待遇。李雪雁、武媚娘虽没有因此而怀有嫉恨、不满,然而那种羡慕的感情是无法掩饰的。

    长乐作为大妇,看出了这个问题,自然不能视若无睹,引发后宫失火。适当的时候,她选择了后退一步。

    杜荷先是一怔,随即也明白了长乐的心,来到床头,将长乐搂在在怀里,笑道:“别计较太多,可会老的。就这么说了,我们一起出去。”

    在这个时候,杜荷作为一家之主,拿出了一家之主的强势。

    杜荷左右尚书省的左司郎中,已经拥有直接与李世民商议国事的权力。

    以往他与李世民商议国事,大多都是在私下交谈,而且随着地位的上升,能够直接参与其中。

    这样他与李世民见面的机会,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

    这日围绕番薯的事情,杜荷跟李世民展开了讨论。

    经过多个月的种植验证,番薯确实能够在旱地生长,而是收成比之五谷都要高上一筹。

    李世民有心将番薯大肆推广,让天下百姓免除饥饿之危,也让大唐日后拥有足够的粮食,征战天下。

    杜荷是万分赞同,提议将所有的番薯用来做种,定州的百姓由官府分发粮食,解决他们的温饱与经济。

    李世民采纳了这个提议,命令户部施行下去。

    政务商议完毕,李世民问起了长乐的近况。

    杜荷对于李世民关爱长乐的心,早已见怪不怪了,点头道:“一切安好,日常用膳都是根据大夫调配的安胎补身的药膳,并无任何不适。过几日就是乞巧节了,小婿打算带上长乐、雪雁、媚娘一起去渭水河上放灯,轻松一下。趁着现在还能走,能跑,好好玩玩,再过几个月,她就只能在家里安胎了,”

    “乞巧节”李世民低念了一句,一手捻着胡须,眼中露出了一丝回忆,脸上挂起了少有的甜蜜微笑,怔怔的站立着,已然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中去。过了许久,他才缓过神来,叹了口气道:“时间过的真快,又到乞巧节了,朕险些将这么重要的日子给忘记了。”

    杜荷见李世民露出少有的温情姿态,问道:“乞巧节对于岳父大人,应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吧?”

    李世民点头道:“确实,不是一般的日子。朕记得清清楚楚,二十八年前的乞巧节,那是朕第一次在长安遇上皇后的日子……”

    二十八年,正是公元六一二年,也即是隋大业八年。

    那一年的七夕节,李世民跟随大哥李承乾来长安代表李家给萧皇后祝寿。正逢七夕节,李世民年少好动,一个人溜出来在长安城游逛,打算看一看这古都的繁华,却意外遇到了宇文化及的几个公子。

    宇文化及老谋深算,然而他的几个儿子却大不成事,个个都是沾花惹草的惹事之辈。李世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看不过宇文家的胡作非为,与宇文化及的儿子争锋比斗。

    李世民尽管年轻,可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弓马娴熟,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也略有涉猎,哪是宇文家的几个败家子能够比的了得。自当是大出风头,引起了长孙无忌的注意,两人也因此结交,并且第一次见到了长孙无忌的妹妹。

    这段美好的姻缘似乎是上天注定,在次年李世民便迎娶了长孙皇后。

    李世民忘不了那与一生挚爱初次相会的日子。

    “在为继位之前,每年的七夕,只要没有战事,身在长安,朕都会带着皇后乔装打扮成寻常人家,夜逛长安城,去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如今想来,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去了。时过境迁,还不知道那个地方有了什么变化。”

    他虽是皇帝,本性也是好色,后宫女人不少,然而真正爱的却只有长孙皇后一人。

    杜荷笑道:“既然岳父大人怀念那时候的日子,为什么不效仿一下?”

    “胡扯”李世民怒道:“朕现在是大唐皇帝,一人之危,关系天下,又怎么能够轻易涉险?哪有你们那么安逸舒服,快滚,别站在这里,碍眼,看的朕心烦……”他有些嫉妒的说着。

    杜荷耸了耸肩膀,也知自己失言了,又不是拍电视剧,皇帝哪能说微服私访,就微服私访的。那些恶心的辫子剧说什么皇帝私访记,都是扯淡的事情。

    唉,都是看多电视惹得祸。

    李世民见杜荷的身影消失在了殿外,若有所思的抓了抓胡子。

    “这小子话虽然扯淡了一点,但似乎有些道理。为什么朕就不效仿一下当年?”

    怕有危险?

    李世民摇了摇头,想当年虎牢关之战,他以三千骑兵直冲窦建德的十万大军,照样是一马当先,身先士卒,最后不是活的好好的。更何况,这在长安,谁能伤的了他这个皇帝?

    怕魏征?

    呃……这个,确实有点。这老头蛮横起来,那是毫不给他留有面子的主,李世民心底确确实实有些怕怕,随即一想,却也释然了,又不是没有被那老头说教过,有什么好怕的。何况是微服私访,微服,那老头如何知道?

    脑中再次回忆起,年轻时与长孙皇后,陷入热恋时候的那股甜蜜冲动,一瞬间,下定决心了。

    微服私访,朕就来一次微服私访。

第三十二章 真爱无疆

    第三十二章 真爱无疆

    乞巧节很快来临

    在这一日,不夜城的长安,远不如渭水热闹。

    杜荷、长乐坐在了宽敞的马车中,顺着通往渭水的大道前进。

    杜荷穿得是一身的蓝色的武士服,衣服是武媚娘为他装备的。武媚娘对于他的喜好了如指掌,知道他喜欢宽松休闲,方便行动的衣服。武士服也做了特别的改良,不是胡服也不算文士服,有几分休闲服的模样。

    杜荷洒脱、随性,配上这一身武士服,充满了少年郎青春乐观,但是在气度上他又有着老成稳重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虽然杜荷干了不少的事情,但实际年岁始终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然而他的真实年岁,却又不只是二十岁。上辈子作为教师的杜荷,有着一股能够让学生信任的稳重,这种由时间累积起来的稳重是无法改变的。杜荷就像是一个少年与中年人的混合体,既有着少年的魅力,也蕴涵着一股中年成熟的魅力。

    至于对面的长乐,杜荷唯有用十个字来形容。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存在就是造物主的神奇,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几乎完美的脸庞,有着让天下女子,自行惭愧的魅力。

    今日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两人坐在一处,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不过目前这对夫妇脸上都带着苦笑,皆是无可奈何的表情。

    做一个男人难,做一个好男人更难,做一个多老婆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

    杜荷最初的打算是带着三位夫人一起去渭水放河灯,哪知李雪雁、武媚娘根本就不买账,说什么才不稀罕挤在一起放什么河灯,两人结伴抢先一步出门了。也不知两人去处,只好与长乐一起。

    李雪雁、武媚娘自有打算,倒不是真心不愿与杜荷放河灯,只是三女挤在一起,任何人都不是滋味,索性分开选择。唐朝娱乐性节目不少,七夕乞巧节之后,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过后又有九月初九重阳节,与其这些节日拥挤在一起,不如一人一天的分配,更有意义。

    长乐怀有身孕,暂时行动自如,过个把月就只能呆在家中了。故而这一次的机会,让给了长乐。

    至于她们一起种生求子去了。

    种生求子也是七夕的习俗之一,是未孕女子信奉的一个求子习俗。

    杜荷拉开车帘,道路两旁布满了手拿河灯的亲年男女,他们成群结队的往渭河行去,一路上红通通的一片,皆是喜庆。

    “不想了”杜荷拉了长乐一把道:“雪雁风风火火的,但媚娘行事稳重,有她在,料想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别辜负了这大好时光……来,长乐,你看,那河灯怪是不怪?”

    他怪异的指着一个黄发碧眼的外国妞手中拿着的河灯。也许是西方人与东方人的审美观不一样,东方人的河灯,小巧漂亮,简单优美,而那外国妞手中的河灯却是一只大乌龟,那*头上点着一根蜡烛,让人心中存有一丝恶意。

    “噗哧”一笑,长乐也为那大大的乌龟给逗笑了,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头的真正解释,她自然不知杜荷心中的恶念。

    看着一路上嬉笑的人群,长乐羡慕道:“原来河灯是要自己做的,也是啊,不是亲手做的,就没有意义了。”

    杜荷笑而不语,来到渭水河畔。

    夜色已深,但渭水河畔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游人,大多都是青年男女。再不然就是各处赶来的摊贩。长安作为天下最大的都会,人口高达百万。这种盛宴集聚数万人的情况,那是常有的事情。

    即便在这数以万计的游人中,杜荷与长乐的存在都是鹤立鸡群的,尽管长乐准备了面纱,奈何区区纱巾实在无法掩盖那绝世容颜。

    若非名花有主,以唐朝开放的风气,此时此刻长乐怕是早已受到了各类少年俊杰的邀请了。

    杜荷目光在河畔来回搜索,突的指着离渭河甚远的一处地摊,道:“你看……”

    长乐眼睛一亮,那郁郁的表情不在:那是一处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客流量也是不大,门可罗雀。因为他们卖的不是已经做好的河灯,而是用来手工制作的一些做河灯的材料。

    这正是他们所需求的。

    摊子的主人家是一对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夫妻,都上了六旬之龄,对于没有生意,也没有任何的报怨,只是笑着看着河滩上嬉闹的年轻一辈。

    长乐心知丈夫体贴,早已想过这种情况,暗自里给了他一个媚眼。

    杜荷心中一荡,拉着她的手,走向那小摊子。

    七夕年年有,然而这却是杜荷过的第一个七夕。前三年,不是因为战事,便是身负重担下了江南,都耽搁了。

    杜荷的性子与长乐一般,喜欢自己动手。

    渭水河灯他也是第一次来,关于河灯的制作更是一窍不通。故而事先询问了房遗爱、李敬业等好动好玩的公子哥。最后从李敬业口中打听到在渭水河畔有一对奇怪的老人家,他们摆着地摊,卖制作河灯的材料,教人制作河灯,手艺极为巧妙,却从不动手做来贩卖,年年如此。

    杜荷当时就觉得奇怪,尽管他从未来到渭水,也可以想象。关顾渭水的游客大多分为两种:其一是长安百姓,这类人大多都不富裕,或是小康之家,或是更甚,往往他们都是自作自带,另一种是外来旅客、本地的达官贵胄,家境富裕,河灯都是现场买的,单看附近的摊贩红火程度便可知了,哪里会有心思买材料动手来做。

    现在亲眼目睹更是奇怪,他们这对夫妇的摊位,与四周卖河灯的相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